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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卫生检查制度

时间:2022-04-14 23:23:43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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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卫生检查制度

一、饮食卫生

中小学卫生检查制度

1、人员配置

根据需要设立合理、充分的岗位,所配置的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必须要有卫生防疫部门签发的个人健康证和相关的技术、职称等级证书。

2、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食堂卫生岗位责任制度、从业人员的晨检制度、食品留样试尝制度、食物运输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物入库、出库管理制度、物品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

3、操作规程

(1)食堂工作间和餐厅要通风、明亮、洁净,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做到地面无杂物脏物、无油污等。食堂功能区(生加工间、粗加工间、配菜间)要严格区分,在加工时,严格按食堂工艺流程进行操作,防止出现混岗、漏岗,避免食品交叉污染;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施要完善,要充分发挥各功能区和设施、设备的有效作用。

食堂器具要做到生、熟分开,有明显标记,公用餐具要清洁、消毒。出售食品时,要使用售货工具,包括出售包子、馒头、油条等食品,不得用手接触,必须使用专门的器具。

(2)坚持按规定程序灭鼠、灭蝇、灭蟑螂,要采取恰当的措施放灭虫药物,未用完的药物要妥善保管。特别是灭鼠工作,必须按规定购买鼠药,由经过受训的专人投放,并做到晚投放、早清扫。

(3)食物采购,要严密把好采买、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要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原则,坚持执行食品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优质优价供货网点,采购食物做到“三不”:不采购无固定厂名厂址,无商业标签和无生产日期、保持期,无卫生许可证的各类食品饮料和半成品;不采购不新鲜的蔬菜;不采购有质量问题的大米、面粉、食油、佐料等。

(4)库房要通气、透气,进入库房的食物验收登记后,要分门别类存放,标记标识要清楚,要注意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腐烂变质。保管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在领取和发放食物时,保管人员对发放的食物种类、数量要作好登记,领取人员对食物要进行检查验收,对感观情况进行登记,双方都要作好登记,以保证食物安全进入食堂进行加工。

(5)食堂管理人员要坚持试尝菜肴,要实行成品菜留样,次日24小时后若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才可将所留样品处理掉。

4、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1)从业人员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澡、勤洗手、勤理发、勤剪指甲。上岗时要穿戴工作衣帽,不戴饰物上岗。上厕所前要摘去工作衣帽,置于换衣间,便后要用消毒液浸泡洗手后,再穿戴好工作衣帽。上岗期间,禁止吸烟,不要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

(2)加工食物时,不准用手抠鼻屎。烹调食物时,切勿用手指直接在汤汁中搅拌后,放入口中品味,切勿直接用汤勺或锅铲盛装汤汁对着口腔品尝。烹菜时,要将汤汁置入事先备好的碗勺内然后再进行品尝。

(3)在盛装食物时,不能用抹布和围裙擦拭盛装容器。盛装好的食物不能直接与地面接触,应放在规定的架子或操作台上,在出售前要加盖或加防蝇罩。在分发和出售食物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物,要戴上一次性手套。严禁从业人员穿拖鞋上岗,严禁赤膊上岗。

二、卫生防疫

1、学校饮水卫生

使用自来水的学校,要定时、定人清理水池、水管,以免污垢、杂质影响水的质量。

要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要有专人负责,要注意水源环境条件的变化,定期查验水质,加强水源管理。自来水必须烧开后才能供给师生饮用,必须用洁净的专用盛水器。

2、学生饮用水卫生

采购饮用水时,要核准供水商家提供的各种有效手续和卫生检疫部门出据的检疫报告及卫生指数。不采买不合格的饮用水,不采买不符合卫生指标的饮用水,不采买无证经营商贩提供的饮用水,不采买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权或未经生产厂家批准同意销售的不合格饮用水,不采买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无安全保障和生产设备设施不完善的饮用水具。

3、流行性传染病的防与治

(1)学校要坚持对学生进行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要主动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取得联系,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对校园环境进行整治。要定期组织学生参加体检,及时发现疫情,特别是在春、秋两季传染病多发季节,更要加大力度进行检查,将防与治结合起来。

(2)发现疫情后,处理要及时、果断,要立即将病员进行隔离,切断一切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家长,让家长了解学生的发病情况。再尽学校所能,组织救治的同时,迅速通知传染病预防急控中心和医疗卫生部门、当地政府,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动员一切力量控制疫情的发展,防止其蔓延。之后,对有关环境和病员接触过的物品进行全面消毒处理。

4、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

(1)要教育学生勤洗脸、洗头、洗手、洗脚、洗澡,勤剪指甲,每天早晚坚持刷牙,三餐以后清水漱口,要勤换衣服,着装整洁。

(2)要教育学生按时进餐,主餐要吃饱。要讲究饮食的科学、合理、均衡,多吃蔬菜、水果,多喝水,保证身体发育对各种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的需求。不乱吃零食,特别注意不购买、不食用无证经营的食品和饮料,防止病从口入。

