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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精选12篇)
为充分调动聘用驾驶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机关公务用车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车辆管理和驾驶员岗位工作纪律,根据区里要求,结合社区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 1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建立与车辆驾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聘用驾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考核对象
机关聘用驾驶员。
三、驾驶员的基本要求
1、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做到“三勤三不漏”即:勤保养、勤检查、勤擦洗;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谨慎驾驶、安全文明行车,杜绝酒后开车,确保行驶安全;
3、驾驶员必须自觉执行规章制度,服从调配,做到执行任务及时、准确、无误,不擅离工作岗位,有事需提前请假;
4、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严禁擅自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5、驾驶员因公、因病、因事请假和休假,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须将车钥匙交给车辆使用的分管领导;
6、驾驶员要坚持勤俭节约,节省开支,避免浪费。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㈠考核内容。
根据安全行驶、车辆保养、服务态度、工作纪律四个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拉开档次,评定等级。
㈡评分细则。
⒈安全行驶情况。
驾驶员应依法依规安全行驶。
⑴违反交通规则的,按交通部门罚单每一起扣1分。
⑵乱停乱放或违章停车的,按交通、城管等部门罚单每一起扣1分。
⑶若发生安全事故,视其承担的责任而定。无责任的不扣分,负次要责任的扣1分,负同等责任的扣2分,负主要责任的扣3分,负全部责任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⑷发生安全事故后,驾驶员应积极配合交通等有关部门处理后续工作。不配合的扣2分,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⒉车辆保养和维护情况。
⑴驾驶员应按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车况。逾期没有保养的,发现一次扣2分。
⑵驾驶员应在指定地点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和维修。不在指定地点的一次扣2分,同时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⑶车辆维修应事先汇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到指定地点维修。出差途中发生车辆故障,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报告,并按照“必要、有效”的原则就近维修。事先未汇报或未经同意擅自维修的,一次扣5分,同时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⑷车辆维修必须按核定项目进行,不得擅自扩大维修项目范围。擅自扩大的,每扩大一个维修项目扣1分,同时所扩大项目的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⒊服务态度情况。
⑴如因服务态度问题受到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⑵对于被投诉的驾驶员应积极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另行处理。
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⑴按时接送人员,因自身原因延误所接送人员工作的,一次扣2分。
⑵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脱岗,若串岗、脱岗,发现一次扣1分。
⑶驾驶员应服从统一调度,不服从的,一次扣2分。
⑷驾驶员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受损,造成经济损失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内的扣2分,在2000—5000元(不含5000元)之间的扣5分,在5000—10000元(不含10000元)之间的扣10分,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另行处理。
⑸节假日因饮酒影响提前安排工作的,一次扣3分。
⑹驾驶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主观原因,无故造成通讯不畅影响工作的,一次扣1分。
⒌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绩效考核奖励。
⑴未经批准擅自驾车外出或擅自将车辆借与他人使用的;
⑵不爱惜车辆,因驾驶员操作不当,致使车辆严重受损的,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
⑶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或在交通事故中处理不当,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或重大不良影响的;
⑷工作渎职或借岗位之便假公济私,索要单位、个人、服务对象财物,造成不良影响的;
⑸酒后驾驶的。在不予绩效考核奖励同时,不论情节轻重,均要扣发全年绩效奖励;出现责任事故的,个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予以辞退。
五、考核的方式及程序
㈠方式。
绩效考核实行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季度初评,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
㈡程序。
填表。每季度末,由党政办及车辆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分管领导共同评定,车辆使用部门填写《七里塘社区机关聘用驾驶员绩效考核季度评分表》并附依据和说明材料。
公示。考核坚持公开透明,每季度的考核情况向各驾驶员进行通报,并对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对减分或涉及事项在定性上有异议的,或者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可在考核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核结果异议申诉书》,向党政办申请复核。党政办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会同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对要求申请复核人提出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复核人。
