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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考核总结

时间:2022-05-18 18:05:13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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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考核总结

根据《律师执业活动年度考核规则(试行)》的规定以及省市关于律师执业活动年度考核工作的安排,延安市律协已于20xx年7月30日至9月18日对全市20家律师事务所的115名执业律师进行了考核,现就考核情况总结如下:

律师执业考核总结

一、加强领导、组建考核委员会

为了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规则》和盛市关于此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市律协专门召开会长办公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了20xx年度全市律师执业活动考核工作。经市局党组同意,成立了延安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活动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市20xx年度律师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委员会主任由会长杨世雄担任,贾小民、贾耀顶担任副主任,兰宏珠、刘俊杰、栾亚萍、贺晔任委员。委员会责任明确,分工细致,保证了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程序,规范各项考核工作

由于今年是律师执业活动考核的第一年,律协和各律师事务所都缺乏考核工作经验,为了规范考核工作,市律协与市局组织召开了由各县(区)司法局主管领导、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了动员、培训,认真组织委员会成员和全体律师学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试行)》等有关文件,从而使每一位参与考核工作的成员都能全面了解到考核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根据考核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考核工作委员会对考核工作做了严格的程序安排,将考核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律师事务所初评阶段,该阶段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依据考核规则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成立律师执业活动年度考核评定机构,要求每名律师就上一年度执业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向所在律师事务所提交书面履职报告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律师事务所必须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听取律师的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由律师事务所考核评定机构依据规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出具考评意见,并在律师事务所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律协书面审查阶段。要求各参与考核的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考核内容、考核程序报送考核材料,除报送《规则》规定的材料外 当报送本所考核情况工作总结报告,便于律协全面考核律师执业活动。第三阶段为律协考核委员会评议阶段,考核工作委员会对各律师事务所报送的书面材料进行认真细致地审查,对于材料报送齐全、程序规范、内容全面的律师经审议后确定考核等次,并下发批复在各律师事务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果在公示期满以后未收到任何相关投诉、举报的,律协确定被考核的律师考核等次,并以文件通知各律师事务所考核结果。

三、直接参与,直观了解事务所考核情况

律师执业活动年度考核工作属于一项新的工作,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没有量化的标准,考核工作委员会所有成员力求通过第一次考核工作,探索完善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真正让考核工作成为促进律师发展的有力措施。因此,考核委员会多次专题研究考核工作,结合今年考核工作的具体特点,决定直接参与市直六个律师事务所、黄陵、子长、志丹三个县律师事务所的考核工作。对于其他11家律师事务所的考核,进行认真的书面审查。通过对上述九个律师事务所考核工作的直接参与,律协考核工作委员会对延安市律师行业的现状有了多方位的具体了解,考核结束后将撰写调研报告,制定系统的、全面的、切合我市实际的律师年度执业活动考核办法,用以规范来年的考核工作。

截止9月18日,考核工作委员会共审查了延安市20家律师事务所的考核工作,确定了115名执业律师的考核等次,全市律师执业活动年度考核工作已经顺利结束。本次参与考核的115名执业律师20xx年度执业活动考核等次均为称职。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律师事务所对此次考核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吃透有关文件精神,导致程序不规范,工作不严谨。

2.部分律师事务所考核工作组织不及时,导致本该在8月底就结束的考核工作推迟到了9月中旬。

3. 各律师事务所报送的书面材料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要么缺少某一项材料,要么材料制作有误,要么格式不规范。

4. 大部分律师事务所没有具体的考核方案,没有细化考核标准,导致考核只能停留在程序性考核,不能完全达到开展考核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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