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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钢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6 01:29:16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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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钢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一、任用原则

轧钢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梯次进补、指数核定、进出有序、高学历优先。

二、任职标准

(一)正规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学历或曾在部队服过兵役,但技术业务水平高、业绩突出、员工公认的可以破格任用;

(二)机关、生产区和作业区员,必须正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岗位优先从具备专业职称人员中选任。

三、选拔任用程序

按照提名—通过—考核—公示—聘任程序选拔任用管理人员。

(一)提名:由直接上级提名;没有提名人选,可直接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生产区党组织或厂党委备案,履行聘任程序;

(二)通过:班长、正副作业长提名人选由生产区班子会讨论通过,其中,正副作业长需报厂征求意见;正副科长、正副区长提名人选由厂班子会讨论通过。

(三)考核:正副科长、正副区长由厂党委负责考核;正副作业长、班长由生产区党组织负责考核,结果报厂党委备案;机关、生产区和作业区员,由人力资源科负责考核。

凡具备任职条件的管理人员,任职前必须经过考核,主要包括:任职条件审查、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等。被考核人须将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等提交厂党委或生产区党组织审查。任职前的考核分为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两种方式。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采取评分制,满分为100分。

1、民-主测评

(1)由厂党委或生产区党组织组织被考核人所在单位或科室员工对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及优缺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2)参加评分的人员范围为被考核人所在单位领导和普通员工,不少于10人,其中普通职工不少于6人,如被考核人为机关科室员工,则由该科室全体人员及作业区业务对口人员参加评分。参加评分的人员由厂党委或生产区党组织从被考核人所在作业区、科室的职工花名册上指定。

(3)评分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一张票最高分为5分,被考核人综合得分最高为50分。

2、组织考核

(1)组织考核采取与被考核人谈话方式进行,侧重对被考核人综合能力的考察。

(2)组织调查考核最高得分为50分,由考核人与被考核人直接上级评分的平均分值确定。

(3)负责组织考核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核情况和意见。

3、管理人员凡到新岗位履职,均要进行任职考核,考核未通过直接否决,考核通过按程序公示。

4、经考核不予聘任的条件

(1)不符合管理人员任职标准;

(2)性格中有明显缺陷;

(3)民-主测评和组织调查考核总分低于70分。

(四)公示:考核通过,正副科长、正副区长和正副作业长由厂党委在全厂公示(公示期一周);班长由生产区党组织在生产区公示;机关、生产区和作业区员,由人力资源科在全厂公示。

(五)聘任:正副科长、正副区长、正副作业长由厂长聘任;班长由区长聘任。

四、年度评价

年度评价采取自我评价和互评两种办法。

(一)自我评价

由本人于每年1月10日前撰写上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全年工作总结、问题和不足、下年度工作打算),副作业长以上人员提交厂党委和行政阅批,班长层人员由生产区区长阅批。

(二)互评

1、评价范围

任期满3个月的副班长以上管理人员。

2、评价办法

年末,按照优秀(90分以上)、合格(80—90分)、基本合格(70—80分)、不及格(70分以下)四个档次在干部中进行互评,其中,厂班子成员分别由正副科长、生产区班子进行评价;科长分别由厂班子、生产区班子进行评价;区长分别由厂班子、正副科长和生产区班子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按职务序列分别排出名次,结果在全厂公示。作业长由本生产区班子和生产区员、作业区员进行评价;班长由生产区班子和作业长、作业区员进行评价,结果在本生产区进行公示。作业长和班长的评价,由本生产区党组织自行组织,结果报厂党委备案并公示。

3、年度评价由厂党委于每年1月上旬组织完成。机关、生产区和作业区员的年度评价,由人力资源科组织完成,评价结果全厂公示,不胜任本岗的,必须及时进行调整。

五、解聘

1、年度评价不及格者进行诫免谈话,2个月内无明显改进的;

2、由于本人原因连续3个月完不成所承担的指标或工作进度的;

3、违反工资分配纪律、婚丧宴请纪律和不践行企业文化的;

4、不遵守党纪国法,受到法律制裁的;

5、因工作失职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数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

6、由于本人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六、监督

(一)监督方式

厂负责监督科室和生产区、作业区负责人,生产区负责监督作业区和班组负责人,作业区重点监督班组负责人。按照管理权限,上级重点监督直接下级。

(二)监督的重点内容

1、遵守厂规厂纪,贯彻执行厂各项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情况;

2、廉洁自律情况;

3、在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厂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监督职责

厂党委和各生产区工会主席是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对于本单位事关全局或个别干部、个别人员的违纪行为等重要情况以及问题,应及时向厂党委报告。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七、责任追究

工作严重失误、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或提名等主要责任人,不宜再担任现职,实行引咎辞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引咎辞职,本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厂党委,厂党委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二日内予以答复。

车间及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2015-05-04 19:40 | #2楼

 

1.按照安委会的部署,分别抓好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是车间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任本部门安全小组的组长,设立安全员。 

2.负责组织制定车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编制安全检查规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紧急救援预案等安全管理规定,负责部门安全机构建立与更新工作,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完成本车间安全生产任务。

3.定期对本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排查,隐患上报主管安全环保部,并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4.负责员工车间级安全培训及组织员工岗中和换岗时,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监督并落实班组安全培训,培训记录存档专人管理。经常性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意识的教育,每会必将安全会议纪要存档,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5.严格要求本单位员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串岗,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正确使用的培训,督导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负责告知每位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a)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b)醉酒导致伤亡的;(c)自残或者自杀的。

7.发生事故后,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与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时,组织相关员工接受公司、车间组岗位的三级培训的工作。

车间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安全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车间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实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本车间职工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员工的车间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安排好单位的“安全日(6月30日)”活动,经常组织应急事故演习。

6.参加车间扩建、改建施工设计审查、军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方案的审查。 

7.检查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负责车间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0.参加车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1.对班组安全员实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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