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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0 01:14:59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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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规划美化校园环境,协调落实环境卫生工作的各项责任,保证学院环境卫生工作规范有序,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相关部门责任人共同组成,委员会行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权和监督权。及时向院党委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并提出工作具体方案和相关建议,全面负责学院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第二章   组 织

第三条 学院成立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

主 任:赵福成

副主任:李 放  张晓光  项慧贤  刘明忠

委  员:陶书玲  管俊杰  赵明久  栾居里  张志宇  赵皑光 李 晶  徐学禹  胡 冰  李力峰  李伶娆  吴丽棠  孙宪军  叶浩然

第四条 委员会常设办公室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室主任:李 放

成      员:张志宇  申立平  宋亚男  高 敏  姜崇德

第五条 每月例会一次,总结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解决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    职 责

第六条 委员会的职责是对学院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协调、检查监督和管理。

(一)负责制定环境卫生工作的规划与工作计划,制定工作制度和环境卫生标准。

(二)负责对学院师生员工进行爱护环境、讲究卫生、预防流行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校园绿化的规划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校区环境卫生的检查监督,并确定环境卫生责任分工,建立校园环境卫生责任网。

(五)负责协调学院环境卫生在管理和维护工作中的相互关系,确保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

(六)积极配合市区爱卫办工作,经常督促和检查相关部门的除“四害”工作。

第七条 相关部门职责

(一)亚太高校后勤有限公司

1、必须按国家、市区对高校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2、负责建立和完善生活区的卫生责任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3、负责生活区日常环境卫生的维护清扫工作并达到学院规定的标准。

4、承担生活区环境卫生出现问题的责任。

5、接受委员会对环境卫生管理的指导与检查监督,及时落实委员会布置的相关工作。

(二)系部处室为办公区及应承担的分担区责任部门

1、负责分担区和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工作的责任落实。

2、负责按委员会要求做好分担区和办公室的日常维护及清扫工作。

3、负责分担区和办公区环境卫生出现问题的责任。接受委员会的工作检查和指导。

(三)、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为校园环境(除生活区外)卫生及教学、办公楼内卫生清扫的责任部门。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负责安排清扫人员进行日常卫生清扫及保洁工作。

2、负责检查监督清扫人员日常保洁工作。

3、负责协调公益劳动学生进行的环境卫生维护和清扫工作。

4、负责对学院环境卫生进行日常检查与考核,定期不定期组织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对各部的工作作出评价。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第九条 本章程及相关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绐执行。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校园整洁,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为教学、科研提供一个清洁幽静的学习、工作环境,根据有关法规条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自觉遵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卫生五不准的规定,即:①不准随地吐痰②不准随地便溺③不准乱倒垃圾、污物④不准乱扔瓜果皮核、废纸⑤不准乱泼污水。

(二)各单位对其管理的广告栏、宣传栏、标牌等应保持清洁。门前及所在楼层实行“三包”责任制(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三)水暖、电气、自来水、煤气管网及下水道,需进行维修施工的,完工后要及时回填、平整、复原。

(四)化粪池、下水井清淘出来的污泥、粪便要及时清运,不准在校园内堆积或掩埋。

(五)校园绿化、植树、剪枝、种花、除草、植草皮的现场要及时清理干净,保持清洁。

(六)严禁从窗口向外倒垃圾、泼污水、乱扔废纸及弃物。

(七)校园内垃圾要求“日产日清”,并到学校设立的垃圾房排放。

(八)装卸、运输货物或垃圾时,保持场地清洁,不得在行途中滴漏、散落。

(九)通知、广告宣传标语等要在指定地点张贴,严禁在校园内乱贴、乱画、乱挂。

(十)各单位不准在校园公共场所存放货物或废旧机器等。不准在各楼走廊或各单位办公室、实验室内存放个人物品,以免影响校园环境的整洁。

(十一)搞好冬季除雪,保证交通安全,是每个师生员工应尽的义务。各单位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所分担的除雪任务,对不能按时完成除雪任务的单位,将按沈阳市《除雪规定》予以处罚。

二、教学楼、办公楼卫生管理

(一)各院、部、处、室要提高对教学楼、办公楼卫生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公德教育,培养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的良好习惯和文明风尚。

(二)各教学楼、办公楼要明确卫生清洁的责任人,负责对楼内和室内卫生情况以及保洁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各办公室、教室对此要予以服从和支持。对师生提出的涉及卫生管理的问题和要求,要反映给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三)各院、部、处、室等部门所使用的教室、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自行管理,实行卫生安全责任包干,出现问题自己负责,全校各公用教室的卫生清扫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四)要爱护教学楼、办公楼楼内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严禁在墙上乱写乱画、乱钉、乱挂和张贴其它标语口号等宣传。

(五)室内桌椅橱柜等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三面(地面、桌面、台面)的整洁卫生,应达到四壁无尘、无灰吊、无蜘蛛网,地面清洁无污、无烟头、无痰迹、无积存垃圾、地面无碎纸杂物、黑板干净无粉笔积存、课桌内无杂物、夏季无蚊蝇、清扫后的垃圾要及时倒入垃圾箱内。

