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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8 13:20:21 偲颖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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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修订考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修订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1篇)

  修订考勤管理制度 篇1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分公司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员工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四、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人力部统计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为: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五、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人力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六、员工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人力部根据本人的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人力部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七、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员工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各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

  各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公司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同意,事后一概不认。

  八、员工个人考勤记录由人力部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人力部查询。

  九、本制度与《分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运用于员工当月绩效,并作为员工工作评价、人员进退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如下:

  (1)每迟到、早退一次,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20元

  一月内累计迟到、早退4次以上的,按分公司待岗管理办法实行待岗;

  (2)旷工期间扣发工资。每旷工半天,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0元;当月连续旷工2天及以上,累计旷工4天,扣除本人全月绩效工资;旷工期间,同时按其日均工资标准扣除其基本工资;

  (3)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或者一个月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五天(含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含十天),属于严重违反,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采取恶意停工1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恶意停工3天及以上的,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十、为了维护分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员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员工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各级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分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分公司外包人员考勤登记,参照本制度执行。

  十二、本制度于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修订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细则。

  二、工作时间

  (一)医院行财后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时,上午上班时间为0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如工作时间变更则另行通知。临床、医技、及其他岗位工作时间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全院职工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有事事先请假。倒班人员均按照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上下班,若遇节假日,各科室依据节日排班表上下班。

  (三)各科必须严格执行以科室为单位的上下班签到制,严禁代签,发现一次处以当事人及直属领导100元。

  (四)各科必须健全考勤登记,记录内容包括迟到、早退、脱岗、病事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保健假等的具体时间。

  三、打卡规定

  (一)本院采用指纹扫描考勤制度,上行政班的员工上、下班共两次打卡。倒班人员亦需按照排班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临床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员工每月考勤根据上下班打卡记录、休假申请单等进行综合统计。

  (二)各后勤科室需将夜班排班表上交人事科存档备案。

  (三)员工忘记打卡,应在次日向人事科说明情况,并填写漏打卡说明。

  (四)因公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填写《出差派遣单》经审核批准后交人事科备案,出差回来后于3个工作日内到人事科销假,否则按“空卡”处理,每“空卡”一次扣除工资100元,依次类推。

  (五)各科室在次月5日之前将科室上月考勤统计表交由人事科进行审核,统计表内容必须真实,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罚填报人100元。后勤科室(不含工人)以指纹打卡机的记录为准,没有记录且没有登记请假的均视为缺勤。

  (六)员工外出如不能及时打卡,需向科主任请假并在人事科填写外出登记表,由人事科主任签字备案。

  (七)因录不上指纹,无法指纹考勤的,改签到考勤。

  (八)因考勤机故障或偶尔指纹打不上卡者,于当日内到考勤员处签到。

  (九)人事科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科室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四、考勤规定

  (一)迟到早退

  1.迟到定义:超过晨会交接班时间(8:00)打卡到岗者为迟到,迟到一次扣罚50元。迟到超过30分钟为旷工1次,扣罚100元。

  2.早退定义:下班时间前提前10分钟下班者为早退,扣罚50元。早退超过30分钟为旷工1次,扣罚100元。

  3.事先未经批准的迟到或早退一次,一次扣罚50元。

  4.一个月内连续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三次,计一天旷工。

  (二)旷工

  1.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出勤的视为旷工。

  2.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或上下班不打卡(请假情况除外)、或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含无故超假不归、先休后请假),均视为旷工。旷工期间停发工资,并执行:

  1)旷工半天,扣发200元;

  2)旷工一天以上的,每旷工一天,扣罚400,以此类推。

  3.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直接给与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在编员工作待岗三个月处理,扣罚期间全部工资和绩效。

  4.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除扣罚相应的款项外,在全院通报批评,并扣罚年终奖金的20%,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除扣罚相应的款项外,在全院通报批评,不享受年终奖金,并待岗培训三个月,待岗期满后一个月内在全院范围内自找岗位,找不到岗位或无科室愿意接纳的给予解除合同处理。

  5.经直属领导批准的迟到早退每月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超出的迟到早退一律按以上规定执行。

  (三)脱岗

  1.上班期间为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岗位的'视为脱岗。

  2.脱岗1次扣罚50元,如经检查组发现再次脱岗,扣罚200元。

  五、排班规定

  1.倒班人员按照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按时上下班工作。

  2.各科室在节假日到来前,应将节假日期间排班表上报院办公室;如未能依时提供排班表,对相关责任人予以50元/次处罚。

  3.排好的班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次者,报科室主任审批后有效。如私自调班者,当天的考勤按事假处理。

  4.任何科室与个人,请人代班需经科主任同意。若发现私自请人代班,代班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一律由代办人与当事人共同负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50元/次处罚。

  六、正常请假规定

  1.正常事假包括:事假、病假。

  2.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年终绩效奖分配。

  3.一次性事假不得超过10天。

  4.病假:办理时间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事假,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奖励性绩效奖分配。

  5.员工请假须提前完成请假申请,并逐级审批后,由本人将请假申请交到人事部核实并出具相应的准假单。人事科及时登记员工请假记录,特殊情况不能够提前履行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事后48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补办请假手续未得到批准者,按旷工论处。

