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人事资料>绩效考核>《环保工作被考核人总结

环保工作被考核人总结

时间:2022-05-19 10:14:14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环保工作被考核人总结

根据县人大会20年度工作要点和县人大会主任会议的安排,县人大会组织6名县人大代表,县环保局、县抚仙湖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经委等部门领导共12人,于20年7月21日至25日,对我县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在听取县人民政府分管副的情况汇报后,深入到凤麓镇、右所镇、龙街镇、海口镇、九村镇、阳宗镇及县经委

环保工作被考核人总结

、县抚仙湖管理局,听取了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实地视察。视察结束后,于7月25日把视察情况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反馈。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及取得的成绩

(一)、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针对抚仙湖环境形势严峻、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繁重的现实,、县政府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保护与治理“母亲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全面保护、重点开发、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严格执法、依法综合整治,力求实效、确保ⅰ类水质”的指导思想,遵循“重视、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关注、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进、政府治理与群众治理并重、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并举”的原则,广泛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我县的环保工作,全面落实《抚仙湖、阳宗海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规划》和《玉溪市“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至)要求,突出重点,严格环境执法,狠抓保护与治理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了环境保护和执法管理力度,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抚仙湖总体水质继续保持ⅰ类标准,阳宗海水质达ⅱ类标准,帽天山保护治理工作深入推进。LocALhoST各镇也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围绕《澂江县20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明确了镇长为环保第一责任人,有分管副镇长具体负责抓环保工作。

二、县、镇两级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明显加强

全县以保护抚仙湖为核心,坚持把环境卫生的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通过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开展创优争先等活动,使“城市是我家,环保靠大家”“环境保护,从我做起”等环保意识融入了县、镇两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中,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情况良好

(一)遵循“一湖三圈”污染防治工作思路,抓好抚仙湖生态建设。按照《玉溪市“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十一五”目标责任书》(澂江县)要求,我县共涉及水污染综合防治治理项目26项,其中属于我县责任项目20项,其中:抚仙湖流域15项,阳宗海流域5项)。截止目前:已完成1项:农作物秸秆及湿地植物残体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每年可生产有机肥1万吨,占责任项目的5%。在建项目10项:启动了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配套(二期)工程、禄充旅游度假区排水管网及提升泵站改造工程、抚仙湖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抚仙湖流域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帽天山动物化石群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工程、抚仙湖退塘退田还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抚仙湖入湖河流治理工程、阳宗海流域林业生态建设工程、阳宗海七星河末端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占责任项目的50%;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9项: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年内启动、抚仙湖生物净化公厕(生态旱厕、垃圾坑)建设、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湖滨带建设工程、抚仙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澂江段)、阳宗海生物净化公厕(生态旱厕、垃圾坑)建设、阳宗海生态湖堤建设示范工程、阳宗海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力争取年内启动建设,占责任项目的45%;责任书外新增项目2项,抚仙湖北岸生活垃圾转运工程,于今年5月中旬动工实施,计划年内完工。抚仙湖生物多样性恢复试验工程已动工建设,现已完成主体建设,预计年内完工投入使用。

(二)创新思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是近年来,为切实加强抚仙湖保护管理工作,我县先后制定出台了《澂江县关于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抚仙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为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落实了目标责任。二是组建了抚仙湖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抽调9个部门20名执法人员,加大综合执法管理,集中抚仙湖管理和执法处罚权。聘用了127名沿湖垃圾清运人员、入湖河道保洁员和监管员,负责沿湖环卫保洁监管工作,有效改变了抚仙湖北岸脏、乱、差的现象。今年上半年,共清运沿湖垃圾2250车,约22500吨。三是县、镇、村分别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自辖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定期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四是层层签订《澂江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抚仙湖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主要任务和考核指标,把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纳入到县、镇、村各级干部政绩考核。五是认真开展抚仙湖县级月检、镇村周检和县级巡查、保护管理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电话,及时发现通报、研究解决问题。六

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和6·5世界环境日和8·26抚仙湖保护活动日,在全县开展农村和沿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农村“五堆”(柴堆、草堆、土堆、粪堆、石堆)及“脏、乱、差”整治活动。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的清洁河道、清洁村庄、清洁家园“三清工程”。一是启动实施了《抚仙湖阳宗海流域入湖河道责任制管理办法》,成立了由书记任指挥长

,、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任副指挥长的抚仙湖入湖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对抚仙湖流域23条河流、阳宗海流域1条入湖河道实行河(段)长负责制,并交纳了保证金。二是制定出台了《抚仙湖阳宗海流域农村农业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实施方案》,初步探索、建立垃圾管理“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农村农业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力求做到人人护湖有责、户户减污领先、组组保洁见效、村村联动治理、各镇治污落实、县级措施有力,努力在全县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起抚仙湖保护治理的“污染岸上治、垃圾不入湖、湖面抓保护”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控制和削减入湖污染负荷,充分发挥环保工程治污功能,提高运行效果,真正把工程措施与非工程管理有效

