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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时间:2023-06-19 10:25:41 晓丽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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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爱国卫生工作制度(精选13篇)

  在当下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爱国卫生工作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街道爱国卫生工作制度(精选13篇)

  街道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1

  爱国卫生工作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卫生工作方式,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当前,爱国卫生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而且面临许多新的课题。区政府认为,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加强这项工作,以便更好的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此,特制定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如下:

  一、各级爱卫组织要广泛宣传、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爱国卫生工作的计划、制度和奖惩措施。

  二、每年召开街道及辖区内各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会议1—2次,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重点。

  三、定期对辖区内各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

  四、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动员社会全民动手,整治环境卫生,消除滋生地,加强控烟教育的宣传,推广无烟行动计划。

  五、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提高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质量,向全国统一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迈进,努力创造一流的城市环境卫生。

  六、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自治区卫生城市活动,每年有计划地创建1—2个卫生示范社区和卫生示范村,评选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七、定期对辖区进行除“四害”工作,要认真贯彻,以药物防治为辅,以环境治理为主的除害灭病方针,要购药到位,以灭鼠、灭蟑工作为重点,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

  八、采取科学的方法开展生物防治工作,定期开展除“四害”监测工作,特殊行业每月进行一次鼠、蟑密度监测工作,一般单位每季度监测一次,并以规范的监测报表,由各社区居委会上报至办事处城管卫生科,汇总后上报至区爱卫办社会卫生科,全区汇总后上报至市爱卫办,形成除“四害”监测工作制度,巩固和防治措施落实。

  九、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提高专业队伍素质,深入持久地普及健康教育工作,将防治艾滋病、防治结核病作为健康教育工作宣传的重点。开展好社区健康教育、单位健康教育、学校健康教育和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在普及、宣传手段上要营造出有益于健康的环境,传播健康相关信息,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倡导有益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每年区健康知识讲座不得少于2次,社区每年更换一期卫生宣传专栏内容。

  十、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记录在案,按时上报食品经营单位卫生安全信息情况。

  十一、在农村继续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检索的思路,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各镇每年要有计划地开展除“四害”活动,有效的进行灭鼠达标村创建活动,促进文明村镇建设。

  街道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2

  为了加强本校爱国卫生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提高公共卫生水平,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校园卫生环境,提高师生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员参与的社会卫生活动。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群众参与、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设立学校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负责本校爱国卫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规划,组织和协调本校的爱国卫生工作;

  (三)组织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参加健康教育、环境清理、除害防病、创建卫生单位等爱国卫生运动。

  第四条认真履行社会卫生工作职责:

  (一)把各类卫生设施纳入校园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建设污水、粪便、垃圾等生活废弃物的处理设施;

  (二)加强对废弃物收集、清运的监督和管理;

  (三)加强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预防食物中毒、防止各种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科学卫生保健知识宣传;

  第五条实行爱国卫生月制度,每年四月份为爱卫月,重点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卫生问题。

  第六条教育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社会卫生规范:

  (一)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杂物、乱倒垃圾;

  (二)不破坏绿地、树木;

  (三)不破坏环卫设施;

  (四)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五)不携宠物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不从事其他有碍社会卫生的活动。

  第七条各类公共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室内外卫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校园道路两侧、操场,食堂周边设立垃圾容器和供排水设施,配备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九条采取综合措施,改善环境卫生,消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具体管理办法按《如皋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具体管理办法按《如皋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执行。

  街道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3

  一、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二、定期召开爱国卫生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爱国卫生工作,认真解决日常爱国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把爱国卫生、除“四害”工作列为本单位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做好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四、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单位等活动,认真清理好室内外卫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大力开展消灭蚊、蝇、鼠、蟑螂工作以及健康教育等工作。

  五、加强爱国卫生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爱国卫生知识,教育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

  六、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全员爱国卫生工作业务水平,为进一步做好爱国卫生打下基础。

  七、建立卫生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爱国卫生进行检查评比,督促各项爱国卫生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成绩优秀的给予奖励,差的批评,奖优罚劣,兑现奖惩。