(六)教学楼走廊及教室内禁止吸烟,禁止打闹,禁止进行各种球类活动。

水、电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加强用水、用电管理,保证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依据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凡使用我院供水、供电系统的单位或个人,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坚持节约用水、用电的方针,积极推广用水、用电新技术新措施,减少资源的浪费。

第四条 加强计划用水、用电及节约水电的宣传、教育。

第五条 各部门、班级及用户,必须坚持安全用电,计划用水,做到设备及照明有专人管理,人走灯灭,设备断电,禁止常明灯、常流水。

第一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范围

第六条 后勤管理处为学院水电的主管责任部门。负责水电指标核实、质量检查,对全校用水、用电工作实施监督,负责全校水电节约的宣传、教育和奖惩工作。

第七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维护学校供水、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转;负责学院水电费的收支等工作。

第二章  水电计量及收费

第八条 各用户均应安装水电表。暂无条件装表的某些办公、教学、科研部门或单位也要严格控制用水、用电,待条件成熟后再装表计量。

第九条 各用户应按有关规定交纳水电费,逾期不交者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从后勤管理处发放的催缴通知单之日起7日后每日按水电费总额的千分之四计收。

第十条 后勤管理处固定抄表日、按期抄表收费,并建立抄表、审核、收费工作的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 后勤管理处应及时清理欠款,对无故不交水电费的用户可作停水停电处理。

第十二条 对租用房产的单位或个人的水电费,后勤管理处直接向出租单位或个人收取。

第十三条 后勤管理处收取的水电费须全额上缴院财务部门。

第三章   用水、用电的申请及受理

第十四条 凡我院新开户的用水、用电部门(包括施工单位)或个人,须向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用水、用电申请表》。后勤管理处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经审查批准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 后勤管理处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新开户的月用水、用电计划,并依据月用水、用电计划确定新开户(包括施工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 对临时性用水、用电户(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用户),用户须与后勤管理处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按实际用量的多少收取“开户押金”。押金的数额以用电:300元/千瓦;用水:500元/户进行核算,供水供电关系结束后,无违章现象,退还押金。

第十七条 用户如需要变更用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暂停或停止用水、用电、移表或迁址,均需到后勤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严格控制使用电热设备。电力空调器、冷热风机、电炉等大功率的用电设备等实行“用电许可证制度”。即使用上述用电设备的单位或个人须事先到后勤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大功率用电设备使用许可证》,方可按规定使用。

第四章  供水、供电管网工程管理

第十九条 影响学院水电系统的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须到后勤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应由后勤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验收。有关资料及图纸须报档案室备案。

第二十一条 后勤管理处应建立日常用水用电管理巡查制度,发现问题随时处理。

第五章  奖惩办法

第二十二条 后勤管理处对学院用水、用电实行定额指标承包,正常情况下对节约

水电消耗部分,实行按比例奖励,超定额指标部分按比例惩罚,具体比例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水电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学院供水供电系统内接水接电,否则以窃水窃电行为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凡损坏供水、供电设施者应由水电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对浪费水电者,由管理部门根据情节及浪费程度进行处罚,对节约水电者由管理部门上报学院 由学院决定给予适当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维修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后勤管理工作,使后勤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维修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一、凡属于院内维修工作(包括木工、电工、水暖工等)一律由报修部门提出维修申请。

1、学生生活区(包括宿舍、食堂、浴池)由亚太集团负责维修。

2、教室由各系、部、班级向后勤管理处维修办公室提出维修申请。

3、各办公室可由部门职工直接向维修部门提出申报。

4、院内公共场所原则由在此工作部门负责人报修或由维修人员巡查维修。

二、维修工作负责部门及人员

1、后勤维修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西北角(工字楼)二楼2号、3号办公室。

2、属上下水、门窗和暖气管道问题直接向维修管-理-员申报,由管-理-员填写派工单,维修人员根据维修单进行维修。

维修管-理-员:  刘永生       电话:88252652    88252378

3、电器维修直接向变电所申报。

管 理 员:  宋学才             电话:88252650

电工负责人:  王立权             电话:88251208

4、桌椅、黑板等教学设施维修直接向维修管-理-员申报由管-理-员填写派工单,维修人员根据维修单及时维修。

管 理 员:   何广宇       电话:88252652    88252378

三、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后,必须由报修部门进行验收并在派工单上签署意见,维修人员将派工单返回管-理-员,以便做好考核与统计。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属正常损坏维修材料由学院负责,否则必须按照相应价格交款后进行维修。

四、如有其它方面维修或遇到特殊情况临时做出安排的报修单位,维修人员需请示后勤管理处负责人批准,个别情况紧急维修来不及请示,维修后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补办报修手续。

五、维修人员除正常维修外,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当天报修除特殊情况外(缺材料或需停电、停水等)必须当天完成。维修现场要保证安全,遵守操作规程,热情服务。同时希望各部门给予大力支持,确保维修工作及时、高效。