  6.员工请假若遇特殊情况需延续假期的,必须提前两天报相关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

  七、本制度从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修订考勤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为了加强员工的出勤管理,严肃公司的工作纪律,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全体职员,包括旅游社会、会议,软件,导游公司工作人员。

  三、考勤管理的.部门

  行政部,刘媛负责公司全面考勤管理。

  四、考勤管理的原则

  “实事求是,准确及时,严格纪律,重在管理”

  五、考勤制度的内容

  (一)考勤记录

  1、公司实行月考勤制度,每月为一个考勤周期。夏季作息时间早08:30—午12:00

  ,下午14:00—晚18:00;冬季作息时间为早09:00-午12:00,下午14:00—17:30;冬,夏季作息时间调整由公司通知公告,周一至周六上班,周日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放假(导游上团除外),如需加班,补发加班工资或节后按加班天数双倍调休。放假期间正常上班或上班前2小时到达公司;下班后3小时没有离开公司并且有实际业务产生的视为加班,导游或票务因特殊情况不计加班。员工每加班1次补发30元或抵消请假1天。

  2、员工考勤实行早,晚班打卡制度,即每日早上,晚上下班前自己打卡考勤,一天两次;非作息员工考勤实行排班点名制度,即每天早上打卡报道,晚上可以不到公司打卡,一天一次,导游上团或销售出外搞活动时可以不打卡,由考勤人员记录。每月电脑同步考勤机记录一次,考勤管理人员不得修改,删除信息;门市部以电话点名方式,考勤人员打电话过去,门市部人员不要接听,然后用门市部电话打过来,作为出勤依据。(不定时抽查)。门市工作人员上,下班推迟一个小时,中午不休息,轮换吃饭,周日不休息,每周一至周六可调休一天;不得私自调休,特殊情况需要调休时必须报行政部批准。

  3、票务人员因特殊要求实行旺季早10点公司报到,下午四点公司报到;淡季同其它部门考勤统一执行。另:春运期间不计考勤50天,但要求电话畅通,不得间断公司业务。

  4、员工上班期间如因公外出,须在管理平台行政中心任务管理分配任务中提交申请由所属部门领导签批,并经考勤人员在“考勤表”上登记,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否则纪律检查一经发现视为旷工。

  5、如员工上班前需提前办理公务或临时紧急出差,来不及在公司“打卡”,可回来后在管理平台行政中心任务管理分配任务中补填申请并由部门主管签批,如下午外出办理公务下班后来不及赶回,次日早晨可补填并由部门管签批。凡未按该程序执行,事后隐瞒真相而补签“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无效。

  6、公司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在管理平台行政中心任务管理分配任务中提交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签批报给行政部,否则严肃处理(旷工处理)。

  7、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至半小时之内每次扣20元,超过半小时每次扣50元,连续5次扣除全勤工资。每月累计5次以上每次按100元扣除底薪。没有全勤工资人员从基本工资中扣除。

  (二)病假

  1、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者,需有医疗单位诊断书或出示的证明,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休息;对情况特殊,一时无法取得医疗证明者,先书面报告事后补办。员工必须填写“请假单”,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准,一天以上必须经人事部批准。“请病假单”由人事部审核存档;

  2、员工请病假3天以内(含3天)且有医疗单位诊断书或出示证明的不扣工资,无医疗单位诊断书或出示的证明及请假3天以上的以请事假对待,按底薪÷工作日×累计请假天数扣除工资。

  (三)事假

  1、原则上公司不受理口信、电话请事假,若情况特殊,须先以口头方式请假,并在管理平台行政中心任务管理分配任务中提交申请,事后补填“请事假单”,按请假程序办理。

  2、请事假一次连续超过3天或全月事假累计5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工资并按底薪÷工作日×累计请假天数扣除基本工资。请事假一次连续未超过3天或全月事假累计5天以内的只扣除基本工资。

  (三)年休假、婚、产假、丧假规定

  一、年休假

  1、凡参加工作时间连续满三年以上职工,可享受5天年休假;连续满五年的职工,可享受7天年休假;连续满十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15天年休假。年休息假为月对月执行,旺季不能休;同一岗位,同一部门的员工不能同时调休。

  下列情况不享受年休假:

  (1)当年请病假或疗养累计超15天。

  (2)当年请事假超10天。

  2、凡享受年休对象,未经准假,擅自离岗,未履行手续,按旷工处理。

  3、员工休假原则上每年一次,根据需要在年内可分期安排,每次休假必须三天以上。当年假期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

  4、职工在开除留用期内,解聘待岗人员,当年不享受休假。

  二、婚假

  职工符合婚姻法规定,实行晚婚晚育(男25周岁,女23周岁),按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并取得结婚证其婚假15天。可在结婚日前一个月提交申请,并交接工作后准予请假。

  三、产假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女职工正常分娩产假90天,难产者(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可在分娩预产期前1个月提交申请,并交接工作后准予休假。需要延长产假的扣发延期假内所有工资。