  街道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4

  制订爱国卫生工作制度,是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紧紧围绕联系贯彻落实好爱国卫生,提高市民知晓率和生活质量,使居民有一个安详、愉快、整洁、优美的环境。随着市民的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订工作制度。

  1、认真宣传国家关于城市管理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提高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工作,落实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创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3、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鼠、蟑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委制订的'标准内。

  4、搞好绿化,提高小区内档次和品味,美化小区环境,保护小区花木,树草和绿化。

  5、控制和及时处理小区内乱挂和通道阻塞等“六乱”现象,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6、强化居民生活垃圾袋装化的管理,提高垃圾袋装力度,杜绝散装和零星垃圾倒入。

  7、坚持辖区单位共同配合学习,互相督促,进行每月一次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搞好卫生工作。

  8、对小区内环境整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为早日改变环境,打下扎实的基础。

  9、加强小区垃圾亭管理,经常保持整洁,有专人负责定期清理消毒。

  街道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5

  一、认真学习,熟悉掌握爱国卫生业务知识,做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

  二、树立卫生观念,增强卫生意识,自觉养成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良好习惯。

  三、遵照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组织、发动、协调、督办和检查工作,做好年初计划和年终总结工作。

  四、实行卫生责任制,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到人。

  五、严格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各科室坚持每天上班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始终保持辖区内卫生洁净。坚持周末大扫除制度,实行公开表扬和批评激励机制,由机关卫生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评比,每季通报一次,确保机关清洁卫生。

  六、积极宣传健康教育有关的卫生知识,主动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做好“除四害”、病毒消杀工作,努力倡导禁烟劝烟风尚。

  七、各科室平时卫生状况由机关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凡卫生责任区全年受到2次通报批评的,取消科室年终评先资格。

  街道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乡爱国卫生管理,营造“整洁有序、健康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临沧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66号)、《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xx年版)》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临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强化公众卫生意识,预防和控制疾病,减少和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环境卫生,提高环境质量,倡导文明卫生习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的群众性卫生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爱国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针,遵循“政府组织、属地负责,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坚持标准、协调推进,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临沧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爱卫会”),主要负责全市爱国卫生、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市爱卫会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爱国卫生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本单位的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第八条市爱卫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爱卫办”)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爱国卫生日常工作。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爱国卫生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

  (三)组织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开展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及卫生家庭创建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深入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民卫生素质与健康素养水平;

  (六)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防制活动;

  (七)指导、检查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对社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评价;

  (八)完成市人民政府和市爱卫会交办的其他有关爱国卫生工作。

  第九条各县(区)应当成立爱卫会,下设爱卫办,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市直各部门、各级各类机关部门、各类企业企事业单位、驻临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应建立爱国卫生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爱国卫生工作,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

  第十条各级爱卫办、各成员单位应当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十二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全民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全民动手日、爱国卫生月、卫生责任区、卫生单位检查评比等制度。市爱卫会通过监督检查和评比活动,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第十三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市、县(区)爱卫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爱国卫生监督员,承担爱国卫生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改造,实施污水、污物、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健全、落实各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城市建成区卫生水平。

  第十五条各县(区)应结合村镇规划建设,以改善农村饮水卫生条件、推进厕所革命、治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搞好环境卫生为重点,积极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及省、市级卫生乡村创建。

  第十六条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推动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积极参与驻地街道及社区卫生整治等活动,协同提升街道、社区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第十七条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卫生”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和督促指导。

  第十八条县(区)及以下爱卫办应当制订卫生创建计划,组织卫生单位、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卫生家庭等各级各类卫生创建活动,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生物制品厂、制药厂、屠宰场等产生的所有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各单位(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驻临单位)、家庭和个人应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和卫生标准,健全卫生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倡导家庭和睦、文明和谐的良好家风,注重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一)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度,保持卫生状况良好;

  (二)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并定期保洁维护;

  (三)垃圾收集实行分类袋化管理,日产日清;

  (四)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楼道整洁,门窗无破损,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五)公共场所、单位食堂防鼠、防蝇、防蟑、防蚊设施完善,环境清洁卫生,达到标准要求;

  (六)厕所清洁卫生,防蚊蝇设施完善,无蝇无蛆,无积粪,无尿碱,排污管道通畅,基本无异臭味;

