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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课堂常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30 06:56:2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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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课堂常规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课堂常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师课堂常规管理制度

教师课堂常规管理制度1

  一、备课要求

  1. 教师应钻研教学大纲,认真学习教材,明确本学科的教学任务,教学目标、教材的编写原则、教学的指导原则和教学要求。

  2. 认真备课,做到备知识、能力、学生、教法、实验、练习等。

  1) 备知识:深入钻研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弄清知识原理、教学目的、难点及本章节与前后章节的关系,列出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要求。

  2) 备学生: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智力水平、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和学习心理,分析学生掌握知识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因材施教,有的放矢。

  3) 备能力:明确本章(节)应培养学生什么能力。

  4) 备教法:选择最佳教法,精心设计程序,结合教材特点和学生实际组织教学,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练习为主线,讲练结合。

  5) 备实验:准备好教具、仪器及挂图,课前要预演,熟悉各步骤、方法和技巧,保证演示实验的开出率、成功率和操作规范。

  6) 练习:紧扣教学目标,选择难易,数量适当的堂上练习、课外练习和单元练习,布置学生的练习需保证准确无误。

  3. 每节课都必须有教案,教案须有课题、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步骤和措施、实验、教学过程、小结、练习等。教案中要反映出师生双边活动,打好基础培养能力的做法。三年以下新教师,提倡写课后小记并记录作业信息反馈,教案务求工整规范。对年轻教师的教案从严要求。

  4. 一般情况下,教龄在5年及5年以下的教师须备详案。

  5. 教师要在上课前二天写出教案,上课前一天准备好实验器材和教学用具。

  6. 同年级同学科的教师组成备课组,制订出新学期的教学计划,并由教研组长审阅后送教务处备案。备课组要以教学单元为单位集体备课,以统一教学进度和要求及交流教学方法和经验。

  7.在学期中,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有权查阅教师的备课教案。

  8. 备课组

  二、上课要求

  1. 教师要严格按排定的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变更课程,不准缺课。教师上课要注意仪表,衣着整齐端庄。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能提前下课、不在课室内抽烟。

  2. 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智力因素,教师要明确每单元教育的德育要求,要充分利用教材的思想性和特点、结合学生实际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明确学习目标,端正态度,激发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积极性。加强学习方法的指导。

  3. 遵循教学规律,从具体到抽象,理论联系实际,从一般到特殊,从已知到未知,由浅入深,经常再现,不允许有思想性、知识性、科学性错误。循序渐进,打好双基,反对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挫伤学生积极性的做法。

  4. 课堂设计严格有序,定量适度、思想清晰,层次分明,语言准确,板书规范、突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运用直观手段,实验成功有效,反对信口开河或照本宣科的“满堂灌”做法。

  5. 讲究教学艺术,提高驾驭课堂和灵活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保证按时按质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对课堂出现学生违纪行为要用适当方式及时制止,课后个别帮教,不要简单把矛盾上交。帮教学生要态度诚恳,以理服人,讲求实效,反对冷嘲热讽,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尊重学生人格,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随便把学生赶出教室或不准入教室,也不能采取放任自流的不负责态度。

  6. 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班务日志及评分。

  7. 上课时要注意保护学生视力,注意节约用电和爱护公物。

  8. 因故需临时调课需经教务处同意,因病或特殊原因请假需经相应部门批准,一周以上由教务处安排其他教师代课。

  9. 电化教育

  三、作业要求

  1. 按大纲和教材要求布置课内外练习和作业。首先要加强堂上练习,其次才是课外作业。作业要以课本为主再加适量的补充练习或选做题,先做一遍,防止超纲和出现差错。

  2. 课外作业要注意质量和科际平衡,作业量按中等生所需时间控制,尽可能在课堂内解决;音、体、美、劳、电等根据教学内容需要,适当组织课外实践活动。

  3. 教师要有统一明确的要求,学生作业本和书写格式要工整规范,要杜绝抄袭作业的现象。

  4. 作业要当天布置,当天完成,第二天早读前交齐。批改作业是教师重要工作,不应让学生代劳。批改作业原则上全批全改。

  5. 要及时做好作业评讲,教师评讲内容尽可能在教案中反映出来。

  四、辅导要求

  1. 辅导学生是教师职责。早读课由语文、英语老师下班辅导。

  2. 利用课余时间接触学生,辅导解决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个别辅导和培优扶差、查缺补漏。要热诚耐心,保护学生勤学好问积极性,并进行学习方法的'个别辅导。注意信息反馈,不断改进教法,提高教学效果。