  四、丧假

  直系亲属(指双方父母、夫妻、子女)死亡时,给予丧假5天,在外地办理丧事,根据里程确定往返里程假。可在奔丧日前3天提交申请,并交接工作后准予请假。

  五、休假期间的工资及待遇

  员工请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正常享受公司其它福利待遇。

  修订考勤管理制度 篇4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酒店管理,保障酒店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勤记录

  1、行政管理人员签名考勤。特殊原因需要补签的注明原因。代签的与被代签人同样处罚。

  2、部门员工点名考勤。

  3、考勤记录月底交由财务部作为考核员工绩效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10—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的,视为迟到。迟到者罚款30元。

  2、早退:凡未请假,提前10—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早退者罚款30元。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者,按实际时间的2倍计算缺勤,超过2小时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2)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自行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坚持不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正常休假后未获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岗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未出示请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7)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的2倍计算旷工;

  (8)旷工按相应工资的`3倍罚款。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超过正常休假天数的,实行无薪制度。

  5、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请假时应出示医院诊断证明。病假超过正常休假2天以上的,实行无薪制度。

  第三条、准假权限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罚没工资;

  (2)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3)请假3天及以上由部门经理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行政管理人员请假,报总经理批准。

  修订考勤管理制度 篇5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

  为聘请方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代为处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聘请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包括:法律咨询、法律策划、法律文件、协商谈判、法务管理、法律培训等。具体为:

  1、解答法律问题,帮助聘请方策划、分析、判断法律事务,就聘请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方案和建议;

  2、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公告债务催讨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聘请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接受委托,参与经济合同及商务谈判;

  4、协助清理债权债务并提供风险评估及解决方案;

  5、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并针对国家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就聘请方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出具《法律建议(意见)书》;

  6、对聘请方无形资产提供法律保护方案;

  7、应聘请方要求,全程参与经营项目的'立项、调研、资信调查、可行性法律分析、起草合同等法律文件、商务谈判、调处纠纷等工作;

  8、协助聘请方处理各类纠纷,与相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代理诉讼、仲裁及申请强制执行等;

  9、公司内部事务处理;

  10、公司商务及法律事项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不动产登记等信息);

  11、公司兼并与收购、股权转让、资产出售、重组、改制等事务;

  12、协助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协助聘请方举办法律讲座和培训,向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13、在聘请方授权范围内,参与有关的涉外法律事务的谈判、签约活动,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招标、开标、见证和代理各种商务活动;

  14、接受聘请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1、法律顾问提交工作计划书,经聘请方确认后按计划书提供服务;

  2、应聘请方的要求,随时提供工作范围内的一切法律服务;

  3、采取固定方式:即每周一次到甲方办公场所进行工作。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四、法律顾问服务制度:

  法律顾问经常性工作将以提供法律咨询、审查法律文件、参与经营决策、参加商务活动、建立合同制度、法律培训等为主要内容;

  法律顾问按聘请方要求提供工作总结,经聘请方确认、考核,并随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法律顾问在服务年度末与聘请方座谈沟通,提交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报告及全部法律顾问工作成果。

  五、法律顾问服务程序:

  1、律师接待客户的法律咨询;

  2、律师初步答复客户的问题;

  3、客户提供相关资料;

  4、律师审阅资料,与客户商议解决方案;

  5、律师着手处理案件,采取法律步骤;

  6、律师及时与客户沟通情况;

  7、律师按客户指示办理案件;

  8、律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9、后续服务(咨询及告知)。

  修订考勤管理制度 篇6

  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仓库管理制度: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退回产品、返修产品应分别建账反映。

  2、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仓库出入库日报表》,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库存实物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每月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模具仓管员必须每季度对模具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营业部、财务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4、各营业部及各车间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客户退货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每月编制报表,报送各营业部领导及财务人员,营业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收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5、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成品件收料单上还应注明单重和总重。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6、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货品,必须由生产部相关人员技术人员填写《退货处理单》,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生产指令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行政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2、成品货品发出必须由各营业部开具《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27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因客户需要,要求在外设立仓库的,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库存转移,并报财务部备案,其仓库管理纳入纳入所在营业部仓库管理;外设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登记库存商品收发存台账,并将当月增减变动及月末结存情况编成报表,定期进行盘点清查,每月将各类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营业部及财务人员。

  5、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6S要求、ISO9000标准及各事业部分厂的具体规定执行。

  修订考勤管理制度 篇7

  为规范我系课堂考勤管理,配合学院学办工作安排,加强我系各班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学习能力,优化班级"六率",我系立足于当前学院现状,结合学办的学生管理思路,现制定《石河子大学医学院麻醉影像系考勤管理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建立班级考勤管理小组

  各班级成立课堂考勤管理小组,由班长及学习委员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班级团支部书记,班长助理,组织委员,心理委员组成。

  考勤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课堂考勤记录,内容包括迟到、缺课、早退现象;

  2、小组组长负责做好请假同学记录;

  3、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每天随机安排小组成员做好考勤记录;

  4、每两周考勤管理小组汇总一次考勤记录表;

  5、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每两周向辅导员上报近期考勤情况;

  第二部分班级考勤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一、班级考勤管理要求

  1、考勤管理小组应认真负责记录班级考勤情况,做到公开、公正,不得徇私包庇;

  2、考勤小组组长应严格安排及监督班级考勤工作;

