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教育制度

时间:2023-10-28 14:35:08 保密制度 我要投稿

保密教育制度(精选13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密教育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密教育制度(精选13篇)

  保密教育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密工作,使公司保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公司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把保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 保密教育的对象、内容和形式

  第三条 公司保密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员工,重点是公司涉密人员和专兼职保密管理工作人员。

  第四条 保密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管理工作部门的有关规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和评分标准;

  (三)公司各项保密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四)保密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

  (五)保密范围、密级变更、解密知识;

  (六)保密技术防范知识及措施;

  (七)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保密知识及防范措施;

  (八)保密工作与反窃密斗争形势;

  (九)保密工作先进事迹和泄密事件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

  (十)上级保密主管机关安排的其它保密宣传教育内容。

  第五条 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的形式:

  (一)利用相关会议或召开专门保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分析研究保密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二)宣传保密工作典型,表彰保密工作先进,通报保密工作动态;

  (三)重大涉密活动前组织有针对性的保密宣传教育;

  (四)保密办在组织新员工培训时,安排保密教育内容;

  (五)在涉密人员上岗前、在岗时、调离涉密岗位、出国(境)前、参加外事活动前、参加其他重要涉密活动前,组织保密教育,履行保密提醒制度;

  (六)每年度组织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培训人数达到公司涉密人员总数的30%以上,三年累计大于90%。专兼职保密管理人员每年度培训人数达到公司专兼职保密管理人员总数的45%以上,两年累计达到90%以上;

  (七)涉密人员岗前保密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6学时,在岗保密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第三章 保密教育工作的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

  第六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对保密教育工作进行领导、指导和协调,负责审定年度和大型保密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按照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

  第七条 保密办负责保密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负责起草公司保密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组织和安排全公司性的保密教育活动;

  (三)组织和安排涉密人员的'年度保密培训工作和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的保密培训工作;

  (四)为公司保密教育活动提供资料、教材等保障;

  (五)安排和组织新员工保密教育、涉密人员出国(境)前的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的日常保密教育工作。

  第八条 对在保密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以及取得优异成绩的受训人员,公司按照《保密奖惩制度》给予相应奖励。 第九条 涉密人员和专兼职保密管理工作人员长期无故不参加保密教育培训或多次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公司将按照《保密奖惩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必要时可将其调离涉密岗位,取消其从事涉密工作的资格。

  第十条 涉密人员和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每次参加保密教育培训的情况和考核成绩要记入涉密人员档案,并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公司组织的各类保密教育培训活动均应填写《培训记录表》,详细记录培训的时间、主题、培训讲师、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培训内容等;参加培训的涉密人员要认真履行签到制度,填写《会议签到表》。保密教育培训工作记录要纳入保密工作档案管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教育制度 2

  第一条 为加强局机关保密宣传教育管理, 使局机关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提高全体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和上级有关保密宣传教育的要求, 结合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保密宣传教育是增强保密意识, 提高保密技能的重要途径。接受保密宣传教育, 努力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是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涉密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第三条 保密宣传教育是保密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实际, 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是局机关必须履行的职责。

  第四条 保密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重点是涉密人员和专兼职保密管理工作人员。

  第五条 保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管理工作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局机关各项保密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四、保密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

  五、保密范围、密级确定、密级变更、解密知识。

  六、保密技术防范知识以及措施。

  七、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保密知识和防范措施。

  八、保密工作与反窃密斗争形势。

  九、保密工作先进事迹和泄密事件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

  十、上级保密主管机关安排的其它保密宣传教育内容。

  第六条 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的形式

  一、利用相关会议或召开专门保密工作会议, 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 分析研究保密工作形势和任务;县局将保密教育内容列入每年度的学习计划。

  二、开展保密知识答卷或竞赛活动。

  三、举办和组织参观保密宣传教育展览。

  四、利用橱窗、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保密宣传教育。

  五、重要节假日、重大涉密活动前组织有针对性的保密宣传教育。

  六、参加上级机关举办的保密培训。及时安排新进入专兼职保密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和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涉密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 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七、其它必要且有效的保密宣传教育形式。

  保密教育制度 3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标准》和上级有关保密宣传教育规定,为切实做好保密法规、保密知识等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保密意识,结合昆明贵金属研究所、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保密宣传教育,目的是使每个员工尤其是涉密人员自觉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和意识,牢固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保守国家秘密。

  第三条 保密宣传教育分为日常宣传教育和专项宣传教育,宣传教育的内容为:宣传学习宏观政策、保密知识、法律法规、保密制度、泄密案例等。

  第四条 保密日常宣传教育方式为:

  一、由各单位、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分别主持实施,将保密工作要求贯穿于生产、研发、营销及日常经营管理等日常业务活动中;

  二、由保密办主办、人事、科技、生产、宣传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办,利用宣传栏、知识竞赛、期刊等形式,每年不少于1次对所和公司员工进行普遍教育。

  第五条 保密专项宣传教育包括:涉密人员培训教育、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保密教育、新进人员保密培训教育、涉外及出境涉密人员和重大涉密活动前教育等。专项宣传教育由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部署,由保密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完成。

  一、涉密人员上岗保密教育培训由保密办主办、人事部门协办进行。

  二、新聘任干部和新进员工的保密教育由人事部门主办、保密办协办进行。

  三、涉外及出境涉密人员的保密宣传教育,由保密办主办、外事部门协办进行。

  四、重大涉密活动前的'教育,由主持活动的业务主管领导在保密办的协助下进行保密宣传教育。

  第六条 保密办可根据有关保密要求,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保密培训教育,报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由保密办主办、人事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协办完成。

