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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时间:2022-05-18 18:07:17 员工培训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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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5]1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5]2号)等文件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构建体现我校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和职教师资,特对2015级修订工作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和职业教育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突出专业特色。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实行学分制,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成才的能力。深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强化学科渗透、文理渗透和实践教学环节。夯实基础、拓宽口径、强化应用、突出能力、激励创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在保证国家规定的人才培养基本要求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体现通识教育课程的统一性与学科专业特色的多样性,突出专业特点和特色。

2.优化课程体系,精选教学内容。准确把握知识结构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整体优化课程体系,杜绝“因人设课”现象。处理好通识教育、学科教育和专业教育的关系,处理好理论与实践、主干学科和相邻学科、课内与课外、教与学等方面的关系。重新审视课程教学内容,注重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和实用性,重点改革课程内容陈旧、分割过细和简单拼凑的现象,避免课程内容的脱节和重复。适当压缩理论学时,增加实践学时,压缩必修课程,增加选修课程。建立核心课程体系,发挥核心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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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课程平台建设,强化通识教育与学科专业教育。构建“四平台一环节”的课程结构体系,统一设置通识教育平台,按照学科大类设置学科教育平台,实施低年级通识课程与学科大类课程教育,夯实基础,推进学科综合交叉培养。在扎实的专业教育平台基础上,跟踪学科发展和实际需要,精心设计、灵活开设模块化专业选修课程。设置文理交叉的拓展教育平台,丰富课程资源,实施公共选修课准入制度,提高公选课程教学水平。

4.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突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进一步完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和方法,保障实践教学的时间和效果。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增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提倡多学时实验教学课程化。完善创新能力培养机制,加强创新教育与实践,鼓励学生多渠道获得创新学分,促进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

5.以学生为本,推进分层分类教学,因材施教。增加学生选择学习的自由度,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与发展方向定位,设置模块化课程,使学生可根据个人学习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针对生源特点、专业性质和学习基础等,推进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和大学物理等课程的分层分类教学。

6.深化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凸显人才培养特色。进一步完善“学科教育+教师教育”的职教师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科学构建教师教育课程模块。深化“双岗实习”职教师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凸显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特色。在加强师范类专业学生的学科专业学习的同时,根据教师素养形成的过程性,将教师专业化教育贯穿学生培养全过程。

7.扩大学生选择权,实行弹性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选课制、主辅修制和重修制。通识教育平台和部分学科教育平台课程按学年设置,即每学年都开设相同的课程,允许学生选择修读课程和修读时间,逐步推进学生选择教师制度。专业教育平台课程仍以院(系)按专业全学程考虑设置。鼓励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辅修其它专业,跨一级学科攻读第二学位。实行学生补考不及格课程的重修制度。

三、培养目标

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总目标是:培养基础扎实、勤奋务实、敬业奉献,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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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中等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各专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为基础,结合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趋势,确定各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四、学制、学分与学时要求

1.学制与修业年限

普通高中招生本科、职业高中招生本科标准学制分别为四年、五年。

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四年制本科实施3-6年的弹性学习年限,五年制本科实施4-7年的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类课程的学分和总学分,且符合其它毕业条件者,即可毕业;符合河南科技学院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2.学分与学时要求

各专业毕业学分四年制180±10学分,五年制210±10学分。课内总学时四年制控制在2600左右,五年制2900左右,按学科分类规定不同学科专业的总学时要求,具体见表1。每周22学时左右,原则上不能超过26学时。

表1 各学科门类总学时要求

学分计算:

(1)理论课程16学时为1学分,体育课程、单列实验课、上机实验32学时1学分(课内实验按理论课程计算)。

(2)教学实习、课程设计、专业实习、生产实习、学年论文、技能训练等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每周1学分。

(3)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计10学分,教育实习原则上计6学分。

(4)毕业实习、顶岗实习、专业见习等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各专业可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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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内容、专业特点等,以每周0.5-1学分计算。