  3、班级学生严格遵守班级考勤制度;

  4、班级学生均有权向班长或老师举报考勤管理小组不负责或徇私包庇现象;

  5、班级学生可针对班级考勤方法提出建议或意见,考勤管理小组应不断完善班级考勤管理方法;

  二、班级课堂考勤管理

  1、考勤小组于课前3分钟点名查考勤;

  2、考勤小组负责监督并记录上课迟到、早退现象;

  3、上课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课,下课铃响前不得随意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须向任课老师说明;

  4、请假学生应课前向考勤员登记有效,否则视为缺课;

  5、考勤小组课间或课后及时向任课老师反应课堂考勤情况;

  6、实验课或医院见习课若分批上课,由班长根据实际情况指定考勤小组成员查考勤,课后由班长汇总;

  7、学习委员认真填写《上课考勤记录手册》,并定期向教务处上交;

  8、班长应及时向近期有缺课情况的'学生做思想教育工作;

  三、请假制度

  1、班级学生请假必须有辅导员或学院签批假条,考勤员做好记录;

  2、请事假或病假者应提前向班长说明,经辅导员及学院学办、团委批示假条后再将请假条交考勤员登记;

  3、因病请假应有医院证明,请病假三天以内者由辅导员审核批准,三天以上者须向学院领导请示批准;

  4、除节假日外,一般不准许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请事假三天以内者须由辅导员批示假条,三天以上者由辅导员审核,再经院领导批示假条,每学期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三周;

  5、补假须知:必须事前告知辅导员,不得事后告知。补得假条需当日上交于考勤员,逾时不候,按缺课处理;

  6、请假期满,学生必须向班长或辅导员销假;

  7、请假期满,如需续假,应提前向辅导员请示,其程序与请假程序相同;

  修订考勤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一、本制度参照常林集团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制定,适用于力士德公司所有员工。

  二、本制度各种假期不积累,不跨年使用,天数连续计算(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二章休假

  三、请假手续办理

  (一)要求

  1.员工请假时,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请假条》,获得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2.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时,应在上班时间前通知主管领导及部门考勤员,并在休假3日内及时补办相关休假手续,逾期的按旷工处理。

  (二)审批流程

  (一)休息日

  公司每周的作息时间遵循年历规定,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在公休日加班(值班)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由本人填写《调休单》报部门经理审批后交考勤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休。

  (二)法定节假日

  1.现执行法定节假日明细:

  2.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时,支付当日岗位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不再补休;

  3.原则上不提倡法定休假日加班,但因工作需要加班(一般指一线的生产操作岗、生产支持岗,或常年需值守的特殊岗位),需提前填写《加班审批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执行,对于不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加班的员工,将不予认可;对于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值班的员工,将予以安排调休,不再额外支付加班费用。

  (三)事假

  1.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2.每月事假超出7天(不含公休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3.原则上,单次事假超15天或者全年事假累计超45天者,取消岗位,如返回视情况重新竞聘;

  4.月度事假及公休日累计超15天以上者,当月应缴纳的社保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四)病假

  患疾病的员工医疗分为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两类。

  1.门诊治疗:

  门诊治疗的员工一次请病假不得超过3天,请病假时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诊断证明。超3天后,按事假对待。

  2.住院治疗:

  (1)原则上,住院治疗的员工一次请病假不得超过15天,请假时需取得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或住院押金单据等;办理连续请假手续时,还需提供上一

  次医疗期内的医药费用单据。

  (2)需住院治疗却因家庭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住院医治的职工,如取得市级及以上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并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享受“住院治疗”的待遇。

  (3)由于急诊原因住院而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在病休3天内补办,方可按病假对待,逾期的按旷工处理。

  (4)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C.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薪资标准:

  病假期间的工资按下列方式计算,期间不享受绩效奖金:

  A.本企业工龄20年及以上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B.本企业工龄10年以上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90%;

  C.本企业工龄10年及以下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

  D.1年内病假累计超过180天的,在规定医疗期内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病假救济费。

  4.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人力资源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申请工伤假。

  1.职工发生工伤时,所在部门负责人须在8小时内将《安全事故报告单》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填写《工伤责任认定表》。事故发生部门24小时内将《工伤责任认定表》分别报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备案,没有备案记录的,不予发放工伤工资。

  2.工伤医疗期薪资:

  (1)休工伤假期间,岗位工资福利补贴不变,但不参与绩效奖金的分配。为了便于执行,工资标准参照员工的社保缴纳基数,如果员工的岗位工资低于社保缴纳基数,则执行员工的岗位工资。

  (2)休工伤假满6个月但未超医疗期,因工伤未愈不能正常上班者,期间依据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期间必须履行正常请假手续,每次请假的期限不得超过15天)。

  3.复工后,因工伤复发再休假时,应到市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如不够评残标准,不再享受工伤假,按病假对待。

  4.工伤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临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医疗期超过二十四个月仍不能工作者,参照事假标准执行。

  (六)产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条款,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享受法定的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须凭准生证原件、产假期间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的缴纳收据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2.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产假158天(含节假日、公休日)。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职工请产假除按规定的第一款要求审批外,还须到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审核。男职工可享受护理假7天,护理假期间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自生育起1年内,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需以书面报告形式呈现,明确开始及结束时间。

