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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

时间:2022-04-14 15:17:41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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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

突发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应立即报告,6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报防疫站;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 12小时内上报疫情,不得漏报、瞒报、重报、错报。

2.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甲类传染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发现暴发疫情应立即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为疫情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对发现的确诊或疑似病命名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

4.传染病报告登记表、报告卡及相关记录要准确完整,并按要求进行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注意保密。疫情管-理-员,应及时核对,检查漏报、迟报、错报情况,并进行校订。

5.应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

6.列入被消灭、消除或重点控制的传染病(如脊髓灰质炎、新生生儿破伤风、麻疹等),除按上述要求进行疫情报告外,还应按卫生部的特殊要求进行报告和管理。

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与依据

为了提高我校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银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 适用范围

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以及其他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3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在校园内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我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指挥机构

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卫生保健医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核实、控制、医疗救治和报告工作,并指导学校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相关信息。

2 .校方卫生应急处理组织

2.1校方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张凌校长为组长,张忠峰为副组长,高春红、李淑霞、高东风、王秀杰、杨秀丽、张英为成员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2.2.校方卫生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如: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治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各组职责为:

综合协调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交流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汇报防治工作动态。

应对防治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协调落实卫生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救治,学生缺课、就诊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加强自我防护,组织和动员师生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宣传动员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社会宣传、新闻报道、普及防病知识,同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后勤保障组的主要职责:后勤保障组(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做好物资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并做好物资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2.3日常管理机构

学校张忠峰校长分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日常工作,有相应的部门和人员承担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职责一般包括: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报告;组织制订、修改学校卫生应急预案;组织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防控知识培训、宣教和演练;监督检查各种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预防与准备

1. 预案准备

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制定本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建立相关卫生应急工作制度。

2 .饮食饮水卫生基础建设准备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学生饮食、饮水、消毒隔离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防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3. 学校校医室建设

重视学校校医室建设,具有高素质的校医负责卫生室工作;建立其人员培训制度,使其做好学生发病登记、报告、预防控制等工作。

4.监测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落实学生晨检及发热学生登记报告制度,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

学校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要在2小时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立即进行核实和网络报告并于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5 .隐患排查

学校组织人员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排查、评估,责令有关单位采取有关防范措施。

6.风险预警

要向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但达到了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标准和存在饮食、饮水等风险隐患的学校发出风险预警,责成学校及有关部门采取防范措施。

7. 协调机制

学校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立健全信息沟通、会商、联动等协调工作机制。

8 .物资保障

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物质储备制度。卫生部门应建立健全重要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交通等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卫生应急物资的供给。

9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通讯网络体系,保障和维护信息安全通畅。

四.分级与响应

1 .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2. 分级响应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进行分级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事件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依据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一般(Ⅳ级响应)四级。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Ⅱ级响应由省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Ⅲ级、Ⅳ级响应分别由市、县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上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工作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 响应启动与条件

4响应措施

学校内一旦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禁止擅自宣布停课,如果需要停课,须经教育与卫生部门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各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采取以下措施:

4.1 卫生行政部门响应措施

(1)组织调查与处理: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与报告工作。

(2)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根据需要组织实施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等控制措施。

(3)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开展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4)进行事件评估: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控制措施与办法。

4.2 教育行政部门响应措施

(1)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2)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督促事发学校配合卫生技术机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核实、处理等工作;

(4)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事件患者的救治工作;

(5)做好师生救治与事件控制的后勤保障、社会稳定工作,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4.3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校方要在2小时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与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结合本校实际采取以下措施:

(1)学校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

1)立即以最快的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中毒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中毒者的主要症状、可疑食物(中毒物)等有关内容;

2)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人员转送到医疗机构进行积极救治;

3)保留造成中毒或者可能导致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的信息收集及报告、健康教育、心理疏导等其它控制措施。

(2)学校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

1)立即以最快的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等有关内容;

2)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性活动,停止可能造成传染病暴发、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在卫生有关部门未到达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患传染病的学生或教师隔离,并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4)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5)在当地卫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做好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做好通风换气、晨检与发热病人登记、医学观察、健康教育、心理疏导、消毒、流行病学调查等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

(3)学校发生急性化学品中毒事故时:

1)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急性化学品中毒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中毒者主要症状、可疑化学毒物等有关内容;

2)立即控制毒源,迅速撤离中毒环境内的有关人员,禁止其他人员擅自进入中毒环境范围,切断一切可能的中毒环节;

3)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中毒师生;

4)落实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信息收集报告、健康教育、心理疏导等其它控制措施。

5 响应终止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末例传染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由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的卫生行政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

五.善后处理

1. 后期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校方在事件结束5天内对本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与处置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报当地卫生与教育行政部门,卫生与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事件结案10天内对对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与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事件原因、现场调查处理情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卫生与教育部门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经济损失情况、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

2 奖励与表彰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预防控制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与表彰,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

3 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4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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