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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1 10:25:59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一、目的

  1、公司员工考勤是公司进行正常工作秩序及制度的基础,是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2、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二、范围

  公司除总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特批人员外,其它员工均需在考勤之列。特批人员由个人申请,总经理批准

  三、考勤方法

  1、公司考勤采用打卡考勤和考勤表登记相结合两种方式。

  1)、业务员在公司上班的,每天早上要进行一次打卡。并用“工作日志”作为考勤依据。

  2)、发货司机均实行每天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两次打卡,其他时间由销售内勤采用考勤表登记。

  3)、计件员工每天早上和中午上班要进行两次打卡考勤,车间主任采用考勤表登记每日的出勤情况。

  4)、管理人员、记时员工一天四次打卡考勤,分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各两次。

  2、1.4款人员加班的,同时要在加班前、后进行打卡。

  3、上班期间停电,各部门要根据每个记时员工、管理人员等的工作情况由主管安排是否放假,并在当天统计停电期间员工的上班情况,在隔天把统计结果交到考勤管理员手中。停电后宣布放假的部门,一律按放假处理,需要工作的要安排好每人的相应工作。计件员工由车间主任登记在考勤表上。

  4、对于新进员工,先采用考勤表登记的方式,以三天为一个试用期限,暂不发放考勤卡。试用期过后,各部门主管将新进员工的考勤证明送往办公室,作为结算工资的依据。注:新进员工如在三天内试用不合格或自动离职,本公司则不予以结算工资。

  四、考勤时间

  1、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8小时。其他调整以办公室通知为准。

  2、公司作息时间规定如下:(具体时分以考勤钟的时间为依据) a 夏令时作息时间b 冬令时作息时间 上午:7:00-11:00 上午:7:30-11:00 下午:13:30-17:30 下午:12:30-17:00 晚上:18:30-21:30 晚上:18:00-21:00 夏令时作息时间或冬令时作息时间起讫期间或临时时间调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勤管理

  1、迟到

  1)、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前打卡视为迟到。

  2)、迟到超过1小时(含),视旷工半天处理。

  3)、因工作需要加班到22:00以后的可于次日推迟上班,并经主管同意后不作迟到处理,但主管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到办公室。

  2、旷工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或擅自离岗者

  2)、口头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假者;

  3)、假期已满,逾期未归者;4)、无故未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补勤证明者。如上班打卡,下班未打卡的;或上班未打卡,下班打卡的`。

  5)、因缺活,个别计件员工经车间主任同意放假的,直接由车间登记为放假,不作旷工。

  3、早退

  1)、员工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擅自离厂视为早退。

  2)、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

  3)、当天迟到又早退按双倍标准处罚。

  4)、对于因全公司停电导致需要提前下班的,计件员工由车间主任在考勤表上登记,记时员工由所在部门主管统一登记,管理人员由部门领导登记(参照三3款)。

  5)、计件员工在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后,经车间主任同意可以提前下班,不作早退。

  4、病事假

  1)、员工请病事假时,应提前填写《请假单》,如有需要应在主管安排下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临时口头请假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逾期不予办理。(当事人未补办按照旷工处理,口头请假不能作为依据)

  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根据假期需经相应领导批准。

  3)、员工因事请假,其主管领导需考虑是否影响生产或工作任务情况作出批假意见。

  4)、《请假单》要在办公室备案,并作为销假依据。

  5)、计件员工临时放假的不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车间主任直接登记在考勤表。

  5、工伤假 员工因执行工务而致伤害或疾病,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可申请工伤假,工伤假期以医院证明为准。(请工伤假要填写《请假单》)

  6、批假权限

  (1)、车间员工(包括记时)、仓库辅助工请假2天(含)以内由车间(仓库)主任批准,超过2天至5天(含)由部门经理批准,6天及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管理人员请假,3天(含)内由部门经理直接批准,超过3天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车间、仓库主任请假2天(内)由生产部经理批准。3天(含)以上总经理批准。(4)、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直接批准。

  7、请假原则

  (1)、原则上,公司正式员工一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2天,当月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5天。试用期员工一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被批准请更长假期的,试用期要按请假时间延长。(工伤假除外)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考勤是项目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依据之一,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使员工的出勤、休息、请假、加班及考勤统计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维护项目

