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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9 03:53:54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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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设备前期管理制度

工厂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在使用前,设备供应科主管备件计划员、设备员要组织验收,如安排不到位扣100元/次,作业区不积极配合考核作业区200-500元。

二、设备到达现场后,计划员要通知档案室,将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存档,不执行者考核200元/次。

三、新上或技改等未正式使用的设备,主管设备员要组织培训,否则考核设备员100元/次,作业区未安排人员学习考核500元/次。

四、作业区未对润滑点进行润滑的,发现一次考核100元-500元。

第二节  进口设备管理制度

一、进口设备验收时,须按图纸逐项检查。否则每次考核100元。

二、进口设备润滑必须按技术要求进行,不允许油品混合,如混合或未按原设计使用油品每次考核500元。油品要按要求定期检验并更换,否则每次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三、进口设备如辊箱等必须按技术要求涂油或放在油池中浸泡,如未按要求保管每次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四、进口设备国产化必须经主管设备厂长同意并签字,私自更改每次考核100元。

第三节  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构成公司固定资产的标准:

(1)具有独立作用的资产体;(2)使用期限在一年及以上;(3)单价在2000元及以上;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者为固定资产(含15KW及以上电机)。

使用年限较短、容易损坏、更换频繁的物品,如减速机、电磁盘、轧辊、专用工具等虽价值达到2000元,也不计入固定资产,应列为低值易耗品。

二、 固定资产的分类

三、形成厂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为:基建投资、基建借款、专用拨款、专项借款和专用资金。厂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用其他资金购置固定资产。

四、零购设备也为固定资产。

五、设备科是厂内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管理,设置固定资产管-理-员,其职责:

六、各生产区、作业区必须确定专人或兼职人员管理固定资产,其职责:

七、凡厂属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和非生产用设备、设施,如发生使用单位归属变动,必须报北营能源装备部,统一由能源装备部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使用单位和个人不经批准无权自行处理固定资产事宜。

八、固定资产不准随意拆卸,改动结构和乱割、乱焊。如为了提高设备性能,要进行必要的改进、革新时,需先提出改进方案,说明理由,依据预期效果,由技术部门论证后报设备科,经设备厂长批准。主要设备和北营管理设备还需经北营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改进单位负责尽快提供改进设备完整图纸及资料,上交设备科存档。

九、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

十一、固定资产的封存与保管

(1)现有设备连续三个月以上不使用,经设备科报请北营能源装备部批准后,必须封存起来。

(2)设备的封存由设备科组织实施,与使用单位共同清点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归档备案,使用单位无权任意封存设备。

(3)设备封存前,使用单位要将所有电源切断,风、水、气等阀门按规定关闭,设备内部存水全部排放掉,封存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不准拆零部件,并采取妥善保管措施,做好维护保养工作,防止损坏和丢失。

十二、固定资产的启封

(1)封存设备如需再使用时,应办理启封手续,启封手续与封存手续相同。

(2)设备的启封由设备科组织实施,与使用单位共同按封存清点验收单进行检查、核实后,交给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无权任意启封设备。

(3)如遇抢险、救灾等急用,经厂主管领导同意可先行使用,五日内补办启封手续。

十三、闲置固定资产管理

(1)各作业区每季填报闲置设备报表,经设备科汇总,设备厂长审批后,报北营能源装备部统一进行调剂。

(2)各作业区的闲置设备应妥善保养,达到完好标准,不得随意拆件、损坏。

第四节  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制度

1、各岗位工必须达到“三好”、“四会”。(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小故障),否则考核20元/人。

2、维修人员应加强岗位练兵,必须做到四懂。(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作用、懂构造),否则考核责任人20元/次。

3、各作业区操作台操作工和天车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对关键设备和特殊专用设备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否则考核责任单位100元/人次。

4、设备的维护要达到“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整齐:要求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装置齐全、线路完整。否则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