兑现。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党政办和经济发展办执行兑现奖惩。
存档。建立驾驶员绩效考核档案,将绩效考核结果整理归档,做到有规可循、有据可查。
六、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每季度进行考核并兑现,绩效考核基准分数为100分。绩效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奖励2000元;得分在90分(含90分)—95分(不含95分)之间的奖励1750元;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不予奖励,其中得分80分以下的予以辞退。
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 2
(一)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驾驶员业绩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促进项目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驾驶员的绩效考核。
第三条 考核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客观
第四条 考核组织
综合办和车辆使用部门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每月组织考核一次。
(二)考核办法
第五条 考核时间
考核以一季度为考核范畴,采取月度考核为主,日常监督检查为辅的`考核方式。
第六条 考核内容
1、出勤率
2、车辆油耗
3、车辆卫生
4、维修保养
5、行驶里程
6、工作表现
第七条 评分标准和评分结果
评分标准:绩效考核每月度考核,总分为100分。
评分结果:
分为:优秀(95分以上);良好(80分-94分);中等(65分-79分);及格(60分-64分):差(60分以下)五个档次。
第八条 考核流程
1、驾驶员由综合办和具体使用部门以不少于两人的方式组织考核。其中综合办占60%的考核比重,具体使用部门占40%的考核比重。
2、考核评分最终结果由考核小组审定,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绩效奖金
1、绩效奖金标准为100元/天。分别为:差(90元/天),及格(100元/天),中等(120元/天),良好(130元-140元/天),优秀(150元/天)。
2、驾驶员连续两个月考评为差的,项目直接辞退。
第十条 请假管理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签字后交综合办留存。
2、请假时间3天以内(含3天)由综合办批准;超过3天由项目经理审批,并要及时通知车辆使用部门和使用人。
3、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当月绩效考核一律为差。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综合办负责解释。
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 3
一、适用范围
省科协机关车队驾驶员。
二、组织机构
1、机关车队负责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记录、数据统计及年末考核评分,$对车队驾驶员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2、省科协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负责对车队的相关记录、数据和驾驶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检查和抽查,以及车队驾驶员绩效考核结果的`备案。
3、省科协分管领导负责对车队驾驶员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批确定。
三、考核程序
1、考核周期为一年。
2、考核内容:驾驶员安全行驶、工作态度、服务质量、车辆使用、爱护车辆、油料和修理费用等。
3、考核程序:
(1)车队对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记录,并填写车辆行驶里程、油料消耗、修理费、路桥及其他费用统计表,省科协各部门、项目用车表,油料消耗指标及车辆情况不定期抽查表,作为年末考核的`依据。
(2)年末,车队根据各项数据记录和统计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评分。
(3)考核结果经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审核后,报省科协分管领导审批,整理备案。
4、评分标准:
(1)安全行驶:全年安全行驶里程,每万公里4分,相对固定车辆按天加里程数。发生事故,造成单位每损失1000元扣责任人1分;发生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造成一次性经济损失超出10000元,责任人安全行驶一项不得分,不参与当年的奖金分配、评奖评优。
(2)工作态度:(5分)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旷工,一次扣1分。被乘车人投诉一次扣一分。
(3)服务质量:(5分)执行任务无故误事,造成乘车人不满意,一次扣1分。
(4)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车队各项规定:(5分)违反规定,未将车辆停在车库,一次扣1分。同一路段连续交通违章2次以上处罚一次扣0.5分。未经同意私自出车扣5分。
(5)爱护车辆:(10分)发动机擦洗3分,车内外卫生干净3分,行车记录齐全2分,工具完好无损2分。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一项一次扣1分。
(6)油料:(20分)油料费用设定额,实行奖罚制(油料消耗标准,根据车型车况规定执行)。全年耗油每节约100升加5分,反之扣5分。
(7)修理:(10分)没有请示私自修理扣4分,修车过程中没请示随意增加项目扣4分,修车后没带回残件扣2分,驾驶员每节约200元加1分,反之扣1分。
(8)轮胎使用:(5分)新轮胎1条5万公里,延长1万公里奖2分,否则扣2分。
(9)相对固定驾驶员,正常上班时间出长途月平均不足5次,公休日和法定假日除外,年考核评分在原得分基础上增加20%。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驾驶员绩效考核结果主要用于安全奖金分配和评先评优。年末,根据车队驾驶员的工作情况确定安全奖金总额,驾驶员安全奖金数额=奖金总额/驾驶员人数×绩效考核得分/车队驾驶员绩效考核平均分。结合驾驶员日常表现和绩效考核得分民主评议后上报省科协评先评优。
五、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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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务车辆的作用,切实提高公务车辆的使用效率,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各项工作提供高质量的用车服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驾驶员岗位目标责任制
(一)驾驶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每位驾驶员应守原则、顾大局,自觉维护领导及自身形象,不应有任何有损于公司形象的言行,严守机关保密条例,不听、不说、不传播小道消息。
(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行车纪律,不开英雄车、赌气车、斗气车,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不违章行驶,不酒后驾车。