  2、职责:

  2、1项目经理负责本规定的编写,整理与修改。

  2、2项目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3、相关管理规定

  3.1工作时间

  3.1.1除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人员以外,公司实行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度,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按值班制度实行休息。

  3.1.2每天工作时间为8:30~17:30,其中12:00~14:00为轮流午餐及午休时间。

  3.1.3法定节假日为(1)元旦;(2)春节;(3)劳动节;(4)国庆节;其休息天数依部门规定执行。

  3.2出勤记录(签到)

  3.2.1考勤记录周期为每月1日~31日。

  3.2.2员工到职后,正常上/下班、加班、值班均必须实行签到制度。

  3.2.3签到每天两次(上午、下午),下午上班签到时间最多只能提前半小时(即14:00上班,需在13:30分后才能签到)。

  3.2.4没有签到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3.2.4每月2日,各区域负责人提交电子档考勤表到项目部,签到表在各区域存档备查。

  3.2.4项目部根据考勤表对各员工作出考勤考核评分。

  3.3因公外出

  由区域负责人签名证明,项目负责人审核,否则按旷工论处。

  3.4因私请假

  3.4.1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时﹐须事先填写《请假条》区域负责人(含)以上的上级主管批准。

  3.4.1当请假天数1天以下由区域负责人批准,1-2天由生产总管批准,2以上时,须经过项目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3.4.1如有特殊原因(比如生病),未能于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于当天通过电话方式向主管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获得主管同意,并应于事后上班一天之内及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3.5考勤规定

  3.5.1不得代替他人签决不能,否则每发现一次代人签到者和请人签到者每人当月考评降级。

  3.5.2迟到:

  3.5.2.1迟到60分钟(含)以内,考勤考评扣20分;凡迟到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考评扣分40分;

  3.5.2.2每月迟到累计三次以上的人员必须向项目经理提交书面检查,针对迟到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当月考评降级。

  3.5.3早退:员工在下班前无故离岗外出视为早退,早退按实际缺勤时间计算(超过1小时计)作为旷工处理。早退每次考勤考核扣20分。

  3.5.4旷工:凡没有出勤签到记录(或只有单次签到记录),也没有经过批准有效的出差、请假条、未刷卡说明等其他证明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1日或累计1日,考勤扣40分,单月超2次者,必须向项目经理书面检查,并当月考评降级;旷工连续3日或当月累积旷工5日、全年累积旷工7日者,予以除名并无任何经济补偿。

  3.5.5事假:事假时间以1小时起为计算单位(不足整小时部分按1小时计),扣除100%的`薪资;

  3.5.6病假:

  3.5.6.1员工因病需治疗及休息,可请病假。请病假必须提供公立医院病假单和病历卡等证明,否则只能按事假处理,无任何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3.5.6.2请病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政策规定的医疗期,病假期间工资按相关法规规定计发。

  享有各类补贴的人员,病假时间超过半月者不再享有当月各类补贴。

  3.5.7婚假:

  3.5.7.1员工结婚需请婚假时,必须提供结婚证并提前15天提出申请。

  3.5.7.2婚假一般为3天;属晚婚者(男年满25岁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7天婚假。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到外地结婚者,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3.5.7.3婚假发全额工资。

  3.5.8丧假: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等直系亲属死亡者,给予3天丧假。非直系亲属,给予1天丧假。外地酌情增加路程假。丧假发全额工资,但扣发当日各类津补贴。

  3.5.9产假:顺产产假为105天,若为难产和多胎产假,则各加15天。产假期间的薪资及费用报销依生育保险法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定者,产假期间不享受公司任何假期、薪资及福利待遇。

  3.5.10工伤假:员工因执行公务致伤不能工作时,经公立医院和部门主管证明属实者,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的薪资待遇依工伤保险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5.11法定假:依相关规定及休息通知,视公司具体情况统一安排。

  3.5.12加班:

  3.5.12.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每位员工应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5.12.2法定节假日为(1)元旦;(2)春节;(3)劳动节;(4)国庆节;才有加班。法定假日加班者,由区域负责人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项目经理(含)以上的上级主管批准,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统计加班的依据。

