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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时间:2022-04-17 10:59:32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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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周陵、渭城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城区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咸阳市城区门前卫生“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按照市双创办2015年12月20日《督办通知书》要求及市、区有关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落实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提升我区市容环卫和城市管理水平,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监督、检查。

组  长:韩保锋(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姚少荣(区环卫局局长、区爱卫办主任)     

成   员:师  杰(区环卫局副局长)

杨建军(中山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文俭(新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董  俊(文汇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谈  华(渭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传世(周陵镇镇长)

张  勇(渭城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环卫局,姚少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门前“三包”工作的检查、评比、考核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全区门前“三包”工作实行区、办(镇)、路街三级管理体制,由城区四办、周陵镇、渭城镇按《咸阳市渭城区门前卫生“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职责要求,分别成立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机构,认真抓好各自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管理内容及标准。按照新门前“三包”管理“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要求,城区四办及周陵镇、渭城镇辖区主次干道、重点街巷应达到以下标准:

1、包卫生: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地面清洁及绿化带、树坑垃圾杂物的清理。卫生责任区域内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无污水,无积雪。市政、消防等公用设施及建筑物立面、厨窗等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2、包绿化: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树木、绿篱、花坛、草坪和绿化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做到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内无杂物、无践踏损坏。 

3、包秩序:制止在门前卫生责任区内晾晒衣物、乱摆摊点、堆放杂物、店外经营、乱停放车辆的行为,保证人行道畅通,无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现象。

(二)城区四办、周陵镇、渭城镇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专职门前“三包”监管员与清扫保洁监管一套人马,按照路段类别和面积,划分责任区域,实行门前三包分片包干责任制。

(三)城区四办各自辖区内单位和沿街门店等门前“三包”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90%,周陵、渭城镇辖区内单位和沿街门店等门前三包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80%。

三、工作内容

1、落实“门前三包”员

按照《咸阳市渭城区门前卫生“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要求,责任单位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实行自包与委托统包相结合,采取自包或委托统包原则上由各责任单位自己选择,自包单位不认真履行责任的应改为统包。

城区四办、周陵镇、渭城镇要与本辖区内各单位和沿街门店等门前“三包”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实行自包的责任单位,要明确门前“三包”工作直接责任人和专兼职“三包”员,直接责任人要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内的“三包”管理工作,接受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的统一管理、监督、考核,其“三包”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配戴门前“三包”统一标识牌上岗;实行统包的责任单位,由办、镇清扫保洁服务公司有偿进行清扫保洁和管理,或推荐有资质的保洁服务公司代办责任单位门前的“三包”工作,委托代办双方应当签订协议,并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2、管理体系

各办(镇)辖区门前“三包”日常工作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城-管科具体负责。城-管科应成立专门的门前“三包”管理督查组,对自包责任单位、门店的门前“三包”工作进行指导、安排、管理、督促、考核。对统包责任单位、门店的门前“三包”工作采取集中管理模式,由城-管科按照路段类别、面积,合理划分责任区域,指派专人按分片包干责任制进行监督管理。

办(镇)要加强对负责统包责任单位门前“三包”的监管员、清扫员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和评比,要实行竞争激励机制,把每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监管员、清扫员的绩效考核和工资挂钩;自包责任单位要坚持科室卫生值日制度、周末大扫除制度和义务劳动制度及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三包”员要坚持值日制度和卫生责任制度,确保“三包”责任任务落实;

3、工作模式

(1)采取门前“三包”网格化管理模式。各办(镇)可以将主次干道、重点街巷划分为若干个门前“三包”责任段,责任段的规模一般为50—100单位或门店,也可以按片区划分为责任段进行管理,每个责任段为门前“三包”管理的一个单元。若干个单元组成街道门前“三包”管理网格,形成全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单元网格化管理。各办(镇)要制定网格化管理办法,制定单元化管理的“三定两落实”(定人、定段、定时,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方案,每个门前“三包”单元配备相应的保洁员、监管员。明确各自岗位职责,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共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采取日巡查记录方式。门前“三包”监管员按照“三定两落实”方案要求每日在单元中巡查,对辖区统包单位清扫保洁员工作和自包单位卫生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填写巡查记录,作为每月考核依据。发现沿街单位、店家、摊点等乱扔垃圾及其它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督促店家整改。多次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办(镇)城-管科,共同处理。

