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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监控中心制度

时间:2022-04-10 01:34:21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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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监控中心制度

一、监控中心管理规定

安全防范监控中心制度

为加强监控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加强内控管理、预防不法侵害和处置突发性事件中的作用,根据省联社和公安、银监部门的相关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本行的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1 、总行风险管理部是监控中心的归口管理部门。 总行监控中心值守采取 24 小时 3 人专职坐班值守。

2 、值守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临岗必须保持着装整洁。

3 、监控中心为安全防范重点部位,未经批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未经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监控管理人员许可,不得向任何人员展示监控画面,严禁其他人员操作监控设备。因工作需要查询、调阅视频资料的,须经职能管理部门领导或监控中心主任批准,登记备案后在监控中心由中心主任进行操作查询。

4 、严禁调看与本岗职责无关的录像资料,严禁未经批准的人员调阅、复制有关录像资料,严禁嬉笑,保证充沛的精力,对屏幕墙显示器显示的画面实施准确、实时监控。

5 、遵守保密规定。监控资料为本行的重要机密资料,本行所有人员(包括中心值守人员)不得随意向外透露监控中心位置、设备与防护设施配置情况、录像资料内容等机密情况,不准在监控室拍照、摄像。监控中心所有信息资料的对外披露,未经总行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提供或披露。

6 、值守人员要熟练掌握操作技术,监控的一般操作,由监控中心当日值班人员严格按照操作方法、操作流程及要求进行操作。监控的特殊操作由总行职能管理部门指定专人或按授权权限进行操作。任何人不得违章操作。禁止随意拆卸、移动、挪用设备及设施,禁止随意调试监控、报警设备及改变设备的各种参数。不得私自使用设备、设施从事与监控无关的活动,不准擅自复制录像资料,不准删减录像资料,不准随意关闭设备、设施。经总行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关闭有关设备、设施、视频。

7 、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监控中心区域内会客,长期接打电话、手机;值班期间不准看书看报,不准躺卧睡觉;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污染物带入;严禁在监控中心内吸烟;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监控中心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

8 、不得在监控设备操作台上放置腐蚀性、高磁性等物品,不得人为损坏设备、设施,保持设备、设施的整洁卫生。当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修。

9 、中心管理人员每月对远程监控设备运行环境进行维护和保养,并进行登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监控、报警等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上报职能部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登记。

10 、保持监控中心值班良好的运行环境,操作台物品摆放有序,严禁摆放水杯、食品等物品,其他部位物品摆放必须井然有序。

二、监控中心主要工作职能

1 、运用监控、报警、门禁、检测系统等技防物防手段,负责对金库及其安全管理区域实施每日 24 小时双人不间断远程监控守护。

2 、运用监控、报警、门禁、检测系统等技防物防手段,负责对总行办公大楼、营业网点、自助银行(设备)进行每日 24 小时实时远程巡查、看护。

3 、担负总行大楼消防控制中心副控值守,协助消控中心做好大楼消防安全巡查和应急情况的机动处置。

4 、远程监控、巡查所属营业网点早(晚)接(送)款包、运钞车停靠和营业期间金库、网点、自助服务区、本部办公楼等时段、部位场所的现场动态情况。

5 、负责营业网点的大门关闭情况、网点防入侵设防落实情况巡查。

6 、负责接报、登记营业网点日终反映的涉及安全保卫方面的问题。及时核实与处置入侵报警、消防报警事项,及时准确发出报警。

7 、负责检查所属金库、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点等部位监控录像资料的保存期有无达到规定要求。对发现的防护区域内的视频监控、报警、通迅、网络、照明、出入口通道门、通道门锁具等设备、设施方面的故障及时报修。

8 、在所及监控区域发生警情时及时向“ 110 ” 指挥中心报警,同时向甲方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照相关预案,采取控制措施。

