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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20 11:40:23 志升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员工录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1

  第一条为科学合理配备人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加强员工招聘录用中的公正廉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招聘录用的原则

  (一)根据我院科研、生产、经营及管理发展需要,选配合适的人员到合适的岗位工作。坚持岗位所需、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和特殊人才破格录用。

  (二)由院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和录用审定。尊重应聘人员意愿与用人部门(指院各研究所、职能部门等,下同),择优双向选择。

  (三)先院内部招聘,后院外社会招聘。具备岗位所需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第三条员工招聘录用必须坚持公正廉洁,不得发生徇私舞弊等不廉洁的行为。

  第四条院办公室负责人员需求计划编制、招聘信息发布、应聘人员资料收集及初审;负责招聘录用过程的组织协调、入职教育和入职手续办理。

  第五条院各用人部门负责提出人员需求申请,参加对应聘人员的考评,负责对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考核及岗位培训等。

  第六条人员需求计划编制及信息发布

  (一)各用人部门应根据本部门业务发展、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向院办公室申报岗位的设置和人员需求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需求原因、岗位及人员数量、岗位主要工作内容和人员录用条件。

  (二)院办公室根据院的发展规划,结合各用人部门申请,编制人员需求计划,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后公开发布。

  第七条院内部招聘对象为院(含院属公司)自有职工。内部招聘工作参照本办法规定的笔试、面试及审定程序进行。内部招聘不能满足要求时,方可对外社会招聘。社会招聘对象包括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成熟人才。

  第八条社会招聘员工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或岗位职业禁忌疾病。

  (三)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具备全日制高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以硕士研究生为主),所学专业与需求岗位的要求一致或相近。

  (四)社会成熟人才应具备全日制高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求的国家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岗位需求的专业工作年限不得少于五年。

  第九条院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相关调查,以确认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应聘人员的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及要求的,方可进入笔试和面试程序。

  第十条应聘人员笔试

  (一)应聘人员应先进行笔试(取得招聘岗位所需执业资格的可免)。

  (二)工程技术等专业岗位应聘人员笔试由院总工程师组织;其他专业管理岗位的笔试由院长指定人员组织。院办公室负责笔试协调,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

  (三)笔试组织者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制定试卷内容(试卷按保密要求管理),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性及综合性知识评价。笔试内容应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招聘岗位职业素质等综合知识。必要时可增加“实作考试”。

  (四)笔试完毕后由组织者组织试卷评分,按得分高低排序统计,并按岗位需求人数的1:1.5比例(人数取整)形成面试人员名单。未入围面试名单者,则视为淘汰。

  (五)笔试相关资料由笔试组织者整理汇总后交院办公室。

  第十一条应聘人员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面试小组负责。面试小组成员应由相关院领导、用人部门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院办公室负责人等7-9人组成。

  (二)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个人形象、学识、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成员采取无记名打分后取平均分的方式来进行评定。

  (四)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需求人数的1:1.2比例(人数取整)择优形成待审人员名单。未入围待审人员名单者,则视为淘汰。

  (五)面试相关资料由面试小组整理汇总后交院办公室。

  第十二条待审人员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查后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第十三条入职登记

  (一)由院办公室通知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或签订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协议。

  (二)录用人员填写员工登记表,并向院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录用,不得办理入职登记手续。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或职称证明原件;

  3.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所提供的体检报告书;

  4.已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初次就业者无需提供);

  5.涉及执业资格者,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以及转注册我院的意愿书;

  6.涉及竞业限制情形的,应提供与其他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情形的声明书(初次就业者无需提供);

  7.证明个人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在应聘时要求或承诺的相关资料。

  录用人员所提供的上述材料若有弄虚作假情形者,我院有权解除与其劳动关系。(本条所述规定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列出,由录用人员签字认可。)

  第十四条特殊人才的引进,其条件、招聘录用程序及待遇等,由院长办公会议集体审定。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签订

  (一)录用人员在到院报到后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具有执业资格者也同样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执业资格转注到我院。

  (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具有博士学历或特殊引进人才为五年;其余人员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均为六个月。

  第十六条入职教育和培训

  (一)院办公室组织新录用员工进行入职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状况、劳动纪律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宣贯等。

  (二)各用人部门应按岗位职责要求,对新录用员工针对具体作业程序、安全规程、质量控制和能力提升开展岗位培训。

  第十七条试用期的考核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考核工作由用人部门负责进行。

  试用期的考核,主要是对新录用人员的专业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考核的内容包括:新录用人员对考核项目的操作能力;对岗位所需的计算机或仪器设备的操作能力;对岗位所需知识(质量管理体系、工程技术标准、管理规定等)的接收和理解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应变能力等。

  第十八条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报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解除与其劳动关系。

  不符合录用条件主要指:有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个人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应聘时所提供情况明显不符;应聘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存在虚假;身体健康情况不符等。

  第十九条纪律与责任追究

  (一)员工招聘录用必须坚持公正廉洁。院纪检部门接受对在员工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等不廉洁行为的举报,并组织查证、提出处理意见。

  (二)对录用人员所提供资料属弄虚作假的举报,由院纪检部门组织查证。凡经查实,我院有权立即解除与录用人员的劳动关系。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院办公室收集意见,并择机修改报批。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新进员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完善招聘管理体系,促进招聘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所有岗位的招聘录用。

  第三条:集团行政人事部为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招聘原则

  第四条:员工招聘实行下列原则:

  (一)编制控制,按计划用人;

  (二)内部竞聘与外部招聘相结合;

  (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章 权责划分

  第五条:权责划分:

  (一)行政人事部:

  1、负责集团招聘制度的制定、修订、完善工作;

  2、负责招聘计划的制定;

  3、负责招聘渠道的选择及招聘广告的发布;

  4、负责招聘简历的.筛选及面试的组织;

  5、负责应聘人员的招聘考核评价工作;

  6、负责实习员工的转正考核评价工作;

  7、负责录取人员的手续办理及分配工作。

  (二)用人单位:

  1、参与面试;

  2、参与应聘人员的考核评价工作;

  3、负责实习员工的工作安排及考评;

  4、参与员工转正的评审工作。

  第四章 招聘计划制定

  第六条:根据集团各单位定岗定员,用人单位每月制定招聘计划,报行政人事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招聘。

  第五章 招聘录用程序

  第七条:岗位类别:集团公司所有岗位按照岗位性质分为二类,分别为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岗位、一线司乘技术类岗位。

  第八条:岗位招聘录用程序:

  1、遵章守纪,服从公司安排;

  2、岗位职责掌握情况;

  3、根据工作职责标准要求开展工作及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某某集团招聘录用评分表附后)。