后勤管理处负责人: 李  放:88252658同

张志宇:88252382

申立平:88252649

注:1、亚太集团物业办公室电话:88252198

2、亚太集团锅炉房电话:88252193   88252195

3、电话维修由电话局负责。报修电话:88261234  81120608

校园绿化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校园内的园林绿化管理,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绿化管理条例:

一、为了加强领导,搞好学院的绿化管理工作成立绿化管理委员会,由主管行政、后勤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后勤管理处、亚太集团、财务审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校内绿化进行规划,编制学院每年的绿化增值计划、费用预算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绿化委员会要定期对学院的绿化工作进行具体实施、管理和监督,并指导和督促绿化养护、托管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内绿化带及景点进行修剪、灌溉和修补。保持校园内花木和绿化带的整齐和美观。

三、全校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均有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绿化和美化校园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植树及绿化校园的活动。

四、学院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学院的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建设的需要和布署,给予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必要保证和支持。

五、学院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不准擅自占用校园现有的绿化和规划预留绿地,不准任意砍伐、移植、毁坏校园内任何花草树木。

六、校内外任何部门,不论以任何理由,砍伐和移植校园内的花草树木,都必须向绿化委员会请示。有关部门因基本建设或其它原因可能对绿地造成损坏的必须提前与绿化委员会沟通,事后应尽快按原样进行修复。

七、对于有下列情况:恶意破坏、损坏校园内园林、绿化设施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3至5倍予以罚款处理。

1、擅自砍伐、移植、毁坏校园花草树木者。

2、攀拆花木、践踏草坪、跳越绿篱、有意损坏绿化设施的人员。

3、往园林、绿地和校园景点倾倒垃圾和其它污垢物的人员。

4、在校园内景点、树木上涂、抹、刻、画,在树木上钉、挂和牵拉绳索及其它物品者。

5、对以上直接责任者,除经济处罚外、校园人员还将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条例追究法律责任。

学院通勤车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已开通线路通勤车的管理,切实解决学院教职工上下班的乘车问题,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因学院教职工家庭住址比较分散,上下班路途相对遥远,学院目前已开通四个线路的通勤车。行车路线确定的原则是:尽最大可能保证教职工就近乘车。

第二条 凡是目前在学院工作的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及外聘人员都可以申请乘坐通勤车。并请各系(院)部、各直属部门于每月末(30日)将乘车人员名单上报后勤管理处。(如无变故,可不上报)

第三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制作乘车通勤证。于每月初(1日)下发给各部门。教职员工及外聘人员凭通勤证乘坐通勤车,无证人员不得乘车。

第四条 通勤车要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间,到点发车,不延时等人。保证按时行车。

第五条 为了保证乘坐通勤车同志们的行车安全,不允许随意串车。如有临时改乘线路的情况,须提前向车长申请,待车上有座位的前提下,允许上车。负责不可随意改乘其它线路通勤车。

第六条 不乘坐通勤车上下班的教工(不含临时用工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交通补贴。严禁领取补助费还搭乘通勤车,如遇特殊情况需作通勤车,必须经主管车辆的领导批准方可乘坐。

第七条 预想改坐通勤车的同志,必须在每月末将申请上报后勤管理处待办理乘车通勤证后坐车。

第八条 各线路车长要负起责任,敢于管理,保证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个人及时上报后勤管理处,给与适当批评或处罚。

第九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清洁工考核管理办法

以计效分数的方法来考核,每月满100分方可得到足额劳务费,每扣1分要扣减劳务费5元。

一、卫生质量(50分)

1、地面保持清洁、无死角、无杂物、无脏痕(10分)

2、窗户、窗台、门保持清洁,无灰尘。(10分)

3、清扫区域(分担区)、垃圾及时清理无残留。(10分)

4、卫生间保持清洁,及时冲洗干净。(10分)

5、棚顶墙角、墙壁等分共场所无灰掉、灰尘。(10分)

二、劳动纪律(30分)

1、按时上岗,不迟到、早退,午休要严格服从时间规定。(10分)

2、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离岗。(10分)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岗或早退必须经管-理-员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10分)

三、清扫用具的使用(20分)

提倡节约,反对浪费,无特殊情况不发扫除用具。

1、笤帚、托布、撮子等清扫用具要加倍爱护,精心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要追究责任。(5分)

2、注意维护公共设施,不得人为损坏。(10分)

3、各种垃圾(包括塑料瓶等)回收要经管-理-员同意,否则不准随便拣杂物。(5分)

注:工作时间如发生打架将予以辞退。

临时工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临时工管理,保障学院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控制临时工使用,各部门根据需要,向学院人事处提出申请,经人事处审核并经院长批准方可招聘。

二、聘用的临时工必须在法律规定年龄内,身体健康。

三、持本人身份及当地政府和派出所有关证明。如实填写《临时工登记表》,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双方签定劳务合同。

四、临时工的录用时间,录用期限以合同为准。

五、临时工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3个月。

六、用人部门有责任对临时工进行安全遵纪守法教育,确保文明服务,安全工作。对不服从指挥,违章违纪的,用人部门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七、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八、临时工对用人部门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九、对新录用的临时工必须要专门组织安全教育及业务知识培训,否则不准上岗。