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配合部位、传动件等无油垢,无碰伤、无划痕、各部位无漏油、水、气、电。否则考核责任单位50元/次。

润滑:按润滑制度要求润滑,润滑备件齐全,油路畅通,油品充足到位,未达到要求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

5、各作业区的操作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设备超温、压、超速、超负荷等违章作业,严禁拼设备。否则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如由此造成设备事故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处理。

6、各作业区对各自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要遵守“五项纪律”

7、各作业区不准随意取消设备安全设置:不准随意拆、卸、割、焊和改变设备结构,否则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8、操作工人必须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检修工要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和检修记录,否则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

9、各作业区积极推行点检、定修制。点检人员要以日常点检为基础,逐渐实行专业点检和精密点检。逐渐完善点检制度。设备操作人员和维检人员对设备要进行岗位点检和巡检,及时修理、安全运行。否则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10、设备清洁由各作业区自行负责。否则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

第五节  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

1、检修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各生产区按照点巡检的结果合理安排月、周检修,确保项目落实与检修质量,同时严格执行停送电挂牌制度,对施工安全负责,主体交叉时设专人进行安全防护。

(2)各单位必须做好冬季、夏季四防工作,因天气或雨水导致延长检修时间,追究责任单位管理责任。

(3)检修前各单位准备好备件,检修后及时清理现场。

(4)设备发生突发事故,导致生产中断的,设备科、生产科全力组织各部门抢修,力争将影响降到最低。

(5)设备检修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验收,检修后的设备由生产区设备员组织,检修单位、生产单位参加,按照检修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填写相应的检查记录,经试运转合格后填写验收单,设备科进行监督。外委施工的检修项目,由设备科组织,检修单位、生产单位参加,按照检修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填写相应的检查记录,经试运转合格后填写施工验收单,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竣工资料归档。

2、检修项目的确定与考核:

(1)各生产区根据设备的点、巡检情况,周检修计划必须于每周五12点之前上报设备科;月检修计划,必须于每月14日12点之前上报设备科(如遇周末则提前上报);如上报不及时每次考核生产区100元,并在全厂公布。

(2)设备科每周对设备点、巡检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如果查出漏检或与实际不符,则考核维检站100元/次。

(3)生产区召开的周检、月检修平衡会,通知设备科参加,有需要设备科协调和解决的问题,设备科参会人员及时为生产区协调解决。

3、检修计划的编制及下发:

(1)各生产区的周检、月检计划由各生产区负责检修计划的编制,检修计划切合实际,有操作性,否则考核生产区50元/次,大、中修,检修项目由检修平衡会确定,计划由设备科编制。

(2)各生产区的周检、月检计划,检修前2天要将计划报到设备科和生产科,否则考核生产区50元/次。

4、检修计划的落实和实施:

第六节  设备点检定修、定期检查管理制度

1、管理内容及要求

(1)日常点检:在设备运转中或运转前后,点检人员靠五感对设备进行短时间的外观点检,及时发现各中异常现象,如振动异音、发热、松动、损伤、腐蚀、异味、泄漏,以防止或避免设备在劣化状态下工作。

(2)专业点检:主要依靠五感或借助某些工具,简易仪器实施点检,对重点设备实行倾向检查管理。

(3)精密点检:在日常点检、定期专业点检的基础上,定期对设备进行严格的精密检查、测定、调整和分析。

(4)各岗位按照点检标准执行,并填写点检记录。

(5)点检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或向领导汇报。

(6)设备出现问题要连续将设备处理完毕,不得隐瞒不报。

2、设备点检考核:

(1)设备科每周对各生产区设备点、巡检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设备隐患,且无点、巡检记录,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

(2)各作业区填写的《点检卡》要存档,不全或丢失,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

(3)对影响产量、质量的设备故障必须处理,如不处理,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并且要求设备故障不过夜。

(4)对点、巡检工作不认真,造成设备故障而影响生产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5)作业区每日对点、巡检结果进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列入检修计划中,对能处理而不处理的项目 (如: 螺栓松动、销轴窜出、轴承及铜瓦缺油等),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