  第六章 招聘管理规定

  第九条:公司三职等(含)以下行政岗位人员、一线后勤服务人眼试用期均为1个月(驾驶员、乘务员试用期为7-15天),四职等以上岗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第十条: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员招聘录用的组织管理、监督、考核,原则上,对人员的招聘过程实行全过程参与,如因时间、地域等原因,不能够参与招聘可由行政人事部委托用人单位招聘,受托单位及部门应严格按招聘程序及标准开展招聘,并接受行政人事部的监督,如发现受托单位及招聘人员违规违纪现象,要追究受托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对委托招聘事后行政人事部未按要求检查审核,发现问题追究行政人事部的监管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招聘要严格按照年度定岗定员核定标准执行,若因工作业务量增加,需增岗位、增编人员,需履行人员增补签批手续,如未履行签批手续出现超员现象,扣除招聘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人工作考核分5分。

  第十二条:集团所有岗位招聘需严格按照岗位招聘标准、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参与招聘人员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贿赂,一经发现,被录用人员立即辞退。参与招聘人员视情节给予5-10分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降职、辞退处理。

  第十三条:鄂市地区各级人员及某某、锡市地区四职等以上(含)行政人员由集团行政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某某、锡市地区三职等以下(含)行政人员、一线后勤服务人员由当地公司自行负责招聘,其他各用人单位除行政人事部委托外,不得私自开展招聘工作(包括一线员工)。如有自行招聘现象发生,扣除单位负责人考核分5-10分,所招聘人员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集团员工招聘录用审批手续及其它未规定事项按《xx集团组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实现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自董事长以下各级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分为正式员工、试用员工。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职务任免、人事变动、出差、离职、考勤、绩效考核、奖惩、薪资、福利待遇、员工培训、人事档案管理及其它有关人力资源管理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均按本制度办理。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报次年度人员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汇总编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计划,报总裁申批。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包括招聘、录用、报到和试用四个环节。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招聘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控制编制、先内后外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八条本公司聘用员工参照应聘人员既往工作表现,遵循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能适合于职务或工作的原则。

  第九条对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各部门至少提前一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员各额条件以及聘用期限,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人力资源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董事长审批后自行实施。

  第十条招聘计划经董事长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完成招聘人员的笔试、初试工作、填写《招聘表》,经初步筛选,再协助用人部门经理、负责人进行复试,后进行招聘总结,根据《面试综合评分》,报用人部门经理审检后呈报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录用部门及录用人员。

  第十一条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次日到公司报到。录用人员在人力资源带领下,办理入职手续,其中报到必须提交如下证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当面交验后退还本人)

  3、学历证书及证书复印件1份。(如上)

  附:录用人员《背景调查表》1份。

  第十二条应聘人员交齐证件、材料后,人力资源部与该员工签订《员工试用期合同》,并安排新员工到对应部门报到,人力资源部出具《聘用员工入职单》,1试3份交于入职部门、公司财务部、考勤员,接收部门接收到新员工安排入职后,需填写《回执单》,交于人力资源部存档。向试用人员发放办公用品及公司的画册及《员工手册》。培训部负责进行公司有关制度、公司企业文化的岗前培训,用人部门自行负责职责、岗位所必须的基础知识的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新进人员的试用期依据签订劳动合同年限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满转正需经过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给出试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不合格者予以办理辞退手续,表现优秀者可经部门同意,报分管领导,经总经理批准后提前转正。用人部门须填《新员工试用期鉴定表》,录用员工需填写《转正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转正。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适合本职工作的,公司有权依据考核结果给予辞退。

  第十五条新入职员工薪资依据试用期标准支付,试用期间工资金额为转正后薪资的80%。

  第十六条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停止试用的,其薪酬按公司与试用员工的《试用期合同》执行。

  第三章职务任免

  第十七条本公司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担任相关职务: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多年实际工作经验、品德良好、能力突出、业绩优异的不受此限。

  2、部门经理及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多年实际工作经验,工作表现和成绩优异的'不受此限。

  3、中级以下人员,除司机、保安外,均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其自身条件符合所任职务、所在岗们的要求。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者,以及各职能部门经理由董事长直接聘任。各职能部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分管公司根据用人计划要求及结合实际业务开展需要,报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备案。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职务任免经核定由人力资源部以文件形式,发文通知各职能部门。

  第四章人事变动

  第二十条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工作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及推诿。

  第二十一条被调员工接到《调令》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人力资源关于《调令》一试3份交于被调员工的原部门,即将调入部门,及财务部各1份,并附《回执》存档。

  第五章离职

  第二十二条员工离职包括辞退、开除、辞职、退休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训诫、而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对于工作中的失误,部门可视情节严重依据《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第二十四条公司对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记过3次的;

  2、连续旷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贻误重大事项,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4、品德不端、行为不检,屡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职者;

  6、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条公司按相关规定辞退员工时,应提前通知被辞退人员,由其直属领导向员工出具《离职表》,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六条公司员工因个人提出辞职的,应首先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出具局面辞职申请书,向人力资源申请《离职表》,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发意见,部门经理审核同意,董事长署名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并在2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

  第二十七条公司员工无论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申请,必须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顺利交接。

  第六章考勤

  第二十八条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绩效考核

  第二十九条公司员工的绩效考核为月考核,每个月25号进行考核,具体参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公司员工依据各部门绩效考核表,经分管公司领导签字转呈董事长批复后,由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行政职能部门员工先个人评定,再由部门负责人评定,最终由绩效考核小组,共同评定,得出结果。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整理、存档,并交于财务部一份,列入当月工资绩效考核成绩。

  第三十一条考核小组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

  第八章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条为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国家法定福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节假日福利,特制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所有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项福利。第三十四条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公司员工提供有法定节假日的11天带薪假期。

  第三十五条公司女职工在妇女节(3月8日)当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条公司在传统节日向每位员工发放价值不等的实物,如汤元、粽子、月饼等。

  第三十七条社会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每们正式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第三十八条健康体检

  公司每年4-5月份为所有正式员工安排一次体检活动。

  第九章员工培训

  第三十九条公司员工培训根据《培训管理制度》及培训流程严格执行。

  第十章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归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的立卷、归档、补充、借阅、管理等事项。

  第四十二条员工借阅人事档案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人事档案借阅申请表》,经填写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借阅。人力资源部需记录《人事档案借阅登记表》。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重点抓好现职领导干部资格培训。按照部下达的计划,及时做好参培人员的选送工作。在职六种领导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学制三个月。

  (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第二十四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五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六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5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员时,由各用人部门提交《录用员工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招聘。

  第二条 招聘原则:招聘采取公开招聘、自荐、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用。

  第三条 员工的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正式录用。分公司自主招聘,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四条 公司用工一律实行合同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签订。

