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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知
1.目的:为使公司宿舍管理有法可依,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适用于重庆德望光学有限公司之员工宿舍管理。
3.正文:
3.1本员工宿舍楼一切设施属公司管理,员工必须由正门进入,不得爬阳台、翻越后墙,未经宿舍管-理-员和人事行政部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楼。违者按偷盗论处。
3.2员工所分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放假员工要把自己的东西交托他人看管,以免丢失;
3.3宿舍内外应按文明宿舍的要求:
3.3.1不准随地吐谈、乱丢东西;
3.3.2住宿人员的个人卫生要做到,宿舍内的一切物品要按规范放置有序,起床后被子叠放整齐等做到毛巾、脸盆、茶杯、热水瓶、被子、鞋子排列整齐有序;
3.3.3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洗刷,垃圾要倒在指定地方;
3.3.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宿舍严禁放高声喇叭,不准打麻将、打扑克、酗酒及大声喧哗,上下夜班的员工要保持安静; 更不可影响其他员工休息,违者罚款50元/次
3.3.5员工宿舍内应保持门窗完好,墙壁洁净,地面整洁,空气新鲜,宿舍内不得随意张贴字画或乱刻乱涂、乱写、乱画、乱钉钉子等有损公共行为的事,违者罚款10元/次,
3.3.6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不准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违者处以50-100元/次不等罚款;
3.3.7住宿人员要相互尊重,和睦相处,日常要使用礼貌用语,切记不要在宿舍内酗酒滋事,打架闹-事,如有违者,视情况处以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3.3.8住宿人员严禁在宿舍内赌博、下棋、放录音机等有碍安静和安全的体育活动,违者罚款100元/次;
3.3.9讲究环境卫生,不准在宿舍内就餐(病者除外),严禁向窗外、走廊、阳台等公共场所泼水和乱丢弃物品(包括纸屑、瓶子等)以保护室内外清洁卫生,违者罚款20元/次;
3.3.10禁止到异性宿舍长期逗留甚至过夜,宿舍内不可放置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违者罚款50元/次;
3.3.11房间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轮流值日,共同清洗室内厕所、冲凉房、洗手盆、阳台;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3.3.12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如有违者罚款10元/次;
3.4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一经查出将予以没收并罚款200-500元;
3.5员工宿舍的水喉、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知会宿舍管-理-员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员工负责。员工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3.6加强宿舍卫生、水电安全管理,每星期六宿舍检查卫生水电,每月30号对宿舍水电表进行抄表;
3.7住宿人员有盗窃他人或公司财物者,罚款500元并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3.8宿舍内严禁留宿异性朋友,更不可做出伤风败俗之事,如有违者,罚款500元并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处理;
3.9住宿人员有权了解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果对相关规章制度有异议者,可以提出;住宿人员必须听从本宿舍室长和宿舍管-理-员安排;
3.10宿舍室长、宿舍管-理-员每周一和周四开宿舍例会,并对各相关宿舍进行环境检查;
3.11本制度未完善之处,将视情况轻重,公司将酌情处理;
3.12本制度视公司发展将不断改变,其它改变的制度将自动加入本制度;
3.13本制度试执行日期为2015年12月10日 。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知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员工宿舍、职员宿舍。
3 定义
员工宿舍:指助理工程师级(含)以下的人员入住的宿舍。
职员宿舍:指主管、工程师(含)级以上,经理(不含)级以下的人员入住的单间宿舍。
4 职责
4.1 宿舍管-理-员:员工入住、离职安排、日常维护管理、宿舍物品的请购及监督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4.2 宿舍保安:负责宿舍消防安全,卫生监督,协助宿舍管-理-员处理相关事项。
4.3 清洁工:负责宿舍公共区域清洁卫生。
4.4 员工宿舍室长:负责安排监督本宿舍卫生,协助宿舍管-理-员处理相关工作。
4.4 行政主管/文员:宿舍固定资产管理、不定时巡查及宿舍人员名单整理。
4.5 财务中心:入住公司宿舍人员相关费用结算。
5 工作内容
5.1 人员入住标准
5.1.1 主管、会计、工程师(含)级以上,经理(不含)级以下的人员享受公司单房,标准为1人每间。
5.1.2 助理工程师(含)、副主管、专员、高级文员等标准为2-4人每间。
5.1.3 储干、组长、技工、技术员标准为4-6人每间。
5.1.4 员工标准为8-10人每间。
5.2 员工入住、探访、离职管理
5.2.1 入住
A 入住条件:被正式录取为公司员工且办理好相关入职手续。
B 床位安排:由人力资源中心相关人员填写《入住申请单》,交由宿舍管-理-员参照总裁批准的《入住标准及配置表》(附件1)统一安排。
5.2.2 探访/借宿
A 探访:上班期间谢绝探访,特殊情况探访人需向宿舍管-理-员(保安)说明探访事由,或是留下纸条、口讯等由宿舍管理(保安)下班后转达被探访人,下班时间或节假日探访须到保安处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并登记后,由保安通知被访人员带探访人进入。