9 、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处置和协助处置突发事件。

三、监控中心岗位职责

监控中心运用监控、报警、门禁、检测系统等技防物防手段,负责对总行金库及其安全管理区域、营业网点、自助银行(设备)、办公楼等重要区域、人员和运钞等活动情况,实施 24 小时不间断远程监控守护和实时动态巡查。保障值班期间远程联网监控范围和 110 联网报警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的安全,及时发现和报告值班期间监控范围内的异常情况以及报警事件,应对处置异常突发事件。其岗位职责是:

(一)远程守库工作职责

1 、负责对总行金库及其安全管理区域,实施 24 小时不间断远程监控守护。

2 、负责对接入监控中心的 110 报警二级联网系统和门禁等技防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和布、撤防工作。

3 、负责总行金库进出库的人员操作和车辆等重要区域活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巡查。

4 、负责对出入库区人员的把关审核工作,对进入库区人员及物品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利用门禁开启库区防盗门,严禁非备案或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库区。

5 、负责总行大楼内通往库区外围主要道口及重要区域(如大厅、一楼主要过道、后门等)、总行机关办公楼层等场所活动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

6 、负责对监控中心的监控录像设备以及远程监控录像设备、门禁系统设备、报警系统设备等日常清洁保养和报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按要求登记备案。

7 、闭库期间,监控进出甲方金库及其库区管理区域的人员、物品,运用监控,报警、门禁系统等技防物防手段,阻止不符合双方界定的人员、物品进出金库及其库区管理区域。

8 、共同担负办公大楼消防控制中心副控值守,在监控中心运用监控、报警系统等技防物防手段,协助消防控制中心做好大楼消防安全巡查和应急情况的机动处置。

9 、在值班期间对所及监控区域发生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向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汇报,发生警情时立即向“110 “指挥中心报警,同时向保卫或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照相关预案,采取控制措施。

10 、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加强对监控值班范围特点和规律的总结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能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妥善进行处置,并立即向职能管理或保卫部门负责人报告。

11 、严格履行监控中心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自觉接受总行工作指导及履职情况的管理、监督、考核。

12 、认真做好各类监控守护值勤工作日志的记录。

(二)远程守护营业场所工作职责

1 、负责对所有营业网点进行每日 24 小时实时远程巡查、看护,发现意外情况负责联系或报警处置。

2 、负责对营业网点的业务经营过程安全、员工规范操作行为和安全防范措施、营业厅及场所门前客户活动情况、网点通勤门及防盗门窗等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巡查。

3 、负责对网点运钞交接区的早晚接送包时段押运车辆运行及与网点间交接情况的实时动态监控。

4 、负责对所有网点营业结束后的营业网点大门关闭情况、营业网点的防入侵布防情况进行异地巡查。发现有营业网点大门未关闭或未进行防入侵设防等,电话通知该网点负责人整改落实,同时将相关情况报保卫部门负责人,并就存在问题、处置方法和落实情况等做好记录。

5 、负责检查所有营业网点的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有无达到规定要求。对发现的防护区域内的视频监控、报警、通讯、网络、照明、出入口通道门、通道门锁具等设备、设施方面的故障及时报修。

6 、共同担负总行大楼消防控制中心副控值守,在监控中心运用消防副控系统、监控、报警系统等技防物防手段,协助消防控制中心做好大楼消防安全巡查和应急情况的机动处置。

7 、在值班期间对所及监控区域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向职能管理部门或保卫部负责人汇报,发生警情时应立即向“ 110 “指挥中心报警,同时向保卫或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照相关预案,采取控制措施。

8 、认真做好各类监控值勤工作日志的记录。

(三)远程守护自助银行工作职责

1 、负责对所有网点自助银行(设备)等重要区域的活动情况,进行 24 小时实时监控和动态巡查。白天对自助银行服务区及门前监控区域每间隔一小时巡查一次,夜间将所有自助银行服务区监控画面在中心上墙,实时监控。

2 、对自助服务区有嫌疑人员逗留、破坏自助设备、袭击客户的情况时,值班人员首先要通过监控中心的远程语音双向对讲系统向对方喊话,促其离开,经喊话仍不离开的,要立即通知该自助服务区所属行负责人,迅速到场处置,情况特别严重、紧急时,可直接向公安机关“ 110 ” 报警,以迅速阻止嫌疑人的不法行为,同时向保卫或职能管理部门报告。