  第五条 公司录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用。

  第六条 各级员工的聘用程序如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下属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聘用;部门经理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提名,公司总经理聘用;主管以下员工(含主管级),经用人部门考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聘用。

  第七条 员工调配的原则: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按公司招聘程序招聘;应聘人员应填写《岗位应聘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照片四张;

  第八条 被批准录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办理报到手续。报到程序如下:

  1、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2、提供相应的档案材料;

  3、填写《职工登记表》;

  4、签订《劳动合同》;

  5、办理刷卡考勤登记;

  6、到公司指定医院体检

  7、岗前培训;

  8、与试用部门经理见面,安排工作;

  9、安排办公地点,领取办公用品。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被通缉、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且尚未执行完毕的;

  2、服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的;

  3、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的;

  4、思想不良,品德败坏,被以前就职单位开除的.;

  5、挪用公款,或贪污有案的;

  6、未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学业、身体等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

  第十条 公司《劳动合同》中包含保密和试用期等条款,试用期包含于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公司考察合格的员工可以转正,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待遇。

  第十一条 试用人员品行不良,或工作无成绩,或违纪的,或体检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聘。试用未满一月者,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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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目的

  本规定旨在为公司日常运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而聘用员工确定合理的依据,以为公司补充能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要求的员工为目的。

  第二条职能部门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员招聘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招聘计划、招聘方案制定和实施工作,公司各用人部门配合。

  第三条招聘计划的制定

  (一)在经公司确认的各门店、各部门人员定编计划范围内,或者是因公司业务拓展需要,由各门店、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各岗位任职要求于每年的12月份拟定次年的人员招聘计划,报各主管高层领导和总经理批准。

  (二)公司为储备人才每年招聘一定数额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部于每年的3月编制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批准,该计划要列明专业要求、招聘时间、录用时间、招聘名额、招聘费用预算、拟安排岗位和被录用者的职业发展规划等事项。

  第四条招聘渠道

  公司坚持管理人员实行内部晋升的原则。除基层一线员工和技术性较强的岗位任职人员(如信息部系统管理员、财会人员、法律顾问、熟食技工、电工、平面设计师等)外,其他岗位任职人员则以内部晋升和调剂为主,外聘为辅。

  (一)内聘渠道

  1、公司内部公告

  当公司出现一些岗位空缺,这些空缺又适合于内部招聘的情况时,由公司以公告的形式传达职位空缺信息,符合聘用条件的员工自愿报名参与内部调剂,解决职位空缺问题。

  2、竞争上岗

  当公司出现一些管理岗位空缺而又不能通过一般的晋升程序弥补空缺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择任用人选,符合条件的员工自愿报名参加竞争。竞争上岗的测评方法包括笔试、心理测试、面试、演讲和答辩、营运案例分析、方案设计、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包括公文筐、角色扮演和案例分析等)、实际操作等。

  (二)外聘渠道

  1、广告招聘

  适用于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广告招聘,主要采用当地发行量较大的报纸和收视率较高的电视或常见的行业杂志;基层员工(如导购员、收银员、安全服务员、文员、司机、电工等)的招聘主要利用商场大门口的展板发布招聘信息。

  2、互联网招聘

  该种渠道包括公共网络和企业网站两种形式,适合于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型人才(如电脑系统管理员、财会人员等)的招聘。

  3、专业人才市场或职业介绍所

  该渠道适合中层以下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

  4、校园招聘

  该渠道主要适合于为人才储备和物色一些专业型人才而进行的招聘,其形式主要是参加高等院校或其他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就业供需见面会(招聘会)和公司在高校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单独举行招聘活动。

  5、员工或其他人员推荐

  公司鼓励员工或其他人士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公司用人部门推荐应聘人选,人力资源部应向推荐者提供有关招聘资料,如招聘申请表、职位说明书、招聘条件和录用标准等。

  6、猎头公司

  该渠道适合于招聘高层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人才的`招聘。公司在选择猎头公司时要调查其从业经验和行业内的信誉程度。

  第五条招聘程序

  这里涉及的招聘程序仅适用于外聘渠道和正式员工招聘。内聘渠道的程序和聘用权限由公告另行确定。

  (一)拟定和报批招聘计划

  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申请和公司发展要求及突发性用人要求编制招聘计划,详细填写《××公司人员招聘计划表》(附后),该表主要内容有:招聘职位、人数、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薪酬待遇、招聘费用预算、招聘渠道、岗位要求、计划到岗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安排等,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即予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拟定的招聘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信息的发布。

  (三)收集求职者材料

  招聘信息发布后的一周内,收集相关渠道传来的应聘者个人资料,并由招聘专员负责整理、归类和汇总,报送人力资源部经理。

  (四)求职材料初步筛选

  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已收集到的求职材料进行分职位、分学历、分专业及工作经历的不同进行初步的筛选,在初选后的3个工作日内确定进入笔试、面试和实操环节的候选人员名单,招聘专员在候选人员名单确定后的第2个工作日通知候选人员。

  (五)笔试、实操测试和面试

  1、对公司二线职能部门(如财务部、总经办、人力资源部、信息部、工程部、营企部等)人员的招聘,均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共同准备笔试内容。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对专业技能较强的岗位任职人员(如财会人员、生鲜熟食技工、收银员、司机、系统维护员、工程部电工等)的招聘,在面试时应着重测试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

  3、公司超市及百货两大事业部属下的门店营运卖场主管级以下人员在人力资源部初步筛选后由各门店部门经理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责任心、理解能力等,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问题可参考《招聘人员面试提问参考问题实例》,面试合格者报店长决定是否予以录用。

  4、公司超市及百货两大事业部属下的门店营运卖场主管和经理级(含副经理)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初步筛选后转店长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综合素质,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与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结构化面试题可参考《招聘人员面试提问参考问题实例》)。主管由店长决定是否予以录用,经理级人员还需由所属事业部总经理复试并决定是否予以录用。

  5、各门店非超市及百货两大事业部属下的其它职能部门,如收银部、安全服务部、物业管理部领班级以下人员(含领班),由各门店人事管理员初步筛选后转部门经理(或主管)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责任心、理解能力和工作经验等,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与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最后由店长决定是否予以录用;收银部、安全服务部和物业管理部主管级人员以及工程部人员、系统维护员、人事管理员、行政管理员、出纳、美工经总部人力资源部初步筛选后由总部直属部门经理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实操能力、协调能力、工作经验和责任心等,面试形式以现场测试为主并结合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由店长最终决定是否予以录用;物业管理部经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和公司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共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策划、管理、协调与沟通等能力,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与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经分管的公司高层领导复试决定是否予以录用。

