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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通知

时间:2022-04-12 21:51:50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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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通知

公司各部、室: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通知

根据公司(2015)22号文件《信阳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通过管理精细化、目标分解法、责任明确化,实现职工个人工作业绩与收入相结合,达到多劳多得的激励效果,促进管理上台阶规范化,工作效率有新提高,经济效益有新提升,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和爱岗敬业的工作激-情,真正实现“企业增效、职工增收”。各部、室要高度重视,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与月下达的生产工作计划,每月分解到各部门,作为月工作绩效考核的依据,在公司绩效工资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月、年绩效考核方案,引入二级考核机制,制定详细职工考核实施细则,做到正面激励、拉开档次、奖罚分明、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为下步绩效工资的实行打下坚实基础。如有制定不完善、不可行、没有拉开分配档次,未按要求严格认真制定完善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的部、室,公司将收回部门相应的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通知2015-07-29 20:58 | #2楼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财政部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财政 [2015]3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认真研究,重新修订了《华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和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华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和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华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

考核和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2015〕70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财政部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财社〔2015〕311号)、卫生部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2015〔112〕号)、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方案的通知》(陕卫办发〔2011〕349号)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过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的考核,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促进医改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

第三条  绩效考核根据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法、程序和指标体系》的要求,制定相关考核评分细则,统一考核内容、统一考核标准、统一考核程序,体现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社会效果、综合情况进行的综合绩效考核,以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

第五条  项目补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分配和拨付管理,是指根据项目任务完成的工作量统计、核算经费成本,按照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办法拨付补助资金,审核分配与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账务管理和使用管理,以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  项目服务管理

第六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1大类41个项目。

第七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按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执行。

第八条  县卫生局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管理、组织考核和资金核算与管理,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日常督查等工作。

第九条  县卫生局按区域内服务人口数和人均补助标准安排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统筹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并对资金的安全性、合理性和绩效情况实行追踪问效,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  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对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督查、业务指导和培训。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对所属村卫生室项目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日常考核。

第三章  项目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逐级考核制度,完善项目长效管理机制,扎实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机制,对承担任务的医务人员进行考核,保障项目工作任务落实。

第十二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属地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考核结果与改进服务和经费补助相挂钩原则。考核工作由县卫局组织,县级各项目管理部门(县卫生局防保股、宣教股、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妇幼院)负责各自分管项目的乡镇及村级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卫生局财务股和防保股。

第十三条  考核依据《华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采取听汇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和入户核查等多种方法,统计和核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核实项目工作的真实性,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项目质量考核实行千分制,各项指标分值分别为:项目执行指标500分,行政管理指标270分,资金管理230分,考核周期原则上为每半年一次,时间为从上一年的第四季度起到本年度的第三季度止。各项目管理和实施单位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全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级考核。

第十五条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每季一次对所属村卫生室项目服务任务完成数量、质量、及时性及台账资料、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第十六条  县卫生局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华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见附件)。依据成本核算标准,对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进行实际考核计算后,将专项资金加权分配至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资金考核分配方法为:设:每一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期内应完成工作数量(即:核定测算基数)为Cn,项目单位标准为Dn, 数量考核得分率为Sn,质量考核得分率为Fn,期内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得项目补助资金为Rn,则Rn=Cn×Dn×Sn×Fn 。        

第四章  项目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25元标准补助,随着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的发展需要,补助标准将逐步提高。

第十八条   县卫生局财务股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项目资金的拨付并会同县卫生局监察室负责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  县卫生局财务股根据乡镇服务人口数及考核结果采用预拨加结算的方法,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直接预拨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剩余资金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后拨付。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收到拨付资金10日内及时将资金的40%拨付至村卫生室。

第二十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拨入款项统一计入“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科目,支出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目在“财政补助收入-财政项目支出备查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中反映。

第二十一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资金填报表格数据必须与机构收支明细账、会计凭证记录金额一致,专项资金的支出率要与项目工作进度相适应。

第二十二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使用项目补助资金,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核算补偿参考标准,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县卫生局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努力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二十三条  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对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虚报、瞒报有关情况骗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外,要相应核减专项补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二十四条  县卫生局防保股负责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华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

关于2012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2015-07-29 14:25 | #3楼

为了贯彻和落实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提高经营绩效,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保证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和运营计划的实现,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特将2012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组织分工

1、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与公司绩效考核小组的组织分工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制订和完善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并负责绩效考核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3、企划部负责对各部门的指标(含定性与定量指标)进行筛选,与各部门签订《年度绩效责任书》;负责对KPI指标进行细化,并对KPI指标收集、整理,提供给人力资源部作为绩效考核运用。

4、部门经理负责拟订和实施本部门绩效计划,将部门绩效目标分解到员工个人,负责本部门人员的绩效考核的组织与管理。

5、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部门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分管部门制定绩效计划,不断提高分管部门的工作绩效。

二、中层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的考核

1、考核依据

公司与各部门签订的《2012年度部门绩效责任书》。

2、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分任务绩效(含KPI、关键任务)、工作行为和综合素质三个维度进行。

   3、考核周期

4、考核流程

月度工作完成情况检查确认

1)  每月度初部门制订月度绩效计划,填制《部门月度绩效计划考评表》;

2)  分管领导负责对部门绩效计划进行审定;

3)  次月月初,各部门在《部门月度绩效计划考评表》中对计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3日前交人力资源部;

4)  绩效考核小组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初评分

季度考核

1)       季度末人力资源部发放表单进行部门经理与经理助理工作

行为评分;

2)       季任务绩效得分(85%)+工作行为得分(15%)=季度初

评得分;

3)       季度初评得分提交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初评基础上核定

季度最终考核得分;

4)       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统计计算各部门(个人)季度绩效

考核得分,并将考核得分进行排序,用强制分布的方式确定个人季度考核等级和考核系数,完成后提交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总经理)审批;

5)       季度考核结果反馈。

年度考核

1)       年度末人力资源部发放表单进行部门经理与经理助理个人

综合素质评分;

2)季度考核汇总(90%)+综合素质得分(10%)=年度绩效初评得分;

3)年度初评得分提交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初评基础上核定年

度最终考核得分。

4)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统计计算各部门(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并将考核得分进行排序,用强制分布的方式确定个人年度考核等级和考核系数,完成后提交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总经理)审批。

5、考核结果运用

1)季度考核结果直接影响部门经理、经理助理的季度绩效奖金,间接影响年度考核结果。其中,季度绩效奖金计算办法如下:

个人季度绩效奖金=本人季度绩效奖金基数×本人本季度考核系数

2)年度考核结果直接影响部门经理、经理助理和部门人员的年度奖金,计算方法如下:

个人年度绩效奖金=本人月定岗工资额×本人本年度考核系数

6、薪酬模式结构

1、考核周期按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三、各部门非直接生产岗位人员的考核

2、薪酬模式结构:

四、附则3、各部门非直接生产岗位人员可参照公司规定的薪酬模式,也可在公司规定的薪酬模式的基础上制定更适合本部门实际和利于激励的操作办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1、具体的考核标准与表单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为准。

2、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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