十、对所有临时工,必须严格执行工作考核,对表现好的要及时表扬和奖励,对表现差的及时批评或解聘。

十一、临时工不享受学院寒暑假待遇,只享受法定假日休息,工资待遇按地方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凡有下列疾病者不能从事餐饮工作: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消化道传染病、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性病等。

3、进入工作场地严禁吸烟、吃零食、挖耳朵、揩鼻涕、随地吐痰;严禁浓妆艳抹、涂指甲油、喷香水、留长发、戴戒指、耳环。

4、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工作服。

5、各操作间严禁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及有毒物品。工作时不得接触不洁物品,手外伤时,经过包扎戴上防护手套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6、见脏就扫、见污就除,及时冲洗、清扫、消毒工作场所,以保持清洁干净的生产经营环境。

冷荤食品卫生制度

1、冷荤操作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2、操作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

3、凉菜由专人加工制作,非凉菜操作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操作间。

4、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生熟分开,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操作间。

6、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食品烹调卫生制度

1、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

2、烧煮时,应将食品全部浸泡在水中,并注意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油炸食品的油温不宜过高,并不断补充新油。

3、烹调食品时,不准用手指或炒勺直接尝味,尝余的菜肴、汤汁不准倒回食品内。

4、烹调食品所用的酱油、食醋,有的容易发霉、生虫,使用前应检查质量。更换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保持清洁,并有明显标志防止用错。

5、烹调加工食品所用工具、容器应保持清洁,用后清洗干净,用前消毒。

粗加工操作食品卫生制度

1、蔬菜应遵循一拣、二泡、三洗、四冲的操作原则。首先要去除腐-败变质、枯萎、生虫子和污秽不洁的部位,洗净泥土杂质、虫体、虫卵。

2、每日加工下来的废弃物、污物及时倒入废物筒或垃圾箱,做到当日清除,以免存放过久废弃物变质、发臭,影响卫生。

3、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消毒,保持清洁,搞好环境卫生。成品食品和厨具要摆的整齐。

4、见脏就扫、见污就除,及时冲洗、清扫、消毒工作场所,以保持清洁干净的生产操作环境。

糕点加工食品卫生制度

1、面粉应无霉变结块,果料应无虫、虫蛀或酸败,油脂应无酸败,动物性食品无腐-败变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使用卫生标准。

2、操作前穿好工作衣帽、口罩、用肥皂洗手,擦净操作台面及用具。

3、制作肉类馅儿先检查肉的质量,加调料拌和后的肉馅应及时放入冰箱保存,防止变质。

4、所用鲜蛋应景灯光照验,清洗消毒后使用。

5、加工结束后,做好用具的洗刷,并进行室内消毒。

采购食品卫生制度

(一)禁止采购的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的商贩或黑加工点出售的食品。

2、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的食品。

4、容器污秽不洁、破损、可能造成污染的食品。

5、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

6、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

7、用有毒有害材料或容器盛装的食用品。

(二)食品运输的卫生要求

1、运输过程中要防止食品污染。

2、运输车辆保持清洁。

3、运输过程中应彻底做到防尘、防蝇、防晒、防雨。

4、食品采购运输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品尝熟食要用工具,装取直接入口食品前要洗手消毒。

切配操作食品卫生制度

1、厨房用具应按其用途不同放置在固定位置上。

2、菜板、菜墩用后要立式存放,用前要消毒。

3、刀具应插挂或专柜存放,用前要消毒。

4、抹布要晾挂起来,其他炊具用后要放在台架上,不得落地放置。

5、生熟用具、容器分开存放或有明显标记,生熟食品不能存放在同一库房或冰箱内。

6、保证操作间的干净整洁,搞好个人卫生。

餐饮具消毒卫生制度

1、洗刷餐饮具必须在和专用水池进行,不得与清洁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2、洗涤、消毒餐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3、餐饮具的消毒,必须按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的步骤进行操作。

4、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餐饮具消毒柜和保洁柜须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仓库食品卫生制度

1、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悬挂进货日期和保存期限标记。

2、食品存放要离地、离墙,每垛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要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3、干调食品与蔬菜分开存放,食品库内不得存放农药、药品杂物,禁止存入个人的物品。

4、搞好库内卫生,做到日清扫,日清库。

5、存放食品要做到四放:防虫、防蝇、防鼠、防潮,成品存放要做到四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隔离,食品与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为落实学院签订的《安全防火责任状》,加强消防安全,杜绝火灾、确保万无一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系(院)部、亚太公司、各直属部门必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履行安全防火责任,确定本部们的专门安全消防员。

二、各公共部位和各有关部门室内配备的灭火器,要摆放整齐、位置醒目,时刻处于应急状态,严禁擅自挪动。

三、教学实验需要使用液化汽罐或电炉子,必须向保卫处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方可配备。任何人不准擅自使用。