  (七)单位环境达到净化、硬化、绿化、美化、有序化要求;

  (八)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九)积极参加辖区组织的爱国卫生运动,落实责任区包保责任。

  (十)注重培育良好家风,明礼诚信,讲究个人卫生,推广“三减三健”,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第二十一条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加强城中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一)落实专人管理,制定卫生保洁制度,做到每日清扫,专人保洁;

  (二)合理、规范设置果皮箱、垃圾收集箱、垃圾转运站和公共厕所等卫生设施;

  (三)垃圾实施分类袋装化、桶装化、密闭化管理,定点收集、统一运输、日产日清;

  (四)公共厕所数量达标,专人管理,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五)污水排放设施完善,无明沟排污现象;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社会秩序整治,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排乱倒等现象;

  (七)城中村、城乡接合部道路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

  (八)居民饮用水安全卫生,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

  (九)公共场地不得放养犬类和其它家禽;

  (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第二十二条单位、家庭和个人应服从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社区)卫生管理指导,接受督促检查,遵守村规民约,按照管理规定,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爱护城市环境卫生。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食品包装等废弃物;河道内乱倒粪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种植农作物;

  (二)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倒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废弃物、污水、粪便或者焚烧垃圾、废弃物等;

  (三)违反规定饲养家畜、家禽,城区内公共场地放养犬类和其他家禽。

  (四)携带犬、猫等动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导盲犬除外),或进入依法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

  (五)玷污、损坏公共卫生设施及其他损害公共卫生的不文明行为。

  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美容美发、旅店、歌舞厅、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的硬件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和卫生管理等,符合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病媒生物防制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一)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应当有病媒生物防制专兼职人员;疾控中心应当有病媒生物防制专业人员,做好病媒生物密度的监测及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市、县(区)爱卫会应当动员社会力量,发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群众共同参与区域内春秋季灭鼠,夏季灭蚊蝇、灭蟑螂等爱国卫生运动;

  (三)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应当切实履行病媒生物防制职责,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推行PCO公司专业化防制,开展孳生地调查和治理,消除其孳生环境条件,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四)在农贸市场、餐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要加强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建设,提高合格率和利用率;

  (五)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房屋拆除前,应当按相关规定开展灭防活动;

  (六)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公安等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对灭杀病媒生物药品、器械进行依法管理,禁止任何单位、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剧毒急性鼠药。

  第二十五条完善由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增强全民卫生意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第二十六条提倡全民戒烟,广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积极创建无烟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禁烟、控烟的'有关规定,落实控烟措施,开展群众性控烟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类车辆应按照规定行驶、停放,公共交通工具应当定期清洗、消毒。

  第二十八条应当加强公园广场、旅游景区、早夜市、建筑物立面、河道沟渠、市政设施、环卫设施、集贸市场、停车场、窗口单位及其他影响城乡卫生质量的部位和区域的卫生管理,确保管理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第五章奖惩规定

  第二十九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或爱卫会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相应的表彰;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三十条对已获得爱国卫生荣誉称号的,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工作下滑严重,群众意见较大,已不符合爱国卫生荣誉称号条件的,由市爱卫会取消其荣誉称号或报上级部门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对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和义务履行不到位、未建立制度或制度不落实、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违反爱国卫生工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爱卫会通报批评。对违反爱国卫生管理规定,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由爱卫会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十二条爱国卫生监督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依法依规执行公务。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三条对阻碍、拒绝爱国卫生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完善。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7月9日。

  街道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7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卫生的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爱国卫生活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小精灵幼儿园爱国卫生管理制度》,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行。

  一、幼儿园卫生

  1.全体幼儿作为幼儿园主体,要自觉维护幼儿园的环境的整洁,爱护幼儿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爱惜和保护幼儿园内的.绿地、花草、树木等;自觉维护良好秩序,保持楼内肃静,在楼内严禁追跑打闹、喧哗和不宜进行的文体活动。

  2.全体师幼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在园内第一次见到老师、来宾、同学要主动问好;离园时要与老师同学道别;要敬长尊师,诚实可信,友爱互助,礼貌谦让。