  6.产假薪资

  女职工(参保生育保险的)生育后,于2个月内提交相关生育资料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人社局报销女职工的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男职工(参保生育保险的)的家属如无工作的,生育后提供相关资料,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人社局报销一部分生育医疗费。

  (七)年休假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年休假的休假天数:

  (1)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为15天;

  (4)以上休假天数指工作日。

  2.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非出勤天数(公司规定内的工伤假、婚产假除外,下同)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非出勤天数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非出勤天数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在校实习生、刚工作未满一年的。

  3.相关规定:

  (1)职工依法享受的各种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

  (2)各部门在当年度内须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完员工年休假,年底清零。

  (3)年度内员工因故需请事假的,须在年休假休完的条件下申请。

  (4)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第2条列举的情况之一,将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公司1年内可以承担1次员工在休“带薪年休假”期间回家往返路费(家庭住址距离公司驻地200公里以上),报销标准参照本公司的《差旅费管理规定》。

  5.员工在休“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

  (八)婚丧假

  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以上情况需持结婚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休假。

  4.凡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配偶父母、子女)死亡,丧假假期为3天。

  5.需去外地参加丧礼可算上来回路程,婚丧假期间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修订考勤管理制度 篇9

  为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考勤程序,公司决定将原打卡机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启用指纹签到考勤系统,并制定指纹考勤管理办法。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管理办法:

  1、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严格控制代打卡现象。

  2、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8:00前为签到、下班16:30后为签退)。员工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3、公司共安装两台指纹考勤机,均放置在公司门卫处供全厂员工做考勤使用。

  4、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若各部门或个人有任何变化,(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领导签字后交总经办由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一律按旷工处理。

  5、各种考勤制度及考勤处罚规定仍依据公司《员工手册》、《员工过失管理办法》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等)执行。

  6、加班是以规定下班时间以后实际签退时间减去正常下班时间来计算的。月末各部门领导需对员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部门主管委派部门相关人员将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作为每月工资发放及各项评比的依据。

  7、员工应特殊情况无法正常考勤,需即使填写《考勤补签单》并交部门主管审批后,交总经办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一律按旷工处理。

  8、各部门及班组考勤记录在每月2日前汇总完毕交至总经办考勤员留存备查。

  9、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若有个人损坏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10、考勤机上已设定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到总经办找相关人员处理,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的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二、考勤机使用注意事项:

  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确认完毕后方能离开。如有漏打卡现象一律按指纹考勤指示时间为准。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1—2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为节省电量及延长考勤机使用时间,连续30分钟无人使用时考勤机前门卫管理人员将指纹考勤机关闭。

  三、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1、员工迟到及早退

  迟到:员工比规定上班时间晚1—30分钟指纹考勤均记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做请假处理。

  早退:员工比规定下班时间早1—30分钟指纹考勤均记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做请假处理。

  处理办法:员工上班或下班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10元,每超过10分钟增加10元,累计3次以上扣全勤奖50元。

  2、请假必须预先填写假条:

  (1)凡因需请假员工,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交由所属部门主管(工段长)审批后→由员工本人交至总经办考勤专员处→该请假方可生效,否则一律做旷工处理。

  (2)凡未经主管签批或未提交请假条,一律做旷工处理。特殊情况下经部门主管口头批准或电话请假者,事后也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

  (3)凡请假时间为超过3天(包括3天)以上者,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及(工段长)审批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3、延时加班/双休日加班/公休/出差/旷工/病假/工伤/调班/外出

  (1)延时加班:

  指周一至周五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时间。在此之前必须提前由本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填写《加班申请单》交总经办考勤员留存登记备查,否则将一律不做加班处理。如只有上班时间或下班时间一律不做加班处理。

  (2)双休日加班:

  指周六及周日休息时间老公司上班时间。在此之前必须提前由本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填写《加班申请单》交总经办考勤员留存登记备查,否则将一律不做加班处理。如只有上班时间或下班时间一律不做加班处理。

  公休:指带薪假期(如婚假、丧假、年休假等可计公休假期)。一般必须提前一天填写相关单据,交总经办考勤员留存登记备查,否则将一律做旷工处理。

  出差:指公司外派员工出厂维修或培训等工作。任何部门在外派人员外出时间都要做好相关记录。生产一线人员外出前必须至管理售后维修人员(张纯波)处办理登记工作,如有漏登等情况有部门主管负全部责任。

  旷工:以下情况均做旷工处理: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凭证的;

  (二)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

  (三)不服从调动经过教育未到岗的`;

  (四)指纹打卡记录中无故无上班时间或下班时间的;

  (五)其他违规违纪造成的无故缺勤。

  (3)病假:必须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正规病假单,同时提供病历卡。方可计入为病假。如无该凭证按实际发生假期处理。

  (4)工伤:由人事部门出证明是否按工伤处理。

  (5)调班(调休):所有调班(调休)必须先有出勤后才能进行调休,请各部门主管在签批调休单时特别注意,如发生先休息后加班者一律不做调休处理。

  (6)外出: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厂区必须进行指纹确认后才能离开仓储。门卫负责做好监督工作,如有遗漏将追究门卫的相关责任。请每位员工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如有不配合人员门卫有权不放行,同时通知公司领导处理该员工。