(6)维修人员点检发现违章操作者,应按横向考核制度执行,对未产生后果的考核金额为50元/次。

(7)《点检卡》要求完整、整洁、不准破损,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50元/次。

第七节  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1、备件管理:

(1)备件管理包括备件的定额管理、计划管理、资金管理、仓库管理、统计分析管理,技术管理。

(2)备件定额管理: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为了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所规定的最经济合理的备件消耗和储备的定量标准,备件定额的量化形式有数量和资金两种表示形式,习惯性分为消耗定额、储备定额和资金定额。

(3)消耗定额:是指一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所需的消耗备件数量标准,一般量化为年度消耗的标准。

公式:年消耗定额=设备台数(台)×每台安装备件数量(件)×12月/更换周期(月)

(4)储备定额: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为保证生产顺利进行所必需的备件合理储备标准。

公式:备件储备定额=年消耗定额×备件订货周期(月)/12(月)

(5)资金定额: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备件资金;是备件定额和储备定额的金额体现,是确定企业备件消耗备用和储备资金占用的依据。

(6)备件计划管理:备件计划实行微机管理,计划报出必须按上级部门要求填报,有编制、审核、批准程序。任何不符合程序的计划视为无效计划,责任由计划编制者负责。

(7)各生产单位、检修单位的工艺件、备品备件、需修理件以及套装件的外委修理等每月20日之前报隔月计划,经设备科整理5日之前上报。

第八节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设备事故分类

(1)小设备事故(2)一般设备事故(3)较大设备事故(4)重大设备事故

2、设备事故的呈报与调查

(1)发生2小时以上设备事故或预计处理时间超过2小时的设备事故,中心调度室必须通知事故生产区区长和设备科,生产区长及时派人前往现场并组织抢修,设备科人员到现场协调抢修。

(2)调度室派出的接事故抢修人员的车辆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每次处罚50元。

(3)责任部门负责二日内(自事故发生时起)将事故报告上报设备科。

(4)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调度室须立即通知设备科长和设备厂长,对于较大和重大设备事故,设备科应在二日内将事故报告上交北营能源装备部。

(5)设备事故发生后,设备科有关人员需立即到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做好记录,掌握现场第一手资料。

(6)事故报告均由责任部门形成,报告内容:事故名称、地点、时间、停产时间、事故经过、原因、损失、责任人、教训及防范措施等。

第九节  压力容器管理定义及管理范围

1、本制度所指压力容器是指同时具备下面三个条件的且属于劳动部《压力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所监察范围内的容器:

(1)最高工作压力RW≥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不同)(2)内直径(非圆形截面积指数据面最大尺寸)≥0.15,且容积(V)≥0.025m3。(3)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2、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资格必须经本溪劳动局批准取得“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方可在批准允许的范围的内进行工作。

3、新购压力容器,使用前应组织对产品按照冶金工业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程》》第56,57条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技术人员签字确认,方可进行安装工作。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得进行安装,未经商检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含二手压力容器)不得安装。

4、压力容器的安装必须执行国家、行业(部)标准、规范,并符合图纸要求。

5、从事压力容器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交下列技术资料:

6、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做到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并应保持专业人员的相对稳定。

7、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8、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不得投入(或继续)使用:

第十节  工业建筑管理制度

1、使用及维护

(1)使用工业建筑,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维护与检修并重”的原则。(2)不准任意改变工业建筑的原设计结构、功能和使用条件。(3)不准任意拆除或损坏防火、防水、防腐、防震、防雷及测量标志等设施。(4)不准碰撞或损坏建筑结构和各类安全防护设施。(5)不准任意以建筑物的柱子、木架、梁板、及支撑杆件吊挂重物。(6)不准在建筑物基础周围挖坑、积水、堆放重物。(7)不准对厂房结构隔热设施任意损坏。(8)不准在各类屋面、楼板、作业平台超载堆放料。(9)不准对工业建筑乱拆、乱割、乱焊、乱打洞。(10)不准任意排放酸、碱等到有腐蚀性的液体、汽体物料。(11)不准对与生产工艺不相适应的工业建筑进行强行生产。(12)工业建筑在使用中要保持完好、整洁、屋面定期清扫,平台无杂物,定期清灰,达到文明生产。(13)工业建筑出现缺陷或隐患时,作业区要及时上报设备科,并在检修之前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节  加热炉日常操作及维护管理制度