3 、及时做好各种情况和报警事项处理登记工作。

三、远程监控中心值班工作流程

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远程监控中心实行 24 小时坐班制,值班员在值班时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各类操作。

(一)交接-班流程

1 、各班次值班员应在交接-班前十分钟到岗,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不得离岗。

2 、交-班人员完成值班记录,向接-班人介绍值班期间运行情况及呈出现的问题,移交还在处理或需关注的问题,交接相关资料和设备等物品。

3 、接-班人员到岗后即检查所有监控、报警、门禁、通讯、远程设备(摄像机、报警器、录像机、监视器、磁卡门、远程对讲、各监控终端、联网报警)运行是否正常及中心机房其它设施是否完好;通过值班日志检查上一班有无遗漏工作;检查卫生状况。

4 、交-班人员必须将本班须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详细交接并登记;接-班人员须将接-班时设备、设施检查情况、卫生状况进行登记,接-班人员登录各监控、报警及门禁终端,双方签字完成交接。

5 、待接-班人员进入值班状态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二)值班流程

1 、远程监控中心机房必须 24 小时值守,值班员吃饭、洗漱、打扫卫生、上厕所等应轮流替换。

2 、值班过程中应定时检查监控、门禁、报警、通讯、远程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如有疑问或问题超出值班员权限应立即向职能管理部门管理人员(中心主任)报告。

3 、值班时应保持高度警惕,重点监控金库及其安全管理区域、各重要通道、营业网点、自助银行的画面。按要求对重要部位的报警系统进行设防操作。

4 、根据本行摄像监控部位数量和监控显示图像数量,按照固定画面和不定时巡查两种监控模式,进行科学合理的资源配置。一是对本行摄像监控部位进行风险度分级,确定固定监控与分时段监控部位,对于分时段监控部位,还须确定特定时段内的固定与滚动监控部位。在滚动监控中,确定各自的滚动显示顺序和间隔时间。二是对固定和滚动的显示图像,确定监控重点内容,防范异常情况发生。

5 、做好中心首问负责制的相关工作,不推诿、不扯皮。待人接物做到有礼有节,接听电话须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使用电话和对讲系统回答前端咨询求助信息时,应使用规范的文明用语,态度不得生硬。

6 、密切关注监控区域的情况,及时发现可疑事件,迅速甄别事件性质,按照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中心管理或保卫部门负责人。

7 、密切关注各营业网点 CK 报警系统测试、每日撤布防情况,对未收到信息的,要查明原因,对异常撤布防信息要及时辅以监控录像画面进行跟踪甄别原因。负责接收营业网点日中安全日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三)上级或有关部门进入监控中心的操作流程及要求

1 、上级主管部门来人需要进入监控中心进行检查时,值班人员通过可视对讲装置,首先查看来人有无总行领导或中心管理部门或保卫部负责人陪同,查看来人有无《安全检查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对符合规定要求的,登记后方可按相关规定接受检查。

2 、公安等司法机关来人需要进入监控中心进行安全检查或查、取录像资料时,值班人员通过可视对讲装置,首先查看来人有无总行领导或中心管理部门或保卫部负责人陪同,查看来人有无执行公务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件,对需要调阅监控资料的还要查看有无经保卫部负责人签名同意的《调用监控录像资料》审批手续,对符合规定要求的,登记后方可让其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调阅、拷贝。

3 、总行各职能部门需要进入监控中心调阅监控资料进行业务检查时,值班人员(通过可视对讲装置及防盗门窗口)首先查看来人是否有总行中心管理部门或保卫部发给的检查手续,查验检查人员身份,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方可让其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