  四、特别重申:

  1、任何加班申请单、请假单、年假单等假单必须在发生前将相关单据交总经办考勤员留存登记备查。

  2、所有出差记录必须在每月2号前由售后维修负责人(张纯波)处汇总。

  3、上下班指纹机在发生异常(不显示等)由门卫签字登记,(班组)部门主管证明当天交至总经办考勤员留存登记。(下班时异常,隔天早上交总经办考勤员)。

  五、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制度自批准之日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修订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落实岗位责任,提高保安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责任感,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三、考勤管理

  第一条公司上班时间根据各部门相应工作安排和值班时间进行考勤。

  第二条职员上下班须各考勤一次。因故未能正常考勤的,须申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职员不得要求他人代为刷卡,或替他人刷卡。每发现一次,各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迟到一次罚款10元,迟到超过1个小时按旷工处理,扣罚当时令工资,一月累计迟到6次以上多处100元罚款,并处记小过一次。早退处10元一次罚款,一月累计早退6次以上多处100元罚款并记小过一次。若因特殊情况需提早离岗,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到办公室考勤注明原因,则不受处罚。

  第四条公司规定,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一)无故缺勤一个小时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到部门负责人处说明原因或原因未获批准;

  (二)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包括续假未获批准)视同无故缺勤;

  (三)以虚假理由请假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第五条一个月旷工两次记小过一次,旷工五次记大过一次,连续旷工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作过失性辞退处理,公司不负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半天至一天的,须先向部门负责人申请,需请假1-3天的'直接向总经理申请,说明原因和期限,并且理由必须符合事实,若以续假理由请假的作200元罚款,并记小过一次。

  四、考评细则

  1.保安人员每月的绩效考核奖金定额为300元,绩效考核总分定为20分,每扣1分等同于扣除绩效奖金15元。

  2.违反绩效考评的相关条款,如果无法确认具体的责任人或班组,将按以下扣分标准扣除当班全体保安员的考核分或该厂区保安全体人员的考核分。

  3.违反以下条款,每次扣1分。

  3.1上班时间阅读书报、玩弄手机,情节轻微者;

  3.2形象仪表不合体者(执勤时未按规定着保安制服、戴执勤帽、扎武装带、佩戴领带等)

  3.3执勤时站姿或坐姿不端者;

  3.4下班前未将岗位卫生清扫干净者;

  3.5开会或培训迟者(含请假者);

  3.6执勤时跟员工聊天者;

  3.7没有按规定报岗者;

  3.8带班队长未尽监管职责,导致一个自然月内,本队队员上班散漫的事件被上级领导检举二次,当班班长负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3.9类似以上性质的其它情形。

  4.违反以下条款,每次扣2分:

  4.1门禁管理不到位(私自放员工外出、违反考勤制度未按规定记录、未按规定对外出车辆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员工未戴厂证进厂未按规定记录等);

  4.2本队队员发生巡逻签到作弊或未按规定路线与时间巡查、上班睡觉等情形;非值班队长本人检举,当班队长按此条款处分;

  4.3开会或培训未请假缺席者;

  4.4因检查不到位,消防隐患未及时发现尚未造成事故者;

  4.5生产部门下班后,未在第一时间对所辖区域的水电管制进行检查者;

  4.6未经批准,擅自找人顶班者;

  4.8上级交待的事项,执行不到位或根本未执行者;

  4.9接班迟到或擅离岗位交接班者;

  4.10值班时间戴耳塞听音乐者;

  4.11类似以上性质的其它情形。

  5、违反以下条款,每次扣5分:

  5.1不服从领导安排,顶撞上司者;

  5.2巡逻签到作弊或未按规定路线与时间巡查,一个自然月内出现第二次(含二次)以上者,当班班长连带处分;

  5.3公司发生盗窃事故损失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当班保安员全体扣分;

  5.4因检查不到位,消防隐患未及时发现导致消防事故情节较轻者;

  5.5类似以上性质的其它情形。

  6.违反以下条款,每次扣10分:

  6.1上班时间睡觉者(一个自然月内出现二次以上予以开除);

  6.2临近上班喝酒或上班时间喝酒者;

  6.3无正当理由,上班时间擅离岗位者;

  6.4公司发生盗窃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当班保安员全体扣分;

  6.5保安巡查未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导致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损失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当班保安员全体扣分;

  6.6保安副队长未按规定要求检查消防器材者;

  6.7类似以上性质的其它情形。

  7.违反以下条款,每次扣20分:

  7.1公司发生严重偷窃案件,损失金额达3000元以上,当班保安员全体扣分;

  7.2因保安管理工作出现疏忽,导致发生重大消防事故,损失金额达3000元以上,当班保安员全体扣分;

  7.3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临阵逃脱或坐视不管者;

  7.4发现异常情况,隐瞒不报,故意包庇者,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严重者开除);

  7.5其他因个人工作疏忽而造成的严重事故,扣绩效分并处按厂规处罚;

  7.6监守自盗者,并处开除;

