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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学生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4-03-18 13:56:16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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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学生的调研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顶岗实习学生的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顶岗实习学生的调研报告

顶岗实习学生的调研报告1

  中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任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特色的重要体现,是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市场办学”为目标的重要教学实践环节,能够有效加强学生的实践技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是学生能够最终顺利走向工作岗位实现就业的必要条件。为此,我校十分重视学生的顶岗实习。7月11日,受学校领导委派,杨贵平等一行6人赴浙江温州、江苏扬州、南京等地看望顶岗实习学生,了解其工作和生活状况,并对企业进行进一步的实地调研和考察。

  一、调研目的

  探望我校在企业顶岗实习的学生,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情况。实地了解企业的建设发展、企业文化、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用人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就业市场的信息,了解我校毕业生素质和实习就业情况,拓展学校的就业市场。通过考察和调研,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才培养品质打基础,深化“校企合作”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二、调研基本情况

  20xx年7月11日至7月22日共10天到浙江温州聚丰园大酒店,江苏扬州老妈餐馆(美食店、教场店、时代店、竹西店)等七个实习点和南京老妈餐馆(万达店、金轮店、江宁店、惠山店)等四个实习点看望顶岗实习学生,主要采取学生访谈和对企业进行参观交流的形式,采取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回访。

  三、调研结果

  1、企业回访情况

  与我校合作的几家企业都具有一定的发展规模,在国内属于知名企业,管理规范,工作环境良好。总体来说,各企业对中职生的技术要求不是很高,关键是能够吃苦耐劳,勤于学习。对我校输送的顶岗实习学生总体比较满意,能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有一定的吃苦精神。希望和我校能够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期望能输送更多优秀学生到企业。

  2、学生回访情况

  通过回访,学生方面最大的问题是流动性较大,巩固率低,在最初到岗的一两个月由于各种原因辞职或“跳槽”,能够圆满完成一年实习期的仅为四分之三左右或更低,这给学校的实习生管理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浙江温州聚丰园大酒店先后送去学生22人,现有学生19人;江苏扬州老妈米线送去学生13人,现有学生10人;南京老妈餐馆11人,现有学生9人。

  现在还在岗的学生实习期都快一年,各方面也趋于稳定。通过座谈交流,得知:首先,学生在顶岗初期的一两个月内,对实习地的天气、饮食和工作方面等有些不适应,经过调整现在已经适应;企业安排有专门的人事经理和工作中的“师傅”负责实习生的管理和工作上的指导,对学生的生活也比较关心,学生有困难的时候能积极帮助解决和协调;各个企业平均工资在2600元左右,根据岗位或劳动业绩不同上下有浮动,各企业均能按时发放工资,学生待遇能够有所保障。再次,从专业方面来看,烹饪、旅游的学生实习岗位和所学专业一致,学生能够学有所用。其次,学生反馈希望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能够派老师进行就业指导,协调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解决学生实习期间出现的问题,从生活上关心,从工作上帮助,从心理上疏导,切实帮助学生平稳渡过实习的不稳定期;条件不具备时,就业办和班主任应定时不定时地跟踪学生,避免学生流失,杜绝一切影响学校发展事件发生。

  3、存在的问题

  总体看来,我校实施顶岗实习运行良好稳定,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致使部分学生顶岗实习无法完全达到预期效果,甚至直接影响了顶岗实习的有效性,这样必将影响将来的就业,以致学校对于人才的培养质量。从学生方面来看,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学生换岗、离岗现象普遍,岗位意识和适应能力差;从企业方面来看,企业重劳力使用,淡化学生技能培养,在安排学生顶岗实习中,与学校希望学生在工作中得到锻炼,学习到知识和技能不同,企业更多的是讲求经济效益,希望从学生身上得到最大的.利润。在有的企业看来,顶岗实习就是工作生产,只是一味的要求学生必须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要