1、加热炉的日常操作

(1)加热炉岗位必须保证至少有一个人在仪表室内监视加热炉运行情况,不能有空岗现象。

(2)加热炉点火、熄火及停炉操作严格执行《加热炉煤气烧火工安全操作规程》和《加热炉烧混合煤气技术规程》,烧油的加热炉点火、熄火及停炉操作同时严格执行《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中的送油操作、点火操作和熄火及停炉操作。

(3)加热炉操作工要控制好炉温,执行技术质量科下发的《加热炉最高加热温度及考核制度》,严禁超高温运行。

(4)控制好汽包水位,保证汽包水位在汽包中心线±75mm内运行,严禁汽包超低或超高水位运行。(超过报警上下限水位30mm)

第十二节  档案管理制度

1、科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1)生产技术方面

①轧钢厂生产技术、基本建设方面的中长期规划;②技术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③对外技术协议、合同;④履行技术革新和重大技术性合理化建方材料,包括项目计划、鉴定材料、实验结果报告、计算数据等;⑤新产品试制计划、总结;⑥创优产品及产品质量活动中形成的材料;⑦技术项目计划,上级批复文件,项目决算;

(2)基本建设方面

①申请报告,批准文件,会议纪要;②征用土地、拆迁、补偿文件材料;③概算、决算、投资、贷款协议、计划;④方案批准、可行性研究、任务书、工程选址;⑤工程地质,包括勘察报告、地址图、化验实验分析报告、勘察记录;⑥地形、地貌、控制点;

第十三节  设备润滑管理考核制度

1、每台设备都要严格按照润滑制度进行润滑,每次加油后,都要填写加油记录,未按时加油或未按规定油品润滑,每次罚作业区50元;如因润滑不到损坏设备设零部件,发现一处罚作业区100元;造成设备事故的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执行。生产作业区维护的链条每24小时涂油一次(如:热装提升链条、冷订下钢移送链条、精整移送链条),一次涂油不到位,处罚责任作业区100元。

2、作业区应建立设备润滑台账、档案,每缺少一台套罚50元。

3、绘制设备润滑图表、每缺少一台套罚20元。

4、作业区使用的干油站、油泵、油过滤机等均要有专人负责,保证完好,每损坏一台罚50元,并立即完善,否则加倍处罚。

5、设备润滑部位必须定期检查所有管接头、油嘴等元器件,要保持完好、清洁、畅通,及时处理跑、冒、滴、漏,否则发现一处罚50元。

6、压力表、温度表、流量指示器、液位显示报警装置等必须保持有效准确,刻度盘表面要经常擦洗,未做到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液压、润滑站各种控制仪表,如:压力继电器、调压阀、已设定好的不得随意调节,未做到一次罚责任单位50元,系统保护装置,如压力、限位开关等不得短接信号,强行启动,必须查找原因进行处理,未做到一次罚100元。

7、要坚持润滑油品的“三过滤”,即进入油箱、油具和加油点的油都有要进行过滤,严禁滤油小车、过滤器不加装滤芯使用,未做到一次罚50元。润滑系统滤芯前后压差大于0.18Mpa时必须更换滤芯,未做到一次罚50元。