  7.7遇到上级领导夜间查岗,利用手机或对讲机报信者;如属值班队长违反此条款,作降职处理;

  五、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并执行。

  修订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每位员工都必须认真自觉遵守。

  上行政班员工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周休一天,原则上只有周六或周日部门内轮休。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填写《调休单》进行调休,否则视为旷工。

  第二条生产部、技术部(质检部)、其他不上行政班的部门

  这些部门实行倒班制,具体详情见《生产考勤管理制度》。

  值班人员由总经理授权,轮流值班。具体详情见《安全生产值班管理制度》。

  工厂建设期间、工厂试运行期间、机器检维修期间有特殊工作安排人员,工作时间另行规定,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一条考勤方式:倒班员工在人脸指纹考勤机处打卡,行政班员工使用钉钉打卡。另外,行政办公室不定期查岗。

  1.每日考勤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和下午下班各考勤一次。若因公务外出或其他原因而不能考勤的,须由部门电话通知或在当次考勤时间截止前将直接领导(直接领导外出由分管领导)签批的《出门证》或《请假条》交至人力资源部;下午下班考勤,无法及时提交《出门证》或《请假条》签批手续的,公出或请假人应于下午下班前电话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电话:xxxxxx。

  2.每日的当次考勤,凡超出考勤时间提交的《出门证》、《请假条》和次日10:00前未进行备案的,人力资源部一概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考勤责任由公出或请假人员自负。

  1.每日考勤两次。即上班和下班各考勤一次,若因公务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考勤的,须在当次考勤时间截止前将直接领导(直接领导外出由分管领导)签批的《出门证》、《请假条》及《调、替班申请》交至人力资源部;无法及时提交《出门证》、《请假条》及《调、替班申请》签批手续的,由所在部门统一汇总,最晚于次日上午10:00前上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每日的当次考勤,凡超出考勤时间提交的《出门证》、《请假条》和次日10:00前未进行备案的,人力资源部一概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考勤责任由公出或请假人员自负。

  非连续的因公外出或请假,不允许一次性提供跨天的《出门证》、《请假条》、电话通知。

  1.如遇自然天气阻碍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班车晚点无法正常考勤的,需由人力资源部汇总人员名单,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可不予以处罚。

  2.如遇自然天气阻碍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班车晚点无法正常考勤的,当日无法考勤者不记出勤并按照请假处理,当日考勤次数为一次时,不记出勤且不再予以通报处罚;连续考勤两次或三次时,记半天或全天出勤。

  3.公司统一组织活动、会议等,由行政部汇总人员名单,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在活动、会议进行期间,人力资源部统一维护考勤。

  第四条考勤监督:由行政办公室协助并监督员工打卡,规范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行为。

  1.全体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行政班每日打卡4次,即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打卡。倒班员工每日打卡2次,即上班打卡一次,下班打卡一次。

  2.员工不得请人或代替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发现一次,请、代者双方当日考勤均以旷工计,扣除各自全勤奖;发现三次及以上,请、代者双方予以开除处罚。

  3.员工无论以任何原因未打卡均须在未打卡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在钉钉上填写《补卡申请单》或填写纸质版《补卡申请单》,申请通过后方可转为正常出勤状态,每人每月只有一次补卡机会。

  (二)每日汇总通报。人力资源部每日对考勤异常情况汇总整理,报总经理签批后于次日下发考勤通报,因节假日及签批等原因顺延。

  第一条根据公司规定,行政班员工月内上班达全勤者即月内应出勤天数全勤,即可获得月度全勤奖(全勤奖每人每月200元)。法定假日、婚假和丧假等均视为正常出勤,不影响全勤奖的考核(公司统一放假待定)。

  第二条除去断电、断网等特殊原因,以考勤机打卡结果为准,出现以下现象时将给与处罚:

  1.经了解员工当天按时出勤,但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的,处罚10元/次;经了解员工当天没有按时出勤,则以旷工处置。

  2.行政班员工迟到、早退、忘记打卡一个月内累计次数超过3次者,不享受当月全勤奖,超过5次者除了扣除全勤奖,还另外罚款300元。倒班员工迟到、早退、忘记打卡一个月内累计次数超过3次者,扣除200元(不进行重复罚款),超过5次者罚款500元。

  3.员工迟到、早退每次超过30分钟且无真实、合理原因视为小旷工,扣除半日工资。

  4.员工无故缺勤、不服从工作安排离岗、上班期间脱岗的当天考勤均以旷工计。

  5.员工旷工1天(含)以内者,扣除150%日工资;旷工1天以上3天以下者,扣除总天数200%工资;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者,作为严重违纪,将通报开除,并记入公司的员工个人档案。

  第三条任何员工通过不正当手段篡改考勤纪录经查实后一律予以开除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每月3号前各部门公示考勤并确认签字,如有处罚,罚款则在当月20号发放工资时扣除。

  第二条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纸质版《请假单》或钉钉版《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并经相关权责人员批准后报备行政办公室处核算考勤后方可休假。若遇紧急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前请准的,也必须事前电话联络并获得权责人员同意,假期结束到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填写纸质版《请假单》,否则均按旷工计。