  3.各班所负责幼儿园环境卫生区在每日规定时间内打扫干净。做到:路面无渣土、无废弃物、无痰迹;绿地内、花池内等无废弃物;清扫出的垃圾灰土不要倒进雨水口或下水管口。人人注意自觉维护幼儿园环境卫生,要养成不乱扔废弃物的习惯。各班保育员每日对负责的环境卫生区做两次保洁。

  4.幼儿园内不经总务处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张贴宣传品、广告、示意图等。不得在建筑物上乱刻乱写乱画。如损坏公物要及时主动向总务处说明原因,并照章赔偿;故意破坏公物或损坏公物不报者,除照章赔尝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纪律处分。对故意破坏幼儿园环境、设施的不良现象,全体师幼员工都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幼儿园有关部门报告。对于敢于向违章违纪,破坏公物等不良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向幼儿园报告的师幼要给予表扬奖励。

  5.幼儿的服装作为文明幼儿园的一部分,应当与优美、整洁、清新的幼儿园环境相协调。全体幼儿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穿园服,不统一要求穿园服时,着装要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幼儿身份,着装整洁大方。

  二、教室卫生

  1.教室的门窗、玻璃、墙壁、照明用具、广播、电视、电教器材、窗帘、黑板、桌椅、卫生用具等及其它室内设施每学期开园前由幼儿园总务处配置完毕后进行教室财产登记,班主任签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定时检查核对。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报总务处。教室无人时要及时关灯、关窗、锁门,防止丢失物品。调换教室时要认真进行检查验收,履行交接手续。未经幼儿园批准,各班无权将教室外借。

  2.教室内的公物丢失或损坏,由班级或当事者负责赔偿,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班级、当事者批评或纪律处分。公物等属于自然损坏,质量原因应及时报告后总务处查验,以便调换或维修。

  3.教室环境卫生标准:

  (1)清扫地面,走廊时,适量洒水,先扫后拖。地面干净无灰土,无纸屑,露出原有地面光泽。

  (2)桌椅摆放整齐、无灰土、无污迹、无刻画。讲桌干净整洁,讲桌内不放置与教学无关的物品。

  (3)黑板干净,无乱画乱写,板槽内无粉尘、无杂物。

  (4)窗户上不要摆放东西,做到无灰土,教室内无卫生死角。

  (5)教室墙壁无灰土、无球印、无污迹,墙壁上不乱贴。

  (6)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教室内无杂乱物品,多余桌椅,物品及时上交后勤。

  三、办公室卫生

  1、办公室的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保持环境整洁。

  2、办公室内,要求桌面无灰尘,墙壁无污迹和蛛网,地面无垃圾和杂物。

  3、保持办公场所安静,禁止高声喧哗、嬉闹,不高声播放音响设备,不在办公室说不利于团结的话。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干净整洁,随时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

  4、办公桌、文件柜不乱贴乱挂,顶部不堆放杂物,办公废物及时清理。

  5、办公室内的办公桌、椅,每日要擦干净,天天清扫地面,当天垃圾要当天清除。

  6、每个办公室要安排每天的卫生值周教师。

  7、园委会每周将对各办公室现场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办公室卫生检查结果,将纳入每学年的绩效考核中。

  四、食堂卫生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上级有关规定。

  2.上岗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期间做到衣帽整洁,饭前便后洗手,上厕所不穿工作服,不在操作间吸烟、吐痰。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患有传染性疾病者必须调离食品工作岗位,无健康证者不得上岗。

  4.从食品加工销售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严防食物中毒。

  5.保持内外卫生清洁,做到窗明几净,桌面无尘,用具发光,木见本色,室外三十米内无垃圾,无污染源。

  6.卫生监督员认真监督卫生制度的落实,坚持日检查,月评比。

  7.餐具、用具要做到一餐一消毒,消毒应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的顺序进行,设有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记录。

  8.餐具、用具经消毒后,要自然干燥,存放在防污染的柜子中。

  街道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8

  为了全面落实爱国卫生运动的工作方针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争创卫生学校,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幼儿园园长任组长,分管工会工作的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后勤园长、年级组长为成员,加强校园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督导到位,工作卓有成效。

