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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2 10:17:39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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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应制定规范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

  二、自觉维护和保持好自己使用的车辆,按时参加年检,使自己的车辆始终保持在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客货车的运输安全。

  三、在施工现场服从施工负责人的领导和指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四、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报告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并应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对受伤者紧急救护,不得肇事逃逸。

  五、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定点存放。未经允许不准随意停放他处。

  六、现场所有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七、所有施工车辆必须保持完好的`车况,严禁施工机械带病运行。

  八、施工机械必须做好每天的施工机械记录(含施工机械保养记录)。

  九、施工机械要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冲洗。

  十、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以外,其他车辆钥匙一律上交分公司领导统一管理。

  十一、对外运土方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行车路线行驶,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的车辆(台/次),将进行2000元的经济处罚。

  十二、驾驶人员除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十不准,五不开。

  十不准:

  1、不准将车交给非司机人员驾驶。

  2、不准酒后驾车。

  3、驾驶车辆时不准接打手机。

  4、驾车时不准饮食、吸烟、闲谈或嬉戏打闹。

  5、不准开英雄车、斗气车。

  6、下坡时不准脱档滑行。

  7、不准冒险抢道超车。

  8、不准私自拉运货物。

  9、不准私自访亲探友。

  10、不准将车私自交给外人使用。

  五不开:

  1、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无防护措施不开。

  2、货物捆扎不牢,人坐不稳不开。

  3、超高、超长、超宽,没办理通行手续,无安全标志不开。

  4、车厢挂勾不牢,车门关闭不好不开。

  5、道路、桥梁、隧道存在隐患,情况不明不开。

  以上规定如违反其中一条者,视情节轻重,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给予批评教育或一定处罚,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按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篇2

  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交通安全工作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度本制度。

  一、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

  1、 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交通安全工作。

  2、 各部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

  3、 各部门指定一名交通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4、 公司办公室指定一名车管人员,负责本公司机动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以及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

  5、 由公司交通安全负责人、各部门的交通安全负责人和车管人员组成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和检查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

  6、 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公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二、 公司和各部门主要领导,应将交通安全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和安全员会议,检查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和总公司安全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经常保持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联系,征得他们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三、 认真贯彻《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和交通安全法规,实行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领导监督,并逐级落实,做到交通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把交通安全工作同公司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经营效益结合起来,进行评比检查和落实。

  四、 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半年小结和年度评比,对模范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成绩突出的公司员工和死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

  五、 机动车管理。

  1、 公司和各部门的司机必须服从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杜绝酒后驾车等12种严重违章行为,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保证安全行车。

  2、 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式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驶安全。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3、 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车管人员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不经上级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实际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4、 公司非专职司机驾驶机动车辆,须经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批准。

  5、 认真执行车辆回收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库,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确保车辆在外停放安全。

  六、自行车管理。

  1、 以自行车为代步工具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总公司和地区安委会对非机动车管理和行驶的有关规定,遵守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纠正。

  2、 保持自行车牌号齐全,使车辆部件处于良好状态。

  3、 上班时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七、个人交通安全管理。

  1、 公司员工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总公司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执行人员指挥、检查和纠正,做遵守交通安全的模范。

  2、 公司的临时工作人员在交通安全方面须服从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认真执行各项交通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有权对认真执行交通法规并取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交通法规、不服从管理和纠正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提出扣除临时工工资或辞退的建议。

  八、 公司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按《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地区和总公司安委会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公司员工违反交通规则者批评处罚的暂行规定》予以惩处。

  九、 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篇3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广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定义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指对公司使用的车辆、驾驶员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综合管理。

  4. 职责

  4.1 人事行政中心

  4.1.1 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4.1.2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4.1.3 负责公司车辆的配置规划、具体购置与统一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使用;

  4.1.4 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手续;

  4.1.5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

  4.1.6 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 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驾驶员和使用车辆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 公司领导

  根据不同权限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及费用的审批。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车辆使用管理

  5.1.2 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5.1.3 未经审批,公司车辆不得外借和租赁。

  5.1.4 车辆使用贯彻“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5.1.5 用车申请流程

  5.1.5.1 以部门/个人名义申请用车,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一),注明各次用车的理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现异地办公等用车部门负责人不方便签名确认的情况时,用车申请人可填写好电子版《车辆使用申请表》后发至用车部门经理,用车部门经理在网上确认后转发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处。原则上《车辆使用申请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给人事行政中心,如计划有变,应及时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 如当天来回,经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确认后即可出车;如需过夜,应报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确认后方可出车。确认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据当天用车情况安排司机、车辆。未经批准擅自动用车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5.1.5.3 如临时工作急需用车的,当天来回/过夜分别须经人事行政中心经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电话确认同意后才能使用车辆,并于用车后三天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5.1.5.4 驾驶员出车前,需进行证件检查和车况检查:检查行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车辆轮胎、机油、冷却水、仪表、后视镜、方向、刹车等。

  5.1.5.5 车辆行驶中,驾驶员必须注意车辆使用状况,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报告。

  5.1.6 人事行政中心在调派车辆时,要根据公司当天使用车辆的型号、乘车人数、次数、行车路线和急缓程度,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车辆。

  5.1.7 驾驶员交接车辆时,要办好交接手续,并检查车上各种证件和随车设备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有无破损、车况是否良好等。

  5.2 车辆的'保养、维修

  5.2.1 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2.2 恶劣天气检查:雷雨、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与月度检查内容相同,重点检查车辆灯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在定点维修保养厂家进行维修/保养。如发生异地出差时车辆爆胎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经批准后,方可在外维修/保养,否则不予结算。

  5.2.4 车辆维修前,专职司机应进行现场检查,鉴定故障原因、维修项目及维修价格,并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详见附件二),按流程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单次维修/保养金额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长审批。

  5.2.5 车辆维修后,需由专职司机及维修公司共同验收,检查车上装备、物品是否齐全,故障是否排除,损坏的机件是否修复;确认维修达标后,由专职司机签名后方可作为报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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