  6、店长级管理人员经人力资源部初步筛选后,由事业部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总监共同面试或分别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领导能力,包括策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沟通等方面,形式为非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演讲和答辩、方案设计、情景模拟等,合格者最后由公司总经理复试,并由公司高层集体审议决定是否予以录用。

  7、超市及百货两大采购中心人员(含经理)经人力资源部初步筛选后,由采购中心总监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诚实守信、人际关系处理技巧等,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与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合格者由事业部总经理复试并决是否予以录用;采购中心总监由事业部总经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市场业务能力、诚实守信、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等,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与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合格者由公司总经理复试,并由公司高层集体审议决定是否予以录用。

  8、公司二线职能部门(如财务部、总经办、人力资源部、信息部、收银部、营企部、综合业务等)主管级以下人员(含主管级)在经人力资源部初步筛选后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笔试,笔试合格者由部门经理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形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非结构化面试为辅,面试合格者报主管副总(或主管总监)决定是否予以录用。

  9、公司二线职能部门经理级管理人员(副经理、经理)的面试由公司主管副总(或主管总监)和人力资源总监共同或分别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策划、管理、协调与沟通等能力,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与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面试合格后再由总经理复试并决定是否予以录用。

  10、公司总监级人员(财务总监除外)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初步筛选后,由公司总经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管理能力,形式为非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者由公司高层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是否予以录用。

  11、各级各类人员的招聘经初步筛选后,在3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部(或门店人事管理员)通知笔试或面试,初步面试合格者3个工作日内通知复试,被确定拟录用者3个工作日(需背景调查的在调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其办理入职手续。

  (六)背景调查

  公司在招聘主管级(含主管)以上人员时,在确定被录用的基本意向后,由人力资源部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并将结果归纳在应聘者的《求职申请表》内供主管领导参考。

  (七)录用

  背景调查结果没有异常情况的,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在面试(复试)后3天内向应聘者发出录用通知书,通知其入职时间及相关要求和事项。

  被录用者入职报到时需提交体检证明和相关的证件(文件)材料给人力资源部审核,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安排为期3天的职前培训。

  (八)试用期考核

  1、试用期时间

  (1)普通员工(导购员、收货员、收银员、安全服务员、顾客服务中心人员)试用期为入职后的1个月。

  (2)除上款以外的其他员工的试用期一律为3个月。

  2、试用期考核

  (1)各门店一线部门领班级以下员工(含领班),如超市导购员、理货员、收银员、安全服务员等由其所在部门经理(无经理的由部门主管执行)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实操能力、协作精神、服务意识、执行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由店长签署意见决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2)各门店二线职能部门人员(如人事管理员、行政管理员、系统维护员、美工、出纳等)由公司总部直属部门经理和店长对其在实操能力、服务意识、协作精神、成本控制意识、执行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最后由店长决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3)各门店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管理人员由店长考核,人力资源部做好监督和跟踪,着重考核其在试用期间的管理能力、沟通与协调、执行能力及成本控制意识,经理级的还要考核其绩效完成情况,并由店长决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4)总部二线各职能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不含主管级人员)由部门经理执行考核,着重考察其实操能力、协作精神、服务意识、执行能力等,并报分管的公司总监或副总经理决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5)总部二线各职能部门主管级人员由部门经理对其实际业务能力、诚实守信、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关系处理技巧、敬业精神等方面进行考核,签署意见后报分管的公司总监或副总经理决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6)总部二线职能部门经理级(含副经理)人员由分管的公司高层领导(有总监的部门先由总监考核)对其在组织管理能力、协调与沟通能力、策划能力、成本控制意识、敬业精神、人才培养意识等方面进行考核和签署意见后,由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7)超市及百货两大采购中心人员(含经理)由总监负责考核,主要考察其实际业务能力、诚实守信、人际关系处理技巧等,最后由事业部总经理决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总监由事业部总经理考核,主要考察其市场业务能力和绩效完成情况、诚实守信、组织协调能力等,考核合格者报公司总经理复核,并决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8)店长由人力资源部对与其工作有关的人员作抽查调查,着重考察其组织、计划、领导、教育培训下属及统筹能力,并结合绩效完成情况报事业部总经理复核,由公司高层集体讨论决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9)公司总监(财务总监除外)的试用期考核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着重考察其综合管理能力,最终由公司高层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10)凡经理级(含副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试用期考核,被考核者除在《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审批表》上填写自我鉴定外,还需提交详细的个人试用期述职报告,就试用期间的业务表现和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自我评价,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未来工作设想。

  (11)以上(5)、(6)两项人员的考核在操作过程中,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跟踪和反馈。

  各级各类人员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即由人力资源部一周内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

  (九)正式聘用

  各级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后,填写《xx公司员工转正申请表》,经各上级主管人员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劳资专员归档,签发《劳动合同》。

  第六条附则

  本规定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7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招聘的管理,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总经理以下所有职工的招聘管理工作,从应聘报名到转正前均属于招聘阶段的工作。

  3、工作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修改;招聘需求的审核;招聘的组织实施。

  3.2各责任部门:负责申报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拟制《岗位描述书》、对招聘到岗人员进行跟踪及评价。

  3.3各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所管部门的招聘事项。

  3.4总经理:负责批准招聘计划,批准应招人员试用、转正、终止试用等重大事项。

  4、工作内容

  4.1招聘计划

  4.1.1提出招聘的理由

  A离职补聘:指因职工离职导致的招聘需求。

  B编内补充:指岗位现有人数少于编制人数而导致的招聘需求。

  C扩编增岗:指因增加岗位而导致的招聘需求。

  D人力储备:指因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储备性人力需求。

  E其它类型:指因其它原因导致的人力需求,如人员调动等引起的需求。

  4.1.2招聘计划的内容

  A岗位描述书: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关系、工作地点、工时制度、任职条件或资格。

  B同岗位的人员需求数量。

  C各岗位到岗时间段(最早、最迟到岗时间)。

  4.1.3招聘计划的提出及审批

  A用人部门填写《职工招聘计划书》及《岗位描述书》,并提供专业性测试笔试考卷及标准答案的电子版,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B提出招聘计划的时间要求:为了便于招聘工作的开展,招聘计划应提前提出,自招聘计划批准起至要求到岗时间止,助理级不少于60日,专员级岗位少于90日,主管及部长级的`招聘时间不少于120日,高级管理岗位、稀缺技术岗位的招聘时间不少于180日。校园批量招聘不少于学生毕业前270日,校园零星招聘不少于学生毕业前150日。

  4.2招聘方式及渠道

  4.2.1招聘方式

  A企业内部发布招聘信息,由企业内部职工申请应聘。

  B推荐应聘:企业了解人士推荐应聘者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推荐人应在《应聘人员测试意见》中签名。