  二、校园卫生责任范围及卫生标准

  (一)教室及走廊卫生

  由保育员负责打扫和保洁,教室内做到窗明几净,墙面无蛛网、无灰尘,地面无杂物、无垃圾,教学设施设备陈设有序,走廊墙面无污垢、无乱涂乱画、无蛛网、无灰尘,墙面保持洁净,拖把等清洁用具放置有序。

  (二)办公室卫生

  办公室卫生由办公室教师轮流值日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办公设施设备陈设有序,墙面无蛛网,无灰尘。地面无纸屑、无垃圾、无烟蒂。地面做到常拖洗。室外走廊墙面无灰尘、无蛛网,地面保持洁净。

  门卫室的环境卫生由门卫工作人员值日打扫,室内做到办公桌椅摆设整洁,值班寝室收拾整洁有序,室内无乱堆乱放。室内室外墙面做到无乱涂乱画、无灰尘、无蛛网,地面清洁卫生。

  (三)食堂卫生

  食堂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由营养员完成。

  (1)食堂建立严密的、规范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器皿、用具用品消毒制度,餐厅定时消毒。建立严格的操作间和饭厅清扫、整理和保洁制度,每天对楼梯间冲刷和拖洗。

  (2)操作间及餐厅内外无蛛网,墙面无灰尘,室内无蚊蝇,无蟑螂,无老鼠。

  (四)校园卫生

  1、校园大小操场及主要通道,教学楼、会议室,各类活动教室由值班人员和保育员负责打扫。

  2、公共厕所由本区域内的保育员完成。

  3、公共活动场所(会议室)卫生在会议和活动的当天打扫、擦拭桌椅,确保活动当天整洁、卫生,会议室卫生每天打扫。

  4、责任范围内的清洁区,教师车棚由该区域的保育老师清扫。

  三、检查及考评

  (一)检查

  保健老师和后勤园长每天至少一次环境检查,爱卫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抽查工作,如实记载。

  (二)考评

  1、卫生情况与每月考核,年度考核挂钩,与相关津贴、奖金挂钩。

  2、校园环境卫生,一周一总结,一月一汇总,一月一考评,当月执行奖惩。半年汇总考核,与评定优秀保育老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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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根据《班级管理实施方案》及市两创工作要求,对班级卫生管理作如下要求:

  1、各班主任老师及时组织、督促本班学生搞好公共区、教室和寝室的卫生,政教处组织、带领学生会干部按时检查,不合卫生要求的,立即通知班主任组织学生重新打扫,再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或做相应扣分处理。

  2、坚持每周两大扫(第一天、第四天的'第7节课),每天三小扫(早、中、晚)的卫生制度,一定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随时可接受检查。

  3、实行卫生督促员制度:学生会卫生部每天安排6名干部,在教室、寝室、食堂及校园内检查、督促。各班每天安排1—2名卫生督促员,督促本班区域卫生工作。发现乱丢乱扔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时处理或跟踪到班级个人。经查实将给予破坏卫生学生所在班级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作相应纪律处分。

  4、公共区要求地面清洁,无果皮、果壳、烟蒂、槟榔渣等污染物;花坛、绿化带无污染,无白色垃圾;大扫除后瓷砖擦洗干净、水沟无污物;教学楼楼梯清洗干净。各班负责所在区域内垃圾桶的清理。

  5、教室要求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任何垃圾;桌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门窗无灰尘,墙壁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垃圾桶及时清理。各班对本班教室处所丢的垃圾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请加强对学生的养成教育,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6、寝室卫生按《文明寝室评比方案》要求执行。

  7、每月检查的情况作为卫生流动红旗评比依据,期终作为班级评优评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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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卫生岗位职责

  “中心”总经理为卫生第一责任人。另设有专职卫生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爱卫小组职责:

  1、宣传、组织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

  2、普及卫生,防病治病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员工素质和卫生意识。

  3、建立健全卫生专兼职管理机构,制订制度,规章、规范并组织贯彻。

  4、组织员工落实上级布署,参加社会活动。

  5、负责卫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评比。

  “中心”各部门卫生责任区划分:

  1、各部门的经营场所内及外周围的卫生由各部门的经理负责。

  2、各厨房内卫生由厨师长负责。

  3、整个中心的公共地段、厕所、通道、草坪由清洁小组负责。

  各级卫生部门负责人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组织员工认真执行“中心”卫生规章、制度。