结合、发挥作用,让抚仙湖水常清。

(四)坚持行政手段与法律措施相结合,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一是全面开展抚仙湖渔政、水政、航政执法和景区(点)综合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捕捞、违规违禁捕捞、沿湖乱建乱占乱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上半年,依法拆除抚仙湖一级保护区乱搭乱建60平方米,收缴船只27只,违规违禁捕捞网具1990张,网绳2100公斤,收缴销毁地笼245个,收缴电机21套、电瓶灯146个,涉案数129件,涉案人员305人,有效遏制了违规捕捞势头的蔓延。实行渔船集中管理,设置6个渔船集中点,共集中渔船894只,促进湖上渔业生产进一步规范。实行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以来,共受理前置审批项目82个,其中办理的建设项目56个。二是认真执行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实行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集体审批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严格征收排污费,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至今“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共征收排污费212.6万元。目前,抚仙湖径流区内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三是强化对全县污染源的现场监督和检查,坚持重点企业每月监察不少于两次,一般企业每月监察不少于一次,并坚持季度监察情况上报制度。以来共实施现场监察1983人次,对50家违法、违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对其中42家作出处罚,处罚金额达110.09万元。四是正确及时处理好污染事件,东溪哨工业区事故性排放渣库污水事故发生后,我县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好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责令东溪哨13家磷化工企业限期停产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目前,在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基础上,已有10户企业经验收恢复生产,其余3户正抓紧落实整改措施。五是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围绕企业项目建设情况、生产现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处置(排放)情况及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的内容,突出以东溪哨工业区13家化工企业为重点,对全县41户企业污染源和污染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提出73条整改措施,下达了排查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杜绝新污染事故发生。六是推动节能减排措施落实。认真贯彻《玉溪市“十一五”节能减排责任书》要求,将全县“十一五”期间各项节能降耗指标细化分解到全县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引导企业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提升传统工业产业,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全县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20万吨,黄磷尾气、泥磷、磷渣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磷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工业废水综合利用率达100%。七是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共填报普查对象1243户,其中生活源449户、工业源106户、乡镇种植业6户、农户典型地块326户、畜禽养殖业328户、水产养殖业28户,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依据。

(五)坚持政府治理与群众治理、社会联动相结合,广泛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抚仙湖的保护管理。一是启动了“保护母亲湖生态监护”、“一助一、一帮五”活动,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社区)、环保之家和生态镇创建等环保系列创评活动,形成全民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与建设管理的良好局面。二是通过开展环保金点子征集、文艺汇演、有奖征文、摄影比赛等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成为全民的共识与行为。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坚持不懈地开展抚仙湖保护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五进”宣传活动,使爱湖、治湖、管湖的思想深入人心、植入社会,转化为全县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抚仙湖保护与治理的自觉行动。四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在澂江电视台开辟专栏对抚仙湖保护先进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推广,对违法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坚持科学规划与科学研究相结合,为依法管理抚仙湖提供科学依据。在配合编制了《抚仙湖流域水污染十一五规划》、《抚仙湖流域禁止开发控制区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完善规划、科学指导的要求,积极配合市级,开展好抚仙湖水环境保护与水污染防治规划、抚仙湖流域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工业污染治理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对黄磷、磷肥、水泥、抚钢等各企业实施了从源头上治理工业污染工作。黄磷厂通过技改,节能降耗,减排增效效果明显,产量提高30℅,效益显著;水泥厂企业经过技改,使吨产品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65℅,烟尘排放量平均削减了50.7℅,粉尘排放量平均削减了67℅,煤耗平均下降8.7℅,电耗平均下降6.07℅。二是各企业认真抓好清洁生产。三是配合环保部门认真查处污染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经过多年努力,虽然我县从整体上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遏制了生态破坏加剧的势头,但治理的速度仍然赶不上污染速度,湖泊保护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因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政策不配套,治理项目、措施难以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抚仙湖、阳宗海保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环保基础设施严重滞后,重建设轻管理,重示范轻推广、重要求轻奖惩,建设项目市级资金就位率低,县级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市、县近三年来基本无项目资金配套。如:一是县财政欠省级配套资金950万元,已批在建未建项目,市级未配套资金970万元,县级财政从以来未配套建设资金。二是凤麓镇环卫站7名事业人员工资自收自支,占用了环卫经费,环卫车辆老化,没有资金更换;三是县抚仙湖管理局执法大队拖欠各种费用近60万元,且每年的执法经费缺口资金达50多万元,执法工具老化,仅有2艘快艇可以使用,无钱添置和修理。