  第七条 所和公司保密办对每次宣传教育活动须留有记录。保密专项宣传教育培训由人事部门记入员工培训档案。

  第八条 所和公司保密办每年在保密工作总结中向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进行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汇报。

  第九条 本制度由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保密教育制度 4

  1、遵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严守国家机密。

  2、档案资料必需装入档案柜,不得乱扔、乱放,以防失密。

  3、加强档案管理,档案用完后准时入柜上锁,不得随便丢放,离开档案室时必需关窗锁门。

  4、查阅档案时,不经许可,不得将案卷拿出室外,不得摘抄、复制有“三密”及党务、政务、会议记录内容的.档案。

  5、不得任凭将机密档案文件资料带回家中或公共场所,在特定状况下借阅案卷时,必需留意案卷的平安。

  6、严格根据上级规定的鉴定档案标准执行,不得擅自销毁。

  7、增加保密意识,加强保密教育,防止档案丢失和泄密大事发生。

  保密教育制度 5

  一、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仔细执行平安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确保档案材料平安,杜绝泄密、失密现象。

  二、根据有关规定,对室藏档案适时地予以划密、降密或解密。

  三、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或档案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员不得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更不得随便摘抄或复印,档案人员也不得私自摘抄和向外传播档案内容。

  四、严禁携带档案进出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因公外带,必需符合保密规定。

  五、结合保密检查,不断加强保密工作。

  保密教育制度 6

  一、保安员必须遵守公司及保安部的保密制度。

  二、涉及公司、管理处及部门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三、涉及公司、管理处及部门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四、不得向他人透露(谈论)公司领导居住的地址、电话、家庭情况及其它商业机密。

  五、不得向公司以外人员谈论公司、管理处及部门秘密或敏感话题。

  六、公司、管理处及部门的`资料未经同意不得转借外人参阅。

  七、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之间不得互相谈论各自工资待遇,不得探取、套取他人工资待遇。

  八、不得向外人、传媒贬谈公司、管理处及部门声誉。

  九、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的资料。

  保密教育制度 7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保密教育制度 8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当保管好印章,把握使用原则,不得任凭为他人加盖公章。

  4、全部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需经学校办公室保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准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任凭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准时查明缘由,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

  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保密教育制度 9

  1、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认真执行保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档案机密的绝对安全。

  2、有密级的文件,在其传递、阅办、归档、保管、清退、销毁等过程中,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

  3、利用者查阅密级档案,须经本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只限于在档案阅览室利用,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提供有密级的文件和档案,密级档案不得复制,不得扩散档案机密,对造成泄密事件的责任者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4、任何人不得携带涉密档案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和出入其他不利于档案保密的场所。

  5、采取现代化保密技术防护手段,防止档案机密泄密。

  6、档案文件的`降密和解密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档案人员不得私自确定档案降密和解密的日期和范围。

  7、加强库房安全防范工作。库房须安装防盗设施,定期检查门窗,对不合理的设施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改正,做到安全保密一起抓。

  8、加强单位各处室自行保管整理档案时的安全措施,以防丢失及泄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保密教育制度 10

  1、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检验材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做为档案,及时送档案室进行保存。

  3、除了心理咨询师和档案管理员之外,任何其他人员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的档案资料。

  4、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引用和科研写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5、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6、心理咨询师接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法律规定的询问时,不得做出虚假的陈述或报告。

  保密教育制度 11

  1、物业部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为公司及所有租户保守秘密。

  2、不得向非本公司员工透露本公司的相关背景、资金状况、大厦的租金价格等较敏感的问题。

  3、不得将公司内部及有关租户情况的文件带出公司,或借予其他无关人员。

  4、不得向询问者透露租户的公司电话或其他有关租户的信息,如有需要,可先与租户进行联络,听取租户意见或将询问人的电话留下,通知租户。

  5、除正式谈判外,不得向租户询问其公司内部运作状况及业务范围。

  6、在对外服务的'区域,应注意公司或租户有关的文件的存放,以避免该类文件到处乱摆而引致机密泄露。

  保密教育制度 12

  1、学校成立保密工作小组,组长由校长担当,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宣扬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要求,提高对保密工作的'熟悉,确保该保密的工作达到百分之百的保密,领导小组成员各自负责文件保密、所参与的会议内容保密、有关档案保密。

  3、不打听不传播不过问涉及保密的有关问题。不听、不信、不传小道消息。

  4、每次考试,对命题、制卷、试卷保管等一系列工作,做到万无一失。仔细、严厉、正确对待考试,平常全面要求同学打下扎实基础,不猜题,不向出题人打探有关试题消息。

  5、加强平常保密工作,重视节假日治安保卫值班工作,做到不出大小差错。

  4、领导带头做好保密工作,党员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模范,全校教职工乐观支持做好保密工作。

  7、发觉泄密大事,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视其情节做严厉处理,情节严峻者,移交司法部门。

  保密教育制度 13

  为了搞好档案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保密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守则等,做到严守党和国家秘密。

  (二)档案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印、摘抄或传播具有内部和秘密性质的档案材料或内容。

  (三)带有密级的档案,要在案卷的右上角标上密级标记,机密以上的档案,应专柜存放。

  (四)对不归档或重份的带密文件材料,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造册登记,经馆长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监销。

  (五)涉密档案一般不能外借使用,确为工作需要,需征得成文单位同意和经局长批准后复制使用,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复制件缴回档案馆销毁。

  (六)档案利用者必须严格遵守档案借阅利用制度,保证档案材料及其内容的安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抄录和复制,更不能擅自将档案材料带出档案馆。

  (七)对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办理。

  (八)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保管,专人管理,专柜、箱存放,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九)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泄露国家秘密并造成损失的人员,将按照《保密法》、《档案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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