  4、绩效考核规定

  4.1每月3日前,各区域经理向项目组提交>;员工签到表在区域存档备查。

  4.2每月10日-20日,项目组组织质检小组到各项目检查,检查考勤制度落实情况,并在区域考评上进行考核。

  4.3项目组根据《员工考勤表》对各员工作出考勤考核,考勤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当中。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为规范公司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按以下要求严格执行员工打卡考勤管理。

  一、考勤打卡管理:

  1、全员出勤实行考勤打卡记录制度;

  2、所有工作日人员按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必须到指定打卡机上进行打卡;

  3、打卡机的监督管理:前台负责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考勤设备,凡故意破坏考勤设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处以二倍考勤机价格的赔偿。

  4、打卡其它事项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打卡,由本人提供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相关手续证明(如病假单/事假单等申报行政处作为考勤依据);

  2)录不到指纹时,必须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过的相关手续交行政处存档或主动到前台处登记进公司时间。

  3)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不执行打卡考勤。

  二、处罚规定

  1. 迟到:晚于公司起始上班时间的视为迟到;

  第一次:迟到在15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15-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第二次:迟到在15分钟以内,罚款2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迟到15-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

  第三次:迟到在15分钟以内,罚款5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迟到15-30分钟以内,罚款10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视为旷工。

  2. 早退:早于公司下班时间下班且未经领导审批同意的,视为早退。员工无故早退视为旷工处理。

  3. 脱岗: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工作,视为脱岗。脱岗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将视为旷工。

  4. 旷工:按日常工资的'二倍进行处罚,当月累计旷工3次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5、忘记打卡者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名可算有效考勤;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 当事人双方各扣罚100元/次。累计出现3次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从20__年12月1日起开始严格执行。

  上述规定随着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可能需要对上述规定政策进行修改,因此公司保留根据法律规定随时修改、增补、废除上述条款中任何一项的权利,员工将以书面的方式收到条款修改等方面的通知。

  核准人:

  制作人:

  20xx年11月20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一、因公出差员工考勤管理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因公出差

  (1)因单位技术问题、业务事由出差;

  (2)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本单位出资的相应的和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相关等;

  (3)经车间主任及以上领导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二、法定休假员工考勤管理

  (1)国家法定休假日共10天: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具体放假安排按国家劳动部颁布的规定执行。

  三、年假考勤管理

  (1)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即可申请年假。

  (2)满一年可申请7天带薪年假,以后每满1年增加10天年假,直至满70天年假。超出70天的年假将以当年工资水平的3倍以现金形式给予申请人。

  (3)如果本年度年假员工没有申请使用,次年第1次发工资时将以2倍工资返还给员工。

  四、病假员工考勤管理

  (1)员工患病及非因公负伤。持有二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明书,可核予病假;

  (2)病假期间工资照发,另外每天每人按不同级别补助300元至800元调养费。

  (3)经领导同意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超过6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五、事假员工考勤管理

  (1)因个人家庭等其他情况,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的',经申请领导可酌情给予事假,并记入员工考勤;

  (2)根据公司领导关于员工考勤管理的指导意见,事假将只发80%的工资,特殊情况经副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同意可发全额工资。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5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部员工必需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依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详细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状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与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

  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详细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依据实际状况支配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需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照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总经办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订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准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状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状况说明书》必需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遗忘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

  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需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附:《未打卡状况说明书》,《请假条》,《外勤工作登记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6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八、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九、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7

  日常考勤规定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请假报批程序:

  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假期计算及待遇:

  事假

  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病假

  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年假

  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加班的规定:

  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

  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300%

  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

  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

  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

  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

  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

  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

  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

  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6.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险期限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

  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

  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

  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

  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小时比例以7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

  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日10;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

  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条

  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

  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

  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五)奖惩

  第三十六条

  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

  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瞌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在公司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

  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

  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

  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六)离职

  第四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

  前条第1、2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

  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

  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

  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

  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

  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

  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保险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

  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20%。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洽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

  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

  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

  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

  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

  第五十七条

  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

  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

  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

  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个1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九)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一条

  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

  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

  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

  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属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