  3. 要积极承担学校或教研组安排的辅导讲座,如竞赛辅导、兴趣小组辅导,优差生辅导及第二课堂活动辅导等,指导学生开展小发明、小实验、小制作、小论文活动。

  五、复习考试和分析总结要求

  1. 学科考试分单元测验、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升学考试四大类,各类考试应提前通知学生考试的时间、范围、方式和要求,让学生作考前准备,并指导学生订复习计划。

  2. 考前要上复习课,目的是使学过的知识系统条理化,明确各部分知识的联系,形成较完整的知识框架和相关技能。对复习课要认真备课,有计划和针对性,拾遗补漏,使学生感到有新意。

  3. 期末考试一般安排一到二周的时间按原课程表组织复习,非统考科目要随堂下班组织学生自行复习。

  4. 期中由备课组研究命题,难度适中,题型及量向中考靠拢。

  5. 教师可用堂上提问或随堂小测办法及时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补救。单元测验随堂进行。每月至少考一次。

  6. 期中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阅卷、评分,评卷后要按学校要求做好分析,有关分数及时送交班主任,质量分析等有关数据及时送交教务处。

  7. 评讲试题要做到讲审题、讲思路、讲逻辑、讲解题技巧,分析出现差错的原因,防止再错。通过对试卷讲评,使大部分学生对试题都能理解掌握。

  8. 教学常规检查与考核奖惩制度

  1)每学期进行备课笔记的检查。检查情况纳入教师业务档案。

  2)不定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3)不定期对学生的作业本的批改进行抽查,根据抽查情况及时总结、反馈并登记入册。

  4)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科辅导情况,及时总结、反馈、纠正。

  5)校长室、教务处定期或不定期对部分班上课情况作全面检查。

  6)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评教活动,形式不拘一格。

教师课堂常规管理制度2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运行过程管理,本着规范调(停)课程序,严控调(停)课数量,保证教学质量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课程表一经排定,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缩减授课学时,变更上课时间、地点和教师,也不得以其他理由变相停课。

  第二条 对未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调(停)课者,构成教学事故的按照《西南政法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调(停)课包括调课、停课、补课三种类型。

  第二章 全校性调(停)课

  第四条 法定节、假日或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需调(停)课的,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根据学校通知,发布本科、研究生调(停)课通知。

  第五条 经学校同意的国家级、市级各类教育考试、比赛等需调(停)课的`,由承办单位提前一周将时间、规模、使用教室等情况函告教务处、研究生院,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统一发布调(停)课通知。

  第三章 非全校性调(停)课

  第六条 办理事由

  (一)因公:教师经学校、部门、学院批准参加有关会议、培训,或学校重大事务等不能上课,并能出具相关通知或证明的。

  (二)因病:教师因病不能上课,并能出具医院证明的。

  (三)因私:教师因公、因病以外的其他合理事由不能按时上课的。

  从严控制以参加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学院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为由申请调(停)课的情况。

  第七条 办理类型

  (一)调课,包括课程时间、教师、教室调整。

  1.时间调整

  任课教师不能按时承担教学任务,经与学生协商一致,将部分课时(一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6课时)变更到其他上课时间。如一门课程超过6课时教师不能按时上课的,为不影响教学进度,课程归属单位应及时办理教师调整。

  2.教师调整

  任课教师不能按时承担教学任务,将部分或全部课时变更为其他具备相应课程任教资格的教师授课。

  3.教室调整

  因授课内容对教学场地的特殊要求等原因,变更部分或全部课时的教室。

  (二)停课

  任课教师不能按时承担教学任务,且未确定变动后上课时间的,办理停课。

  (三)补课

  课程办理停课后,任课教师须在对应的本科或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办理补课手续,未办理者视为未进行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该课程原教学周结束后一周。

  第八条 办理流程

  (一)非全校性调(停)课应在本科或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办理,任课教师须至少提前一天在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提出调、停、补课申请,经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审核,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后,提交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受理。对于调、停课理由不充分,或信息填写不完整等情况,教务处、研究生院不予受理。

  (二)任课教师遇有重大变故、突发性疾病等紧急情况而无法及时办理调(停)课手续时,应在上课前及时告知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并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备案,在事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程序补办书面调(停)课手续。

