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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管理流程

时间:2022-04-16 10:11:59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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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管理流程

第一条 员工户口调动:

员工福利管理流程

1.正式员工可自行申请或由部门推荐办理户口调动。

2.行政人资部了解拟调人的调动意向及档案户口等情况,按人事局或劳动局当年招调要求对员工自身条件进行初审合格后,填写《调入申请表》上报总经理批准。

3.行政人资部集中员工申请于每年12月份上报人事局 第二年招调计划。

4.具体工作流程参见《户口调动办理流程》。

第二条 社保办理:

1.公司依照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劳动保险,保障员工的利益设立劳动保险项目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2.公司办理社会劳动保险的对象是公司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根据政府有关社会劳动保险的规定,年满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员工停止办理社会劳动保险)。

3.缴纳保险费按有关政策规定的比例由公司与员工共同承担,公司不承担试用期的社会劳动保险费用。

4.在试用期间,员工需将其原有社会劳动保险连续起来,可提出申请,经审批后,行政人资部给予办理,费用由员工自行负担。

5.公司行政人资部负责办理员工的社会劳动保险事宜,每月十五日前将本公司人员新增、基数变更或停交等情况自行备案后,报总经理审批后送报社会劳动保险局。

6.社会劳动保险参保基数:

A.试用期满公司正式员工按当年度的投保基数金额参保。

B.投保基数和浮动额度的调整时间为社会保险局每年公布的时间统一调整。

7.具体工作流程参见《社保办理流程》。

第三条 商业保险

公司为正式员工投保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及价值3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金。

第四条 员工宿舍

一、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

二、新员工在入职公司15个工作日后可申请入住公司宿舍,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 统一安排住宿。

三、员工的水电费、清洁费、太阳能(热水费)、有线电视费、管理费每月从工资中扣除

四、宿舍员工辞工或其他原因离职,需在一周内办理退房手续

五、具体办事流程详见《宿舍管理流程》

第五条 证件办理

一、暂住证办理:

1.公司为正式非深户员工办理暂住证。

2.新办员工,应提前一周、续办员工应于暂住证期满不少于1个月向行政人资部提出申请。

3.行政人资部集中办理日期为每月的5号。

4.办证人员需上交暂住证照片3张、身份证及原暂住证复印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到行政人资部。

5.具体工作流程参见《暂住证办理流程》。

二、港澳通行证办理:

1.员工因业务需要往来香港、澳门的应于每年4月前向行政人资部申请,由行政人资部向市公安局申报港澳通行证指标及报备人员花名册。

2.如无报备的人员,本年度将不可以办理港澳证。

3.续办人员应于期满前17个工作日,向行政人资部提出续办,并交回港澳证。

4.具体工作流程参见《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一)薪酬

1.发薪日期

公司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期为每月月未。公司将在每月月末将薪金转入员工个人银行帐号,并将工资条发至员工邮箱。

2.收入保密

员工薪金、奖金及其它收入属员工个人隐私,禁止员工相互间以任何方式传播、打听及向外界透露。

3.收入构成

收入=固定报酬+浮动报酬。

固定报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固定系数。

其中部门经理固定系数为70%,普通员工为80%。

浮动报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1-固定系数)+年终奖金+其它津贴等。

(二)福利

1.假期(详见后章《考勤与假期》) 

2.社会保险

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员工购买四险一金[养老、医疗(含女职工生育险)、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员工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员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3.公司活动

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公司为符合规定的员工提供每两年一次的例行体检,并组织体育锻炼;公司根据经营状况,为符合规定的员工提供免费或员工承担部分费用的公司旅游;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各项活动,如公司周年庆典、年终活动、季度员工生辰会等。

4.其它

①节日补贴: 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在元旦、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三八妇女节(仅限女员工)等节日发放节日补贴,发放形式:货币或等价福利用品。 

②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调整自行制定的福利项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竞争性的福利体系,以达到吸引人才、激励员工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福利体系

第二章 法定福利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的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养老保险。

(四)转移时间

员工离职时,在档案关系转出后,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六)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企业上年度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 * 1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 * 7% 

1、 公司和个人缴费标准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2、按北京市劳动局规定:从2003年起个人缴费提高一个百分点,即为8%。

(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1、北京市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制度,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终身不变。

2、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3、个人帐户按员工本人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例如,2002年个人缴纳的7%的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4%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5、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员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养老保险基金。

(八)享受待遇

1、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0年以上;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后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5年以上的员工,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不足规定的,在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3、员工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标准,由员工累计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储存额、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决定。

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同时按照北京市规定实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的制度。

(二)办理时间及手续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完毕之次月,公司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为其办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员工本人需提供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四)参保情况的变更

员工离职时,在停发工资的当月,根据社保中心的规定,员工应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交回人力资源部,以便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中心。

(六)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

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X 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X 2%   

2、大额医疗互助

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X 1%

个人月缴纳额=3元

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

(七)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1、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员工和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2、个人帐户由两部分组成:

(1) 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 社保中心依据北京市规定将公司缴纳费用的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小于3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35-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小于70周岁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 70周岁以上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3、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患病时可以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中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八)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可依据北京市规定,报销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例如:2002年在职职工,门诊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上、42000元以下部分报销50%;住院医疗费用在1300元以上、56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80%-97%;住院医疗费用在56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70%。

2、个人帐户用于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急诊的医疗费用;凭定点医院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按规定由本人自付。

第五条 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失业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失业保险。