  2、具体布置、安排所属管理责任区划的日常卫生工作。

  3、纠正卫生违章、违规、处理责任事故。

  二、卫生管理:

  “中心”卫生管理制度,各工种、部门卫生规范及操作程序由卫生负责人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公共场所卫生规范》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

  各区划负责人根据“中心”卫生规范要求,做好日常卫生监督,及时纠正。

  各主管负责人每月应就卫生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卫生设备,洁具的使用、维护、保养、补充、更换,员工违规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书面报总经办。

  “中心”实行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各部门由主管负责人主持,每周检查一次,根据各责任区情况,总经办随时抽查,每次检查做好记录,纳入对经理的考核。

  “中心”配备的卫生设备、设施、用具等由专人负责使用,保养,如需维修要及时处理或报告总经办。

  根据需要,分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卫生防疫站规定,由总经办的爱卫小组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换照。

  员工健康检查,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装备配备,爱卫小组配合人事部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施。

  实行卫生举报制度,领导小组在“中心”设有意见箱,鼓励消费者提出建议和意见,举报违规现象。

  三、各部门卫生规范

  茶、住、综合部门:

  1、各厅、廊、房间内外环境整洁,上客前,营业结束后均应进行卫生清扫,清扫用湿式,达到地面无杂物,痕迹,墙面整洁

  无尘,玻璃洁净,透明、美观、桌、椅、床、柜无垢、无尘、天棚、灯具洁净无尘。室内外无蚊、虫、蝇、鼠、蛛网。

  2、人工送风,空调装置运行正常。按季节、调节室温,上客前一小时达到标准空气洁净度及温、湿度。

  3、椅垫,地毯在每日例行清扫后,由负责人视污染情况安排临时清洁、消毒。

  4、公共茶具,饮具做到一客一消毒,达到表面光洁,无油迹、污渍、异味。

  5、公共卫生间设专职司厕,由司厕做好卫生清扫,便池、便坑保持清洁无垢无味。每日营业完后冲洗完毕即喷施消毒液。

  6、凡是有唱歌的地方严格控制声音强度及光线照明度,不得违反规定。

  7、每年按规定申报区防疫站监侧。

  餐厅大堂、包间、厨房:

  1、每天营业前认真检查卫生,营业后彻底进行清扫,做到地面、墙面、门窗不留油渍、垃圾,环境整洁、美观。

  2、定期灭蚊、蝇、蟑螂。

  3、上客前仔细清洁餐桌,领班进行检查。铺用的台布应经常洗涤,不得重复使用。餐椅不留污渍,油迹。

  4、上客前摆放已经消毒的餐、茶、酒具等,长时间摆置不用的器具要回收洗、消。

  5、进餐完毕要及时翻台,清扫餐桌、餐椅、地面、更换台布

  6、香巾用后及时洗净,消毒存放备用。上客时使用的香巾应清洁,做到温、湿度适宜。香水不宜过重。

  7、厨具洗、消由专人负责,按一除渣、二洗、三清、四消毒的规范进行分类洗、消,分类存放、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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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机关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机关服务中心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事科、工会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各科室内(公共部位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机关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机关前后院、楼内卫生间、电梯间、门厅、楼道、走廊、开水房等)的日常清扫与保洁,保洁公司负责。

  第九条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清洁区应达到地面清洁,墙壁洁白,室内无蜘蛛网,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条机关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公务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做到门窗洁净、会议桌干净整洁、空气清新。

  第十一条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区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严禁将瓜皮、废纸、茶叶根、烟蒂等易堵塞物倒入便池及下水道,以上物品请自觉倒入专门设置的容器,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机关服务中心督促保洁人员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十四条严禁从楼上外抛任何杂物,严禁在高层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负责,各科科长负总责,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

  第十六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坚持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作时随时清,节假日全面清。

  第十八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九条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传,积极开展创建无烟科室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分布在机关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告知、通报及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按规定、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根据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日常检查结果,每年度将评比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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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按时作息。积极参加早操活动。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六勤”为: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被褥。“六不”是指: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酒,不乱用毛巾、茶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壳、纸屑杂物。