四、室外作业需要使用明火,事先必须向保卫处申请,严禁任何人擅自使用明火作业。

五、学院任何公共场所、室内,严禁存放私人木材、木质家具、汽油、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六、学院任何部门未经允许,禁止在公共场所和室内乱拉乱接电线,擅自设立电源,安装电器设备,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保安员工作标准

序号

基本任务

工作内容与应达到的要求

1

通用部分

按《学院通行标准执行》执行

2

服从保卫处领导的指挥,纪律严明注重自身形象

2.1 如实填写自然情况,工作经历,胜职能力。

2.2 服从保卫处领导,听从指挥、保证良好形象。

2.3 纪律严明,规范服务,规范考核。

3

守卫重点目标确保安全

3.1 熟悉守卫目标地形、环境、安全性,熟悉率达100%。

3.2 守卫目标不发生盗窃、破坏、火灾、爆炸等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

3.3守卫目标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做到合理控制,妥善解决。

4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4.1 认真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会议、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4.2 无论是校门值勤还是校园巡逻要认真执行出入校门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4.3 严格内务管理,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卫生清洁,上下班各项事宜交接清楚,明确。

4.4值班时服装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细致周列。

4.5 热情接待来客来访,竖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5

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5.1 听从当班队长的安排,团结协作,和睦相处。

5.2 及时完成保卫处或学院领导交给的临时性任务。

保卫处门卫值班员工作标准

序号

基本任务

工作内容与应达到的要求

1

通用部分

按《部门通用工作标准》执行

2

守卫重点目标确保安全

2.1熟悉守卫目标地形、环境、重要性,熟悉率达100%。

2.2守卫目标不发生盗窃、破坏、火灾、爆炸等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

2.3守卫重点目标发生问题能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处理得当。

3

搞好护校巡逻,维护校内治安秩序。

3.1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认真巡逻,填写值班记录。

3.2按规定的时间巡逻,并做到心中有数,认真执行,保证安全。

3.3执行巡逻认真负责,不发生抢劫、盗窃、破坏等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

3.4在巡逻工作中发生问题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报告。

4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4.1认真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会议、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4.2认真执行出入校门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4.3严格内务管理,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卫生清洁,上、下班各项事宜交接清楚、明确。

4.4值班十,服装整洁。仪表端庄,无违纪行为。

4.5接待来客来访、办事、求学咨询,热情礼貌、周到。

5

完成交办的任务

5.1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财会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财会室为学院要害部门,安全防范必须达到公安部门要求的标准,否则禁止工作运行。

二、库存现金必须按银行规定限额,严禁超额或大额现金过夜,发生被盗造成经济损失,要追究具体工作人员责任。

三、室内金柜及其它公共部位,严禁存放私人现金或有价证券,出现损失后果自负。

四、取送款超万元以上,必须安排专车专人,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工作时间室内离人锁门,办公场所各种钥匙的使用必须随身携带,严防遗失。

六、每天下班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检查门窗的防范情况,将报警探头保持处于工作状态。

七、次日早上班最先到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注意发现变化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八、室内严禁闲杂人员入内或滞留与本室业务往来无关的校内其它工作人员。

关于从校园持出物品的规定

为了加强管理,防止国有财产和学校物品流失。现对车载物品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一、凡属学院物品持出必须有后勤管理处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

二、凡学生个人物品(包括计算机)要有辅导员出具证明,经系负责人签字。

三、凡亚太公司人员持出物品须有公司经理一级负责人签字。

四、理工大学实习厂持出物品,由本部门开具证明,国资处签字,经理工大学保卫处留守人员同意,方可运出。

五、在校园内,外来承包部门持出物品,由本部门开具证明,经保卫处同意,方可持出。

六、凡运出物资开具的证明,一律要求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经校门时要严格检查,包括出租车的后备箱,特别是箱式货车,以防万一。

七、凡是运进校园的物资,学院门卫要认真检查,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进校园。

此规定从发放之日期起开始执行。

望各系(院)部、直属部门、亚太公司、理工大学实习厂和外来在校内承包部门予以配合,共同遵守。

关于加强学校出入校门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学院管理,进入校园的人员和车辆做到安全有序,确保校园安全,经学院研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一律佩带校徽或持学生证进入校门。

二、教工一律持工作证进入校门。

三、各系(院)部、直属部门外来人员、亚太工作人员和外来经商者、现有理工大学工作人员和外来承包人部门以及校内施工人员,一律凭保卫处统一制作的证件进出校门。

四、学院公车和教工上下班用车均发放通行证。

五、院内经商送货、餐饮服务的外来车辆,凭保卫处统一发放的通行证进出校门。

六、其他外来人员和车辆必须持有效证件在校门口登记后方可进入校。

七、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的人员必须下车推行。

八、凡机动车和摩托车进出校门必须缓行,在校内应限速行驶。

剧毒药品管理制度

一、凡教学实验课所用剧毒化学药品,必须经学院保卫处备案。

二、凡教学各部门实验需要购买剧毒化学药品,必须向学院保卫处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教学剧毒药品的使用必须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四、剧毒药品的使用必须坚持定位、定人、定性、定量的使用原则。