(四)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

单位年缴纳额=企业缴纳基数 X 1.5%

个人年缴纳额=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0.5%

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六)失业保险待遇

1、户口在本市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员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 累计缴费时间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 累计缴费时间在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 累计缴费时间在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 累计缴费时间在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 累计缴费时间在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在1999年11月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5、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

具体标准为:

(1) 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 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6、北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可以领取本人失业保险金总额60-80%的医疗补助金。

第六条 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由公司负担费用。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工伤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工伤保险。

(四)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总额X 费率(0.7%)

个人不需缴纳费用。

(六)享受待遇

1、经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和指定医院或者医疗机构认定属于工伤范围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必须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3、员工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员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1) 鉴定1-4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待遇;

(2) 被鉴定5-10级的,一次性发给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16个月工资。

(七)工伤情况的申请:

自发生工伤事故之日需提交如下材料: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经过、现场证人和本人工资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同时,有关职工、当事人或亲属应当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了解工伤情况,并如实提供情况。

第七条 住房公积金

依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公司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员工个人所有。

(一)办理时间

自员工办理入司手续次月起,依据个人自愿的原则,按照中央在京企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

(二)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地点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四)缴费标准

单位月缴存额=被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

员工个人月缴存额=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

(五)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1、 购、建、大修自有住房;

2、 偿还用于本人住房方面的贷款;

3、 支付本人分摊的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15%的部分。

(六)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1、员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2、支取分期付款或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每年可支取一次,直至付款或贷款还清为止。

3、一次性付款买房的,自购房合同签署一年内,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依据规定只能支取一次。

4、以配偶名义买房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住房公积金的结算

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向员工提供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的本息对帐单。

(八)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员工离职或调动工作时,应提供调入单位为其开户的个人帐号,持调入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移手续。

2、员工因离职、停薪等各种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公积金结余本息仍可保留在该员工个人帐户内。

3、员工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可办理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全部本息余额。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九)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由公积金缴存人以所购住房为抵押物,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其委托银行申请优惠购房贷款。

2、在公司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员工,都可以申请贷款,贷款条件及程序依据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公司统一福利项目

第八条   工作餐

在正常工作时间,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

第九条   班车

公司为员工提供正常上下班的班车服务,由公司总裁办负责协调安排相关事宜。

第十条   带薪休假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补充商业保险

为了给公司员工提供更好的医疗待遇和人身保障,公司为全体正式员工购买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具体内容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医疗及津贴保险、小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大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基本住院综合医疗保险、女员工生育保险、员工18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医疗保险。具体保障范围、报销管理及赔付标准详见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第四章  公司专项福利项目

第十二条  节日慰问费

(一)涉及人员

公司正式员工。

(二)发放标准

根据公司当年度的经营财务状况,可适当调整发放额度,参考标准如下:

春节       500元/人;

五一劳动节 500元/人;

国庆节     1000元/人。

第十三条  应届毕业生安置费

(一)涉及人员

公司当年度接收的学历在大专(含)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及手续

1、路程费:毕业生凭乘坐车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可以报销从学校到北京站路途中的硬座火车票和北京站到公司的出租车费。

2、生活安置费:毕业生凭《报到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在当月工资中向其每人发放生活安置费为500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批准下发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2015-09-13 13:40 | #2楼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吸引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以促进企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3条权责单位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核准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等。

第2章福利的种类及标准

第4条社会保险

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5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员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其资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

(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

①参保员工缴纳的部分费用。

②公益金。

③福利金或奖励基金。

(2)企业与参保员工缴费比例

企业每月缴费比例为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员工工资总额的××%,员工每月缴费为其月工资总额的×%。

第 6 条各种补助或补贴

(1)工作餐补助

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日×元,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

(2)节假日补助

每逢“五一”、“十一”和春节,企业为员工发放节假日补助,正式员工每人×××元。

(3)其他补助

①生日补助:正式员工生日时(以员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企业为员工发放生日贺礼×××元,并赠送由总经理亲笔签名的生日贺卡。

②结婚补助:企业正式员工满一年及以上者,给付结婚贺礼×××元,正式聘用未满半年者贺礼减半,男女双方都在企业服务的正式员工贺礼加倍。

第7条教育培训

为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员工自身发展,企业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相关培训,其采取的方式主要有在职培训、短脱产培训、公费进修和出国考察等。

第8条设施福利

旨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包括组织旅游、文体活动等。

第9条劳动保护

(1)因工作原因需要劳动保护的岗位,企业必须发放在岗人员劳动保护用品。

(2)员工在岗时,必须穿戴劳动用品,并不得私自挪做他用。员工辞职或退休离开企业时,须到人力资源部交还劳保用品。

第10条各种休假

(1)国家法定假日

包括元旦(1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

(2)带薪年假

员工为企业服务每满1年可享受×天的带薪年假;每增1年相应增1天,但最多为××天。

(3)其他假日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如下表所示。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

假日 相关说明 薪资支付标准

婚嫁 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 全额发放员工的基本工资

产假 女职工的产假有90天,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按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

事假 必须员工本人亲自处理时,方可请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扣除请假日的全额工资

病假

1.员工请病假,需填写《请假单》

2.规定医疗机构开具的病休证明 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标准工资的××%确定

第3章员工福利管理

第11条人力资源部于每年年底必须将福利资金支出情况编制成相关报表,交付相关部门审核。

第12条福利金的收支账务程序比照一般会计制度办理,支出金额超过××××元以上者需提交总经理审核。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审核部门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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