  C企业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条件,通过各种渠道招聘人员,在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

  4.2.2招聘渠道

  A广告招聘: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刊登广告信息,吸引人才前来应聘。

  B人才市场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事主管部门、学校或其他单位举办的人才招聘(双选)会,甄选具备工作经验及实践能力的成熟人才。

  C高校招聘:通过到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甄选具备发展潜质及专业素质且满足公司需要的人才。

  D其他招聘:为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充分满足公司用人之需,可采用猎头招聘、介绍等方式进行招聘。

  4.2.2招聘渠道方案的确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工作的需要,编制招聘渠道建设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应聘人员的甄别

  4.3.1应聘登记:应聘者应到人力资源部亲笔填写《应聘登记表》、递交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

  4.3.2简历甄别:招聘助理或专员负责应聘资料的收集整理。对学历、技术资格、年龄与岗位要求不符的简历及时筛选,然后按企业人员内部应聘、重点关系推荐人员、外部人员进行分类报上级预审后,交用人部门审核,确定笔试、初试、复试。

  4.3.3应聘批准,对测试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报人力资源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对不合格人员的《应聘人员测试意见》由招聘主管按《应聘人员筛选表》结论,填写结论,分类处理。

  4.3.4测试结果通知,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纳入人才储备或不试用人员一般不通知测试结果,但在测试时应告诉所有测试人员如果10个工作日内没有接到通知,表明应聘人员与公司岗位要求不吻合,请不要等候。

  4.4试用流程

  4.4.1身份担保:对于直接管理公司现金、物资的岗位(如出纳等)须在入职一个月内办理担保手续。具体岗位名称由人力资源部提出。

  4.4.2报到:招聘主管组织报到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此表存入报到人员档案。

  4.4.3背景调查,即《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4.4签订《劳动合同》。

  4.4.5人员试用,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将试用者引导至用人部门试用,同时告诉后勤部门办理相关后勤事项;用人部门接人后,由其直接上级按《岗位描述书》的内容,介绍工作职责及与其它部门的合作关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4.6试用评价,试用评价的流程分为部门评价、综合评价、初步评价、最终评价四个阶段。评价等级为五等,分别是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需改进(55-59分)、不合格。

  A部门评价:以部门负责人意见为准;最迟应在约定试用期满前20日将试用评价通知人力资源部。按《试用职工部门评分表》、《试用职工评价单》的格式规范填写试用意见。

  B综合评价: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评价采用360度考评方式进行,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负责实施;由纪检主管、后勤主管、培训专员、招聘主管、绩效主管组成公司试用职工综合评价小组;考评小组成员采用在《试用职工综合考评评分表》上无记名打分(本表不作保存),然后由招聘主管取平均值为综合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小组成员在《试用职工综合评价得分表》共同签名。

  D初步评价:即部门负责人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的平均分。初步评价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在《试用职工评价单》栏上填写。

  E最终评价:主管、部长由总经理评定;助理、专员由分管副总评定。最终评定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度,可以推翻初步评价,形成单独结论,并以此为准。

  F评定等级的引用,合格者按期转正,良好者、优秀者在本人申请的情况可提前1个月转正,需改进者在本人申请、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可给予延长1个月试用期的机会;不合格者终止试用。

  G试用评价结论:试用最终评价最迟应在试用期满的前日告知试用者。

  5、附则

  5.1本招聘管理制度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修改和解释。

  5.2本招聘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8

  1、招聘目的与范围

  第一条 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

  第四条 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第五条 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第六条 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

  2、招聘原则和标准

  第七条 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双重考查原则:所有招聘都需经过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双重考查,经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录用通知。

  第八条 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3、招聘申请程序

  第九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人员需求计划,填写《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议,分管人力资源的高层领导审核,经公司最高领导批准后留在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第十条 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负责人应填写《用人需求申请表》,经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高层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 各分公司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需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备案;分公司完成部门负责人(含)以下人员的招聘后,须在一个月内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 分公司招聘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须事先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审议,经总裁审核,由CEO批准实施。

  4、招聘组织程序

  第十三条 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用人需求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应征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和自己的部门负责人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该部门的高层领导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门。

  3)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4)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5)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录用的一致意见后重新核定工资水平,分公司报总经理审批,总部报CEO审批。

  6)人力资源部门将员工的调动信息通知员工本人以及调入、调出的部门负责人,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其他成员,并在公司内发布公告。

  7)人力资源部门在调动信息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8)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9)如应征未成功,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第十四条 在没有职位空缺情况下员工调换岗位的申请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第十五条 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填写《增加人员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及增人要求及理由,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审核签字,交人力资源部门审议,报公司最高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人力资源部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

  3)人力资源部门与需求部门协同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面试应聘者,填写《面试记录表》,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必要的时候也可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4)面试/测试后人力资源部门和业务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如必要提请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面试应聘者。

  5)人力资源部门将《面试记录表》及考核成绩上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由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在《面试记录/评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力资源部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体检事宜,同时会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确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

  6)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发出正式的录用通知,并确认具体的上班报到时间,同时将上班报到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其他成员,并在公司内发布公告。

  5、招聘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每年末制定招聘费用预算,经公司审批后安排次年的使用,招聘费用的申请和报销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确保员工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审核部门员工招聘计划,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订立劳动合同及组织岗前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经营业务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计划。负责应聘人员试用期考察及应聘上岗后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备、人岗适用”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不仅注重应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注重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忠实程度。

  第五条员工招聘分为一般员工招聘、管理人员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临时工招聘四种。

  第六条需要招聘一般员工的部门,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员时,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制作岗位职务说明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需要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时,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经理总经理签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招聘事宜。

  第九条需要聘用临时工的部门,填报《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转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区别不同类型人员,按照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招聘岗位员工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方式,实施具体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未经公司领导特批,任何部门不得招用从公司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

  第十二条招聘员工的渠道可以采取:内部招聘、外部招聘、媒体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网络招聘及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招聘等方法进行。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事前办理申报批准手续。未经报批手续自行招聘人员的,所招聘人员作辞退处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章一般员工招聘程序

  第十三条门店营业员、营销员、仓库管理员、物流配送员、批发开单员、售后服务接待员、办公室文员、后勤服务员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装维修工,属于一般员工。按下列程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和发布招聘广告,公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以及相对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报名起止时间等事项。并负责处理应聘报名相关事项;

  2、应聘者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户口册》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汇总整理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联系用人部门,确定初选名单,通知初选人参加面试;

  4、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在征得应聘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门,给予5至10天的适应选择期;

  5、选择期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一是职业道德,二是岗位职责);