五、使用剧毒药品的职责人要做好记录,如使用日期、用量、余量等。

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

为了切实加强我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杜绝本年度发生火灾事故。根据上级有关消防工作要求和“沈阳市消防责任制”有关规定,学院院长与各系(院)部主要负责人签订2015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内容如下:

各系(院)部所管辖的各部位责任:

1、认真抓好“沈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切实建立起全员全方位消防安全责任。

2、抓好火险隐患整改工作。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隐患必须落实整改计划和措施,整改前必须落实专门人员,死看死守,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3、抓好消防宣传和培训工作。大力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法规,增强教职工和学生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能力。

4、加强对值班值宿人员的检查力度,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值班值宿人员的职责,并检查落实。

5、如果发生火灾事故,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要积极组织灭火,及时报警。

6、如果发生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损失的,按有关法律处理责任人,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工作目标

1、杜绝火灾发生。

2、签定本责任状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所管辖部位的安全防火工作,为第一责任人。

3、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4、消防安全教育率达100%。

5、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

注:此表一式三份:签字部门一份、保卫处一份、存档一份。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院  长  签  字:            各系(院)部、各直属部门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工作委员会条例

为加强学院安全工作的力度,协调学院与亚太集团、学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为维护学院内部安全及保证我院教学及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决定成立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特制订本条例。

一、组织机构

(一)安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1人;付主任4人;成员由学院相关部门一把手和亚太集团等若干人员组成。

(二)各系部、亚太集团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成员由5~7人组成,切实将安全工作和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处室、馆、中心要设安全工作责任人,把责任落实到人头上。

(四)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常家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

(一)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职责

1、负责协调和处理在校园内所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并指导、督促和检查各部、处室、亚太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

2、要加强对全院干部及教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3、保卫处、后勤管理中心、资产管理处、亚太公司要加强对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预防暂住人口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二)各部门职责

1、各系部、亚太公司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2、各处室要把安全工作事项具体落实到人,要明确安全责任人和安全防火责任人,确保本部门万无一失。

3、各系部要对本系部学生经常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遵纪守法等教育,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4、相关系、部、处室要对本部门所辖要害部位如:食堂、学生宿舍、锅炉房、变电所、图书馆、俱乐部、微机室、实训室制订安全工作制度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三)保卫处责任

1、保卫处是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的常任机构,负责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工作制度,对各系部、亚太公司等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学院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工作,确保校园平安。

三、检查考核

(一)节假日前由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要求。

(二)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工作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要有记录,整改落实情况有记载,对难度较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及时上报。

(三)各系部对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对重点部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说明原因。

(四)要求后勤管理处的电工,每月对重点用电部位进行一次用电设备、电气设备、电源线、配电盘、电源开关等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隐患。

(五)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每月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把安全工作作为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按权重对重大事故采取一票否决,与部门奖罚和领导任期目标挂钩。

四、附则

1、本规定由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控制消防安全事故的危害,加强校区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报警系统,确保全院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报警程序

火灾发生时,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1.如发生火情,要正确判断情况,积极采取自救。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重要物资、资料等进行抢救。

2.及时报警,电话119。报警人员要准确报清楚学院的位置(大东区劳动路32号),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  机;同时派人到学院大门外引领消防车,并打开消防水井,做好救火准备。

3.切断电源。

4.立即报告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或值班领导。按照领导的指令,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

5.疏散人员。保卫处用警戒线设置安全区域,保证救火通道畅通无阻。

6.保护现场。积极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事故的原因。

一旦发生火灾,各系部、各部门,必须安排好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线路畅通。同时要加强安全防范,防止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校园巡逻岗位职责

一、负责校园内公共设施的水、电、气,安全管理及公共部位安全防火,安全防范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负责校园内及周边环境的治安治理工作,确保无社会闲杂人员入校、入室,无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三、维护校园内交通秩序,确保各类车辆按位停放、规范行驶。

四、维护校园的环境秩序,对践踏草坪攀折花草树木,损坏校园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对各教学楼值班进行巡查。

六、保证巡逻次数,遵守巡逻时间工作要认真负责保质保量。

七、做好当班检查记录,要清楚、细致、没处理完的工作向下班交待清楚。

八、及时完成保卫处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一、值班人员在保卫处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做到尽职尽则、终于职守。

二、要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规定,准时上下岗,严禁他人替岗,工作期间不得离岗,因事不能按时上岗,要事先报告。

三、严格履行在岗期间的工作职责,对楼内微机室以及水、电和消火栓、灭火器等公共设施,要经常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四、要认真佩带值班标志,着装整洁、礼貌待人,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五、值班室内禁止做饭,在岗期间不准喝酒;不准存放私人物品,保持室内卫生。

六、努力完成学院、有关领导交办的有关其他任务。

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一、值班人员在保卫处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做到尽职尽则、终于职守。

二、要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规定,准时上下岗,严禁他人替岗,工作期间不得离岗,因事不能按时上岗,要事先报告。

三、严格履行在岗期间的工作职责,对楼内微机室以及水、电和消火栓、灭火器等公共设施,要经常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四、要认真佩带值班标志,着装整洁、礼貌待人,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五、值班室内禁止做饭,在岗期间不准喝酒;不准存放私人物品,保持室内卫生。

