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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及加班管理规定

时间:2022-04-14 09:28:54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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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及加班管理规定

某公司加班及休假管理办法

休假及加班管理规定

请休假及加班制度的补充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请休假及加班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营造积极主动的工作氛围,特对《员工手册》中的请休假及加班制度进行如下补充:

请休假制度

1、事假须先冲抵倒休假,无倒休假的先冲抵未休年假,无未休年假的先冲抵未休奖励假。剩余无法冲抵的事假,按当天实际工资扣除。

2、病假须提交北京市正规医院的病假单,病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3、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不参加当月月评估奖金的分配。

4、半年病、事假累计超过6天的,个人半年绩效奖金只发放50%;超过12天的,个人半年绩效奖金不予发放。

5、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的,不能参与当次调薪。

6、连续事假超过5天的,均须提前提交董事长审批,否则记为旷工。

7、各类请休假最低为1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因公司日常工作时间为7小时/天,请全天假的,按7小时/天计。

加班及倒休制度

8、因工作原因安排员工加班的,须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组长事先提交申请(《加班审批表》见附件),得到总监批准后方可计为加班。每位员工的加班时数不超过24小时/月,出于安全考虑,每次加班不得超过晚9:30

加班优先给予倒休。倒休时间等同加班时间。倒休假应在当月安排,最迟不超过次月末。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倒休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加班工资。

9、因工作原因员工个人自愿在下班后留在公司的,超过晚7:30(执行9:30上班的人员须超过晚8:00)的可领取晚餐及车费补贴¥50/日。员工须在BBS的考勤帖下发帖说明工作内容作为财务部的统计依据,财务部月末与主管总监确认后该补贴将按月直接发放到工资中。

自愿留在公司的次数不超过10次/月。出于安全考虑,每次不得超过晚9:30

10、出差期间遇周末虽然没有工作但仍不能返回住地的,给予对等的倒休天数或双倍的日出差补贴。

本补充办法自即日起执行。

考勤休假加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员工考勤、休假及加班管理,保障员工休息权利,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全公司员工的考勤、休假、加班的监督管理;

3.2各部门配合管理部,做好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休假、加班的监督管理。

4.管理流程

4.1工作时间规定

4.1.1公司执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可调整或延长工作时间。

4.1.2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作息时间由管理部另行通知。

4.2考勤规定

4.2.1管理部负责公司员工的考勤,一天考勤四次。

4.2.2上班刷卡时间超过上班时间30秒即按迟到论;超过15分钟至1小时内按旷工1小时论,超过1小时按两小时计,两小时以上按三小时计,依次类推。旷工工时按标准工时的2倍扣除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累计旷工七个正常工作日视为自动离职。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4.2.3本公司除总监级以上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均实行刷卡。考勤时间以电脑记录时间为准。刷卡应自觉排队,严禁代刷卡,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均以旷工一天论处,并按情节轻重酌情惩处:

3.2    1)代刷卡(委托人和代理人均予记过一次);2)故意损坏感应卡者。

4.2.4员工因故不能按时上、下班,应事先向部门主管级及以上领导说明原因或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应电话告知原因,回来补填《请假单》,不能发信息请假。4.2.5员工上班、下班的刷卡时间至少相隔十分钟以上,否则视为无效刷卡时间,因特殊情况未能刷卡者,必须填写《签卡申请单》由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确认方为有效;

4.2.6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外出,因办理公务外出应告知部门主管并得到许可,主管不在时应告知部门其他人员,并在公司去向牌上写明去向及外出事由。若不能在上下班时间赶到公司的,应在回公司后及时填写《签卡申请单》。误餐的可填写《误餐补助申请单》。

4.2.7不论何时,员工进出公司大门都必须刷卡。

4.2.8新入职暂未发放考勤卡的员工到前台文员处签到考勤。

4.2.9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办理《出差申请单》,经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管理部作为考勤依据,出差前应在去向牌上写明出差地点。

4.3休假规定

4.3.1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期间薪金全额支付;如法定节假日逢周休日则顺延休假。

4.3.2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填写《请假单》。

4.3.3事假:因私事请事假者,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

4.3.4病假:因病须治疗者,按病情轻重请假休息,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3.5丧假:已婚职工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离世,可享受丧假3天,路途远的可酌情增加1天;

4.3.6产假:已婚女工分娩,可享受产假90天(须出示准生证);

4.3.7工伤假:因工负伤休假,依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规定决定;

4.3.8婚假:员工新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可享受婚假7天;

4.3.9请婚假须提供结婚证书,工伤及病假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假逾期(获批准延假者除外)均以旷工论处;

4.3.10 休假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付:

1)事假不计薪资,按小时扣发工资,小时扣发工资=月工资/176;

2)产假薪水按基本工资发放;

3)其它请假未超过规定天数或经批准延长假期的按工资计算制度计发假期工资;

4.3.11假期批准权限:一般员工请事假在半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三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其它请假须由分管领导以上人员批准。

4.3.12符合请事假的条件:

1)直系亲属生病住院;

2)发生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因素;

3)周休日不能办理且必须本人亲自办理的(如迁户口、办理身份证等);

4)其它较为紧急的情况。

4.4加班规定

4.4.1公司加班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各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在《加班申请单》上签名并写明原因报请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并于当日下午下班前将加班单交管理部文员。若遇特殊情况急需加班的,应在一天之内补填《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交管理部文员。

4.4.2加班前后需刷卡,实际加班时间以刷卡记录为准。

4.4.3本月(当月15号至次月的14号)经批准的加班与请事假可相互抵消。

4.4.4本公司以下人员不计加班:

1)公差外出已报销出差费用者;

2)不论何时何日从事采购、销售工作者,均不计算加班;

3)司机周休日、法定节假日上班按加班计算,其余时间一律不计加班;

4)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其加班薪资已包含于薪资之内。

4.4.5周休日、法定节假日尽可能避免安排对业务不熟悉且从事危险的工作人员加班,且不指派其单独加班。

4.4.6休息日加班,如上班前因特殊情况不能加班,应以电话向部门主管级及以上领导请假,次日上班后立即出具证明或说明具体事实,补填《请假单》,不能出具证明或说明具体事实者以旷工论处。

4.4.7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有违纪、违规现象,给予罚款处理,由加班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开具《罚款单》,严重者予以开除。

4.4.8各部门节假日或夜间加班,其工作紧急且较为重要者,主管人员应亲自督导。

4.5单据汇总

管理部每月14日根据当月的考勤报表及请假、加班登记表编制工资表,报人力资源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于第二天计发工资。

5. 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管理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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