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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请假制度_民办学校请假制度办法

时间:2022-04-04 08:16:08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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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请假制度_民办学校请假制度办法

  为保证教学的正常秩序,规范请假行为,应制定规范的民办学校请假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民办学校请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办学校请假制度_民办学校请假制度办法

  民办学校请假制度篇1

  1、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学习或需提前离校,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2、请病假应有病历卡验证,并有医院医生出具请假证明,事后补办病假手续的,应将病假条和病历卡同时呈验。

  3、病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班主任签注意见报系备案。

  4、请事假应由父母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实行。由父母之一的电话请假,事后应补假条。

  5、寄宿生节假日要求回家需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假满后应及时返校上课。

  6、寄宿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夜自修,或因故不能在校寄宿,应事先向班主任或值班教师请假。

  7、学生有事需提前离校,应由班主任批准,凭出门证离开学校。

  民办学校请假制度篇2

  学生不能参加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均须办理请假手续, 经批准后方可缺席或离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虽申请请假而未获批准的,擅自不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或离校的,按违规、旷课处理。

  一、请假的事项

  1.病假:学生请病假应持有正式医疗资质的医院或学校医务室的证明。

  2.事假: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时段内有不可拖延的`个人或家庭要事需停课办理时,应请事假。学生因事请假,原则上每学期内累计不得超过一周。

  3.公假:学生因接受学院委派参加公益活动而耽误的教育教学活动,均属公假。

  二、请假的程序

  1.专业课请假:学生须本人持相关证明,先找辅导员填写请假条。再将请假条面呈任课老师签署意见,再后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2.公共基础课请假:学生须本人持相关证明,先找辅导员填写请假条,由辅导员审批。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因故无法事先书面请假时, 应先电话口头说明情况,事后立即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2.学生书面请假条,须按规定经辅导员和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有效。

  3.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三、请假的审批权限

  请假一周以内,由任课教师、辅导员和学院教学秘书审批、学院备案;请假一周及以上两周以内,由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审批、学院备案;请假两周及以上一学期的三分之一以内,由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审批,学校教务部备案。

  四、请假管理工作

  1. 学生请假纳入学生考勤范围,由辅导员负责。

  2. 学生请假的书面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由辅导员统一管理,保存期限为一年。

  民办学校请假制度篇3

  学生有事请假是学校的一条纪律 ,是贯彻 《中学生守则 》和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严格校纪的`必要制度。每个学生必须遵守,班主任及其他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此制度。

  一、请假的条件

  1. 请假须有正当理由,不得因非家庭主要成员的婚、 丧事请假。为保证女生安全,当日17:30分以后不准请假外出,特殊情况必须由家长接送。

  2. 学生因事、因病请假外出必须提前向班级负责人请假。其他任课教师及非教课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学生批假或在门卫处留便条。

  3. 学生离校须由家长向班主任打电话,获准后填写请假条,签字盖章后生效。

  4.各班请假人数要严格控制,原则上各班在同一教学时间内(含自习课)准假人数不得超过三人(含三人)。

  5.请假条须写明请假的具体原因、班内位置坐标、请假天数,如需补假,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说明情况。

  二、请假的程序

  1.学生按要求领到请假条后,及时将存根交与值日班

  长,由值日班长在教室日志上记录,周末将假条存根和

  《学生返校情况登记表》,经班主任签字后一并上交政教处。

  2.学生出校门时,必须出示请假条和校园卡,一人一条,卡上照片和本人须一致。返校时主动向门卫出示学生卡,经核准后入校。

  3.任课老师上课时,核实人数,严格把关;值日班长须及时向老师反馈学生请假信息,记录缺席学生名单。

  4.周日返校时,若有病或急事,须由家长直接向班主任电话请假,学生到校后及时到班主任处补办请假手续。

  5.实验课、电教课、体育课学生请假须有请假条,经课任教师认定后,值日班长周日晚上将请假条存根上交政教处。

  6.自习课辅导教师要检查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现象,把检查结果交值日班长记录。

  三、销假及假条管理

  1. 请假当日按时返校,须及时向值日班长销假,过期销假按旷课记录;请假当日不能按时返校者,须向班主任申请销假,超出请假时间部分按旷课记录。

  2.周日学生返校情况,如实填写《学生返校情况登记表》,实行班级负责人向政教处和段长零报告制度。

  3.各班要对学生个人请假、旷课、违纪等情况逐日登记,定期汇总,适时告知家长。

  4.上课期间(含自习课)擅自外出教室,按旷课处理。 正常的病、事假累计超过学期三分之一按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按休学处理。

  5.无论病、事假,还是违纪性的缺勤,政教处都将对班级量化考核。一人次扣一分,一周一总结,期末评出名次,纳入纪律卫生量化考核。

  6.请假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者,一经发现,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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