(四)认真学习汽车理论基本知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努力学习和各项旨在提高驾驶员法制意识、专业技能、形象礼仪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熟悉和掌握车辆性能,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按时完成车辆年检,使车辆保持经常性良好状态。
(六)工作积极主动,服从领导、服从车辆调度,树立“服务至上,工作第一”的职业理念,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务用车需求。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不能正常工作,应向领导及时汇报,得到批准后方可停止工作。
(七)精心爱护车辆,车辆按规定停放,不无故在外乱停及过夜。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与责任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八)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归队后的车况技术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故障不出车,不达安全标准不出车。
(九)遵守劳动纪律,应提前做好行车前的预备工作,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必须车等任务,不能任务等车。
二、考核组织与考核方式
(一)驾驶员考核由办公室组织,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登记,其日常考核占70%、民主评议占30%,依据考核得分进行年终评优。
(二)考核采取平时与年终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民主评议与年终工作总结同时进行。
三、民主评议办法及计分标准
(一)评议驾驶员参加的人员范围和计入考核分比例分别为:领导和办公室主管各占40%、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占20%。
(二)评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
(三)计分标准为:优秀90分、合格75分。
(四)本项累计得分100分,计入考核30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四、日常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一)思想品德(15分)
1.无故不参加局或办公室组织的学习、会议的,每次扣1分;
2.利用行车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3分;
(二)服务态度(25分)
1.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接到投诉,调查属实的,一次扣2分
2.因主观原因,影响出车任务的,一次扣1分;情节恶劣的本项不得分。
3.不服从领导和调度,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工作人员形象,有上述行为的,发现一次扣5分;情节恶劣的本项不得分。
4.相对固定车辆驾驶员在领导外出期间,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的,一次扣2分。
(三)行车安全及车辆维护(35分)
1.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一次扣15分。
2.违规驾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的,每一成责任扣5分;情节严重的本项不得分。
3。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等处罚的,一次扣1分;受到罚款以上处罚的.,一次扣2分。
4.夜间未按规定停车造成车辆损失的,一次扣2分。
5.未按要求做好车辆保养、保洁工作,或因主观原因造成车辆机件损坏的,200元内一次扣1分;超过200元一次扣2分。
(四)遵章守纪(25分)
1.未经批准,将车辆转借给他人,或公车私用的,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损失的本项不得分。
2.节假日(含双休日)未经领导审批,擅自出车的,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损失的本项不得分。
3.有其它违规行为的酌情扣分。
(五)本项累计得分100分,计入考核70分,最高不超过70分。
五、考核等次与奖惩办法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编内驾驶员按实有人数15%以内严格掌握;优秀等次按得分排名顺序确定。如得分出现并列,以个人劳动量(行驶里程数)作为标准参照确定。对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确定,按《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参考标准》执行。
2.考核为“优秀” 等次的驾驶员按照局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对“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驾驶员,将予以转岗或辞退。
3.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驾驶员承担责任超过30%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4.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罚款的,不论金额多少,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5.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而被责令其参加培训考核的所有费用,一律由驾驶员自理;停止驾驶证的,作待岗处理。
6.驾驶员的考核由局办公室建立考评记录,在年底考评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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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公交发展战略规划要求,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以满足城镇居民出行需求和心理期望来实现自身价值,为进一步提高惠民工程免费公交驾驶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行业服务水平提升,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营造企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争先创优氛围,创建便捷、安全、舒适、温馨公共交通环境,努力提升公共交通行业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满足我市城市化建设进程的步伐需求。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安全营运管理,充分调动一线驾驶员工作积极性,激励公交驾驶员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和服务水平,提升行业品牌形象,促进城市公交科学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西介交运业集团有限公司惠民工程免费公交在岗全部驾驶员。