  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十)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行为和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项目部驻地外聘、临时施工人员。

  第二章作息时间

  第三条基地管理人员实行每周五天标准工作制:上午9时至下午5时,中午12时至下午1时为午餐休息时间。夏季、冬季调整工作时间时,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项目驻地施工人员作息时间视工程进度情况安排工作时间。

  第三章考勤办法

  第四条公司基的满勤为当月扣除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的剩余天数,按照22天/月计算;工程部人员按照自然月的天数计算。

  公司基地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打卡时间:上午9点至9点05分,下午下班前,每天打卡两次。

  项目部、库房等地没有安装考勤机的,由考勤员统一填写员工考勤表,主管领导签章后每月末上报综合管理部。

  第五条基地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打卡异常记录表上填写原因,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七条各部门和项目部应于每月的2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汇总。

  第八条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第九条、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早退:比规定时间晚上班,视为迟到;比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下班,视为早退;

  2、旷工: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申请批准,擅自不上班的;

  2)未经申请批准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1小时,6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

  3)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4)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吵架、打架、嬉闹致伤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视为旷工,并按照不工作的时间计算天数。

  5)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6)脱岗时间界定:无正当理由的,没有履行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离开公司办私事超过30分钟者,视为脱岗。

  第四章休假

  第十条节假日

  1、一般公休日:周六、周日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5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制定本规定。

  二、考勤规定

  (一)公司所有员工必须实行指纹考勤;

  (二)外勤员工考勤:

  1、工程部员工考勤以施工日志为准;

  2、市场部考勤按《市场部出勤办法》执行。

  三、工作时间

  除特殊情况外,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7.5个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8:00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考勤管理

  (一)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自每位员工入职当天,即进行指纹考勤;

  2、指纹考勤是必须早晚上下班各刷一次,在所有打卡记录中取最早的打卡时间作为上班时间,最晚一次的`打卡时间作为下班时间,所有考勤记录均是记录在考勤系统中。如遇上、下班忘记指纹考勤者,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前填写《补打申请单》交部门经理签字后交综合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除特殊情况外,每月补打卡情况累计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签字无效,自第四次开始,则每一次扣除当月工资10元。)

  (二)所有员工严格按时作息,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发生迟到、早退者按以下处理:

  1、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扣除当日工资10元;

  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除当日工资20元;

  3、所有员工必须在休假完毕之后立即至综合部办理销假手续。

  4、请假以0.5天为基数,请假时间必须是0.5的倍数。如0.5天、1天、1.5天、2天,以此类推。

  5、员工休假结束后续假的,应再次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办理审批手续不便,经领导批准后可以先休假,请假期满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1

  为规范公司内部考勤及请假管理程序,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

  (一)每日考勤原则上以当日签到记录为准。考勤每月汇总,如出现多人次无签到记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调查核实并报经理批准后,另作处理。其余未签到者,按旷工处理。

  (二)凡因工作需要不能签到的,必须口头或电话通知综合管理部备案。否则事后不补,均按事假处理。

  (三)因私请假,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条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四)部门员工加班后需补休的,由部门负责人拟定调休计划报经理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五)安护员、保洁员考勤,以每日考勤记录为准。

  二、请假

  (一)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请假停止工作进行办理时,可向公司请假。除工伤假外,所有假期均须填写《职工请假审批单》,完成审批程序后,交综合管理部考勤员处作为工资核发依据之一备案。请假时限超过3天者,经批准后应将有关工作交接完毕,方可离岗。

  (二)请假的种类: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工伤假、计划生育假八类。

  (三)适应范围及请假程序

  ◆病假

  1、适用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患病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时,根据国家规定享有医疗期。

  2、职工请假(伤)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后15分钟内电话通知所在部门领导及综合管理部。不需要住院治疗的,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综合部提供病假条,否则按事假计算。需入院治疗的,应于住院后一周内,委托他人持,《住院证》和病历复印件办理正式请假手续。请长假病职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可予以调整工作岗位,本人不能或不愿接受调整的,公司根据国家劳动法之相关规定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事假

  1、适用于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职工。职工一次事假最多不得超过15天,全年不得超过20天。