  6、岗前培训结束后,组织笔试,笔试合格者,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适应选择期内任何一方认为不具备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可以说明原因,友好辞谢。适应选择期满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应聘者在适应选择期的实际上班天数发给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适应选择期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适应选择期计算为应聘人员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直属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内门店负责人、涉外门店负责人及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必须配备的各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或技术职称的人员。譬如项目设计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员、安装维修技工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约谈和面试。

  2、应聘人员与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就劳动报酬及相关工作职责、职权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应聘人员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及相关应聘资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

  5、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涉及公司机密岗位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的同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临时工招聘程序

  第十九条聘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报经批准后,由部门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章试有期

  第二十条员工的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愿在公司继续工作,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员工试用期间,发现聘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者;

  4、违反国家法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或者在外兼职影响正常工作者;

  6、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满后,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审核定级手续,从批准定级的下月起调整工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新员工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一般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不享受提成工资待遇。

  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员工被正式录用后,按其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和变动员工的工作。调整变动工作后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随之相应变动。

  第二十八条为稳定员工队伍,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发给工龄工资;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发给年度特殊贡献奖;对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现象和病、事假的员工发给全勤奖。

  第二十九条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公司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个人原因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公司按规定发给社会保险补贴。

  第八章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

  第三十条公司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上班工作时间制度:

  (1)定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三十一条每个员工执行那种工作时间制,根据其所任职岗位的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二条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出勤与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有事有病请假批准,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三条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规定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员工出勤登记表,每月5日前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个季度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在执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10

  1、总则

  1.1为及时准确地补充公司所需人才,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选用机制,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补员、岗位调整和面向社会招聘人才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规定要求。

  1.3公司使用、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总监级(含)以下所有员工。

  2、招聘申请

  2.1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和人事调整是确定岗位招聘的基本依据,各部门用人应严格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2.2空缺岗位原则上首先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再进行社会招聘。招聘申请过程见“补员(增编)审批程序”。

  2.3各部门在需要补员时,由该部门负责人填写“补员(增编)申请”,详细说明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

  2.4编制范围内的招聘: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统一由该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该负责人的直接上级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部门经理(含)级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级提出申请,隔级上级批准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2.5编制范围外的招聘:所有员工的招聘申请均需董事长审批,重新修改编制后进行招聘。

  3、内部招聘

  3.1内部招聘是指公司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内部招聘过程执行“内部招聘程序”。

  3.2内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

  3.2.1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广告的发布和对应聘人员的初选、统计和汇总,同时进行档案审查,并填写“公司内部招聘资格审查表‘,其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水平审查、工作经验审查、员工以往绩效考核成绩审查及奖惩记录审查等。

  3.2.2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由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对初选人员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该部门应将考核试题、答案及应聘人员试卷、得分或其他考核记录,入选人员名单等移交人力资源部。

  3.3经考核确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候选人,同时将其资格审查表、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及考核成绩汇总递交给拟聘岗位的直接上级,由拟聘岗位的直接上级负责提名,隔级上级批准。

  3.4人力资源部在征得应聘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该员工的人事异动手续,进行岗位调动。若该部门负责人不同意又无其他合适人选时,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最终确定(若申请补员部门和该员工所在部门为同一部门,则由该部门负责人最终确定)。

  3.5被录用人员上岗前需先进行首次述职和岗前培训。

  4、外部招聘人员的筛选及录用

  4.1当人力资源部从公司内部找不到符合要求的员工补充岗位空缺时,应进行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外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过程见“外部招聘程序”。

  4.2人力资源部将批准的“补员(增编)申请表”进行分类,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报名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4.4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本着“效率第一,经济合理”的原则,针对不同的人才级别,选择不同的方式进行发布。发布招聘信息的方式有:

  4.4.1通过职业代理机构发布,如人才交流中心、中介猎头公司及劳动力市场等。

  4.4.2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如电台、电视台、寻呼台、电脑网络、报刊杂志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介还须公司专家复核审查。

  4.4.3通过在广告橱窗内张贴招聘广告。

  4.4.4告知公司员工或熟人,以便于他们推荐所认识的、符合要求的人选。

  4.5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一种或几种测试方法。招聘录用的测试方法主要有面试、笔试;心理测试法、行为模拟法、个案分析测试法及工作现场测试法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公司岗位测试题库,以满足不同岗位的测试需求。

  4.6人力资源部应对收集的“应聘人员(外部)登记表”按岗位进行分类,依据所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并将初选人员简历、证书复印件及推荐资料等有关资料转交用人申请部门经理,根据其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安排面试具体事宜。

  4.7面试筛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招聘岗位所在部门参与专业部分设计,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设计和测评工作。

  4.8面试筛选测评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质、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偏向等方面内容,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4.9面试测评分为初试和复试:

  4.9.1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4.9.2对初试合格者,由用人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4.10面试的地点应选择在一个安静无干扰的场所,提前做好场所布置并准备相关资料(面试登记表、应聘者简历等),拟定有效的面试问题,面试问题包括:

  4.10.1与工作经历有关的问题;

  4.10.2与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训有关的问题;

  4.10.3与工作有关的个人品质、风格、态度、价值观等问题;

  4.10.4其它问题。

  4.11面试主考官负责“面试登记表”的记录,并将面试意见以如下规范形式作出结论性建议:

  4.11.1面试合格,建议在××岗位复试。

  4.11.2不适合××岗位人选,建议考虑××岗位人选或存档。

  4.11.3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

  4.12复试由用人部门负责进行。人力资源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送交用人部门,同时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并在指定时间将复试人员引送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技术人员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考核人应据实填写“专业考核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分“考核合格、建议在××岗位试用”或“基本合格,建议存档待用”或“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三种。考核完毕后,考核部门应将“专业考核记录表”,考核试题及答案,送达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4.13人力资源部和申请聘用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筛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4.14对于拟录用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应了解其应聘动机,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原因。对财务人员还须调查其家庭背景。调查结束后将背景调查资料、综合测评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拟聘岗位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确定最终待聘人员后,填写“提名建议书”报录用批准人批准。批准人批准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

  4.15公司的人事录用、任命必须坚持“直接上级提名,隔级上级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的原则。

  4.16若人力资源部对批准的录用人有异议,应向批准人提出质询,若批准人仍坚持己见,而拟录用人员又因业务能力明显不足,或道德品质有问题,或健康状况不适合该岗位时,则人力资源部不对该录用人的.素质负责,同时人力资源部经理有责任和权力就此事上诉。

  4.17对于决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确定的上岗时间,填写“录用通知单”,通知员工报到,报到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4.17.1学历证、资格证、身份证(原件);

  4.17.2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4.17.3其他证件。如:驾驶证、特种行业操作证。

  4.18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到者,取消上岗资格。

  4.19新录用人员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19.1审核相关证件,复印后存档;