第三条、公交客运驾驶员考评标准共分行为规范、安全驾驶、服务规范三大部分。
一、行为规范:(每项指标5分,共30分)
1、当月出勤达到公司规定出勤天数,无迟到,无早退,按时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继续教育培训等。
2、衣着整洁,仪表端正,不穿奇装异服、留怪发或长发披肩,保证个人及车辆卫生整洁。
3、按照规定携带和放置有效证件,车内安全设施、安全标志齐全。
4、做好例行保养以及发车前例检,保持车辆性能完好和车辆内外整洁。
5、驾驶员开车期间不抽烟、吃零食、闲聊、接打手机等有其它妨碍安全的行为。
6、服从调度人员调配任务或公司指令性任务。
二、安全驾驶:(每项指标5分,共40分)
1、做到平稳起步、平稳行驶、平稳停车、保持中速行车。
2、关门后起动,停稳后开门下客。
3、及时提醒乘客扶好坐稳,不要将头、手伸出车外。
4、监督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及违禁品上车。
5、未在站点停靠或站外拉客,进站不靠边不得开门上、下客。
6、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车,无违章记录,无责任事故。
7、无乘客摔、夹伤等责任事故。
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一票否决。
三、文明服务:(每项指标5分,共30分)
1、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班次、时刻、车辆营运。
2、站点停靠要规范,不应线外停车、逐客、捡客或越站拒载。
3、发车准时,保持合理间隔,严格按照规定始发站发车时间发车。
4、劝导乘客遵守乘车规定,积极疏导车内乘客,及时照顾或安排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
5、对乘客无礼,态度生硬或谩骂乘客、使用侮辱性语言。
6、和乘客相互吵闹对骂及损害公共客运形象的恶性 事件,一票否决。
第四条、考评标准:
公交客运驾驶员考核标准共分行为规范、安全驾驶、服务规范三部分,共计分值100分。驾驶员通过考评得分90-100分则为优秀;得分80-90分则为良好;得分80分(不含)以下者为不合格。由办公室每月将考核情况在公司月例会进行通报,得分80分(不含)以下的驾驶员不得参加公司或公共客运行业各类评优创先活动,季度考核平均低于80分(不含)停运培训学习一周,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满一年的年累计停运两次(不含)以上的驾驶员给予调岗或辞退。
第五条、奖罚标准:
一、奖励:根据月度考核分为月优秀奖励100元,连续三个月的.或季度优秀奖励500元,连续12个月或全年优秀的奖励3000元。
二、处罚:月度考核低于80分(不含)处罚100元,季度考核平均低于80分(不含)处罚300元,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及格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停职、调离或辞退。
第六条、相关要求
驾驶员考核由经理为组长,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一、考核评定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公司成立考核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驾驶员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评定工作要求,建立驾驶员考核档案,认真统计、汇总基础考核资料,详细记录驾驶员考核情况。
三、公司考核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营运评定工作和档案建立情况
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月度、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五、检查考核人员不得虚报、谎报、瞒报驾驶员考核信息或违反规定标准,如发现将追究管理责任。
第七条驾驶员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司年度评先和继续录用的重要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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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司机工作绩效以更好地为公司经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时提升广大司机朋友收入,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内容:
(1)出勤率
(2)无派车时表现情况
(3)车辆保养情况
(4)服从调配情况
(5)客户服务,投诉情况
(6)车辆清洁情况
(7)交通安全情况
(8)违章情况
(9)代表驹马形象情况(仪容仪表)
三、所有考核项目总分数为100分,各考评项目的评分标准如下:
(1)出勤情况(5分)
标准:个人原因请假或者调度安排后迟到一天扣1分;
(2)无派车时表现情况(10分)
标准:1、因客户原因暂时没货安排,个人主动找货一次+5分;
2、吵架、斗殴,一次扣5分,连续2次打架斗殴的,报请公司予以辞退。
3、上班期间饮酒或醉酒,违反一次10分。从事涉赌等违法行为的,予以辞退。
(3)车辆保养情况(15分)
标准:1、不按规定进行各项保养操作(年审、保险、报验工作),保养不到位或保养效率差,扣1-10分;
2、不进行保养工作,扣绩效15分每次;
3、驾驶员应做到出车检查和收车检查,因麻痹大意,没有按规定检查车辆,造成车辆不必要的故障损失或者罚款,除按规定有司机承担外,根据损失扣5分—15分。
(4)服从调配情况(15分)
标准:1、司机在接受任务指令后,应当在10分钟内出车,否则迟到5分钟内扣5分,迟到10分钟内扣10分,迟到10分钟以上按不服从调度处理,3次以上辞退;
2、比正常外出时间超出30分钟以上而无合理解释者扣5分;
3、司机在每天收车时应检查车辆灯光,雨刮器、制动、车胎气压、燃油、水等是否正常,方可下班,如出车时才发现故障,无燃料等现象,影响出车的.,每次扣10分,(特殊情况除外)。
(5)客户满意度情况(10分) 标准:
1、被客户投诉,每次扣5次;
2、无提货员提货时,司机必须认真核对所提货是否和单证相符合,指导正确装车,以免出误差,因司机不负责造成货物短少或者损失的,除负责赔偿外,每次扣5分;
3、接人或提货时司机必须通过电话与客人或发货人确认,告知客户预计到达时间,因无确认造成等待装货时间或接人时间过长被投诉,每次扣5分。
(6)车辆清洁情况(10分)
标准:1、车内外不清洁的,稽核被发现每次扣2分,主管每周检查2次;
2、 没有进行各项检查或卫生状况较差,带故障开机,扣5分-10分。
(7)交通安全情况(15分)
标准:1、因司机不慎造成交通事故或违反交通法规(超速,闯红灯等),除公司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损失外,每次扣10分;
2、未经批准,司机不得将车辆给他人驾驶,更不得交给无驾驶证得人员驾驶,违者扣10分;
3、未经批准,司机不得搭载非公司人员,违者扣5分。
(8)违章情况(10分)
标准:
1、单月1个违章,扣4分(按车型排量规定);
2、单月2个违章,扣6分;
3、单月违章超过2个,扣10分。
(9)文明礼貌、仪容仪表(10分)
标准:
1、仪容不整、车内开空调时吸烟者,稽核发现每次扣2分;
2、说话污言秽语,有损公司形象,扣10份;
3、接人或提货时没有穿驹马马甲,扣10分。
四、考评办法:
1、评分办法采用由项目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核,报综合部备存
2、评分等级:根据分数不同,分为以下等级
A 优秀:90分以上;
B 良好:70分~89分;
C 及格:60分~69分;
D 不及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
五、考评结果使用办法:
考评等级与司机绩效奖金挂钩,具体办法: 月绩前2名,奖励300元油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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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窗口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内塑素质,外树形象,让城乡居民行有所乘,让城乡居民满意,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绩效考核与综合考核。
一、绩效考核
驾驶员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考核两部分构成,绩效考核内容为:里程、油料、票款营收、出勤、伙食补助、交通费用等,补助标准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按月核算。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针对驾驶员服务质量、服务投诉、车辆卫生、行为仪表、营运路路单规范、轮胎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周期为一个季度;轮胎按使用周期单独进行核算。
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合公司的运行管理与公交车的运营特点,考核项目分为六项:
(一)驾驶员服务质量标准(30 分)
1、按规定佩戴上岗证,统一着装(3 分)。
2、按规定使用语音报站器或用普通话报站(6 分)。
3、不拒载、不甩客,尽量照顾赶车的乘客(3 分)。
4、头班车不拖后,末班车不提前(3 分)。
5、安全驾驶,遵纪守法,不超员、不超速,(6 分)。
6、遇公交站亭(牌)无人下车时要减速、靠站、鸣号,注意观察,以防漏载(3 分)。
7、车辆满员经过站亭(牌)要减速,告知候车乘客,避免投诉(3 分)。
8、驾驶员要注意使用文明用语,如“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严禁使用脏话粗话(3 分)。
(二)服务投诉(20 分)
1、发生恶性服务纠纷(5 分)。
2、谩骂乘客、使用侮辱性语言(5 分)。
3、和乘客相互吵闹对骂及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追责投诉及媒体爆光损害公司形象事件发生(6 分)。
4、对待乘客无礼,态度生硬(2 分)。
5、车辆运行越站亭(牌)未停拒载(2 分)。
(三)车辆卫生标准(20 分)
1、车身地板干净卫生,无呕吐物或其它污物(3 分)。
2、轮胎、挡泥板特别是轮辋要保持清洁,无污泥、油垢等(3 分)。
3、两侧玻璃、前后风挡玻璃干净明亮,无积尘、无污垢、无其它影响车容的痕迹(3 分)。
4、车厢内卫生状况良好,无卫生死角,地板无垃圾,地板无污垢(3 分)。
5、车窗上部定期冲洗,无影响整体车容现象(2 分)。
6、不准向车窗外乱扔票根或废票(2 分)。
7、收车途中,不准将车上垃圾扫到街上,污染环境(2 分)。
8、收车后,车上垃圾要倒在指定地点,果皮、纸屑、票根、废票等废弃物不要随地散落(2 分)。
(四)行为仪表标准(15 分)
1、驾驶员要注意行为和仪表,讲究文明礼貌,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2 分)。
2、着装统一,注意个人卫生,不穿奇装异服、留怪发(4 分)。
3、驾驶员开车期间不准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或有其它妨碍安全的行为(2 分)。
4、驾驶员行车期间不准和同事、熟人聊天或嬉戏打闹(2 分)。
5、驾驶员夏季开车不准穿拖鞋、穿背心,不准袒胸露背(5 分)。
(五)营运路单填写标准(15 分)
1、营运路单书写工整,不允许有涂改、漏填项目(2 分)。
2、及时规范填写营运路单:时间、班次、里程、金额等数据与实际运行情况相符合(8 分)。
3、车辆非正常营运,驾驶员要认真填写调度项目、时间、里程及相关金额(如:加油、维修、保养、包车、事假、请假、恶劣天气等)(4分)。
4、休班期间不准干私活,不准从事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1 分)。
(六)营运车辆轮胎考核
未按操作规程对车辆进行检查,致使轮胎出现非正常损坏,降低轮胎使用价值,按轮胎净值的30﹪赔偿;丢失轮胎,或者外借他人使用,按轮胎净值的100﹪赔偿;因轮胎早期磨损而达不到定额里程提前报废的,驾驶员按轮胎净值的`20﹪赔偿。
三、综合考核办法
1.综合考核列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由运务科负责考核。
2.综合考核的满分100 分,奖励金额为每季度600元,奖金由运务科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进行发放。营运车辆轮胎考核,不计入百分制考核项目,实行周期性考核,考核结果在当季度综合性考核中扣除相应金额。
3.总公司对营运车辆的综合考核,每月以记录方式不定期抽查 2 — 4 次。
4.以记录方式抽查时,发现的问题原则上按《驾驶员管理办法》进行罚款,并在本办法所列条款分值扣分,情节严重的加重扣分。
5.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节严重的按规定扣分。
6.营运车辆综合考核达不到 90 分的,扣发驾驶员100元奖金 ;达不到 85 分的扣发当班驾驶员200元奖金;达不到 80 分的扣发当班驾驶员500元奖金。
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 8
随着企业的发展和车辆保障工作的需要,很多大中型企业内部都设有自己的车辆保障部门,驾驶员的管理和考核问题,是车辆保障部门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作为企业内部驾驶员,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绩效考核是驾驶员管理中较为重要的问题。本文针对企业内部驾驶员的实际情况,从客观和主观考核两个方面对驾驶员的绩效考核管理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一、前言
对于企业内部的驾驶员而言,由于工作保障和出车安排相对稳定,因此较外部驾驶员(一般指租赁的车辆、网络平台的车辆等)而言,有着更好的稳定性和忠诚度。另外,由于驾驶员一般是企业内部职工,日常管理可以按照企业内部员工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但由于驾驶工作的特殊性,当驾驶员作为企业内部员工时,对驾驶员的考核相对外部驾驶员而言更为复杂,而且绩效考核的方式和方法对驾驶员的工作态度和表现以及安全状况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如何做好企业内部驾驶员的绩效考核管理,对于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考核的基本思路
对于企业而言,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客观公正地体现驾驶员的工作量和工作表现,因此考核的内容设定应当客观且量化。另外,考核的指标设置,应当包括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同时,考核分值的设置要恰当、合理,充分考虑工作的实际情况。因此,针对企业内部驾驶员的考核,我们从考核指标和考核分值两方面来进行分析。