  3、保护视力,做到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认真正确地做眼保健操;教室座位每月调换一次。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光线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不要在行进途中或坐在动荡的车船里看书;不要把字写得太小、过密;不要边吃饭边看书或电视。

  4、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二、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1、年段长、班主任要把检查该年段,该班级的卫生工作排在每一天的第一件事处理,用自我高尚的思想意识影响学习构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实行每周一大扫,每一天三小扫(教室、公共区)的卫生制度,并做好持续工作。各年段、各班级卫生区的安排要进一步明确,每一天打扫三次要落实(早读前,午自修前,下午放学后),周四下午放学后进行全校性卫生大扫除,值日老师要落实检查。做到学校环境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泡泡糖渣等。

  3、室内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桌凳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4、严格服从生管老师安排,搞好寝室卫生,每一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和宿舍楼卫生区,整理内务,持续整洁,不乱放用品,不乱扔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水。宿舍中午、早晚开窗通风透气,持续空气清新。

  5、教室内要有扫帚、废纸篓、畚斗、拖把等清洁卫生器具。

  6、严禁学生带零食进教学区,经发现有带零食进教学区或随地乱扔废弃物的,视为违纪扣该班的纪律分。

  7、设立流动红旗,将卫生评比状况纳入量化项目。

  8、护导师要检查各班的卫生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并给予解决。

  9、全体学生要树立卫生持续的意识,构成发现脏物就清理的.良好风气。

  三、教学卫生:

  教室面积要合理,室内课桌凳、黑板、讲台、灯光照明要贴合卫生学要求,课程安排要有利于学生健康,贴合学生用眼要求,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负担,严格控制课时,课外作业和考试次数。教师要礼貌执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短裤、背心,不拖留课堂。批改作业要细致,批注字迹要清楚,板书要工整,讲课声音要适中,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学生上课坐姿要端正,自然,书写时,头要正,背要直,眼睛距纸面一尺左右,定期调整座位,防止学生变成斜视。

  四、体育卫生:

  锻炼时先做好准备活动,有病的学生要停止锻炼,根据学生性别、年龄特点和体育活动潜力分组进行不一样要求的锻炼。生理负担潜力差的学生进行保健性锻炼。

  五、社会实践卫生:

  安排社会实践劳动,不能让学生干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性大的劳动,劳动工具、劳动强度,要思考学生年龄大小、个子高低、体力的强弱,劳动时光不宜过长,同时要注意劳动保护和安全。

  六、饮食卫生

  1、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要求学生在学校统一规定的用餐时光用餐,提倡学生自带餐具,饭前先洗手,不购买未经加热的食品及生食菜肴,不把饭菜拿到餐厅外用餐。教育学生不暴饮暴食,不要边吃饭边谈笑,饭前饭后不做剧烈运动,饮前便后要洗手,不吃或少吃零食,不喝生水。同时加强灶房饮食卫生的管理和监督。

  2、礼貌用餐,确保食堂餐厅卫生整洁。倡导“饮食是文化,请从窗口礼貌做起。”购买饭菜要在窗口自觉排队,务必统一使用校园卡,严禁在食堂使用现金进行消费,严禁进入窗口内售菜处买菜,严禁随意进入食堂厨房操作间。在餐厅用餐要注意用餐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3、珍惜粮食,远离浪费。要牢记“饮水要思源,吃饭要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苦换”的古训,倡议“节约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珍惜粮食,不随意浪费粮食,用餐时不多盛饭,不乱倒饭菜。

  4、协助学校,共同管理好食堂工作。每位学生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协助监督学校食堂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自觉抵制卫生及其他工作不规范的食堂,共同创造卫生健康的食堂用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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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办公室、车间、厕所、走廊、门窗,设备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下料岗位: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地面无垃圾、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浮尘,摆放整齐;每日下班清理设备。

  排钻岗位: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地面无垃圾、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浮尘,摆放整齐;每日下班清理设备。

  封边岗位: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地面无垃圾、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浮尘,摆放整齐;每日下班清理设备。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卫生间管理由办公室及车间人员负责。卫生间每日设专人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

  三、全天保洁,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五、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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