(四)值班日志登记流程

1 、各班次应作好值班记录及各项登记。凡本班次发生的各类事情应记入《监控值班登记簿》。

2 、录像查询、调阅应记入《录像资料查询登记簿》。

3 、联网报警误报应记入《 110 联网报警误报登记簿》。

4 、消防副控设备报警及处置情况应记入《消防值班登记簿》。

5 、设备检查及故障报修应记入《设备检查故障报修登记簿》。

6 、各项值班日志在登记时应将发生时间、事发地点、事件经过、涉及人员、损失情况、处理情况、汇报情况、记录人等要素登记清楚。

四、突发事件预案处置流程

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迅速甄别事件性质、果断采取应对措施、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各值班人员应分工明确,相互协作,按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要求妥善处理;坚持以人为本,优先保护员工和客户生命安全;坚持保护银行声誉,保守客户个人隐私的原则。

(一)营业网点报警事件预案处置流程

1 、接到网点报警后,值班人员首先通过网络报警系统,查看网点何部位报警,其次,尽可能的将报警网点、部位的监控图像资料迅速切换到屏幕墙上进行视频比对、辨别,第一时间查明报警原因,甄别报警性质。

2 、与报警网点、部位的所属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并要求速到报警点及时处理。报警网点、部位无异常情况属于误报警的,值班人员应电话告知其解除报警,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3 、如无法通过远程监控查明报警原因时,应立即通知营业网点负责人安排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明情况并配合公安人员处理。

4 、确有抢劫、破坏、滋事、诈骗等重大突发案情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 110 ” 报警和向本部门或保卫部领导报告。

5 、保持与营业网点人员、“ 110 ” 报警指挥中心的联系,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如确为真实警情,应立即报告保卫部及中心主任,保卫部负责人或中心主任接报后在第一时间到场,视情调遣保卫力量,配合警方维护现场秩序,统一协调警情的排除。并及时向行分管领导报告,视情向总行办公室通报,及时做好舆情控制工作。

6 、紧急按钮报警后还需提醒网点恢复报警按钮及清除键盘报警记忆信息。

7 、做好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的登记、录像资料保存和情况上报工作。

(二)金库等重要部位报警事件预案处置流程

1 、接到金库及其安全管理区域等重点防范部位报警后,值班人员应立即通过远程监控调看报警区域内的画面,第一时间查明报警原因,甄别报警性质,观察报警区域有无异常情况。

2 、发生或即将发生危及人员、财物、大楼安全的事件时,值班保安人员迅速向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向中心主任或保卫部负责人报告,接报后,中心主任或保卫部负责人应该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置,各类人员应该按照既定预案,在有效保护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稳妥处置。

3 、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报告中心主任或保卫部门对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进行布控或查明原因,同时查勘我行财产是否被盗,设施是否被破坏。必要时可报警请公安人员予以协助。

4 、经检查确认为误报的,应及时重新布防。

5 、如无法通过远程监控查明报警原因时,应立即通知保卫或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明情况。

6 、做好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的登记、录像资料保存和情况上报工作。

(三)网点自助银行服务区(包括在行穿墙式 ATM 机)意外情况预案处置流程

1 、发现自助服务区有嫌疑人员逗留、破坏自助设备、袭击客户的情况时,值班人员首先要通过监控中心的远程语音双向对讲系统向对方喊话,促其离开或阻止其破坏、犯罪行为。

2 、经对讲系统喊话逗留人员仍不离开的,要立即通知该自助服务区所属行负责人,迅速到场处置,同时,向安全保卫部领导报告。

3 、情况特别严重、紧急时,可直接向公安机关“ 110 ” 报警,以迅速阻止嫌疑人的不法行为。

4 、及时做好报警事项处理登记。

(四)监控中心值班室受到冲击或袭击时预案处置流程

1 、当监控中心受到冲击或袭击时,值班人员首先立即向本部门领导或保卫部报告,做好抗冲击或袭击准备,特别紧急情况下,直接按下紧急按钮或用电话向公安机关“ 110 ” 报警中心报警。

2 、运用法律等手段对冲击或袭击者进行口头警告、劝阻,拖延时间待援。

3 、警告、劝阻无效时,应果断运用防卫器械等进行反击。如不法分子逃跑,值班人员应记住其长相、衣着、口音等特征,不要离岗追击,要坚守岗位,监控和守护目标。事后协助破案处置。