六、努力完成学院、有关领导交办的有关其他任务。

七、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和-谐相处。

八、对在工作期间擅离职守、不负责任或处理不当造成的后果,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

保卫处处长签字:              值班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九湖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2015-06-22 20:43 | #2楼

一、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的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人员要认真负责,秉公办事。

2、财务人员要熟悉有关政策和规定,严格财经纪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办事,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合、凭证不齐的支出有权拒付。

3、帐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会计帐、出纳帐、银行帐要相符。每月要向校长送交一份会计报表,以利校长掌握学校经费情况。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应在教师大会上公布一次。

4、每学期由工会组织财经审查小组进行一次财务帐目审查,并在教师大会公布审查结果,真正做到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学校主管领导要不定期审查出纳帐、会计帐、保证不出漏洞。

5、对教学上需采购的物品,原则上由后勤处组织采购,凭发票核对实物报销。所有发票要报销时,需由后勤管理人员核实,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6、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需向学生收取的任何费用,要报学校领导批准。任何老师不准擅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必须要收费的项目要报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7、公事出差,会议学习等的报销,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8、教师因经济困难需向学校借款时,可申请内部借款。借款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每次借款额原则上不能超过两千元,借款期不能超过一个学期。未经领导批准,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借出公-款。

9、财务人员不得贪污挪用公-款,如有违反,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二、公物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财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不得侵占。

2、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老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爱护公物的榜样。

3、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教室灯光,电器指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门窗。学生损坏公共财物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教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由该班负责赔偿。

4、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优秀学生,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5、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后勤和办公室各存一份。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老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6、老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电器,锁好门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老师负责赔偿。

7、办公室主任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老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8、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立定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老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老师赔偿。

9、借用学校公物、仪器、图书要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10、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总务处开证明后到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三、食堂工作管理制度

1、炊事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上班时每个职工要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3、保持厨房、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每天班前、班后,搞好各自岗位的卫生工作,每两周对食堂进行一次彻底清扫。

4、存放垃圾和废物的垃圾桶要加盖,并及时清除。

5、餐具卫生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管。

6、食品陈列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做到防蝇、防尘、防鼠、防潮、防毒。

7、食品保管应做到生与熟隔离;食物与杂物、药物隔离。

8、采购员在采购食品时,必须向供贷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采购腐-败、变质、不洁、生虫、过期的食品。

9、炊事员要爱惜食品,杜绝一切浪费食品现象。

10、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食堂卫生要求

1、各种食品、蔬菜的品种选择、采购来源要记录清楚。

2、当天吃的早餐、午餐的食品、蔬菜等要记录清楚,并留样(一般24小时)。

3、油、盐调料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进购来源要记录清楚、检查核实记录。

4、蔬菜清洗严格把关,做到:先浸泡30分钟,冲洗3次。香葱的清洗方式同前(需头一天提前购买、清洁干净放冰箱第二天早餐备用)。

5、食堂工作人员需穿工作服、戴帽,不留指甲,做到干净整洁,不得在食堂内抽烟。

6、各种食品的存放一定要干净卫生,公用餐具不得私人借用、乱用。

7、每半月一次卫生大清洁,在单周五进行。

以上7条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凭记录跟绩效挂钩。

五、宿舍管理制度

(一)、入住、作息制度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指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3、退宿时如果本人使用的公有设备要如数归还,如有损坏的按价赔偿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4、严格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单放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二)、日常管理制度

1、禁止走读生及异性学生进入宿舍。

2、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要进入寝室,须征得宿舍管理人员的同意。

3、每个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负责寝室事务。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及卫生间的卫生打扫好,待管理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锁门离开,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4、寝室门钥匙只能由宿舍管理教师保管。

5、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修理;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

6、住宿生未经宿舍管理教师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7、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宿舍管理教师要锁好门窗,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准回宿舍。

8、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

9、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10、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1、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12、宿舍内禁止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不得在宿舍内打闹、做恶作剧。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及就餐。

13、不得私自将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4、起床时要背靠墙壁叠被,整理床单。

(三)、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洗漱用具、热水瓶放在指定地方,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部位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

(四)、宿舍管-理-员制度

1、宿舍有什么情况第一时间如实上报、不隐瞒,如有隐瞒现象,按存在隐患处理。不准在宿舍内喝酒、吸烟。特殊情况需要夜间外出必须请假。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2、保证宿舍开门时间、不管什么事,请妥善安排,不出现到开门时间不开门。

3、一定要保持宿舍的卫生整洁,安排好值日生。随时抽查,抽查结果与绩效挂钩。

4、要有点名册,查寝情况要有登记、了解每个学生的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5、严格执行住校生登记制度,未经学校同意,宿舍管-理-员无权安排住宿生以外的一切人员住宿。

6、学生不再住校,宿舍管-理-员通知学校,由学生家长签字、学校签字后方可放行。

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学校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2、学校总务处,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3、总务处每两个月对教学楼、厨房、单身宿舍的消防设施检查一次。易产生火源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火警隐患。