  4.19.2新员工填写相关表单;

  4.19.3建立个人档案卡;

  4.19.4参观企业;

  4.19.5安排企业培训。

  4.20新进员工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填写“上岗试用通知单”,并带领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用人部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并将岗前培训考核结果送达人力资源部备案。

  5、试用转正

  5.1新聘人员除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无试用期者,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须经过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5.2试用人员由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级每周要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或评价,填写“试用员工周考核表”,对连续三周考核不合格者,退回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岗或辞退手续。

  5.3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业绩表现情况,试用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转正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再由试用员工的隔级上级进行审批。

  5.4试用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应在优良以上方有资格转正。

  5.5若试用部门在员工试用三个月内未能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转正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试用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是否转正或辞退。

  5.6员工转正以“直接上级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隔级上级批准”的原则进行。

  5.7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人意见,如批准办理转正手续,发放“试用人员转正通知单”。如不批准视情况不予聘用或调整岗位。试用人员转正后纳入公司日常人事管理。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6.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11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来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

  第二条 原则

  公司以 “人才是企业之本”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使公司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部门经理及普通员工(含临时员工)的招聘管理。

  二、招聘组织

  第四条 招聘组织管理

  一、公司所有岗位的招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在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对公司部门经理以下职位的招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拟订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部门经理的招聘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办公室承办。

  三、招聘形式及流程

  第五条 招聘形式

  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招聘形式的选择,原则上采取“先内后外”的顺序,同时根据人才要求和招聘成本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一)内部招聘

  1、鉴于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忠诚度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2、内部招聘形式

  在征得应聘员工及其目前所在部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内部招聘,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1)内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荐法(公司内部推荐)、公告法(使全体员工了解职务空缺,通过竞聘选拔)等。

  (2)中层管理以上职位可试行竞聘方式。经用人部门申请,办公室审核后,可对空缺岗位进行竞聘。

  3、内部招聘流程

  (1)内部招聘公告

  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的'职务说明书,拟订内部招聘公告。

  (2)内部报名

  所有员工征得直接上级同意后,都有资格向办公室报名申请。

  (3)筛选

  办公室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内部评审,公司普通职位、一般管理职位的评审结果经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报公司办公会通过后生效,中层以上岗位可参照公司有关竞聘方案。

  (4)录用

  经评审合格的员工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部门报到。

  (二)外部招聘

  1、在内部招聘难以满足公司人才需求时,采取外部招聘方式。

  2、外部招聘组织形式

  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办公室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人事管理者、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

  3、外部招聘渠道

  外部招聘要根据职系和岗位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组织。具体招聘渠道如下:

  (1)内部员工推荐

  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办公室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2)媒体、招聘会招聘

  通过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或通过人才招聘会招聘。

  4、招聘流程

  (1)面试

  办公室向初选合格的求职者发面试通知,并要求其面试时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面试由面试小组进行。面试小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员组成:

  一、用人部门分管领导;

  二、办公室分管领导;

  三、资深专业人士。

  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必须有资深专业人士参加。面试结束后,小组成员讨论对各应聘者的意见并分别将评价结果填写在《应聘人员约谈记录单》(附件一)上,报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聘任。当小组成员未能达成一致结论时,提交总经理进行讨论决定。

  (2)录用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三甲医院近3个月以内的体检结果,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复试,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第四条复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门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必检项目有:肝功能、b超、心电图等。经检查有乙肝等传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第五条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第六条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填写个人《员工情况表》、交登记照片4张、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领取门禁卡等手续,未领得门禁卡者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员工情况表》必须在到职当日填写,由部门经理写明薪资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当日送交人事部门备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提报新员工入职情况。商务部员工须经过岗前培训与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部门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13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及时补充企业人力资源,弥补岗位空缺,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实现。

  2、规范企业员工招聘活动,使招聘工作有效、顺利进行,为企业招募到合适的人才。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员工招聘工作。

  第3条招聘方式。

  1、外部招聘

  主要采用发布广告、招聘洽谈会、校园招聘及网络招聘等方法。

  2、内部选拔

  包括员工个人申请及企业各部门推荐人选等。

  3、委托第三方招聘

  通过与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招聘合同,委托其代理招聘,招募所需要的关键岗位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

  第2章招聘计划制订

  第4条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裁审批通过的各部门人员编制标准及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制订招聘计划。

  第5条定期招聘计划。

  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末制订企业下一年度的整体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

  2、企业各用人部门于每季度末的第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计划。

  3、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计划。

  第6条不定期招聘。

  1、企业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或特殊原因急需招聘人员时,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要求制订临时招聘计划。

  2、各部门需要在计划外招聘人员的,应提前××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以便人力资源部做好招聘计划及准备工作。

  第3章招聘工作实施

  第7条内部选拔与外部招聘。

  1、企业各部门出现岗位空缺时,原则上首先考虑在企业内部全体工作人员中公开招募,在企业内部寻找合适人选来弥补岗位空缺。

  2、内部员工无法满足招聘需求时,考虑外部招聘。

  (1)应届毕业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第四季度进行。

  (2)社会人员的招聘及临时招聘,根据招聘计划和各部门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第8条面试与录用。

  1、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简历筛选和初试工作。

  2、企业各用人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的复试工作,企业高层领导参与中高层管理职位的'复试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各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出录用决策。

  第9条委托第三方招聘。

  1、企业高层管理岗位及核心岗位出现空缺,可委托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猎头公司等,招募企业需要的高级优秀人才。

  2、企业与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签订招聘委托合同,约定招聘相关事宜,由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备选的候选人,企业人力资源部组织候选人参加复试。

  3、企业高层及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对候选人的面试,并做出录用决策。

  第4章人员录用程序

  第10条新员工入职。

  1、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2、新员工到岗时间由企业各部门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通知。

  3、人力资源部负责为新员工办理各项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书》。

  (2)调转人事档案及各类保险手续。

  (3)企业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

  第11条试用期规定。

  1、企业新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企业的相关规定和各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2、试用期间,用人部门应做好新员工的业务指导工作,并负责记录员工在试用期间的绩效及工作表现。

  3、员工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填写《试用期考核表》,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及总裁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5章附则

  第12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裁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13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14

  一、总则

  我们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与机会,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揽优秀人才。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聘用员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养与发展上,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

  二、招聘计划的`制定

  用人部门应根据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综合部提交《人员需求申报表》,由综合部审核其是否超出人员编制。

  1、在编制范围内,如有职务空缺,则由综合部按照《人员需求申报表》制定招聘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2、招聘计划的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

  (1)招聘标准:确定受聘者的各项条件,如年龄、性别、学历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2)招聘人数:制定招聘人数时,应在充分考虑到原职工潜力的情况下,合理确定,严禁出现超编人员;