1.考核指标的选择
对于考核指标的选择,我们认为,所有的客观指标,一定要能在日常工作中有不同程度的体现。所有的主观指标,一定要与被考核人工作中接触到的各个层次的人员有关。由于驾驶员工作的客观性和易量化性的特点,客观指标的考核内容要占主要部分。
2.考核分值的设定
对于考核分值的设定,我们认为,客观部分的分值占比一定要高,尤其是跟驾驶员工作量相关的关键指标要占客观部分分值的主要部分。3.部分关键否决项由于驾驶员工作的特殊性,我们设定一些关键否决项。比如,出现人员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等严重问题,驾驶员在收入增长、评优评先等方面一律直接否决。
三、考核的方式和方法
根据考核的基本思路,我们针对企业内部驾驶员的绩效考核方式采用积分制,包括客观考核和主观考核两部分。结合驾驶员的工作内容和范围,考核的内容设计方面,客观方面的考核涵盖日常实际工作中各方面的具体表现,包括工作业绩、工作不足、成本管控和考勤情况等4个方面;主观方面的考核涵盖日常实际工作中接触到的各类人员的评价和意见,包括驾驶员评价和直接管理人员评价等2个方面。
1.客观方面的考核
客观方面的考核包括工作业绩、工作不足、成本管控和考勤情况等4个方面,我们建议每个月进行统计,按年度进行汇总。由于驾驶员工作的特殊性,客观部分初始总分值设定建议为总分值的85%。以总分100分为例,客观部分初始分值应设定为85分,客观部分的分值根据客观考核的结果相应增减。(1)工作业绩工作业绩是指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包括公里数、加班时长、出差情况、出车趟次、应急能力等内容。公里数是指驾驶员因公驾驶车辆行驶的里程数,加班时长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工作的小时数,出差情况是指驾驶员因公出差的天数,出车趟次是指驾驶员因公驾驶车辆外出的次数,应急能力是指在非工作时间内或在紧急情况下驾驶员出车的次数。工作业绩通过每月的工作信息统计表来展示,对于工作业绩包含的各项内容,每项设定相应的权重,一般为加分项。(2)工作不足工作不足是指驾驶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待提升及改进的地方,包括值班时间内因个人原因不能出车的次数、非值班时间内因个人原因不能出车的次数、车辆事故次数、车辆损失金额、车辆违章次数等。值班时间和非值班时间内不能出车的次数是指由于驾驶员个人原因,导致正常的出车任务不能执行,从而必须更换驾驶员;车辆事故次数、损失金额和车辆违章次数是指由于驾驶员个人原因,导致车辆发生事故、车辆违章以及相应的金额损失等。工作不足通过每月的工作信息统计表来展示,对于工作不足包含的各项内容,每项设定相应的权重,一般为扣分项。
(3)成本管控成本管控是指驾驶员所驾驶或保管的车辆的成本费用情况,包括车辆的平均油耗和维修费用等。平均油耗是指驾驶员所驾驶车辆每公里的油量消耗,根据车型不同,标准有所差别。维修费用是指驾驶员所驾驶或保管的车辆的维修、保养等费用情况。对于成本管控包含的各项内容,每项设定相应的权重。根据以往数据和车辆油耗及成本费用的相关基础信息,设定标准值,优于标准值的给予加分,比标准值差的给予扣分。(4)考勤情况考勤情况是指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考勤记录,包括迟到和早退次数、休假天数、调休次数以及调休小时数等。迟到和早退是以驾驶员规定的工作时间为标准,工作时间不足的,根据实际情况记录迟到或早退。休假天数是指驾驶员因个人原因经申请后缺勤的天数;调休次数和调休时间是指驾驶员因个人原因经申请后调整休息时间的次数和小时数。考勤情况通过每月的工作信息统计表来展示,对于考勤情况包含的各项内容,每项设定相应的权重。根据各项考勤内容,设定每项的考勤标准,优于标准值的给予加分,比标准值差的给予扣分。
2.主观方面的考核
主观方面的考核包括驾驶员评价和直接管理人员评价等2个方面。主观方面的考核按年度计分,每年底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驾驶员(含管理人员)。主观部分分值设定建议为总分值的15%。以总分100分为例,主观考核部分总分值应设定为15分,年度末按照2个方面的实际评价分值计入总分。(1)驾驶员评价驾驶员评价是指驾驶员对其他驾驶员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分为驾驶技术、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人际关系等4个方面,分值为各项分值之和除以参评人数。驾驶技术是指对驾驶员驾驶水平的评价,工作态度是指对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状态等态度方面的评价,工作业绩是指对驾驶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量的评价,人际关系是指对驾驶员的.团队协作和为人处世等方面的评价。(2)直接管理人员评价直接管理人员评价是指驾驶员的直接管理人员对其所分管的驾驶员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分为团队协作、工作业绩和工作潜力等3个方面。团队协作是指对驾驶员的团队合作意愿及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工作业绩是对驾驶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量的评价,工作潜力是对驾驶员的工作能力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四、考核的结果
通过月度和年度考核,得出驾驶员的考核分值结果。驾驶员的考核分值结果原则上应该和收入成正比,但由于驾驶员工作的特殊性,对于前面提到的部分关键否决项,如果有发生,不管考核分值多高,收入和评优评先一律从严从重区分对待。比如,某个驾驶员全年考核分值在中上等,但发生了酒后驾驶的行为,该驾驶员的年度考核结果以及收入水平将会受到严重影响。另外,对于车辆保障部门的特殊人员如综合管理人员和调度员等,要制定针对其岗位的考核管理办法,与驾驶员区分开来。针对驾驶员的考核结果与个人收入和评优评先的关系,我们认为应该做到以下两方面:首先,考核结果要和收入紧密挂钩。对于驾驶员而言,原则上年度考核分值较高的驾驶员,其收入也应当较高。考核分值较低的驾驶员,其收入水平也应当较低。其次,考核结果要适用于各类评优评先。对于驾驶员而言,个人考核总分较高者,其年度考核结果自然为优秀。反之,较低者则自然为不合格。对于各类优秀和先进人员的申报,原则上应优先选择得分较高的驾驶员。
五、结语
企业内部驾驶员的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但重要的工作。由于驾驶员工作的特殊性,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要根据驾驶员的实际工作内容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同时,也要根据实际应用情况,不断调整和修正,从而让绩效考核制度实用、有效。
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 9
根据本单位工作发展需要及收费站用车的实际情况,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出台《公务车机驾人员考核标准暨“五星驾驶员”评比办法的通知》。具体考核评比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提高车辆保养标准提高司机安全意识。
提高司机服务水平规范司机工作纪律。
二、考核标准:
1、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对主要用于所辖各直属单位的公务车辆,各单位应负监管之责,各站应明确相应车辆管理部门,确保车辆24小时处于良好受控状态。
2、人员范围:被考核人员为纳入本单位办公室管理的所有专职公务车驾驶员。