(3)采取日集中汇报调度的形式。每日上岗前监管员到办公地点集中,简要汇报前一天的工作情况,提出需要办(镇)解决的问题。办(镇)城-管科应及时掌握统包单位清扫保洁员工作情况和各自包单位卫生执行情况,做到分析问题透彻,处理问题及时。

(4)工作时间:门前“三包”监管员分为二个班次。第一班次为上午7:30至下午2:30,第二班次为下午2:30至晚9:30时(各含一小时吃饭时间)。二个班次定期轮班。每个班次每人每天工作为6小时,双休日轮休。办(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工作安排。负责统包单位“三包”工作的清扫保洁员按照相关规定作息。

4、管理与考核

要加强对辖区内“三包”责任单位的日常考核与管理,坚持对辖区内的“三包”责任单位进行周检查、月考核、季评比。考核以明查、暗查、抽查相结合,按照《咸阳市渭城区门前卫生“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标准要求,采用现场察看,查阅资料,走访责任户及问卷调查等形式,从业绩考核、纪律考核、形象考核等三方面每周对监管员和负责统包单位“三包”的清扫员及自包单位“三包”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成绩与监管员、清扫员绩效工资挂钩。不认真履行责任的对自包单位要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制其改为统包。区每月对办(镇)工作进行一次考核,成绩纳入办(镇)年度市容管理目标和市容卫生综合评估成绩。

1、门前“三包”监管员和清扫员的考核评比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连续三个月获得优秀的监管员和清扫员,由办(镇)给予适当奖励,奖励额度自定;对当月评定为不合格的,要扣除当月奖金;无故旷工三次,一年内旷工累计七次的,或连续三个月考核评比不达标或一年内累计有四个月考核评比不达标的,是清扫保洁人员的按有关程序解聘,并解除劳动用工合同,是监管员的,要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并调离工作岗位。

2、考核中,若发现办(镇)未按门前“三包”单元网格化管理落实,未按“三定”要求履行职责,统包任务完成情况差,区环卫局将从下拨清扫经费中酌情处罚,并通报批评。

3、对出现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不履行自包责任的自包责任单位,由办(镇)市容科予以处罚。

四、工作职责

1、区环卫局门前“三包”工作职责

(1)负责与办(镇)共同做好市容环境监管工作。

(2)负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制订门前“三包”工作方案,组织推进、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及考核评比门前“三包”工作,并组织交流工作经验。

(3)负责协调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协助办(镇)解决在门前“三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4)负责对各办(镇)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的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5)负责协调落实全区环卫清扫经费,并确保正确使用。监督办(镇)门前环卫清扫经费使用情况。

2、办(镇)前三包工作职责

(1)办(镇)具体负责门前“三包”监管员(与清扫保洁监管兼顾)队伍的组建和管理工作。尤其是要配备足够的人力,保证监管队伍人数。

(2)负责门前“三包”监管员队伍的网格单元化工作的组织落实,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监管员做好巡查,组织检查督促及考核评比、业务培训等工作。

(3)负责协调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落实监管员、保洁员的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其作用。

(4)负责门前“三包”监管员、清扫员队伍的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5)负责监管员、清扫员的工资发放及绩效考核,负责辖区清扫经费的合理使用。

(6)负责落实门前有偿服务费的收取,与辖区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督促检查其落实“三包”任务。

3、门前“三包”监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宣传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内容、管理标准及要求,督促店家或单位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

(2)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每日巡查,做好日记录。巡查中应纠正责任人的违规行为,对严重违规的责任人,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做好取证及调查工作。

(3)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城市管理的其它工作。

(4)做好“三清”工作。配备相关工具,协助清扫杂物,协助清除“三乱”;督促行人规范停放车辆,协助清理摆放自行车。

(5)做好信息反馈,收集并及时反映门前“三包”责任人的意见和建议。

(6)学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学习门前“三包”专业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协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7)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及考核,对检查中提出问题及时整改。

(8)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尊重领导,团结同志,遵纪守法,按章办事。

(9)佩戴统一标识上岗,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热情服务、严格管理,自觉维护城市管理形象和集体荣誉。

五、工作衔接

办(镇)城-管科要采取工作例会方式,统筹协调、安排辖区门前“三包”工作。门前“三包”监管员发现问题应立足于自我解决,立足于一店一户解决问题。对多次上门(原则上一周时间内)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应上报城-管科,由城-管科汇总后报办(镇)处理。对所有监管员上报处理问题,均须有详细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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