  (三)为保证开学初教学秩序的稳定,每学期第1周原则上不得办理调(停)课手续。

  第四章 调(停)课考核与违规处理

  第九条 教师因病、因公调(停)课,不计入考核调(停)课时数。

  第十条 各部门、学院评优、评奖时应将教师的调(停)课情况作为评审要素。

  第十一条 课程归属单位年度调(停)课时比例,纳入其年终考评体系。

  第十二条 学校督导专家、课程归属单位应加强对调、补课时的听课检查。

  第十三条 发生以下三种情形,按照《西南政法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未按规定办理完成调(停)课手续而擅自调(停)课者。

  (二)遇有重大变故、突发性疾病等紧急情况,未在上课前及时通知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并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备案的,或未按规定补办书面调(停)课手续者。

  (三)非全校性停课后在课程原教学周结束后一周内未补课者,作擅自减少课时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辅修教学的调(停)课管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中“教室”包括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排定的其他上课地点。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西南政法大学调、停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教师课堂常规管理制度3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形成良好的教学作风,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使全校教学及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秉承“正则格致”校训,尊崇“严谨至爱”教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特制定本规范。

  一、师德修养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以对国家、学校和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

  2.勤于教学,精于业务。坚持以现代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客观规律,努力学习和运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加强研究和理解所授课程,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及教学能力;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善于协作,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教学思想上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在教学活动中把“育人”放在首位,引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4.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诚信正直,以身作则。

  5.严谨治学,精益求精。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诚实守信,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6.遵章守纪,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教学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院(部)的工作安排,主动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二、任课资格、条件与培训

  7.新晋青年教师任课条件。受聘来我校工作的青年教师,均须参加学校主办的岗前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经院(部)长审定、主管校长批准后报人事备案,方可上岗。

  8.主讲教师资格。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特殊情况不符合主讲教师岗位资格的教师,经院(部)审核、教务处、人事处批准,方可承担授课任务。

  主讲教师应经过各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至少一遍以上,经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或院(部)教学考核小组考核效果良好者,方能取得任课资格;新开课(第一次讲课)教师须按指定的章节内容在教研室(专业)内试讲,经集体讨论评议通过,方可取得任课资格;开新课(第一次讲授此课)教师应在开课前一学期在课程所属教研室(专业)试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课。

  兼职教师资格。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初次受聘担任兼职教师的,学院要安排教学培训并组织听课后,经院(部)审核、教务处、人事处批准,方可承担授课任务。

  三、课前准备

  9.课程标准和教学日历。课程标准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标准。教师应在开课前按课程标准、校历编制教学日历,经课程负责人审核后交所在院(部)存档备查,教学日历应有课程进度、课堂讨论、实验、实训等教学环节的具体安排。教师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日历上课,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的,须经院(部)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10.教材选用。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哲学社会科学等专业教材的选用、编写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严把审核关。优先选用国家级或省部级规划及获奖优秀的高职教材,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教师使用自编教材或讲义,需经院(部)审查批准。对发展迅速和应用性强的课程,要不断更新教材内容,积极开发新教材;教师应指定与教材匹配的辅助教学用书和参考资料。

  11.备课。备课是教师实施教学的重要环节,开课前教师应认真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平行课程和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

  教师备课时应熟悉课程标准、认真钻研教材、研究参考资料,确定教学目的要求,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掌握学生情况,增强教学针对性;认真选择教学方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充分准备教学资源。认真准备备课笔记和教案。

  公共基础课教学和三人以上同时讲授的专业基础课教学,要坚持教研室、专业团队或课程组集体备课制度。

  12.教案。教案作为教学实施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每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讲授的内容提要,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法,课程各教学环节的学时分配,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所采用的教学方法、实施步骤和教学场所(传统讲授教室、一体化教学场所、实训室、实验室等),教具、图表、多媒体、网络等教学手段的配合使用,课外学习指导和作业量。具体要求可参照《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教案基本格式及范例》见附件。

  新教师或首次承担某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在开课之前,应认真完成所授课程全部内容的教案;其他教师在开课之前,应完成所授课程全部内容1/2以上的教案;教师不能以多媒体课件代替教案和讲稿。

  四、课堂教学

  13.课堂教学包含理论课、实践课、实训课和理实一体化课堂或教学做一体化课。严明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确保课堂教学正确的政治导向。课堂讲授应当努力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交待清楚,条理清晰,突出重点和难点。语言精炼、板书工整、仪态端正、精神饱满。注重讲课的艺术性,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思想。根据公共基础课、通识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等不同特点,灵活选择运用合适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素养。