B 借宿:本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需在公司宿舍留宿的,在经得被访人宿舍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由被访人员填写《借宿申请单》由人力资源中心相关负责人批准,再到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并出示相关的有效证件,需入住的客人要遵守深圳治安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规定,客人需保管好自己携带财产及注意人身安全,本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C 宿舍管-理-员(保安)认真准确填写《外来人员探访登记表》,以备核查。
5.2.3 离职
A 外宿人员:离职时可直接到人力资源中心行政文员处办理退房手续。
B 内宿人员:离职时需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钥匙、财产交接手续及水、电费用核算,并由宿舍管-理-员签名确认后方可结算工资,员工需在结算工资后即刻收拾好行李,并填写《物品放行条》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宿舍管-理-员签名确认后在宿舍管理处等候,待员工下班确认宿舍无缺少物品现象才予以放行。
5.3 作息时间
5.3.1 员工宿舍:
A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期间熄灯时间为23:00;
B 放假、节假日熄灯时间为24:00;
C 若因加班等特殊情况则以下班后1小时为界。
D 宿舍管-理-员或保安不定时的巡查。
5.3.2 职员宿舍:按照自己的实际作习时间而定,此不作管控。
5.4 卫生、安全评比
5.4.1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员工宿舍(职员宿舍不参与评比)。
5.4.2 参与评比人员: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主管(文员)、保安队长、各部门轮流选派一名员工代表共同参与。
5.4.3 检查方式:采取逐栋逐层逐个房间进行具体的仔细检查。
5.4.4 宿舍室长选定:每间宿舍由宿舍管-理-员组织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推选出一名室长,任职资格为入职三个月以上,表现良好的人员,并将名单报宿舍管-理-员备案,若室长因变动或离职由宿舍管-理-员组织该宿舍成员再评选取出一名室长,室长每月给予补助20元。
5.4.4 评比事项
A 室长负责按《宿舍值日表》排好本宿舍的值日安排,按照《宿舍评比检查明细表》上的项目对宿舍进行清理、打扫。随时保持地面干净、床位整齐、房间无异味。
B 每周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一次卫生、安全评比活动,每月总结一次,选取最终的平均得分为最终评比分数,评出优秀宿舍及最差宿舍各三名,对评比出的优秀宿舍分别给予宿舍每成员20元、15元、10元的奖励;评比出的最差宿舍分别给予宿舍每成员20元、15元、10元的罚款。所有奖励都在当月工资中发放或扣除。
5.4.5 宿舍公共区域卫生由清洁工负责按时打扫,每个宿舍所对应的公共区域由该宿舍进行保洁,也纳入评比范围。
5.5 设施维护
5.5.1 宿舍管-理-员或保安随时对门、窗、灯、风扇、热水器、煤气瓶等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必要时安排检测,有异常及时申请维修。
5.5.2 员工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参与监督,若发现有设施损坏就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保安反映。
5.5.3 维修时若发现是人为损坏,则追究损坏人员的责任并由损坏人员承担维修费用,若查不出责任人则由宿舍所有人员共同承担。公共设施自然损坏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
5.6 外宿申请程序
5.6.1 已住宿员工或新进人员如需自行租房外宿,至部门文员处填写《外宿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名审核,人力资源中心相关负责人核准后即生效,搬离宿舍时须填写《物品放行条》经宿舍管-理-员确认,并待宿舍员工下班后才能搬离宿舍。
5.6.2 批准外宿人员,公司不扣住宿费。
5.6.3 外宿人员在外宿期间应遵纪守法,不得聚众赌博、打架、偷盗等,若因此而触犯法律,法规者,一概与公司无关,由员工自行处理。外宿期间,员工应注意安全,外宿地至工厂及外宿地发生意外,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5.6.4 外宿人员外宿或休息期,若公司有工作需要召回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借故推诿或阻挠;若因通讯联络不到,其本人工作由该部门主管自行安排处理。
5.7 相关管理规定
5.7.1 未经公司许可严禁留宿外人。
5.7.2 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员工不得随意调房、调床位。
5.7.3 严禁留宿异性。
5.7.4 上班时间严禁员工搬离行李离开宿舍。
5.7.5 禁止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张贴、保持门窗干净。
5.7.6 严禁随地吐痰、抛杂物、弃烟蒂。
5.7.7 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5.7.8 不得在宿舍内酗酒、吵架、打闹及吸毒、赌博、看黄色书籍等违法行为。
5.7.9 晚上22:00以后男女员工不得相互串门及在走廊里逗留。
5.7.10 在宿舍内不得大声喧哗、放收录机、电视机及从事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5.7.11 禁止私自安装电器、插座、拉接电源线及使用电炉、电热丝、电热器、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
5.7.12 严禁宿舍放长流水、开长明灯或开灯睡觉。
5.7.13 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5.8 宿舍特殊事件处理
5.8.1 遇台风、火警、盗窃、斗殴等突发情况请及时报警并及时报告当班保安或宿舍管-理-员,并协助管理人员处理。
5.8.2 在宿舍附近遇有可疑人员徘徊或不良分子生事时,应及时上报值班保安或宿舍管-理-员。
5.8.3 牢记以下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电话120。
5.8.4 遇公安人员办案,任何人员应主动积极配合,不得借故推诿或阻挠.。
5.9 中高层人员的宿舍管理依照《中高层宿舍管理规定》执行。
5.10 奖惩事项依照《奖惩管理流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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