  2、职工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单》报批,事后不补。半天以内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管理部备案;1天以上,3天以内的事假,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单及时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3、事假请假审批权限同样适用于婚假、丧假等的审批。

  ◆婚假

  适用于公司已转正职工以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结婚。婚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如符合男28周岁以上,女26周岁以上的初婚晚婚条件的职工,经公司经理特别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2、职工请婚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婚假。

  ◆丧假

  1、公司职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之父母)去世,可依据国家规定给丧假3天,去市外或省外料理丧事适当给予路程假。

  2、职工请丧假如需去外地料理的,经请假审批后应交接完手头工作,方可离岗。

  ◆产假

  1、适用于按国家和公司规定履行了生育申报审批程序的合法结婚女职工,不论生育的为活胎或死胎均可按规定享受产假。

  2、女职工请产假必须至少于产前l周内向公司申请,并出示医院证明和准生证,经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

  3、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病假对待。

  4、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享受产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享受工资及其他福利。

  5、夫妻双方系晚育的,在女方产假期间给男方护理假3天,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哺乳假

  职工自产假休满到婴儿l周岁以前,每天享受两次,每次30分

  钟的哺乳假,视同正常出勤。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超过一小时。

  ◆工伤假

  1、适用于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公司职工。

  2、工伤职工接受治疗可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公司负责安排人员护理。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规定的工伤待遇。

  4、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计划生育假

  1、适用于因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需要暂停工作进行人工流产、结扎的公司职工。

  2、已婚女职工流产或夫妻双方进行结扎、节育手术的,可享受15天的计划生育假。

  3、计划生育假实行员工提前申请,凭医院计生证明履行审批手续。

  四、考勤及请假的薪金处理方式与绩效考评

  (一)考勤的处理方式

  I、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一次者,扣罚10元,迟到、早退达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计算。当月累计迟到一次按10元扣罚,迟到两次以上的,按第二次扣罚20元,第三次扣罚40元,以此类推。

  2、代人签到: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扣罚300元,累计3次作辞退处理。部门主管未能教育好员工,应负连带责任,每次扣罚100元,并通报批评。

  3、旷工:旷工半天按当日工资的1.5倍扣罚,扣除绩效考核分1分,扣除当月奖金,年终奖按3个月扣罚;旷工1天按当日工资的3倍扣罚,扣除绩效考核分3分,扣除当月奖金,年终奖按半年扣罚;在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的,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累计旷工2天者,除每天按当日工资的3倍扣罚外,扣除绩效考核分3分/天,扣除全年奖金。

  (二)请假处理方式

  1、请假的假期时间均自离岗之日起算起,除事假外,其余假期均包括公休假目和法定假日。

  2、假期结束应立即销假。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者,要事先续假,并提供正当理由的证明,续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处理方式

  ◆病假

  l、职工病假不需要住院治疗且当月病休时间累计在3天以下者

  (含3天)病假一天按其日应发工资扣发,年终奖按天扣发。职工病假当月累计超过3天以上,7天以下者(含7天),病假一天按其日应发工资扣发,并扣除当月奖金,年终奖按1个月扣发。当月病假累计7天以上者,病假工资按天扣发,年终奖按每7天扣发一个月年终奖计算。全年累计病假达一个月者扣除全年年终奖。

  2、职工病假当月个人绩效成绩按0.5分/天扣除,当月病假超过15天,绩效考核成绩为0分。

  ◆事假

  1、职工事假当月累计在3天(含3天)以下者,按其应发工资标准按天扣发事假工资,年终奖金按l天扣3天计算。事假当月累计在3天以上者,除按其应发工资标准按天扣发事假工资外,扣除当月奖金,年终奖金按每3天扣发一个月计算。

  2、职工事假当月累计在3天以下者,个人绩效分按1分/天扣,当月累计事假在3天以上者,绩效分按2分/天扣除,事假超过15天者,当月绩效成绩为0分。

  ◆婚假、丧假

  1、职工婚假、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2、职工婚假、丧假在3个工作日以内的不影响其当月个人绩效考评成绩。

  ◆产假

  1、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公司基本工资400元/月计发。

  2、正常休产假员工的年终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休假

  期间绩效考评成绩为0分。

  ◆工伤假

  1、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予以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公司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由公司报销。