  求,从事生产性或服务性劳动,对如何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素质培养缺乏关注。从学校教学计划看,学校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有明确的目标、内容要求,但多数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中都被固定在一个岗位上,没有机会轮岗,不能按计划学习各个岗位的技能,对于企业的核心技术岗位更没有机会接触。

  四、考察的启示和建议

  经过考察和回访,我们看到了在浙江、江苏、南京地区迅猛的经济发展势头和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看到了浙江、江苏、南京地区中职学生的广阔就业前景,这极大地增强了我们办学的信心。但是,我们也深切地感受到了我们的缺陷和不足:少数学生眼高手低、急功近利,缺少吃苦耐劳精神和敬业爱岗的意识;少数学生不能尽快融入社会融入企业,特别是缺少必要的社会交际能力,不能很好的处理好人际关系,与企业的基层管理人员不能和谐相处;个别学生的综合素质不高,普通话不合格,在与人相处和人际交往中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个别学生不能够准确的给自己定位,不少学生更多地考虑“我想从事什么职业”、“我愿意干什么工作”,而很少了解社会需求,很少能用“我能干什么”的眼光全面地审视一下自己,因而使自己陷入择业期望值过高的误区,从而在工作中挑肥拣瘦,好高骛远,不断“跳槽”,以致一事无成,影响成才。一般情况下,学生在安置后1—3个月都会出现跳槽现象,分析原因如下:一是学生安置后要从基层干起,部分学生认为工作单一、枯燥无味,就会有跳槽现象;二是到处都是高薪的企业招聘广告,学生经不住诱惑进行跳槽。考察中所见所闻启示我们,在学生的教学和管理以及课程设置上应注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人际交往、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培养,加大对学生的就业意识和就业能力等方面的指导,让学生在就业后能够准确定位。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对于学生、学校、企业和社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从学生个人来说,它有利于学生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快速运用到实践中,提高专业技能的水平,实现由学生到职业人的过渡,将来能够更快的适应工作岗位,实现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从学校来说,顶岗实习体现了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实现教育与就业的无缝对接,提高育人质量;从企业来说,有利于进一步考察了解学生,选拔培养优秀人才,改善企业人力资源结构,为企业提供先进的后背生产力;从社会层面来说,它有利于政府整合利用社会优质教育资源,减轻教育主体的办学负担。但在实际应用中,顶岗实习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影响着职业教育的发展,但这些问题也不是单靠其中哪个部门就可以解决的,必须发挥各方合力,统筹考虑,全面解决。希望通过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早日实现黄炎培先生所说的“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使职业教育面向人人,贯穿终身,建成适应需要、有机衔接、多元立交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顶岗实习学生的调研报告2

  顶岗实习是职业学校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之一,也是一种产学合作教育模式。这种模式将学生最后学年顶岗实习和就业有机衔接起来,使学生能长期为企业所用,是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技能人才的行之有效的途径,受到企业和学校普遍欢迎。但由于顶岗实习时间长、管理难度大,学生、学校和企业会遇到诸如离职、报酬、工伤责任认定等问题。本文对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并简要探讨了提高顶岗实习实效之对策。

  一、顶岗实习的依据与意义

  顶岗实习是《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的一种教育模式,即“2+1”教育模式,学生在校学习2年,第3年到专业相应对口的指定企业,带薪实习3-6个月,然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就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20xx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实习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职业学校基本的教学制度。

