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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车间管理制度_led车间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2 20:31:0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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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车间管理制度_led车间管理制度范文

  为确保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制定规范的led车间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led车间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led车间管理制度_led车间管理制度范文

  led车间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情况报给行政部(方便报餐),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主管或经理批准并送行政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 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玩手机,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并记入个人绩效考勤。

  第九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好防静电服(鞋)带好静电手环,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并记入个人绩效考勤。

  第十一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二条 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三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

  第十四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五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六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十七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十八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十九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条 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并将每天的维修记录上交生产主管或经理。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二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三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五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二十六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二十七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八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即日起施行。

  led车间管理制度篇2

  一、目的:确保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制度

  二、适用范围:车间作业人员

  四、规定内容:

  4.1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

  4.2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进入车间前,须着工衣工鞋,手机调为振动等,私人物品禁止带入车间,雨伞应放至车间指定的位置。

  4.3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者,各作业人员必须服从。

  4.4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6未经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4.7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作业。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4.8车间如遇物料、作业方法等不符合产品工艺及BOM规定,有权拒绝生产

  4.9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到仓库领取任何物料、物品、工具等。生产过程中管理员应组织生产员工将工作所用并暂存在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

  4.10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要分清楚,同时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

  4.11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4.12生产流程经确认后,未经授权,不可随意更改。

  4.13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4.14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

  4.15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led车间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定生产车间秩序正常运行,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LED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制度

  第三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特殊情况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

  第四条 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班组长申请方能离岗。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并记入个人当月绩效考核。班间休息时间:上午:9:30-9:45,下午:14:30-14:45。休息时间可自由活动。

  第五条 禁止在车间聚堆聊天、嘻戏打闹,玩手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并记入个人当月绩效考核。

  第六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好防静电服(鞋)带好静电手环,将个人随身物品放入更衣橱内保存,禁止带入车间内部。违者每次罚款5元并计入个人当月绩效考核。

  第七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进入车间。违者罚款10元并记入个人当月绩效考核。

  第八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九条 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班组长负责。

  第十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

  第十一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二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班组长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三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十四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的实验仪器、生产设备。定期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

  第十五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班组长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十六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七条 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并将每天的维修记录上交生产主管或经理。

  第十八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十九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原材料,工具归类摆放,凳子摆放统一整体。各班组长下班后负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

  第二十二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本制度作为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的依据,生产部各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生产经理监督执行情况。本制度总经理审批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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