  (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径、方法、程序等。

  三、招聘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综合部将根据所需人员层次的不同选择招聘方式和渠道,具体方式如下:

  (1)新闻媒介(网络、报刊、电视)发布招聘信息;

  (4)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招聘;

  (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资源处对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及初步筛选,及时反馈给各用人部门。各用人部门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由综合部通知初选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3、招聘员工根据不同的应聘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试、笔试等。

  4、主管级及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时由总经理、用人部门主管等人参与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主管级以下应聘人员由各部门主管、综合部及相关用人部门负责人共同面试。

  5、面试考核流程

  (1)由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时应聘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各种技能证书的原始证件;

  (2)根据需要进行面试、笔试等;

  (3)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应作到以下几点:

  a、面试人员需要给人一种好感,能够很快地与应职者交流意见;

  b、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知识点;

  c、尽量避免了考查有争议的问题;

  d、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4)面试人员分别填写《复试意见反馈表》,待面试结束后,交综合部备案;

  6、对于未能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礼貌的回复。

  7、应聘人员如通过面试考核,由综合部汇总情况报总经理审核通过后,通知录用人员并确定到岗时间。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15

  1、总则

  1.1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时提供合格的人才和人力,规范人才聘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范了本公司招聘人才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

  1.3本制度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下(含)所有员工。

  2、招聘申请要求

  2.1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和人事调整方案是确定岗位招聘的基本依据,公司各部门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2.2各部门在需要补员时,由部门相关主管人员填写《招聘申请表》,部门经理审批,详细说明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并及时报送人力资源部。

  2.3《招聘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后,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2.3.1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公司各部门编制审查。在编制内(属于补员的),人力资源部可直接组织招聘;编制外(属于新设立之岗位的),应由申请部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方可进行招聘。

  2.3.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描述和岗位素质要求及《岗位说明书》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确定适合的任用标准。

  2.4如果岗位出现空缺,原则上首先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则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外部招聘。

  2.5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招聘工作及初选工作,用人部门负责复试及专业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才专业测评。

  3、内部招聘

  3.1内部招聘是从公司内部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

  3.2内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

  3.2.1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广告(通知)的发布。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人员应聘表进行统计、汇总和初选,初选方式主要是档案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专业审查、工作经验审查、员工以往绩效考核成绩审查及奖惩记录审查等。

  3.2.2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初选名单送至员工所在部门及人力需求申请部门,经由两部门经理确认后再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2.3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申请部门负责对复试人员进行专业复试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申请部门应将考核试题、答案及应聘人员试卷、得分,入选人员名单等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3经考核确定合格者,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关调岗手续后,方可对该人员的岗位进行调动。

  3.4被录用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上岗培训并与直接上级进行首次述职。

  4、外部招聘

  4.1当公司从内部找不到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补充岗位空缺时,人力资源部需进行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

  4.2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批准的《招聘申请表》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报名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4.4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时,应针对不同的人才信息来源,选择不同的渠道进行发布:

  4.4.1通过职业代理机构发布,如珠海市人力资源中心等。

  4.4.2参加大中专院校招聘会。

  4.4.3告知公司员工,可以推荐符合岗位要求的人选。

  4.5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一种或几种测试方法。测试方法主要有面试、笔试、心理测试法、行为模拟法、个案分析法及工作现场测试法等。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应聘岗位测试题库,以满足不同岗位的测试需求。

  4.6人力资源部应对收集的《应聘人员(外部)登记表》按岗位进行分类,根据所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并将初选人员简历、证书复印件及推荐资料等有关资料转交申请部门,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入选人员面试。

  4.7面试筛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申请部门参与专业部分设计。

  4.8面试筛选测评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质(智力性的和非智力性的)、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倾向等方面的内容,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4.9外聘人员的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4.9.1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初试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

  4.9.2对初试合格者,由申请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4.10面试的地点: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面试室,面试时应提前做好场所布置并准备相关资料(《面试登记表》、应聘者简历等),拟订有效的面试问题,面试问题包括:

  4.10.1与工作经历有关的问题。

  4.10.2与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训有关的问题。

  4.10.3与工作有关的个人品质、风格、态度、价值观等问题。

  4.10.4其他问题。

  4.11面试主考官负责《面试评估表》的记录,并将面试意见以如下规范形式作出结论性建议:

  1.1.1面试合格,建议在某某岗位复试。

  1.1.2不适合应聘岗位人选,建议考虑其他岗位人选或存档。

  1.1.3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

  4.12复试由申请部门负责进行。人力资源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转予申请部门,同时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并在指定时间将复试人员引送申请部门进行专业考核,技术人员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考核人应据填写《应聘人员专业考核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申请部门应将《应聘人员专业考核表》、考核试题及答案送达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4.13人力资源部和申请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甄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4.14员工录用的原则为直接上级提名,隔级上级批准。对于拟录用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应了解应聘动机,并调查其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原因。对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等还须调查其背景。调查结束后将背景调查资料、综合测评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拟聘岗位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确定最终待聘人员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后报拟聘岗位隔级上级批准。对于主管级(含)以上员工的录用,须经该部门最高负责人复审后,方可进行审批。

  4.15对于决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确定的上岗时间,填写《录用通知单》,通知员工报到,报到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4.15.1录用通知单。

  4.15.2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计生证失业证或《职工(干部)调动登记表》等。

  4.15.3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

  4.15.4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

  4.15.5公司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证件:原离职证明、银行帐号等。

  4.16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向人力资源部报到,无特殊原因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上岗资格。

  4.17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新录用人员的下列手续:

  4.17.1审核相关证件,复印后存档。

  4.17.2新员工填写入职申请表、签订保密协议书、安全承诺书、劳动合同书等。

  4.17.3申请制作新员工工卡、领取工服。

  4.17.4参观公司、熟知部门与岗位。

  4.17.5安排入职培训: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18新进员工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新员工到申请部门报到。申请部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并将上岗培训考核结果送达人力资源部备案。

  5、试用与转正

  5.1新聘人员必须接受公司全部管理制度,认可公司的企业文化;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5.2新聘人员除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无试用期者可免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应一律先经试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5.3试用人员由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级每月要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对考核不合格者,用人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辞退者应在试用期满前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超期)。

  5.4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业绩表现情况,试用部门经理应于试用期满前10日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培训督导书》及《员工试用期表现评定》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报请相关上级主管进行批准。

  5.5若试用部门在员工试用期内未能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转正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试用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是否转正或辞退。

  5.6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人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6.其它规定

  6.1公司同一部门内应避免聘用亲属,公司禁止在同一部门有直接或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位中聘用亲属。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6.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解释与组织执行。

  6.3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6.4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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