  这种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对学校、企业、学生三方都提出了相关要求,不仅需要学校的精心管理,学生的积极参与,还要求企业的积极配合。顶岗实习作为学校安排在校学生实习的一种方式,在毕业前就把学生带入社会,推向企业生产、管理的第一线,安排在实习岗位上一边学习,一边工作,实现“过渡”,是培养学生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的重要载体。其与集中实习、分散实习最大不同在于学生离开课堂、离开学校,以职业人的身份参加企业的生产实践活动,履行其实习岗位的所有职责,旨在使学生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培养具备适应企业工作岗位的实践能力、专业技能、敬业精神和严谨求实作风以及综合职业素质,为以后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顶岗实习,学生可以把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可以从书本上寻找理论依据,从做中学、做学合一,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二、顶岗实习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由于顶岗实习时间长、管理任务重,涉及的关系复杂,学生、学校、企业一般会遇到诸多方面的问题,如管理、权益、合同等方面的问题。为此,笔者就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容易出现的相关问题,试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以期对更好地贯彻落实顶岗实习制度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离职问题及处理方法

  在顶岗实习中,学生离职是常见的问题,导致学生离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的原因,如缺乏耐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体健康问题、怠工旷工、违反厂规厂纪、就业期望值与实际工作差距较大、适应力差等等;也有实习单位的原因,如拖欠工资、随意组织加班加点、劳动强度大、随意变动实习岗位等等。作为学生管理者的学校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强化预防教育。学校应加强实习前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学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勤俭节约,以避免随意离职。同时告知学生顶岗实习的重要性,如果不听劝阻,擅自离职,关于顶岗实习的一切后果自负,同时学校还要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强化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沟通。了解学生离职的原因。因个人原因离职,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因单位原因离职,要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同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三,强化学生运用正确离职方法的能力。对于有离职意向的'学生,老师应该及时告诫其按实习单位规定的程序办理辞职,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好学校在实习单位的良好声誉和形象。

  在此期间,学校应该注意做好以下两点工作:

  (1)当学生个人离职原因出现时,实习带队老师应与学生单独谈话,避免学生不辞而别,教育学生办理辞职手续后返校;

  (2)经实习带队老师证实,并确定已办好辞职手续后,先通知校方、班主任、学生家长,告知返校的确定时间、搭乘的交通工具、到校的具体时间等联系工作。

  第四,强化不正当离职的惩戒措施。如果学生不听劝阻,擅自离职,给实习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实习单位可以按照民事侵权要求赔偿,或者按照顶岗实习合同规定追究离职学生相应的责任,学校也应该给予学生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报酬问题及处理方法目前有些企业把实习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少给或不给报酬,安排实习工作随心所欲。有的企业甚至还认为,能接受学生顶岗实习已经是对学校、对学生莫大的恩惠了,还谈什么报酬?目前《劳动法》确实没有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问题做出明确规定,难道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真成了免费、廉价劳动力?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明确下面几点:

  第一,顶岗实习阶段付出的劳动具有社会性。经过推荐就业程序的具体运作,学生来到用工单位进行校外顶岗实习,这种顶岗实习的劳动不同于校内实习时期付出的劳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说明其“劳动”与传统意义上的“劳动”概念相同,带有明显的社会性、创造性,也正是实习单位必须支付报酬的理论依据。

  第二,顶岗实习阶段获取劳动报酬具有合法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由此可见,只要顶岗实习的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产生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就都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第三,顶岗实习阶段劳动岗位的形成具有职介性。顶岗实习的学生与工作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形成离不开学校的主动参与,职业院校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了一个中介桥梁的角色。综合分析可知,顶岗实习阶段学生付出的劳动具有社会性、获取劳动报酬具有合法性、劳动岗位的形成具有职介性,故实习单位应该给付一定的劳动报酬。此外,实习期间还涉及加班加点费用的给付问题。《劳动法》中有关于在一般情况下与特殊情况下加班加点的规定,对加班加点的条件、时限与情形作了限制,除此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通过任何方式强迫劳动者加班加点。《劳动合同法》中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可见,对于加班加点期间实习学生的劳动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实习单位应该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报酬。在处理实习学生有关实习条件和实习待遇问题时,一般应该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若因报酬问题引发争议,学校、学生、单位三方应该协商处理;处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对中职学校实习生实习待遇和实习条件以及部分高劳动强度、危险实习岗位作了规定和限制,对实习生进行顶岗实习的劳动时间规定每天不能超过8小时。

