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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面试的问题怎样回答

时间:2023-04-03 13:48:07 王娟 招聘与面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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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面试的问题怎样回答

  面试是面试官与应聘者进行面对面交流的过程。以下便是小编为大家所带来的供销社面试的问题怎样回答,一起来了解下吧!

供销社面试的问题怎样回答

  供销社面试问题的回答办法(一)

  问题一、请你自我介绍一下

  这个问题是面试过程中最普遍的“开场白”。很多人在介绍自己时习惯“背简历”,虽然这并不是错误的做法,但如果你参加的是群体面试,像白开水一样的自我介绍显然会使你淹没在茫茫面试者中。把个人介绍的内容进行重新组合,或者花些心思在叙述中增添亮点,就可以给面试官留下“与众不同”的印象。

  回答问题要点:

  1、涉及到简历内容的自我介绍,内容一定要与个人简历相一致;

  2、表述方式上尽量口语化;

  3、要切中要害,不谈无关、无用的内容;

  4、条理要清晰,层次要分明;

  5、事先最好以文字的形式写好背熟。

  问题二、你为什么选择我们公司?

  有些面试者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多是从个人角度展开话题,比如:“希望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希望得到锻炼的机会”、“希望能得到更好的待遇”等。但事实上,面试官是想知道你的面试动机和公司招聘岗位的目的是否一致。也就是说,面试官更关注你来到公司后能给公司带来什么,而并非公司能给你带来什么。

  回答问题要点:

  1、面试官试图从中了解你求职的动机、愿望以及对此项工作的态度;

  2、建议从行业、企业和岗位这三个角度来回答。

  问题三、你能为我们做什么?

  这个问题与上面的问题可以归属于同一个类型,只不过问得更为直接。作为应聘者,之前做好“功课”是必须的,比如了解公司的概况、产品、服务,以及你所应聘的岗位要求,然后充分结合所应聘公司的要求展开话题即可。

  回答问题要点:

  1、基本原则上“投其所好”;

  2、招聘单位一般会录用这样的应聘者:基本符合条件、对这份共组感兴趣、有足够的信心;

  3、回答这个问题前应聘者最好能“先发制人”,了解招聘单位期待这个职位所能发挥的作用;

  4、应聘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了解,结合自己在专业领域的优势来回答这个问题。

  问题四、你是应届毕业生,缺乏经验,如何能胜任这项工作?

  这个问题是最让应届毕业生头痛的问题之一。没有工作经验,在与有工作经验的应聘者共同竞争时,似乎就没了底气。难道所有的公司都不会聘用应届毕业生吗?并非如此。首先你要明白的是,既然有机会来到面试现场,就说明此招聘公司是会聘用应届毕业生的。作为面试者,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大家都在同样的起跑线上,只要你发挥足够出色,就能够赢得面试官对你的信任和期待。

  回答问题要点:

  1、如果招聘单位对你提出这个问题,说明招聘单位并不真正在乎“经验”,关键看你怎样回答;

  2、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最好要体现出你的诚恳、机智、果敢及敬业。

  问题五、你在前一家公司的离职原因是什么?

  对有工作经验的应聘者来说,这是比较“敏感”的话题,如果离职原因不是出在原公司上,应聘者在回答此类问题时就会比较容易暴露出个人问题,进而引起面试官的警觉,甚至会因此使你失去进入下一面试环节的机会。需要记住的是:同一个面试问题并非只有一个答案,而同一个答案并不是在任何面试场合都有效。关键在于你在掌握规律后,对面试的具体情况进行把握,有意识地揣摩面试官提出问题时的心理和目的,然后有针对性地给予回答。

  回答问题要点:

  1、最重要的是:你要使招聘单位相信,在过往单位的“离职原因”在此家招聘单位里不会再出现;

  2、避免把“离职原因”说得太详细、太具体;

  3、不能掺杂主观的负面感受,如“太辛苦”、“人际关系复杂”、“管理太混乱”、“公司不重视人才”、“公司排斥我们某某的员工”等;

  4、不能躲闪、回避,如“想换换环境”、“个人原因”等;

  5、不能涉及自己负面的人格特征,如不诚实、懒惰、缺乏责任感、不随和等。

  问题六、对这项工作,你有哪些可预见的困难?

