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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出差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19 07:00:2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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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出差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务出差管理制度

公务出差管理制度1

  一、员工出差的类别

  1、员工出差分 “长途”和 “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 “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 “长途”。

  2、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二、员工出差按如下程序办理: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附表1),由派遣主管按需予以核定,并按程序呈核。

  2、凭《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三天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正式发票至财务部按财务流程报销,未于三天内报销者,财务部应于当月薪资中先予扣回,待报支时一并核付。

  3、差旅费中实报部分不得超出合理数额,对特殊情况应由出差人出具说明文字,否则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和上呈请夺。

  4、出差人员返回后三天内需填写《出差报告》(附表2)报呈直接主管,以便对出差成效的跟踪。

  三、出差审批程序:

  部门经理审批 → 财务审批 →、公司领导审批 → 行政部门考勤备案

  四、出差行程中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报支加班费,假日出差按规定可计加班。

  五、出差中途除因公务、疾病或意外灾害需经主管允许延时外,不得借口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支旅费,并依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开除。

  六、差旅报销标准

  1、公司员工因公出差,一般乘坐火车硬坐或硬卧、长途客车、轮船三等舱,特殊情况经集团领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经济舱。

  2、火车行程在24小时(含24小时)以上,确因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可乘坐飞机经济舱。

  3、出差日期按往返票据日历天数计算。出差期间每人伙食补助包干使用,超支部分自理,具体如下:

  地区经济特区、北京、上海、广州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一般地区

  补贴标准

  (元/天)605030

  4、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每天20元,包干使用,包干后不得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包括出租车费)。确因工作需要发生差旅及市内交通费者,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报车费,不再付包干车费。

  5、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本着节约原则,按规定标准凭票据实报实销,超过部分自理,具体住宿标准如下:

  地区

  职级经济特区、直辖市、北京、上海、广州省会、计划单列市一般地区

  基层员工250元以内200元以内150元以内

  中层正、副职管理人员300元以内250元以内200元以内

  高层正、副职管理人员400元以内350元以内300元以内

公务出差管理制度2

  差旅费报销规定

  1、公出人员返校后一周内必须报销还款;

  2、报销时间为每周二全天,周三上午,周四全天;

  3、出差费用包括往返车费(不包含出租汽车),宿费(住宿费限额40元/每天,低于限额,据实报销。无住宿费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购票费;

  4、交通费开支

  (1)乘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

  (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3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如开会则只负责往返交通费6元;

  (3)如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5、出差伙食补助

  省外出差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

  省内直辖市出差一律15元;

  省内县(含县级市)及其以下出差一律12元;

  6、关于差旅费、会议费的几项特别规定

  (1)自带交通工具出差,不再报销任何车船费及外市交通补贴,司机的住宿费按一般工作人员的'标准报销;

  (2)在交通工具(飞机、软卧除外)上连续乘座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人员,每超过12小时增加20元的伙食补助;

  (3)参加会议的出差人员在报销时必须提供会议通知原件或复印件;

  7、下列人员不予报销伙食补助

  会议通知上明确注明收取会议费且宿费另收的;

  被外单位聘请提供有偿劳务的;

  带工资外出进修或学习的(一个月以内的业务培训除外);

  在出差的同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

  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等直接差旅费之外的其他费用,需单独办理报销手续,不可与差旅费票据混在一起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及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工作人员出差的批准:

  1、一般工作人员在本省境内出差,须经系、部(办)领导批准。赴省外出差,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

  2、中层干部省内外出差,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

  3、副院长、顾问省内外出差,须经院长批准。

  4、院长出差须经西工大主管副校长批准并报董事长。

  5、工作人员出差,凡乘坐飞机公务仓或轮船二等舱,必须事先申请院长批准后,方可乘坐。

  6、工作人员出差前,应填制出差申请单,写明出差事由、出差地点、预计天数,经批准后,方可出发。

  二、差旅费用报销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和住宿费标准:

  2、凡夜间乘火车超过6小时,白天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以上,可购同席卧铺票(定票费限额30元)。凡符合购卧铺条件而末购者:

  乘慢车或直快列车的按硬席座位票价的60%;乘特快列车的按硬席座位票价的50%;乘特快空调列车的按硬座票价的30%计算发给补贴。

  3、住宿费包干使用,提交住宿—费—发—票,按标准计发。未提交住宿发票者,按住宿费标准的一半发给。

  4、伙食补贴

  1)按实际出差天数(含途中)一般地区每人每天补助20元;在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地区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脱产到外地(西安市区以外)学习、进修人员,时间在30日内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31天以上至60天以内,每人每天补助5元。61天以上不计算补贴。

  3)赴外地招生,在原补贴标准上增加10元计算。

  4)会议伙食补贴:

  西安市内无伙食补贴;外埠会议,凡交纳会议费或资料费者,无伙食补贴,只计算往返途中伙食补贴。凡未交纳会议费、资料费的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计算。

  5、市内交通费

  1)工作人员外埠出差,每日发市内交通费5元。参加会议期间无市内交通费。

  2)副院长以上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应事先征得院长同意,可报销相关出租车费。

  3)本省境内凡乘坐学院提供交通工具出差,不发市内交通费。随同出差的专职驾驶员,日行车100公里以上者,发给10元行车补贴。

  6、出差期间的个例

  1)出差人员因病在外埠住院30日内按标准计算伙食补贴,但不计算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住院超30天以上停发伙食补贴。

  2)学生赴外埠实习或毕业设计,只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交通费。凡实习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不计发住宿费。住宿收费的,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控制,据实报销。

  3)出差人员丢失原始票据的,原则上不予报销。经同行人证明确属交通工具票据丢失。经领导批准,只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直通火车硬座票价。

  4)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在外埠不得发生招待费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确属工作需要,应事先请示院长同意,本着勤俭的原则,在院长批准的限额内报销。

  5)出差人员不得绕道或借出差游山玩水。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7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及时冲还借款。

  2、按照谁批出差,谁批准报销的原则,报销人应附出差申请单,原始单据,并填明报销人,经批准人签字后,由财会人员办理报销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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