3、机关小车班驾驶员由办公室组织考核,参加考核人员为各科室管理人员;各直属单位驾驶员由各单位办公室组织考核,参加考核人员为收费站普通职工。考核结果由各站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4、每次考核由中心(各站)办公室统一组织,分发表格由参加考核人员不记名填写,中心(各站)办公室将汇总最终评比结果并予以通报。
5、原则上每季度对驾驶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比,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每年12月份将把四个季度考核评比成绩汇总,年终评比出“年度优秀驾驶员”,并给予奖励。
6、考核评分标准:
(1)考核分五个方面:服务态度、车容车貌、工作纪律、安全行车、车辆保养。
(2)服务态度:是否使用文明用语,是否领导与职工用车服务态度一致,是否能做到不怕苦不怕累,工作勤恳。
(3)车容车貌:是否能够每日保持车内、车身干净整洁、是否雨雪后能够及时做好保洁工作。
(4)工作纪律:接送人员不迟到,不违章行车,遵守工作条例、上班时间不串岗,按时参加安全例会、执行中心有关安全规定,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餐饮、公共娱乐场所。
(5)安全行车:严禁超速行驶、严禁疲劳驾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公车私用。
(6)车辆保养:车辆按时定期保养、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修理,不开野蛮车,不开故障车。
7、考核单项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个等级,考核评比结果汇总后,参加考核人员有80以上打“优”的即加一颗星,不满80的'即不得星,满分为五颗星,被评五颗星的即为“五星驾驶员”。
8、奖励标准:满分“五星驾驶员”的奖100元、“四星”奖50元、“三星”扣50元、“二星”扣80元、“一星”扣100元,各单位参照标准进行奖惩。年终评比出的“年度优秀驾驶员”奖300元奖励。
9、考核推行末位淘汰制,对测评结果排在末位只有“一星”且群众反响较大,表现极差的驾驶员将不再续签合同,对测评结果为“两星”的驾驶员将进行批评教育且年底缓签合同。
10、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驾驶员因工作失误造成单位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取消其“五星驾驶员”评比资格,并对其按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置。
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 10
根据我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有关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办法:
1.驾驶员要服从调度,积极工作,不折不扣地按要求完成任务。若无故不服从调度,而耽误货物发送,第一次罚款500元,出现第二次罚款加倍,有三次类似问题给予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停发工资。
2.对驾驶员私自出车和超出路程而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负,并赔偿停车天数损失。
3.对私自绕道造成支出和私自多收运费不缴者,处于违法收入的10倍罚款。
4.车辆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过夜,无故不服从者每次罚款100元。
5.车辆的日常保养由驾驶员负责,必须在收车后做好勤保养、勤清洗的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6.对一年内对完成任务较好,车辆技术性能保持良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无责任事故发生的驾驶员给予经济奖励。
二、聘用管理办法:
1.受聘人员在受聘期内,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受聘人员因事、因病请假期间的工资和其它待遇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兑付。
3.受聘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的,由受聘者承担全部损失。
4.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优先录用,并续订劳动合同,享受公司职工待遇。
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 11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管理,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提高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根据《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内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驾驶员,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是指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市交通局是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按职责具体负责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第六条市级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需要,建立全市联网的诚信考核计算机管理系统和驾驶员诚信考核公示系统。
第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每个考核周期为1年,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在诚信考核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出年度诚信考核申请。
第八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按照《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标准》,实行记分考核。
第九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获荣誉称号、优秀事迹经新闻媒体报道以及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先进事迹的,经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核实后,应按标准加分。
同一优秀事迹被各级新闻媒体重复报道的,按最高加分标准予以认定,不重复加分。
第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行为的扣分,根据各级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对驾驶员违规案件和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通过全市联网的诚信考核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第十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一次有两种以上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记分。