  面试官问这个问题时的真正意图并不在于让你指出可预见的困难究竟是哪些,而是想知道当你面对困难时的态度是如何的。

  回答问题要点:

  1、不宜直接说出具体的困难,否则可能令对方怀疑你能力不行;

  2、可以尝试迂回战术,说出面对困难所持有的态度——“工作中出现一些困难是正常的,也是难免的,但是只要有坚忍不拔的毅力、良好的合作精神以及事前周密而充分的准备,任何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

  问题七、谈谈你的缺点

  这是一个相对“危险”,但如果能回答好,就可以“化险为夷”的问题。如果你回答没有缺点,会有故意掩盖缺点的“不诚实”之嫌;如果你把缺点说得过多、过细,只会令面试官大惊失色,你的工作机会也就跟着飞走了。折中的办法当然有,如下:

  回答问题要点:

  1、不宜说自己没缺点;

  2、不宜把那些明显的优点说成缺点;

  3、不宜说出严重影响所应聘工作的缺点;

  4、不宜说出令人不放心、不舒服的缺点;

  5、可以说出一些对于所应聘工作“无关紧要”的缺点,甚至是一些表面上看是缺点,从工作的角度看却是优点的缺点。

  问题八、说说你的某一次失败经历

  谁都有过失败的经历,面试官提出这个问题的目的并不是让你诉说失败故事,而是看你在面对失败时所采取的做法以及所持的态度。在失败案例的选择上,千万不要与所应聘的工作相关,否则结果只能是“自毁前程”。

  回答问题要点:

  1、不宜说自己没有失败的经历;

  2、不宜把那些明显的成功说成是失败;

  3、不宜说出严重影响所应聘工作的失败经历;

  4、宜说明失败之前自己曾信心百倍、尽心尽力;

  5、说明仅仅是由于外在客观原因导致失败;

  6、失败后自己很快振作起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面对以后的工作。

  问题九、如果我们录用你,你将怎样开展工作?

  不要不经思索上来就“大展宏图”,毕竟你对你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了解不够多。否则不仅实现的可能性令人质疑,更会让面试官觉得你是个做事没有计划性的鲁莽之人。不如从处事态度入手来谈你的想法,这样至少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回答问题要点:

  1、如果你对于应聘的职位缺乏足够的了解,最好不要直接说出自己开展工作的具体办法;

  2、可以尝试采用迂回战术来回答,如“首先听取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然后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和熟悉,接下来制定一份近期的工作计划并报领导批准,最后根据计划开展工作。”

  供销社面试问题的回答办法(二)

  1、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个企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性奖金,问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是否可以将这两项奖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5〕9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因此,对该个人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即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优惠办法计算,其余收入合并缴税。

  2、一部分单位在外地有办事处,并从当地招人,这部分人的工资由青岛公司发放,并代扣个人所得税,但是保险和公积金由办事处所在地缴纳,这部分人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时,社平工资是按照青岛标准还是办事处所在地标准?

  答:单位在外地设立办事处,并从当地招人。这部分工作人员居住在当地,其住房情况以及保险水平应遵从当地标准。因此,计算这部分人的经济补偿金时,社平工资按照办事处所在地标准计算。

  3、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由此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对劳动者获得的补偿金,比照《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执行。

  4、个人当月取得工资和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低于减除费用标准,在计算一次性奖金应扣缴个人所得税税额时,如何计算“工资与减除费用标准之间的差”?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5〕9号文件)规定: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规定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三险一金”后的数额。

  5、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如何计算?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直接用收入额和4000元进行比较。

  6、个人取得的差旅费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因公出差取得差旅费,对实报实销部分不予征税,货币补贴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7、员工因大病丧失劳动能力,根据劳动法规定单位应给一部分医疗补偿金,个税如何缴纳?

