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考勤制度

时间:2022-05-17 15:02:47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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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考勤制度

xx-xx单位

街道办考勤制度

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体规定

1. 考勤是社区管理服务站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等待遇的主要依据,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 考勤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日两次。(周六、周日不签到但正常工作,可串休)

3. 考勤管理由副书记直接负责,逐日认真记录考勤;书记监管。

第二条 考勤员职责

1. 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 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 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 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及时汇报。

第三条 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本人签字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产假: □ 丧假:± 工伤假:= 公休:# 探亲假:△ 迟到О 会议: - 第四条 考勤表每周汇总后,报书记处签字,张贴公示一周。每月汇总后,报财务核算。病事假证明,需附在当月考勤表后。

2 第五条 事假

1. 工作期间遇事须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2. 工作人员请假1天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直接主管告知副书记;2天以上,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获得批准的请假条送至副书记处备案。

3. 事假期间工资发放办法: 事假5天以内,每日扣发工资10元; 事假6-10日,每日扣发当日基本工资额的50%; 事假10日以上者,每日扣发当日基本工资额的70%。

4.逢农场性、单位性重大应急性工作期间,原则上不批事假;有重要事情必须请假的,事假期间工资比照事假10日以上标准执行。

第六条 病假

1、 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

2、 病假原则上不扣工资,年累计病假达到或超过3个月者,按照年工资额的60%发放工资。

3、到医院看病,给假1天,不影响工资;超过1天按事假考勤。如确需到外地诊疗者,可酌情计路程假。

4、职工疾病住院超过一个月,以社区党工委名义进行慰问,并酌情给予慰问金或慰问品。

5、配偶、子女、父母直系亲属住院治疗期间可酌情计陪护假,3 累计一个月以内,工资比照病假处理;累计一个月以上的假期,比照事假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工伤

1. 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社科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期间工资照发。

2. 因公负伤的,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第八条 婚假 工作人员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天。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婚假至15天;因对方在外地工作及其他原因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九条 丧假 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天;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条 产假

1、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的,怀孕期间劳动时间内进行必要产前检查的,算作劳动时间。

2、产假一般为98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生育多胞胎者,每增加一个婴儿,产假增加20天。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按照农场规定执行。

3、 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男26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180天。并有男方10天以内的护理假,工资照发。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2012年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旷工管理 1.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病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2. 旷工一日扣发2天工资,旷工两日扣发4天工资,以此成倍数累积。累计旷工一个月者,扣发两个月工资之后,报农场党委。

第十二条 迟到10分钟以里,扣发10元工资;一次未签到扣发当日工资额的25%。发现无故离岗者,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当日工资,累计出现三次以上者,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第十三条 按照“多劳多得、干好多得、能多能少”的原则,年度内满勤人员发放物质奖励,年底一次性发放。(从考勤扣发资金中提取)

第十四条 病假、事假年累计超过30天,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社区管理服务站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社区管理服务站。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农场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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