(5)学分最小单位0.5学分。 3.学期安排与教学周

每学年52周,假期13周,教学周39周(包括考试2周,实践周1周)。四年制教学周共140周,第一学期教学16周(不包括推迟开学1周、入学教育1周、考试1周),第二至第六学期教学18周(不包括考试1周),第七学期理论教学9周、实践教学9周(不包括考试1周),第八学期实践教学16周(不包括毕业教育1周和提前离校2周)。五年制教学周177周,第一学期教学14周(不包括推迟开学1周、入学教育1周、考试1周),第二至第八学期教学18周(不包括考试1周),第九学期实践教学19周,第十学期实践教学16周(不包括毕业教育1周和提前离校2周)。实践周原则上安排在暑假前,主要用于“思政课”实践、大学生课外创新训练、课外实践和各类竞赛培训等。

五、课程体系结构

构建“四平台一环节”的课程结构体系,包括通识教育平台、学科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拓展教育平台和实践教学环节,详细内容见表2。

表2 课程结构体系与学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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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识教育平台是本科教育的基础,是加强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培养其成为合格人才的基本保证。

2.学科教育平台是学生学习专业课程所需要的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技能,着重建立宽厚的学科知识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奠定学生今后的发展基石。

3.专业教育平台是本科各专业教育质量的保证,学生通过专业教育平台的培养,能熟练掌握该专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达到该专业的培养目标。

4.拓展教育平台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为学生了解历史、理解社会、认知世界、训练多种思维方式提供宽广的教育平台。

5.实践教学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是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凸显学校人才培养特色的有效途径。

六、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和体育军事类课程,见表3。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15]9 号)实施,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门必修课,14学分,224学时,其中包括32学时实践。另外开设“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公共选修课。在教学中要将课堂讲授、课外导读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提高思想理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形势与政策课程2学分,128学时,以讲座形式完成,每学期由社科部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四年制第六学期结束核定成绩,五年制第八学期结束核定成绩,计入学分。

(2)大学英语课程

大学英语课程实施分级教学,四年制本科专业的基础英语分4级,每级4学分,总学时256学时,总学分16学分;五年制本科专业的基础英语分6级,其中预备级课程2级,每级4学分,总学时384学时,总学分24学分。为全校学生必修。但经过分级考试达到Ⅰ级的学生,可免修预备级或Ⅰ级,直接修读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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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课程。对提前修完四级英语的学生,学校开设英语提高级选修课。在高年级,各专业根据培养要求,可开设专业英语课程。

(3)大学语文课程

与各专业(非中文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实际需要积极开设大学语文课程,切实提高学生的语文水平及综合素质。

(4)计算机课程

实施计算机课程的课程改革,实行“1+ X”模式,“1”是指计算机文化基础,1学分,32学时上机实验;“X” 是指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各专业按照学科门类分别开设相应的计算机应用技术方面的内容(见表3)。

表3 公共基础课安排表

(5)体育与国防教育课程

根据体育教学基本要求,非体育专业开设大学体育4学期,每学期32学时,1学分,共128学时,4学分。

国防教育课程包括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两个部分,共2周,计2学分。军事理论课结合军事训练开设,由武装部负责安排。

(6)就业指导课程

就业指导课程1学分,以讲座形式。分散到各学期完成,每学期由招生就业办公室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七学期结束核定成绩,计入学分。

2.学科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

按学科大类设置学科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程,以公共性和基础性兼顾为设置原则,实现同一学科大类中不同专业的互通与交叉。学校按二级学科统一设置有植物生产类、机械类、电气信息类和化工与制药类学科教育平台课程。鼓励各院(系)按二级学科设置相近专业适用的学科基础课程。 3.专业基础课

各专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开设专业主要课程,加强专业核心课程建设。 4.专业领域课

各专业结合本学科领域发展的实际情况,设置模块化系列课程,增加任选课门数,可选课程门数与必选课程门数的比例应大于150%,以便学生有更大的选课空间。根据课程性质,积极开设双语教学课程。 5.教师教育课

教师教育课程为高等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类专业必须设置课程,设置教育理论、教育技能和教育实践等类课程。具体课程设置如表4。

教育类专业必须安排微格教学和教育实习。开设学科课程与教学论课程的专业,可安排为该课程的实践环节。没有开设学科课程与教学论课程的专业,必须设置微格教学1周。教育实习时间为5-10周,四年制5-6周,五年制8-10周,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情况弹性调整。

表4 教师教育课程安排表

6.公共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要求学生修读不少于10学分,按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自然科

学类课程、艺术体育类课程分类。学生必须修读艺术体育类课程2学分。农学、理学、工学类专业学生修读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4学分,其它学科类专业选修自然科学类课程4学分。学生不能修读本专业所属二级学科开设的公共选修课。