(五)总行大楼一般防范部位报警后预案处置流程

一般防范部位报警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使用中心监控观察报警区域有无异常情况。如无法确定,应立即通知大楼物业和保安值班人员前去查看,并在第一时间向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保卫部负责人报告,同时通知物业和保安值班人员 2 人以上携带自卫器材和通讯迅速前往现场查明情况,现场情况及时向监控中心报告。如有警情向公安机关“ 110 ”报警处置。

(六)总行大楼消防设备(中心消防副控)报警预案处置流程

1 、值班人员在监控中心通过消防中心副控设备,接到大楼消防报警后,首先要通知报警点部位人员核查(属于酒店楼层通知酒店值班人员检查;属于总行的,白天通知各点,夜间通知物业和值班保安检查),属于误报警的,立即进行消防系统设备操作,恢复消防系统设备正常的运行状态。

2 、有火情的要立即通知消防中心主控室值班人员,查明火情位置、火情性质、火势状态等情况,按照灭火预案或报火警处置,同时迅速报告保卫等部门负责人到场组织抢险。

3 、及时做好消防报警和处理报警事项的登记。

(七)监控中心、录像设备、摄像机及安防软件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 、监控中心电视墙如出现黑屏或部分黑屏无图像,监控值班人员应立即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设备如正常再检查电源线路。如无法判断故障应立即向监控中心主任报告处理。

2 、监控中心后场监控录像设备如出现异响或显示画面弹出错误提示信息,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立即处理并检查监控录像指示灯是否在录像状态同时回放录像检查录像资料是否完整。如无法判断故障或恢复应立即向监控中心主任或设备管理人员报告处理。

3 、值班过程中如发现摄像机监控画面蓝屏或黑屏等现象,首先要确定监控画面所监控的位置,特别是重点部位监控区域,如:大厅、金库出入口、自助后场、中心机房、其他重要部位等。值班人员第一时间向中心主任或技防管理人员职能管理和保卫部门负责人报告。如无法判断故障或短时难以恢复的,由保卫部负责人视情决定临时增派保卫人员,加固人防措施。

4 、监控中心安防软件如出现无法连接或点击监控画面无反应,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先关闭安防软件再重新启动。如仍然无法打开或连接失败,应立即向监控中心主任或设备管理人员报告处理。

5 、监控中心如发生 UPS 设备停电故障,监控值班人员应立即检查确定电源故障点,并立即联系大楼值班电工,检查停电原因并进行恢复,同时在第一时间向中心主任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处置。

6 、准确做好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的登记、录像资料保存和情况上报工作,做好现场保护。

五、值班人员值班期间的操作要求

(一)按照设备的操作要领使用设备、设施,对所守护的总行办公楼、金库、营业网点、自助服务区等重要目标、区域实施监控。

(二)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有关管理制度,提高警惕、集中精力,密切注意观察监控区域、监控目标的动向,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与监控区域、监控目标所属的单位、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本部门或保卫部。

(三)每间隔一小时切换图像,对监控区域、目标巡检一遍,每天检查总行大楼、营业部、金库、自助服务区的录像资料保存天数,每 15 天检测监控中心紧急报警装置与“ 110 ”报警中心是否相通;如发现录像资料保存天数不符合规定、紧急报警装置连接不通时,要及时向监控中心主任或本部门负责人报告。

(四)报修设备、电源、照明、网络、消防等设施方面的故障。

(五)及时处置监控中心报警系统报警事项。值班人员值勤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接到监控系统报警信号、接到基层网点发生刑事案件、滋事、防护设施故障或涉及安全等问题的报告时,要按本规定及时向有关网点、部门领导及保卫部负责人报告,并做好接警及处置记录,不得错情、漏情、隐瞒不报。