  2、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

  ◆计划生育假

  1、职工计划生育假期问,工资、奖金按产假标准计发。

  2、正常休计划生育假的员工的年终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休假期间考评成绩为0分。

  五、本办法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实行,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修订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起正式实行,公司原规章制度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二0xx年五月二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近期公司员工迟到现象严峻,为加强员工的考勤治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人员。

  三、上班时间

  1、业务部: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45,晚上18:30—20:00

  2、技术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3、行政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4、生产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晚上18:30以后视为加班时间。

  5、股东:即日起公司股东需按时上下班,打卡记录出勤时间,上班时间与其管辖部门全都。

  四、缺勤处理

  1、业务部:每月迟到、早退一次者扣发当月全勤奖100元,迟到、早退3次者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每次迟到、早退到达半小时者扣发当月半天工资,迟到、早退到达一小时者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擅自不到岗,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2、技术部:每月迟到、早退一次者扣发当月全勤奖100元,迟到、早退3次者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每次迟到、早退到达半小时者扣发当月半天工资,迟到、早退到达一小时者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擅自不到岗,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3、行政部:以其月工资的10%计提全勤,每月迟到、早退一次者除无全勤奖外,按月工资的10%进展惩罚,每次迟到、早退到达半小时者扣发当月半天工资,迟到、早退到达一小时者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擅自不到岗,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4、生产部:每月迟到、早退一次者扣发当月全勤奖,迟到、早退3次者除无全勤奖外,按月工资的(除加班工资外)5%进展惩罚,每次迟到、早退到达半小时者扣发当月半天工资,迟到、早退到达一小时者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擅自不到岗,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股东:每迟到、早退一次从月工资中扣发100元,并召开会议向全体员工赔礼。

  五、打卡治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觉赐予100元惩罚。

  2、因卡钟消失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登记上下班时间。

  3、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者,应事先向总经理汇报,待返回公司后准时找总经理签卡。

  4、按时上、下班但遗忘打卡者,应准时找其所属部门经理签卡,否则做缺勤处理。

  六、假期

  1、假期类别:公司假期分为法定节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

  2、请假流程:员工请假应事先到人事部领取请假单,将填好的请假单交于本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获批准后交人事部备存。

  3、病假:员工每月可享有一个工作日带薪病假,如请病假无全勤奖,需在返岗后出具病假证明,交人事部审核。如未能供应医院证明,需直接收理人员当面证明,上报总经理审批方能生效。员工请病假2个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个工作日起,除无当月全勤奖外,按请假天数扣发当月工资。

  4、事假:按请假天数扣发当月工资。

  5、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15天有薪假。

  6、丧假:直系亲属享有3天有薪假期,其他亲戚1天。

  7、产假: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女员工怀孕流产的赐予3天休假,男员工妻子生小孩享受5天照看妻子有薪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要求,为加强公司本部及项目监理部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和火警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及集团公司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制度,认真负责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2、把消防工作纳入公司日常工作议程,与监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奖。

  3、强化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动员和发动员工做好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4、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二)部室领导职责

  1、依照上级和公司领导对消防工作的要求,认真做本部室消防安全工作,对本部室消防工作负责。

  2、负责对本部室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

  3、负责对本部室经常性的“三查”(查电线电源有无损坏、查可燃物是否清除、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全)、“三关”(关门、关窗、关电源)工作,消除火险隐患,确保机关安全。

  (三)总工办、项目监理部负责人职责

  1、依照上级要求和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认真抓好项目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对本项目部职工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知识的普及和学习,提高职工做好项目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3、加强与项目部驻地消防管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项目部和监理工作场所消防安全。

  (四)员工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器材),预防火灾和火警事故的发生。

  2、自觉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三懂”(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或商品性质存在的火灾隐患、懂得怎样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险隐患)、“三能”(能自觉准遵守消防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认真做好办公、工作、生活场所的“三查”、“三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

  二、宣传教育规定

  (一)在公司行政办公会上,认真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和制度,并布置和落实,要逐级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

  (三)各项目监理部要根据所监项目情况,做好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使监理部员工做至“三懂”、“三会”、“三能”。