  (三)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工伤责任认定问题及处理方法

  劳动过程中的职业风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无法避免的。在职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可以依据劳动法及劳动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但是顶岗实习的学生发生工伤事故时如何处理,目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常常引发争议。在实际中处理此类问题,应该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在实习协议中对顶岗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学生工伤赔偿做出明确约定。目前我国法律对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做出专门规定。根据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来看,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严格意义上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能适用《劳动法》,不能获得工伤赔偿。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往往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来处理,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对受害学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顶岗实习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因而学校应对其承担一定的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则学校对学生的人身损害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从法理角度分析,实习单位属直接责任人,而学校仅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考虑到顶岗实习的意义与实习各方的利益,为避免过多地发生此类纠纷,应当事先在实习协议中做出明确的约定。

  第二,在顶岗实习过程中运用工伤保险机制,加强对相关各方的利益维护。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不仅涉及受伤学生、学校,还涉及提供实习场所的企业和单位。劳动过程中的职业风险是实习学生无法规避的,应该把顶岗实习期间发生的事故纳入工伤保险体制,这样既维护了学生的权益,也为学校和实习单位分担了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有利于消除企业的顾虑,调动他们接受实习学生的积极性,为人才培养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

  第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学生工伤问题。长期以来,由于缺少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和处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给此类事故处理带来很大难度。20xx年6月,教育部从明确学校责任,保护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校伤害事故,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目的出发,制定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此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第八条又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完善顶岗实习制度的几点建议

  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既需要学校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也需要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面共同努力,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相关制度措施,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一个良好和谐的环境。

  第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实习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职业教育长足有效的发展对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产生巨大的作用,发挥政府在职业教育过程的主导作用,通过建立健全有利于职业教育工学结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的引导,将有助于调动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使此项工作在更高层面上展开,取得更好的效果。为此,针对顶岗实习制度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国家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完善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学校也应当制定相关制度,以减少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后顾之忧。如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界定顶岗实习学生身份属性、广泛建立实习责任保险机制,有效破解顶岗实习学生人身伤害赔偿困境,彻底铲除阻碍校企合作顺利开展的瓶颈问题。

  第二,加强顶岗实习的管理,为实习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一是要注重顶岗实习前的教育和学习。为使顶岗实习学生尽快适应企业工作岗位,学校要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培训与教育,主要包括目的与意义教育、权利与义务教育、身份教育、爱岗敬业教育等。二是要强化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顶岗实习具有管理主体多元化、实习地点分散化、实习内容多元化等特点,加强组织与管理是顶岗实习顺利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为此,学校要成立学生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建立专门的顶岗实习管理机构,统筹管理全校的顶岗实习工作。校企要共同制定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实行顶岗实习“双导师制”,明确企业兼职教师和学校指导教师各自的责任。三是要严格顶岗实习的考核评价。要将顶岗实习考核作为学生获取相应学分和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顶岗实习的评价主体应是校企双方,校企要共同制定评价标准,共同参与评价过程的实施,共同考核成绩。要完善顶岗实习评价指标,从学生的工作表现、技能水平、实习报告、实习答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使学生更加重视顶岗实习的各个教学环节,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三,加大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为实习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实习实训基地是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一是要加强校内实训基地的生产性。职业学校都有一系列的校内实训基地,但不少实训基地都是纯教学型、纯消耗型的,一方面学生很难真刀实枪地做“项目”,另一方面也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增加了学校的成本和负担。因此,学校要整合、深度开发校内实训基地,要对外开放,承担实际生产任务,以建成生产性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真实的工作环境。二是校企合作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立有赖于互惠互利驱动机制的形成。要让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学校就应该让企业获利,即学校要为企业“量身”打造符合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和培训员工,为企业提供技术或产品开发服务,为企业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难题,积极宣传企业,提高企业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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