  14.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积极、合理、科学地运用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等信息化教学手段,增加课堂教学信息量,提高课程教学效果。对在线开放课程、学习的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实行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15.有两人以上担任类型相同、学时相近的同类课程,应建立课程教学小组。教学小组要经常开展教学活动,共同研究教学问题,统一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

  16.任课教师要按课程表所安排的时间上课,不得随意自行停课、调课、增减学时数。

  17.开课伊始,教师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以增进师生之间的联系和了解。教师在扼要介绍本课程教学进度之后,应对课程考核方式做详细说明,包括作业、实训、实验以及期末考试等在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重。

  18.教师应加强课堂管控,维持课堂秩序,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做好课堂考勤记录,并留底备查,对于缺勤、违纪的学生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镇江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处理。学生的出勤情况应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考核总成绩中,缺勤达课时1/3时,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并计零分。

  五、辅导、答疑和作业

  19.辅导、答疑。教师有进行辅导、答疑的责任。辅导、答疑可采取集体辅导或分散指导的方式进行,在首节课时向学生说明答疑时间、地点;公共基础课每月至少1次,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每两周至少1次,每次应不少于1学时。任课教师在辅导答疑中因材施教,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对基础较差、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重点辅导帮助。教师应充分利用辅导答疑时间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征求对教学的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20.作业。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性质与要求布置适量作业,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对作业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要专门记载,并对学生做进一步讲解或加强训练;对不交作业的学生要予以督促,要求按时完成;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应做好书面记录,学生的平时作业应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考核总成绩中。作业本每门课程要选择适量作为教学档案在各学院(部)保存。

  六、实验教学

  21. 实验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实验教师应按照《镇江高等专科学校实验教学管理条例》严格执行。

  22.实验教师在实验开出前,应根据要求认真进行教学准备,具备实验课程标准、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仪器设备使用说明或操作规程、实验(或操作)注意事项等基本教学文件,认真编写实验教案。对计划开出的新实验,实验教师应在试做的基础上,完成试做报告。实验技术人员应根据实验的要求,做好消耗材料、试剂或元器件的准备,确保实验仪器设备完好;认真检查安全设施,向学生认真讲解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具体安全要求,保证实验安全。

  23.在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师应加强现场巡视、指导,严格要求学生,纠正学生的不正确操作,解答实验现象和疑难问题;注意培养学生观察、测量、统计、数据处理、结果分析等方面的能力;要求学生认真撰写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者责令重做;及时处理实验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确保安全。

  24.实验考核应根据课程的特点,采用平时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卷面考核和提交实验报告等多种方式。课程内实验的考核,实验教师根据课程的要求,在课程结束前进行,自行决定考核方式,实验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理论考试,实验成绩应占课程总成绩的一定比例;独立设课实验、集中综合性实验的考核,除平时考核外,在该实验课程结束时,可以通过实验操作考试、卷面考试或提交一定形式的实验报告,进行期终考核,并单独记载成绩。

  25.重视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实验动手能力的培养,积极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及研究创新性的实验,培养学生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作风以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实践教学

  26.实践教学分为综合性实践教学和专题性实践教学两类。综合性实践教学包括顶岗实(见)习、课程实习、专业实(见)习、社会调查、军事训练、野外实习等;实习是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获得实际生产知识和管理知识,锻炼独立工作能力、了解社会、培养团结协作精神的重要环节。实践教学应纳入教学计划,并建立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指导教师应按照《镇江高专实习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八、毕业设计(论文)

  27.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指导教师应按照《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

  九、课程考核

  28.课程考核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巩固、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重要环节,也是检查和分析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教学计划规定的每门课程要进行考核。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鼓励教师改革考试办法,采用闭卷、开卷、实操、面试、口试、小论文、研究报告、综合评价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核。课程考核成绩应综合学生平时成绩来评定,教师应根据记载的学生考勤、学习态度、课堂表现、作业、平时测验、实验、实训与实际操作等情况以及期中考核成绩等综合确定学生的成绩,平时成绩比例及成绩记载方法等应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任课教师应根据《镇江高专考试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严格执行。

  十、教学纪律

  29.为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任课教师必须遵守教学纪律。有关教学纪律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处理参见《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0.教师因事外出应以不影响教学为原则,教师因病、因事请假不能上课时要向院(部)书面请假,院(部)应指派其他教师代课,无人代课时,院部要安排调课,并报督导室备案。