  (四)对新录用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要开展三级安全教育。

  三、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办公场所、作业区及生活区的照明、电器设备的线路、开关、插座等严禁私自安装,需要改变或新增的,需报综合办或项目部负责人审批,由电工按规定要求安装。保险丝不得随意变大,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二)严禁使用电炉或电热棒。经批准使用电水壶、电炒锅的,应有专人看守,确保安全。

  (三)办公场所、工作现场和生活区需要明火作业的,经批准后,应有专人负责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和制定防护措施,做到火灭人离。

  (四)禁止在车库和易引起火情的地方吸烟,严禁乱扔烟头。

  (五)因工作需要购买的化学易燃物品,按规定使用和管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六)各项目监理部使用的液化气应到有质量保证的供应点购买、换充气。炊事员应按规定操作,不是撤离职守。

  (七)因违章所发生的'事故,视情况轻重、责任大小,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由国家相关问部门处理。

  四、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

  (一)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或挪作他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动、动用和借用。

  (二)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破损、失效的要及时修复、更换,使消防器材保持良好状态。

  (三)灭火器要定点存放,定点管理,定期保养。

  五、查改管理规定

  (一)各部室和项目监理部日常防火安全检查由部室和项目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意见报公司。

  (二)节假日、冬夏期间和重要时期,公司协统一组织对公司本部、名项目监理部进行防火大检查,发现火患隐情的,及是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被查部门应在期限内迅速整改并将书面整改措施反馈公司。对整改有困难的火险隐患应在采取应急措施前提下,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对反馈的整改情况,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将会组织“回头看”。

  六、火灾事故报告、处置规定

  (一)任何场所万一发生火灾,现场人员要一面组织扑救,一面报警,并速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

  (二)火灾发生地的项目监理部负责人要全力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扑救火灾和抢救伤员、国家财产,积极协助查清火因和责任人。

  (三)凡是发生了燃烧现象的火灾都要上报公司领导和综合办。如有瞒报、虚报或故意迟报的,要按公司规定严格追究火灾发生部门或项目监理部负责人的责任。

  (四)火灾发生后,要坚持按“三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直接责任有和相关责任人。

  七、灭火作战预案

  (一)机关发生火灾的,由公司领导和综合办等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临时现场指挥机构,配合消防部门扑救火灾。项目监理部所监项目发生火灾的,由项目负责人指挥配合消防部门扑救火灾。

  (二)发现火灾的第一目击者,在大声呼喊的同时,迅速拿起灭火器进行扑救,在场的其他人员迅速打119报警。

  (三)发生火灾时,电工或其他人员迅速切断总开关电源,并派专人留守看护。

  (四)发生火灾场所的大门要有专人看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派人配合消防部门人员开展灭火工作。

  (五)火灾施救结束,进入查火因阶段时,要指定专人警戒火灾现场,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

  (六)其他事项按“火灾事故报告、处置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一)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规定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便于结算工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考勤制定、修订、执行与监督审查

  (四)细则

  1、打卡细则

  第一条公司员工实行指纹打卡。

  第二条长白班上班间为:上午:08:00—11:45;下午:13:00—17:00;

  第三条生产线上班间为:早班:08:00—:16:00;二班:16.00—24:00

  第四条员工每日打卡两次,分为上、下班打卡。

  第五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须本人打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替代打卡(或签字),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100元并给于通报。

  第六条员工没有按照规定打卡罚款10元。

  第七条每日打卡时间延迟5分钟内,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次(含),不算迟到,每日打卡时间延迟60分钟内(含)罚款20元/次。

  第八条因不可抗拒(台风、暴雨、大雾)等自然现象原因延迟打卡,员工不需要填写《考勤异常审批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

  第九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应填写《请假条》,经分厂或部门领导批准同意,方可打卡外出,未经同意擅自脱岗外出罚款10元/次。

  第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出门证》,并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时间。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补办出门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遇到突发情况(如家人生病需要照顾或者本人生病)延迟到岗的,需提前向分厂(部门)口头请假,到公司后第一时间补办手续;上班途中交通工具发生故障等情况,当事人需提供图片,将不视为迟到(事假)。没有补办手续或提供图片,将作为迟到(事假)处理。