第十二条年度诚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度累计计分不低于负6分的为“合格”等次;低于负6分且不低于负11分的为“基本合格”等次;低于负11分的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三条对年度诚信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在《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记录”栏粘贴防伪标志,在“考核结果”栏填写“合格”字样,并顺延有效期1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驾驶员,应参加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组织的岗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履行诚信考核手续;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在《从业资格证》“考核结果”栏填写“不合格”字样,并缴销其《客运准驾证》。
第十四条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有如下行为,可缴销《客运准驾证》:
1、利用计价器作弊或故意绕行等索取高价情节严重的;
2、殴打乘客或恐吓、威胁乘客人身安全情节严重的;
3、其他严重违章违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十五条被缴销《客运准驾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两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两年后可向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申请参加岗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履行诚信考核手续。
第十六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及其执法人员不得因出租汽车驾驶员的陈述和申辩而增加其扣分项目和分值。
第十七条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行政处罚不影响扣分考核。
第十八条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对违反本办法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应视情节给予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月15日起施行。
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 12
一、岗位目标责任制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机关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每位驾驶员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维护领导及自身形象,不应有任何有损于机关形象的言行,严守机关保密条例,不道听途说。
(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警钟长鸣、安全第一,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四)自觉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安全学习,及时总结安全行驶经验,交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熟悉和掌握车辆性能,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及时排除故障,按时完成车辆年检,确保车辆良好性能状况。
(六)精心爱护车辆,按规定停放车辆,不无故在外乱停放及过夜。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如有特殊情况用车,应事先向局或处领导请示并征得同意。
(七)服从车辆调度,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应及时汇报,以免影响出车任务。
(八)相对固定的车辆,如领导较长时间出差在外,此期间驾驶员及车辆由车管处统一安排使用。
(九)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归队后的检查,做到车况不好不出车,安全系数不达到不出车。
(十)遵守劳动纪律,提前上班到岗,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必须车等领导,不能领导等车。
二、考核办法
(一)驾驶员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由车管处领导考核登记,并与年终岗位责任制奖金挂钩,按比例奖罚。全年完成岗位目标责任制得100分。
(二)凡有下列情况的予以加分:
1、全年安全无事故,没有发生因主观原因造成人身或车辆损害的,加5分。
2、服从领导,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出色,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加5分。
3、有其它突出成绩的酌情加分。
(三)凡有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的,每一成责任扣5分。
2、不服从领导和调度,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损于机关工作人员形象,违法乱纪行为的,一次5分。
3、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等处罚的,一次扣1分,罚款以上处罚的,一次扣2分。
4、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接到投诉,调查属实的,一次扣2分。
5、未经批准,将车辆转借给他人,或公车私用的,一次扣2分。
6、未按要求做好车辆保养、保洁工作,或因主观原因造成车辆机件损坏的,一次扣1分。
7、因主观原因,影响出车任务的,每次扣1分。
8、无故不参加局或处组织的学习、会议的,每次扣1分。
9、相对固定车辆驾驶员在领导外出期间,未按规定到车管处报到的,发现1次扣2分。
10、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出现1次扣15分。
11、机关大院内乱停、无序停车,每次扣2分。
12、有其它违规行为的酌情扣分。
(四)考核考评及奖扣
1、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罚款的,不论金额多少,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2、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而被责令其参加培训考核的所有费用,一律由驾驶员自理,并扣发全部月度考核奖;停止驾驶证的,作待岗处理,扣发年终全部考核奖。
3、驾驶员的考核考评由车管处长建立台账(考核表另附),每月作好记录,在年底考评时汇总结算。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局考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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