(六)营业终了,对总行办公楼、营业厅等区域巡查、清场,对有关通道出入口、重要区域进行封闭、设防,对营业网点大门关闭情况和 CK 设防情况进行远程巡检,对未关闭大门或 CK 未设防的应立即通知该营业网点负责人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其安全。

(七)夜间值班时,将金库、自助服务区、在行式 ATM 等守护目标的图像切换至屏幕墙上,实施监控。

(八)详细记录值班期间有关工作情况,包括移交事项及情况处置;防范区域巡查、清场、封闭、设防情况;领导或有关部门查岗检查情况;警情及处置情况;需要移交接-班人员处理的事项;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九)做好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爱护设备、设施,注意设备、设施的防潮、防水、防高温、防腐蚀、防磁、防剧烈震动。擦拭设备、设施有关器材的灰尘,打扫环境卫生,保持设备、设施、器材、环境的整洁。

(十)严格执行消防有关规定要求,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与保养,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保卫部负责人组织维修。

六、监控中心消防控制值班人员职责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消防控制室的主导者,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关系到整个建筑和建筑内部的人身、财产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履行如下职责:

1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悉掌握大楼的设施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应对本单位的火灾自动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熟悉掌握,懂得火警应急处理程序。

2 、负责各种消防器材监视和运用,不得撤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3 、熟悉本系统所彩消防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 、发生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并应直拔“ 119 ”向消-防-队报警。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5 、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6 、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7 、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8 、消防控制中心为安全重地,所有值班人员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工作失职者酿成事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9 、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性,严密监视控制台,发现报警及时查处,若属火警,则按火警应急处理程序操作,若属误报或故障,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七、消防控制中心火警应急处理操作程序

当消防控制中心收到火警信号时,值班人员应根据显示情况,查看报警探头位置,并立即电话通知该区位所在的部门现场查看,或派人到现场查看,如果是火警应按下列程序操作。

1 、拨打“ 119 ” 向消防大队报警,报警时要沉着,准确地讲清楚位置,楼层起火部位,燃烧性质和火势大小等,同时报告保卫部门主要负责人,并向办公室水电系统管理人员通报。

2 、在报警的同时,将消防控制器切换成自动状态,使消防供水、喷淋的报警等处于联动状态。

3 、打开事故广播,通知大楼消防员立即到火灾地点投入灭火,引导人员疏散及转移物品。

4 、消防控制中心应时刻与着火点保持联系,根据着火部位,火势情况及时处理,如果发现联动有故障应及时手动启动消防泵。

5 、消-防-队到现场后,应服从消-防-队领导统一指挥。

八、安保人员工作守则

1 、政治合格,作风优良。 2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 、严守机密,遵章守纪。 4 、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5 、仪表端庄,操作规范。 6 、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7 、严守律己,廉洁奉公。 8 、刻苦钻研,业务精通。

9 、安全高效,优质服务。 10 、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监控中心设计规定2015-06-22 18:57 | #2楼

1、监控中心应设置为禁区,应有保证自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和进行内外联络的通讯手段,并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和留有向上一级接处警中心报警的通信接口。

2、监控中心的面积应与安防系统的规模相适应,不宜小于20、㎡,应有保证值班人员正常工作的相应辅助设施。

3、监控中心室内地面应防静电、光滑、平整、不起尘。门的宽度不应小于0.9m,高度不应小于2.1m.

4、监控中心内的温度宜为16~30°C,相对湿度宜为30%~75%.

5、监控中心内应有良好的照明。

6、室内的电缆、控制线的敷设宜设置地槽;当不设置地槽时,也可敷设在电缆架槽、电缆走廊、墙上槽板内,或采用活动地板。

7、根据机架、机柜、控制台等设备的相应位置,应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槽的高度和宽度应满足敷设电缆的容量和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

8、室内设备的排列,应便于维护与操作,并应满足本规范 3.5、节和消防安全的规定。

9、控制台的装机容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留有扩展余地。控制台的操作部分应方便、灵活、可靠。

10、控制台正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2、m,侧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净距离,在主要走道不应小于1.5m,在次要走道不应小于0.8m.

11、机架背面和侧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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