  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员工上、下班考勤打卡汇总,每周三前将考勤打卡情况公布上墙,因本人原因没有及时打卡,应填写《考勤异常审批表》经分厂(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报办公室,作为打卡依据,未提供《考勤异常审批表》按上述前几条规定执行。

  2、旷工细则

  第一条旷工定义

  即在正常工作日内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的视为旷工。

  第二条旷工半天扣罚本人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本人3天工资。月累计旷工4天或连续旷工3天,给予辞退处理。

  第三条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者,自旷工之日起属员工自动离职,各分厂厂长、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办公室和财务;

  第四条办公室和财务部收到各分厂或部门负责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确认离职人员(旷工人员)的社保问题和剩余薪资问题,第五条如因各分厂长或部门负责人未能及时报到办公室和财务部造成的损失都由各分厂厂长或部门负责人自行负责。

  3、各类假期规定

  3.1有薪节假日

  第一条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条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第三条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3.2事假

  第一条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需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条员工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书面申请。

  第三条员工休假后需要续假时,须提前向所在分厂(部门)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未获批准应按时上班,逾期不到岗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

  3.3病假

  第一条员工因生病休息2天以上,上班后必须向公司提供县级(社区)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和建议休息证明。未能提供者一律按事假执行,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受伤,必须向公司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和建议休息证明,否则医药费由本人负责。

  第二条急诊不限医院,但必须有急诊证明,急诊假期1天以内有效。超过一天必须向公司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和建议休息证明,否则按事假执行。

  3.3婚假

  第一条员工本人结婚,婚假三天,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婚假7天。如遇公休日均包括在内一并修完。

  第二条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第三条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4丧假

  第一条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必须持死亡证明,可休丧假1—3天,无死亡证明按事假处理。

  第二条丧假应于当天(或上班第一天)书面申请(补办)手续。经分厂(部门)同意签字报办公室存档。无手续作为事假。

  第三条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5产假与哺乳假

  第一条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正常妊娠八个月以后才可请产假。产假天数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期满必须回公司办理哺育假手续,哺育假满按时到公司办公室销假。

  3.7请假(休假)批准权限

  第一条凡请假在2天(含)以下由各分厂(部门)同意,报办公室存档,未提供手续一律按事假(旷工)执行。

  第二条凡请假在3天(含)以上由各分厂(部门)同意,报办公室存档,未提供手续一律按事假(旷工)执行。

  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1日起生效。

  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办公室。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勤行为,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应当以公平、公正的原则管理员工考勤,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在本制度下所称的“迟到”、“早退”、“旷工”指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的行为。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对行为有利益得益的员工,一律追究责任。

  第二章出勤记录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出勤和加班的记录管理制度,记录员工迟到、早退、旷工以及加班等情况。

  第七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考勤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打卡或签到记录自己的.出勤情况。员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出勤记录,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负责记录其出勤情况。

  第八条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的情况应当根据出勤记录进行记录,并报告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反馈并处理。

  第九条加班应当经过上级主管的批准,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加班批准制度进行加班申请和记录。

  第三章考勤处理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审核员工的出勤记录,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通知相关员工。

  第十一条迟到、早退、旷工的记录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一次性迟到20分钟以内的记录记为一次迟到;超过20分钟按照半天旷工处理,其中最多一次可以记为一次迟到;

  (二)一次性早退20分钟以内的记录记为一次早退;超过20分钟按照半天旷工处理,其中最多一次可以记为一次早退;

  (三)未经事先批准或迟到超过两小时、早退并拒绝批准一定时间内抵补的工作时间的记录记为一天旷工。

  第十二条违反公司考勤规定的员工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惩罚:

  (一)一次性迟到、早退超过10次的,应当在月终工资中扣除对应的工资;

  (二)一次性旷工超过两天的,应当按照无薪假期处理,同时扣除一定的工资;

  (三)累计迟到、早退、旷工超过5天的,应当进行纪律处分,视情况按照严重纪律处分处理。

  第四章纪律

  第十三条违反公司考勤规定的员工由其主管部门进行处理,追究其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任意人员或者相关部门有恶意伪造、篡改考勤记录的情况,将给予严重警告并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最终归公司所有。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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