  31.上课教师必须提前5-10分钟到达教学场所作好课前准备,进入教室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中文课程使用普通话上课。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误课,不拖堂,并恰当分配课堂时间。除课堂教学必须使用外,上课期间应关闭通讯工具。

  十一、学习纪律

  32.学生应依照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听课者,应事先请假。请假手续按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办理。学生无故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课教学时数1/3者,教师有权取消其该课程的考试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班长记好班级日志。

  33.学生要尊敬教师,每天每位老师的第一节上课时,班长喊“起立”,同学集体行注目礼,齐呼“老师好!”老师回礼“同学们好!请坐!”课前或课间同学应主动擦黑板。

  34.学生上课应专心听讲,除老师有安排者,原则上关闭所有通讯工具。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课堂肃静,积极参与任课教师组织的讨论等教学活动,但不得随意进出教室,不准在教学区内喧哗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35.学生上课应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不准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

  学生应保持教室内清洁卫生,课堂上不准吸烟、吃零食等。对于违反课堂纪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6.在正常教学时间内,学校任何单位或部门组织各类需要学生参与的活动,须提前3天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院(部)同意后由院(部)教学秘书做统一安排,并通知相关班级、任课教师。

  十二、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37.教师应积极关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动向,更新教育观念,加强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发表有要求。

  38.教师应重视理论研究与教育实践相结合,坚持以课程教学为基础,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兴趣,把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和能力融于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形成具有自己特色和风格的教学方法。

  39.教师应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优秀科研成果按照《镇江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40.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应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室和实验室建设、教学改革以及其他教学活动。

  十三、考核与奖惩

  41.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及教学研究成果。

  1)教学工作量的考核采取记实办法,教师对本人所授课程名称、实际授课时数,完成起止时间、班级和人数、授课情况,指导实习和毕业论文的人数、起止时间及进行情况,辅导及批改作业、实验报告等,都需如实登记,并报所在院(部)核实。教师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及教学改革活动的工作量,由所在院(部)及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考核认定。

  2)教学质量的考核内容主要有思想政治表现、教书育人、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考核采取日常考查和集中考核相结合,学生与专家(督导员)同行评价相结合进行。学期结束时教师应对所任课程的教学情况向院(部)做出书面总结。

  3)对教学研究成果的考核主要是根据教师参加院(部)、教研室教学研究活动情况,研究教学的论文、著作和教学经验材料,独立编写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等进行。

  42.学校设立各种教学专项基金,专门用于资助重点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改专项课题的研究。对于在教学研究课题中取得突出成果、教学成绩优异和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学校授予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并作为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43. 在教学运行过程中,对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按照《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各类教学事故均应在责任者的教学业务档案中予以记载。

  44.经教学考核评价,教学质量低,学生与同行反映教学效果差的任课教师,评价部门要将结果报人事处师资科,并会同人事处安排对他(她)们进行待岗培训,待通过人事处安排的再上岗认证后,方可重新走进课堂。

  十四、附则

  45.本规范在执行中如涉及其他有关未尽事宜,由教务主管部门研究拟定解决方案,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46.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47.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教师课堂常规管理制度4

  第一条 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未经教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调课、串课、请他人代课,更不允许缺课和停课。严格执行课前候课制度,预备铃响后,教师应到教室门口面向学生站立,目视学生候课情况,督促未进教室的学生迅速进教室做好上课准备。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提前下课,中途不离开课堂,下课不拖堂。不带孩子进教室上课,无特殊情况,不坐着讲课。严禁在教室内抽烟、酒后上课、上课时接打手机,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上课开始和结束,师生应相互问候致礼。

  第二条 认真做好课前准备。熟悉教案、学案(有条件的可设学案),提前把学案发给学生,以便学生预习;对学生的预习情况要加以检查,了解学情,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三条 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课堂气氛和谐,师生关系融洽,创设灵活的、有助于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教学情境,营造民主、平等、互动、开放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突出学生主体地位。

  第四条 教学思路清晰,教学结构合理。遵循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精益求精、科学严谨地组织教学,教学环节完整、层次清晰、层递性强;注意新旧知识的内在联系,促进学生合理建构知识结构。

  第五条 教学内容处理得当。引导学生围绕重点,理解和运用学习内容,分析和解决问题,感悟和体验学习内容中蕴含的科学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教师讲解科学准确、详略得当,知识梳理脉络清晰。抓住关键,揭示重点内容,分散化解难点内容,具体分析对比疑点,着力引导学生掌握重点,突破难点,夯实基础,发展能力。