  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经劳动部门鉴定个人因丧失劳动能力,单位支付给个人的医疗补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因与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取得的补偿按照国税发〔1999〕178号和财税〔2001〕157号文件执行。

  8、按照《鲁人社〔2015〕57号——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后供养其直系亲属》文件,企业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360元/月),文件规定到其子女16岁为止,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对职工直系亲属从其原任职企业取得的生活困难补助,属于个人取得的抚恤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9、临时工工资是否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因此,企业雇佣临时工,对其工资所得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税款。

  10、个人从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通过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品种很多,有银行自行开发的理财产品,有银行代信托公司或保险公司代销的产品,还有委托贷款。经请示总局,对个人取得的上述收益现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1、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股权激励,个人持有已经行权的H股股票。个人再转让这部分H股股票收益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5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员工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所得,应按现行税法和政策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即: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因此对持有H股的员工转让已行权股票,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2、通过拍卖取得的限售股解禁转让时,如何确定限售股成本?

  答:根据《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67号文件)第三条规定: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对竞拍所得限售股,其成本为拍卖机构开具的发票所列金额及其他相关税费。

  13、农村合作银行发放的股息、红利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税字〔1994〕31号文件)规定:“对个人从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14、开发商延期交房支付给买房者的违约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在规范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按照房款每日支付购房者房款总额约0.01%的违约金。对购房者取得的违约金,实质上是一项经济补偿,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5、个人股东用自有房产投资入股,有评估增值,是否征收个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15〕319号文件)规定:“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文件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1年第2号)废止,2号公告自2011年1月4日起生效。按照实体从旧原则,在2号公告生效前,对非货币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号公告生效后,对非货币资产评估增值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6、保险公司给业绩好的保险营销员缴纳年金,该部分保险营销员取得的收入均按劳务报酬缴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问单位负担与个人负担的年金应如何计税?如果保险营销员个人负担的年金不能从佣金里扣除那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保险营销员个人负担的年金部分可否也扣除40%的展业成本?

  答: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只有是与本公司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并且是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一项福利性的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的保险营销员分为雇员和非雇员,由于非雇员保险营销员不是保险公司的正式职工,也就没有按规定在保险公司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因此保险公司和其营销员缴纳的所谓“企业年金”不符合上述关于企业年金的规定,所以不能执行国税函〔2015〕694号文件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政策。

  国税函〔2015〕454号)文件规定非常明确,对保险营销员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目前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17、单位负担来青面试的外籍人员的机票款(不管面试是否成功均负担,短期用工,大约半年),是否需缴个人所得税?

  答:由单位提供负担面试人员机票的相关文件、资料,不予征收。

  18、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如何界定“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5〕33号文件)规定,“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家庭指夫妻双方,不含未成年子女。

  19、“五年以上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否适用于外籍个人?

  答: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规定:“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业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由此可见,允许在中国境内购买住宅的外籍个人应该是达到我国居民纳税人的标准。

  为促进我国居民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三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文件)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鉴于上述规定,外籍个人可以享受“五年以上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20、政府部门发放的哪些奖金属于免税范围?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可见免税所得必须是属于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方面的,除此之外,一律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扩展:面试程序

  不同的单位对面试过程的设计会有所不同,有的单位会非常正式,有的单位则相对比较随意,但一般来说,面试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准备阶段主要是以一般性的社交话题进行交谈,例如主考会问类似“从宿舍到这里远不远”、“今天天气很好,是吗?”这样的问题,目的是使应聘人员能比较自然地进入面试情景之中,以便消除毕业生紧张的心情,建立一种和谐、友善的面试气氛。毕业生这时就不需要详细地对所问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可利用这个机会熟悉面试环境和考官。

  第二阶段:引入阶段。社交性的话题结束后,毕业生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开始进入第二阶段,这阶段主要围绕其履历情况提出问题,给应聘者一次真正发言的机会。例如主考会问类似“请用简短的语言介绍一下你自己”、“在大学期间所学的主要课程有哪些”、“谈谈你在学期间最大的收获是什么”等问题。毕业生在面试前就应对类似的问题进行准备,回答时要有针对性。

  第三阶段:正题阶段。进入面谈的实质性正题,主要是从广泛的话题来了解应聘人员不同侧面的心理特点、行为特征、能力素质等,因此,提问的范围也较广,主要是为了针对应聘者的特点获取评价信息,提问的方式也各有不同。

  第四阶段:结束阶段。主考在该问的问题都问完后,会问类似“我们的问题都问完了,请问你对我们有没有什么问题要问”这样的话题进入结束阶段,这时毕业生可提出一些自己想提问的问题,但不要问类似“请问你们在我们学校要招几个人”这样的问题,大部分单位都会回答你“不一定,要看毕业生的素质情况”,可以就如果被公司录用可能会接受的培训、工作的主要职责等问题进行提问。