(二)广大群众、工业企业业主环保意识不强,认识不高。群众乱丢乱扔生产生活垃圾的现象较为突出,个别企业主不重视环境保护,治理不主动,治理资金不到位,甚至偷排漏排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对阳宗海径流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严重不足。一是相关政策不配套,沿湖无清扫、打捞垃圾人员;二是 三条主要河道(七星大河、中排浸沟、东排浸沟)没有安排河长;三是垃圾填埋厂建设滞后,乱堆乱倒垃圾情况突出,造成二次污染。

(四)抚仙湖、阳宗海径流区内的水库人工养殖鱼业,大量投放饲料、化肥,水体污染严重,给抚仙湖、阳宗海的环保工作带来很大压力。此外,县管的三大水库属于差额拨款,也给水库的管理带来很大的压力。据调查,截止末,三大水库共有职工55人(在职人员:41人,退休人员:14人),其中:梁王河有:25人,东大河有:17人,山冲河有:13人;收入情况:124万元,其中:梁王河:46万元(水费20万元,水库承包款2万元,财政补贴公益人员工资24万元),东大河:45万元(水费18万元,水库承包款8万元,财政补贴公益人员工资19万元),山冲河:33万元(水费18万元,水库承包款2万元,财政补贴公益人员工资13万元);支出情况:211.5万元,其中:梁王河:75.5万元(工资支出70万元,管理费用5.5万元),东大河:76万元(工资支出71万元,管理费用5万元),山冲河:60万元(工资支出34万元,管理费用及成本26万元)。

(五)生态环境治理进展缓慢,治理的速度赶不上污染加剧的速度,面源污染,特别是化肥、农药污染严重,湖泊富营养化程度加剧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并已成为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制约因素。

(六)除阳宗镇外,其余各镇都没有成立环境建设管理中心,镇政府对违反《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的行为只能说服教育,没有执法权,削弱了行政效能。

(七)环卫工人工资过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人的积极性和清扫保洁的效果。目前,县城有环卫工人110人,人均工资400元/月(包含50元/月的考核工资),离全市最低的工资水平520元/月,还差120元。

(八)县城各居住小区环卫管理机构不明确,环境卫生情况差。

六、对今后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一)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积极争取省、市的支持,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努力解决好市、县配套资金难以落实的问题。同时,县级财政也要加大对环保的投入。一是建议把凤麓镇环卫站7名事业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好因人员工资挤占环卫经费的问题,给环卫工作减轻压力;二是要解决好县抚仙湖执法大队每年执法经费缺口50多万元的问题;三是要解决好抚仙湖管理局垃圾清运工具不足,添置清运工具的问题。

(二)要一如既往地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企业业主的环保意识,逐步减少生产生活垃圾乱丢乱倒行为,改变企业主不重视环境保护的现象。同时要与各学校协调,加强对学生环境保护的宣传,把环保意识灌输到学生的头脑中,从小养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三)要重视和加强对阳宗海径流区内环保工作的领导。一是要争取把阳宗海南岸垃圾清运纳入市、县两级规划,配备清扫人员,增添清运工具;二是入湖四条河道应配备相应的河道管理人员,使河道管理规范化、正常化;三是要加快七星大河河尾人工湿地建设步伐;四是要认真对阳宗镇垃圾填埋厂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尽快争取建设,改变乱堆乱倒垃圾的现象。

(四)要加强对抚仙湖、阳宗海径流区内水库人工养鱼造成水体污染情况的调查研究,制定解决办法,改善水体,从源头上减轻抚仙湖、阳宗海的环保压力。建议将县管的梁王河、东大河、山冲河三大水库的管理人员纳入财政供养,取缔水库承包办法,取消水库的人工饲养,恢复水库的自然生态。

(五)要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加快生态农业建设步伐,不断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从源头上减轻污染对环保工作的压力。

(六)要尽快成立五个镇的环保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及经费,促进各镇的环保工作。

(七)建议适当提高县城环卫工人工资,调动环卫工人的工作积极性,把县城环卫工作做得更好。

(八)要加强对县城各居住小区环卫工作管理部门的协调,明确职责,增加设施,彻底改变各小区环境卫生差的情况。

(九)要加大对抚仙湖、阳宗海入湖河道拦污栅的建设力度,对未建拦污栅的河道要尽快修建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环保工作被考核人总结。

【环保工作被考核人总结】相关文章:

考核工作总结03-04

医师工作考核总结03-19

环保工作总结03-23

人社年度考核个人总结02-11

银行考核工作总结05-29

师德考核工作总结04-10

考核工作情况总结03-18

人员考核工作总结02-27

学校环保工作总结05-20

企业环保工作总结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