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考勤制度

时间:2022-05-18 12:47:09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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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考勤制度

乡镇残联工作制度

残联考勤制度

一、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镇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

2、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4、开展残疾人康复、文化、体育、职业培训、劳动就业、教育扶贫、维权、社会保障、用品用具供应、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做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6、承担镇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指导基层残联开展工作,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8、申请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9、完成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岗位职责

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行政业务工作职责,分管领导负责机关效能、作风建设、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等工作。

总责任人:残联主席团主席

三、办公室职责及岗位责任人

办公室职责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理事会会议、办公会议等会议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档案、信访、宣传、保密和机关财务与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统计、科技工作;承担镇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残联系统组织建设;负责残疾人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

承担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促进残疾人接受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负责盲文和手语的推广;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等工作。

承担镇残疾人康复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业务;开展残疾预防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负责联系和促进城镇道路、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

责任人:残联办公室主任

首问负责制

一、第一位接受来单位办事(或打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导办理有关事项,要主动打招呼,有问必答。

二、对残联系统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和群众来残联办事、咨询、来访、投诉举报和求助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充分体现机关干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三、属于首问接待人现职范围的、能够解决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高效地办理,一次性解决;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一次告知所办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接下来,并记下对方的联系电话,再交给经办人办理。

四、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必须主动告知、解释并引导到有关经办科室,介绍给有关负责人,协助跟踪办理;经办科室无人或者有事不在时,应告知联系电话,帮助沟通、约定办理。

五、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

六、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上访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上访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七、首问责任人要增强宗旨意识,熟悉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切实为前来办事人员着想,不得推诿扯皮,杜绝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让来者高兴而至,满意而去。

八、违反本制度,依照《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服务承诺制

服务承诺制是残联根据工作要求,将工作和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对外、向服务对象做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的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制度。

一、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热情周到、方便快捷,能力强、效率高。

二、制定便民措施,贴近群众工作生活,体现群众意愿需求。

三、简化办事程序,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最大限度地为办事人提供方便。

四、严格执行办事时限规定,缩短办事时限,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就办,不能马上办的要限时办结;缩短流转签批时间,做到不拖不压,及时办理。

五、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人员保证做到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满意的服务。

六、实行预约服务,对当天办不了的事项,在征求办事人员意见后实行预约制,建立预约登记档案,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七、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和重大事项编写告知单,让办事群众了解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做到阳光办公,及时公开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

八、监督方式。各级组织和公民发现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以上要求、纪律要求和承诺的,均可向本单位监督组织或主要负责人举报,举报监督电话:8831001。

九、违反本制度,依照《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政务公开制度

一、坚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残联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明确具体承办人员,设立对内、对外公开栏。

二、公开内容:服务承诺、审批项目、实施依据、办事程序、行政收费、岗位职责、规章制度、便民措施、财务收支、人事任免、办理结果等。

三、公开范围:凡应让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人员知情的,在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公开;涉及部分人和事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依当事人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应让全社会知情的,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公开时间:凡具有相对稳定性、经常性固定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内容按季公开,临时性的工作动态随时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及时知悉。

五、公开载体:一是利用现有政务公开栏,编发服务指南、服务承诺和机关工作简报等,查阅文件、咨询电话;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三是充分利用镇政府网站,建立公共信息资料库,便于查询。

六、公开资料齐全,专人负责管理,建档立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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