8、润滑系统、液压系统及元器件必须建立定期检修制度,泵、过滤器、油缸、加热器、油箱、管道喷嘴、加油小车、油杯等均要定期检修,未按定修计划执行,每项罚50元。

第十四节  维修费用管理办法

1、设备修理费的范围和管理办法

(1)设备修理费包括设备的大修、中修、小修(包括定修和年修)、事故修理、故障修理以及日常维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总和。(2)设备维修资金的使用、计划、结算、统计归设备科管理。(3)重点设备、工业建筑的大中修由北营能源装备部和二级厂共同管理,大中修项目及资金预算由设备科编制,经主管厂长批准后再报能源装备部。设备科根据项目及预算提出相应的机电备件、材料计划,由科长审核、分管厂长批准后,由备件、材料计划员上报有关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行向有关部门送交大、中修计划,否则不予结算。(4)大中修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决不允许借大中修项目定购无关的备件、材料。备件及材料的领用,根据备件、材料认真核对型号和数量,检修计划员审核后并进行质量检查方可领用,凡构成固定资产的机电备件、仪器、仪表,由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计划办理出库手续和领用。

第十五节  计量管理制度

1、计量设备台帐管理

(1)各单位建立健全规范的计量台帐,确保帐、卡、物、识相符。

(2)计量器具送检制度

①凡厂内的计量器具,一律执行周期检定,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必须按国家检定规程执行,非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可根据使用频次和工作条件等因素,按检测中心规定执行。②除一次性检定的器具外,其余各类计量器具必须按检定周期送检,不得擅自超期送检或停检。③凡受检器具不能按期送检或因故封存、丢失等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上报设备科,符合批准程序后,方可修改周检计划。④各单位严禁以超期、未到期、封存、新购器具充顶周检计划,不按计划送检,限期补检,否则不得继续使用。⑤凡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各单位在台帐上有清楚记录,注明检定日期及有效日期。⑥各单位接到检定通知后,保证在规定要求时间内完成。⑦使用单位要管理好各种计量设备上粘贴的标识,不得破坏或丢失。

2、计量器具的维护及使用

(1)各单位新启用的计量器具(游标卡尺、千分尺、万能角度尺、宽度尺、水平仪、百分尺、千分表、秒表、万能表、兆欧表、钳形电流表、氧气表、乙炔表等)如有丢失,按原值赔偿,并报设备科及时补齐。(2)各单位认真维护传感器及显示表,按期巡检,点检保证各种计量的准确稳定。(3)计算机用于生产控制和显示时,应对计算机的显示数据单元进行定期校准,做好记录。(4)关键部位的测量,要进行不确定度的评测,为生产提供准确的数据。(5)检定周期内的测量设备,在使用至半周期时,要进行校准并有记录;属厂内校准的测量设备,要按测量设备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校准,并有记录。对指示不准的测量设备,要及时校准,确保准确度。

3、计量器具领用程序:各单位领用计量器具,必须到设备科审批,建帐后领用,并及时在各单位台帐上做好增补记录。

汽修设备管理制度:钻床安全操作规程2015-06-11 8:47 | #2楼

1.开机前应检查各手柄及锁紧机械是否正常,用手转动主轴并挂档,空车试转,检查润滑状况。

2.装、拆钻夹头,钻套、钻头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不得随意用锤、凿子、铁块敲打。

3.工件必须装夹牢固,严禁不装夹只用手固定工件进行钻削薄小件,不便夹装的要用钳子(或手虎钳)挟持,下方垫木板方可作业。

4.操作前应按规定戴防护眼镜,女同志还应戴工作帽,严禁戴手套操作,不得用手掣动还在旋转的主轴。

5.在钻削过程中应用适合工具或提钻头方法经常清除钻屑,严禁用手去直接除屑,钻削时应加注适当的润滑油或冷却液,(铸铁件用冷却液,钢件用润滑油)运转过程中不得用手巾等擦拭工件。

6.钻削过栏中发现夹头松动或工件不稳和其它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7.工作完毕及时清洁工作台,虎钳,擦拭及润滑钻床,并将手柄工具正确放置,切断总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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