4、门卫值班室保证每天24小时均有人值班。值班保卫人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定时开关学校大小门;有权盘查并禁止可疑人员进入校园;晚上要适当在校园巡视,保证学校公私财物的安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后寻衅闹-事,禁止外来人员来校运动场活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值班保卫人员因失职而致使公私财物受到损失。视情节扣发当月部分或全部工资,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

5、教职工在单身宿舍一般不要留宿不很了解的人员,如因留宿品质不良人员致使学校公私财产被盗的,当事人要赔偿一切损失。要在宿舍留宿外人,需向学校总务处报告并登记证件,以防意外事情的发生。

6、未经批准,禁止外来车辆驶入校园(公事除外),凡被批准停放的车辆,要小心行驶,禁鸣喇叭,要在指定地点停放,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不出意外事故。

七、用电管理措施

1、全校用电线路由学校统一布局,由后勤组负责管理,专人负责。任何班级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移动原来所布线路。违反本规定者,除马上拆除外,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者负完全责任。 

2、各功能室灯光及用电,由功能室负责老师负责。

3、各班设电器管-理-员(学生),在班主任指导下,专管教室电灯、电脑、电视等开关。

4、办公室灯光、地暖由办公室主任具体管理。

5、留校班教室的灯光由该天留校班负责老师管理。

6、一般情况下,有阳光天气时,原则下不准开灯;无阳光天气(阴天),可开启一部分光管,只有在天气很暗,亮度差的情况下才能开室内光管,严禁关闭窗帘补光的浪费用电现象。

7、早操、集会、午饭、室内无人上课时,教室不得开灯。

8、学校功能教室、工会室、电教室等,不是集体使用时不准开光管。

9、会议室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不准开启光管、空调。

10、管理各功能室老师切实做好节约用电工作,做到个人工作时尽量少用电,要人离熄灯,关好空调。

11、各级组用电维修员切实做好电器具维护工作,以保证教学顺利进行。

12、各办公室室内空调器的开启要有专人负责,注意节约用电,可用可不用时不用。

八、门卫工作制度

1、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上班时要穿制服不得随便离开岗位。

2、服从学校领导管理,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3、遵守国家制订法律法规,不做违反法纪的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门卫。

4、积极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看好学校财物,发现学校财物被偷或人员被围攻,要挺身勇于上前制止、劝解。

5、有事不能上班要请假,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财物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九、关于搞好学校绿化、美化、净化工作的意见

1、各班管理的花草树木要定期松土、浇水、施肥,要求做到生长良好,无枯黄现象。

2、要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得攀树折花草,不得践踏花草,违章者轻则批评教育,重则按价赔偿和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要做好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室内的摆设要整齐划一,使有整洁、美观、舒适之感。

4、教室、办公室张贴物要整齐、美观,教室、办公室内不得乱钉、乱贴、乱挂、要保持原建筑物的整洁、美观。

5、校内及教室内不得堆放有碍观瞻的杂物,桌椅要洁净完好,不得污损,要保持室内墙壁的清洁。

6、不准在课室内就餐,不得在公共场所乱丢食品,乱倒牛奶、开水。

7、要保持学校走廊、栏杆、墙壁、楼梯的清洁,做到无鞋印、脚印、无痰迹。各班清洁区要保持清洁,做到无果皮、无纸屑,无烟头、无杂物。

8、加强对厨房、食堂的管理,厨房和食堂要优质干净,餐具无污垢。

9、厕所内的一切设备要保持完整无缺。要保持厕所的卫生,便后自觉冲水,努力达到“无积水、无便、无臭味”的要求。

十、住校教师管理条例

1、凡要求在学校住宿的教师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指定的地点

2、各班级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放学要关锁门窗(设门窗保管员)。

3、发现桌椅门窗及其它设备损坏要及时向学校汇报,以住宿,不得私自居住,或扩大居住范围。

2、根据上级有关财经制度的精神,凡经批准在校居住的单身教师或家庭都要根据其居住面积每月缴交房租,并安装电表、水表、交付水电费。

3、凡住校教师未经批准,不得容留亲属或外人在校住宿,要严守法纪不得做违法的事。晚上十时后不准喧哗,开大音响等。以免影响别人休息及影响睦邻关系。

4、凡经批准在校宿舍居住的教职工,必须遵守规则,绝对注意搞好个人、家庭的公共卫生。保持宿舍整洁,校园绿化,环境美化。

十一、班级财物保管制度

1、各教室财物要做好登记,落实到各班主任,转班时要做好交接手续,教室的设备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借出。便安排修理,但要做好被损坏物件的名称、数量和程度以及修理的费用记录。

4、教室桌、椅、门、窗及其它设备人为损坏的按价加倍赔偿。常规自然损坏由学校派人修理。违反纪律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坏,由损坏人按价加倍赔偿,还要以当事行为人按校规给予处分。

5、各班主任与学校签订课桌、门窗及其它设备财产保管手续。每学期结束学校要验收、评比。评比结果跟绩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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