  面试中可能被问到的问题

  (一)关于个人方面的问题

  1、请介绍一下你自己

  在面试前用人单位大多都看过了毕业生的自荐材料,一些基本情况都有所了解,所以在自我介绍时要简洁,突出你应聘该公司的动机和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可以满足对方的要求。

  2、你有什么优缺点

  充分介绍你的优点,但最好少用形容词,而用能够反映你的优点的事实说话。介绍缺点时可以从大学生普遍存在的弱点方面介绍,例如缺少社会经验。但如果有不可隐瞒的缺陷,也不应该回避,比如曾经受过处分,应如实介绍,同时可以多谈一些现在的认识和后来改正的情况。

  3、你是否有出国、考研究生等打算

  很多毕业生在毕业时同时准备考研、就业和出国,先找单位,如果考研或出国成功就与单位解约。从单位的角度来说,招聘毕业生需要时间和费用,而且签约了一位毕业生就等于放弃了其它,所以在签约前首先确认毕业生是否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毕业生应如实地表明态度,以免签约后产生纠纷。

  (二)关于学业、经历方面的问题

  1、你对自己的学习成绩满意吗

  有的毕业生成绩比较好,这样的问题就很好回答,但对于那些成绩不太好的毕业生,可以表明自己的态度,并给予一个合适的理由,但不能找客观原因,如“老师教得不好”,显得你是推卸责任的人,同时最好突出一个自己好的方面,以免让人觉得你一无是处。

  2、你如何评价你的大学生活

  大学期间是职业生涯的准备期,可以强调你的学习、工作、生活态度及取得的成绩,以及大学生活对你的影响。也可以简要提一些努力不够的地方。

  3、你担任过什么职务或参加过什么活动

  可以介绍一下你的实习、社会调查、社团活动、勤工俭学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最好还能介绍你在这些活动中取得的实际工作经验对你今后工作的重要性,它能说明你是一个善于学习的人。

  (三)关于单位方面的问题

  1、你了解我们单位吗

  只要毕业生提前做些准备,从多种途径收集用人单位的信息,这样的问题就比较容易回答,如果答非所问或张口结舌,场面可能会很尴尬。

  2、你了解我们所招聘的岗位吗

  毕业生针对这样的问题可以从岗位职责和对应聘者的要求两个方面谈起,很多毕业生在这样的问题面前手足无措,其实只要详细阅读单位的招聘信息就可以了。

  3、你为什么应聘我们单位

  毕业生可以从该单位在行业中的地位、自己的兴趣、能力和日后的发展前景等角度回答此问题。

  4、你是否应聘过其它单位

  一般的单位都能理解毕业生同时应聘几家单位的事实,可以如实地回答,但最好能说明自己选择的次序。

  (四)关于职业方面的问题

  1、你找工作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是什么

  可以结合你正在应聘的工作,侧重谈你的兴趣、你对于取得事业上的成就的渴望、施展你的才能的可能性、未来的发展前景等方面来谈。

  2、你认为你适合什么样的工作

  结合你的长处或者专业背景回答,也许单位是结合未来的工作安排来提问,也许只是一般性地了解你对自己的评价,不要说不知道,也不要说什么都行。

  3、你如何规划你个人的职业生涯

  毕业生在求职前一定要对这样的问题有所考虑,并不仅仅是因为面试时可能被问到,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有助于为个人树立目标。

  (五)其它方面的问题

  1、假设某种情况你会怎样做

  比如你是秘书,准备了10个人的会议室但来了13个人开会你会如何处理等等。

  2、知识性的问题

  如果招聘岗位是技术性的岗位,在面试时很可能会问到与专业知识相关的问题,甚至直接出道题目让你解答。

  3、你有什么问题需要提出

  有的毕业生愿意就“你们在我们学校招几个人”、“你们单位对毕业生有哪些要求”、“什么时候给我们最终的答复”这样的问题进行提问,实际上很多单位在自己的招聘信息中已经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如果提问只能表示你对招聘信息关注不够,可以就如果被公司录用可能会接受的培训、工作的主要职责等问题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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