  第三条员工请假前必须将本职工作向上司或同事交待清楚后方可休假,请假超过3天时还必须确定职务代理人。

  第四条若请假员工假期满未经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未能正常到岗上班者一律以旷工计。

  第五条请假以半日为最小单位,单次请假在2小时之内者进行月累计,月累计低于2小时(含)的不计为请假,月请假超过2小时者按实际请假时间扣除薪资。

  第六条每个员工每周休一天,当月可视为全勤,但公司规定原则上只能周六或周日部门内轮休。周一到周五因个人原因请假,须填写《请假单》报备,走请假手续,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第七条法定节假日部门内安排值班,部门负责人于放假前两天上报行政办公室值班人员名单。具体值班情况详见放假前公司通知。

  第八条请事假7天(含)以上的,期间公休日均按事假(不含法定节假日)计算。

  第九条如因特殊情况,主管负责人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负责人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行政办公室代为处理,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条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上班当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行政办公室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假期类型有法定假期、带薪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及哺乳假期、考试假期、探亲假和工伤假。

  除日常休息日外,公司按国家规定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假。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整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在公司工龄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带薪年假:

  1.正式员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医疗期内可以请病假;

  2.病假职工需提供正规医院的入院诊断书及医院出具的正规假条。

  4.病假日期长短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决定,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病假期间公司支付员工:

  (1)病假1个月内公司支付员工的本地区最低标准工资;

  (2)病假2个月至6个月(含),第1个月支付最低标准工资,第2-6个月支付最低标准工资的70%;

  5.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员工若因个人事务需要处理可在不妨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申请事假,事假期间公司不支付员工工资。

  2.请假以半日为最小单位,单次请假在2小时之内进行月累计,月累计低于2小时(含)的不计为请假,月请假超过2小时者按实际请假时间扣除薪资。

  3.事假原则上每月不能超过7天,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员工年度累计请事假超过25天以上者,取消年终奖金。

  4.新员工试用考察期间须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如果在试用期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7天,将被视为自动离职。

  1.达到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的员工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申请带薪婚假3天,申请婚假必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晚婚员工(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申请带薪婚假10天(含法定婚假3天及晚婚假7天)。

  1.公司应当根据怀孕女员工的具体情况核减其劳动定额,怀孕女员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视为正常出勤。

  2.申请产假人员必须提供生育登记本复印件或是生育证复印件。

  3.符合生育规定者,女员工产假为15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9.婴儿不满一周岁的女员工,享有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10.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11.女员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12.产假期间给付员工基本工资(连续交满一年医保的女员工生产完四个月后可申请生育津贴,顺产为98天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剖腹产为113天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1.员工的直系亲属丧亡,可申请带薪丧假3天。直系亲属的定义:父母、养父母、配偶、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2.如到外地办理丧事按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省内2天、省外4天),费用由员工自理。

  3.员工的旁系亲属丧亡,可申请带薪丧假1天,跨省员工给假3天。旁系亲属的定义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1.对利用业余时间进修的职员,只要所学专业与其现在所从事的工作对口,并附有学校会考时间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批准,可以给予期终考试(会考日)假期的有薪待遇。

  2.如属离市区赴考,旅途往返的时间及一切开支,公司不作任何补助。职员须自行解决,公司只提供请假之方便。

  3.考试假只适用于学历提升、与本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且必须提供准考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因工受伤休假视为出勤,工伤休假期间发放全额岗位工资。第七章出差考勤规定

  第一条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及以上的出差时应知会行政办公室,以便联络。

  第二条《出差申请单》填写后交行政办公室登记,出差返回时须到行政办公室核销。

  第一条公司各级人员应遵循公司的作息时间并力求做到在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加班。

  第二条部门主管及部门负责人以工作完成为主,部门确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统一安排加班的,由各部门主管事前提报(组织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办公室备案;在不影响正常工作情况下,事后可累积进行休息,当月加班可以累积至次月月底调休,调休时应由部门领导签字后交行政办公室备查。

  第三条加班时间一般以调休形式予以补偿,调休最小使用单位为半日,须在三个月内使用完毕,不另计加班。

  第四条但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调休者,由公司领导批准并填写《加班申请单》后可以给予相应的加班补贴。

  第五条所有外派出差人员按《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计算出差补贴,不计加班。

  第六条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超时工作不计加班。

  依据劳动合同法,正式员工离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或公司人力资源提交离职申请书;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或公司人力资源提交离职申请书。

  员工按规定提交离职申请后,由人力资源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拟离职员工办理交接及离职审批手续,具体流程为:办理工作交接→部门审批→行政部审核→财务部审核→人力资源审核→总经理审批

  办理完离职手续的员工薪资按照公司正常发放日发放;未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且自行旷工的员工,公司将不予以结算当月工资,并将追究其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当月提交《离职申请》者次月不计发放全勤奖。

  第一条行政办公室须依据《请假单》、《加班申请单》《调休申请单》等记录将相关员工出勤信息录入公司内部考勤系统,以确保员工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第二条行政办公室于次月初统计汇总上月考勤情况,并于次月3号公布考勤统计情况,如有异议可向行政办公室核实。

  第一条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批准。

  第二条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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