七、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教学和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

1.实验教学。明确实验教学学时,建议根据学科专业和课程特点超过20学时实验的课程,单列实验课程。

2.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主要有军事训练、教学实习、专业综合实习(或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育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

3.各专业结合自身实际安排本专业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工、农、教育类专业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不少于20%,理、经、管、文、法类专业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不少于10%。各专业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不得低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要求。 4.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可根据专业特点进行弹性调整,但应在10-16周时间内完成。

八、课外创新训练

课外创新训练主要包括学科竞赛、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及行业证书等四个部分构成,课外创新训练具体内容见表5。学科竞赛具体内容和行业证书等表中未尽事项由各院(系)自行确定,教务处审核。课外创新训练学分要经本人申请,学校审定,可按规定获得相应学分。

课外创新学分不计入毕业学分要求,但可充抵公共选修课学分。各项不重复计算,取最高学分充抵公共选修课学分,最多6学分。

表5 课外创新训练内容

九、双专业制和双学位制

各专业要积极推行双专业制和双学位制,并单独制定第二专业、第二学位的培养方案,以供其他专业学生修读。

1.双专业制。双专业制是指在校本科生在修读第一专业期间,获准兼修本专业以外的跨一级学科门类或二级学科门类的专业(以下简称第二专业)。凡主修专业的各门课程成绩均及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的本科生,可申请修读第二专业课程。修满第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50学分,完成该专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符合其他相关规定者,可获得第二专业毕业证书。未修满第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但修满30学分及其以上者,可获得第二专业结业证书。

2.双学位制。学校将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允许本科生在修读第一专业的同时,获准兼修第一专业以外的跨一级学科的另一专业的学士学位(以下简称第二学位)。凡主修专业的各门课程成绩均及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的本科生,可申请修读双学位课程。修满第二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60学分,完成该专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符合其他相关规定者,可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十、培养方案主要内容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基本要求;学制及授予学位;主干学科;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毕业学分要求;课程设置计划安排表;实践环节计划进程表。

十一、根据本原则意见制订的培养方案自201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开始试行,本原则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5年5月18日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7-01-03 21:53 | #2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面向广东及华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掌握保险基本理论,具备熟练的保险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保险监管部门、银行证券机构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保险、风险管理、投资、保险中介服务等实际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1.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 具备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能用所学到的保险理论和实务知识及其他金融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掌握现代化保险业务操作,具备熟练的保险实务操作能力。熟悉保险业务的各个流程并独立处理各种保险单证,能根据保险标的不同特点,编写各种保险计划书,出具查勘定损报告,进行保险理赔等。

3. 较高的英语及计算机实际运用与操作水平。学生能够用英文处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国际保险业务,特别是跨国运输保险业务,熟悉保险英文函电的写作;能够熟练地使用各类办公应用软件。

4. 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符合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并具有终身体育锻炼的意识和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

1.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可在4-6年完成学业),学生修满学分176分。

2. 学生毕业时,若成绩全部合格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四、专业主干课程

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宏微观经济学、保险学原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法、保险营销学、保险中介、保险经营管理学、风险管理等。

五、学分要求与分布表

六、课程教学学分与学时分配表

七、课堂教学指导性计划表

课程说明:

《形势与政策》于每学期开设,第6学期计2学分,其他学期不计学分。

八、实践教学指导性计划表

保险(风险管理与精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面向华南地区特别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掌握保险、风险管理与精算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政府部门、学校及相关研究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保险、风险管理与精算、投资管理等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 具有扎实的经济理论基础,掌握保险理论与业务知识,具备从事保险业务工作的能力;完成中国准精算师资格考试课程的学习,具备从事风险管理与精算辅助工作的能力。

3. 具备较高的计算机和外语水平。能运用计算机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4. 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符合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并具有终身体育锻炼的意识和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

1.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可在4-6年完成学业),学生修满学分177分。

2. 学生毕业时,若成绩全部合格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四、专业主干课程

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宏微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保险学、风险管理、利息理论、精算模型、寿险精算、非寿险精算、精算管理等。

五、学分要求与分布表

六、课程教学学分与学时分配表

七、课堂教学指导性计划表

课程说明:

《形势与政策》于每学期开设,第6学期计2学分,其他学期不计学分。

八、实践教学指导性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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