  第六条 教学过程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既要体现教的过程,更要体现学的过程。要摒弃满堂灌的陋习和过于重视结论教学的倾问,加强过程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兼顾个体差异,给学生充分的自主学习和思考的时间,主动参与自主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要根据教学实际和个体差异,选用恰当的教法,因材施教;要加强学法指导,引导学生围绕学习任务,运用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主动参与教学过程。

  第七条 灵活合理的组织和调控课堂教学。教学过程中要注意组织好教学,努力集中学生注意力、多方收集学生的信息反馈,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正确处理预设与生成的关系,能敏锐地感受、准确地捕捉新情况和新问题,作出决策和选择,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各教学环节过渡自然流畅;对学生的学习过程、方法和结果及时作出恰当的评价与总结,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以引导和促进学生高效学习。出现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时,教师要机敏地进行引导;不得在课堂上发脾气,不准讽刺侮辱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将学生赶出课堂。

  第八条 强化课堂教学的管理意识。上课前要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发现缺课的学生要及时反馈给家长或者班主任和学校,上课时要维持好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学现场,也不能让学生随意离开教学现场,杜绝上课时间教学现场无教师的现象发生,一旦课堂发生事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规则,课堂内发生的问题,应以任课教师为主负责在课后处理,上课时教师不得随意把学生赶出教室,凡因特殊情况需停止学生上课,必须上报学校教务处同意。

  第九条 科学设计问题,精选例题和习题。设计的教学问题要具有思考和探究价值,利于思维的开发和能力的培养;精选的例题和习题要体现基础性、针对性、梯度性、思维性,精讲精练,及时矫正巩固。要科学安排学、讲、练的时间,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时间自主学习、交流讨论和完成课堂达标课检测,精心选择布置课后练习题。

  第十条 合理选择使用实验器材、挂图、模型、计算机、网络等教学媒体,有机整合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注重实效;演示、验证和探究实验教学,要组织有序,操作规范,指导及时,确保安全。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应认真按教材要求完成;提倡师生自制教具,鼓励教师就地取材解决直观教具、标本不足等问题,努力增强教学的直观性。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教育,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及学生实践教学活动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用普通话授课,教学语言规范、流畅、精练、准确、生动、文明、有激情、具有启发性和感染力。

  第十二条 板书规范、科学、正确、清楚、条理性强;要体现知识的形成过程和讲课重点,布局结构合理,揭示知识结构和学习方法。字迹工整,大小适当,用规范字,严禁字迹潦草和写错别字、不规范的简化字。

  第十三条 教师在课堂上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衣着整洁、得体、款式大方,不浓装艳抹,不穿透明装、吊带裙、露脐装、短裤、背心、拖鞋进入教室,举止适度,教态可亲;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真诚关爱,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杜绝发生教学事故;发现学生答问或练习错误要巧于指点、引导,发现学生握笔、写字、坐立姿势不正确等问题应及时纠正;要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方法,养成严肃认真的学习习惯;体育教师应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

  第十四条 课型把握得当。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种课型的不同特点的把握:

  (一)新授课:新授课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教学环节:复习(或激趣)导入→新知探究→讨论讲解→练习巩固→变式拓展→课堂小结→布置作业。在以上环节中要注意:复习应为导入服务;新知的探究要设计出能有效引导学生活动的问题;练习巩固要注重基础,围绕新知进行有效训练,要控制难度,能让学生品尝到求知和成功的喜悦。

  (二)复习课:复习课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教学环节:专题集成→问题诊断→针对解惑→巩固提升。具体做法是,教师在阶段教学的基础上,对原先的教学内容进行知识集成、专题归类和脉络梳理,和学生交流之后,让学生做诊断练习,在批改诊断练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备课;课上先呈现练习批改主要情况并点评,在讲评诊断练习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总结归纳各个知识点的规律和用法;接着让学生做相应的的巩固练习,使其得到有效提升。

  (三)讲评课:作业讲评或试卷讲评课一般应遵循的流程是:教师研读作业或试卷,研透其中内容,了解命题特点;统计、分析学生答题情况,找出共性的典型错误,并分析错误生成原因;根据试卷特点和学生答题情况,确定讲评目标和重点内容;课堂上必须要呈现错题统计数据,重点解决学生普遍集中的问题;选编针对性和巩固性练习。切忌不作错题统计,不分轻重,从头讲到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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