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所考勤制度

时间:2022-05-18 10:18:17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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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所考勤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考勤是单位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必须给予重视。
第二条 单位的考勤管理由副所长负责,指派专人负责记录职工上下班签到、签退。
第三条 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单位考勤结果上报。
第二章 细 则
第一节 考勤分类说明
一、 迟到、早退
第四条 单位实行每日工作八小时制,每周休息两天。如遇特殊情况可视具体工作需要,另行调整。
第五条 日常考勤由考勤员进行登记。
第六条 上班不得迟到与早退。
1.迟到、早退月累计超过二十分钟,不足一小时,按事假0.5天处理;
2.迟到、早退月累计一小时及以上,不足四小时,按旷工0.5天处理;
3.迟到、早退月累计四小时及以上,不足八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4.超过8小时,按具体旷工时数自动累加。
5. 一年迟到累计( 5 )次,旷工累计( 3 )次,年底不得评优。
二、旷工
第七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均按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单位上班;
2.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
3.工作调派中,在规定的时间未到岗;
4.被公安部门拘留,或因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5.其他等同于旷工的行为。
第八条 无故旷工者,单位将按每人/次100元进行处罚。

三、事假、病假
第九条 职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事先请假。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电邮、书信等方式请假。假满也应提前办理续假。
第十条 请事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连续超过30天,因考研请假最长不得连续超过3个月。超过期限又未履行任何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一条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必须持公立医院的病历卡、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单和公立医院门诊费用凭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按病假考勤。
四、工伤假
第十三条 患职业病、因公负伤、因公致残,必须持公立医院的病历卡、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单和公立医院门诊费用凭证,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可按工伤假考勤。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伤、病愈后复发,经单位负责人核定,确认为工伤或职业病愈后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第十四条 工伤休养期间,工资和奖金全额发放。
五、婚假
第十五条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第十六条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第十七条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十八条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第十九条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六、丧假
第二十一条 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请丧假3天(含路程),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死亡,可请丧假1天
七、产假
第二十三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值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八、年休假
第二十五条 连续为公司工作满三年及以上职员、中高级职称(技术、财务等)人员及处级(含)以上管理人员(不含借调人员、临时工和其他非本公司正式员工的人员)可以享受年休假。规定如下:
1.连续工作满三年(含)未满五年者,每年带薪休假时间为6天;
2.连续工作满五年(含)未满七年者,每年带薪休假时间为8天;
3.连续工作满七年及以上者,每多一年其年休假增加一天,但每年休假时间以30天为限。
第二十六条 享受年休假的几项规定:
1.享受年休假原则上是在不影响单位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职工享受年休假必须经过考勤负责人的审批。
2.按国家有关规定当年享受婚丧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
3.享受产假的员工,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工伤假超过90天的职工,旷工2天及以上者,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若产假期限跨年度,不享受期限较长的年度的年休假。
4.受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的职工,取消当年年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
5.因享受年休假而请假的员工人数在同一时间内(年休假期重叠)不得超过单位可享受年休假人数的15%。
6.年休假当年有效,不作跨年度累计。
第二节 考勤审批规定
第二十七条 员工请假的审批规定:
《员工请假单》适用于事、病、婚、丧、产、年休假及出差均需用书面表单提交;《员工工伤申报表》适用于工伤假。员工因故请假,均按下列规定办理:
1.《员工请假单》须经单位领导审核批准,由考勤负责人记录保存。
2.申请病假的员工须如实填写《员工请假单》,经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同时须附公立医院的病历卡、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单和公立医院门诊费用凭证,经确认情况属实可按病假考勤。
3.申请工伤假的员工须如实填写《员工工伤假申请表》,经单位领导审核,考勤负责人批准,同时须附公立医院的病历卡、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单和公立医院门诊费用凭证,经确认情况属实可按工伤假考勤。
4.员工请假,若提前回公司上班,需向考勤负责人办理销假手续。
5.任何假期,员工都须提前请假。特殊情况,员工须事先通过电话等方式向考勤负责人口头请假,并经单位领导批准;未办理正式请假手续的,假期结束返回公司后,3天内必须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办的,其请假无效,视为旷工。
6.捏造请假原因的员工,经查证属实者,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惩处或予旷工论处。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附表1:《员工请假单》
 

 

管理所考勤制度

 

职 工 请 假 单
 姓  名   职  务  科  室 
请  假  类  别 
  □休假(或   假) □公假 □病假 □其他(请说明) □事假 
请  假  时  间 
  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总共请假   天    小时 
考 勤 负 责 人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2:《员工工伤假申请表》

 

 

职工工伤假申请表
申请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 
受伤害职工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与受害职工关系 
受伤害职工 联系电话 
家庭详细地址 
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 参加工作时间 申请工伤或视同工伤 
事故发生时间 诊断时间 伤害部位或疾病名称 
接触职业病    危害时间 接触职业病     危害岗位 职业病名称 
受伤害经过简述(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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