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考勤制度

时间:2022-05-12 18:18:27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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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考勤制度

(一)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至半小时上班的视为迟到;超过规定时间半小时上班的视为旷工;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下班的视为早退。

县纪委考勤制度

(二)工作时间内,凡有事需离开工作岗位一小时以上的须经所在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在去向公示栏内填写去向并将急办的公务委托本部有关同志代办,否则按早退或擅自离岗处理。

(三)半天以下的病、事假,由股室负责人批准;半天及以上均应书面申请,由股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呈报分管领导审批,在办公室登记。

(四)临时发病或因急事可先电话与办公室联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事后补办书面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五)病假,按医院证明办理。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作请假处理。但须由本人申请、股室负责人安排、主要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六)各种假期期满回单位后,应及时在办公室销假。

(七)班子成员请假向主要领导请假,鼓励休年休假。

篇二:

近期,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全县公务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治理活动,健全完善了考勤、请销假、纪律、财产物品管理和采购、卫生和安全、保密、档案室管理等七项制度,强化了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促进了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针对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请假难以考核和管理的实际问题,创新管理思路和方法,在全县单位中第一个实行考勤公示制度,严格了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和请假管理。在单位大厅设置了委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公示栏,制作了在岗、请假、休假、因公外出4中卡片,办公室专人负责,每天将干部在岗、请假、因公外出等情况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栏在岗信息按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办公室还制作了工作人员考勤、检查登记表册,每周对人员在岗情况组织1次集中检查,其余时间不定期抽查,对检查时发现的无故不在岗人员进行登记。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也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送办公室登记。办公室每月将检查结果汇总并在公示栏进行公布。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无故不在岗人员,发现1次进行批评教育,发现2次扣除当日办案津贴,发现3次扣除当月办案津贴。对旷工一天者扣发当天工资,对无故连续一周不上班或年内无故累计七天不上班的除扣发工资外,还要扣发全年办案津贴。情节严重的,要上报公务员主管机关按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过考勤公示及检查制度的实行,以及考勤结果与津贴的奖惩挂钩,县纪委彻底杜绝了上班迟到、早退,出外不打招呼、不履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时间脱岗、串岗等问题和现象。机关人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热情高涨,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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