(3)要教育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大扫除,参加灭鼠、灭蝇、灭蚊、灭蟑螂等除害活动。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保持洁净的环境,有效地防御各类病害。

(4)要注意生长发育期的生理和心理卫生,合理引导学生培养自理能力,保持良好的站姿、坐姿和睡觉、行走的姿势。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要保持身体各种机能的正常运行,切忌过度疲惫。保护好嗓音,切忌大喊大叫。不要随意憋住大、小便,保持身体排泄的通畅。

(5)要注意运动卫生,参加体育运动不要过度疲劳,参加喜爱的活动也不要一味沉溺进去,要防止身体超负荷运转。  

中小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水平,预防与控制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构建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要成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卫生保健机构、总务(后勤)、教导处等有关部门参与。

第三条学校要设立卫生保健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学校预防保健工作。学生数1000人以上规模的中小学校必须配备专职卫生专业人员;其它中小学要配备专(兼)卫生保健人员,也可聘请卫生部门专业人员兼职。班主任要积极参与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了解健康教育课内容。

第四条加强校医和保健教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参加有关学校卫生防疫、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的能力水平。

第五条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学校要制订饮食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治、学生健康检查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学校每年初要制订卫生工作计划,年终要进行认真总结,并把卫生工作纳入评优评先内容。

第三章 学校健康教育

第六条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落实学校健康教育课程计划,通过课堂教学、讲座、活动等各种形式向学生传授健康教育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健意识。根据不同年龄段开设不同内容的健康教育课程,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课程安排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评价。

第七条学校要根据不同季节学校疾病预防的重点,通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板报、广播、宣传图片、VCD录像片及多媒体技术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按照不同年龄开设相应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课程或讲座。初中以上学校应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及时发现并疏导学生的心理卫生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第四章 卫生基础设施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项目必须按规定通过有关卫生部门的评价和监督审核,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通过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学校的教室面积、采光、照明、课桌椅配置和隔音效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

第十一条学生宿舍人均面积应在3平方米以上,且采光、通风换气良好。生活洗涤水槽人均0.05米以上。

第十二条学生食堂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并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有数量足够、方便师生使用的水冲式厕所。其设计和用材应便于通风祛臭、防蝇防蛆、冲洗保洁,粪便处理应实行三格化粪池、净化沼气池或纳入市、镇污水处理系统。粪池要密封,做到不渗漏,不满溢。

第十四条学校应使用城镇水厂供应的管网水。没有管网水需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其自备水源周围50米内必须无污染源,并要建有消毒安全设施。

第十五条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要设卫生保健室。卫生保健室的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并有上下水设备。保健室的各种图表要上墙。仪器设备最低要达到教育部《中小学卫生室器械设备配备目录》三类标准。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饮食卫生管理

学校食堂、副食品店、自备水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副食品店一律不得开办。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对患有痢疾、伤寒、肝炎、活动性肺炎、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人员必须调离岗位。

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索证、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做到生熟分开;餐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要落实安全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学校必须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特别是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的食堂、副食品商店,必须把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的管理,定期检测、定期消毒,以保证水质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安全饮用水。向学生提供桶装饮用水的学校,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关的合格证书。提供安全饮用水确有困难的学校,提倡走读学生自带开水。

第十七条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馆)、文体、会议场馆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明亮,要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动。

学生宿舍应保持清洁整齐,并敦促学生经常通风换气、勤晒被褥。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保持校园环境清洁整齐,垃圾箱、果壳箱应及时清理。厕所要每天进行清扫、消毒,做到无积水、无积粪、无异味、无蚊蝇。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第十八条学校传染病预防与管理

认真落实晨检制度,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要在校医的指导下,及时了解掌握早晨到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做好晨检记录,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结合季节特点、传染病流行趋势,重点做好相关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春秋学校开学时,要重点做好学校的清洁卫生工作,对学校环境卫生和食堂饮用水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学校要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做好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当地卫生、教育部门,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消毒、隔离等工作,如有必要,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应急免疫接种工作。

幼儿园、小学新生入学时,学校要按照《浙江省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学生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督促无证和漏种儿童及时补证、补种。

第十九条学生健康体检和常见病防治

学校要每年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进行学生健康体检的单位必须是具有预防性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体检结束后,学校要将体检结果通知学生家长,使家长及时了解子女的健康状况。学校要对学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疾病及时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转诊复查治疗。体检单位要对学生的体检结果进行全面分析,以便学校能够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积极做好学生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二十条学校要加强对实验室、医务室危险化学品、药品和有毒菌株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发事故。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加强卫生档案建设。全面详尽地记录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生长发育、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健康教育以及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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