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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时间:2023-05-09 16:43:20 艳盈 值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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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工作值班制度(通用21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应急工作值班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通用21篇)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1

  一、乡政府防灾减灾应急指挥办设立应急值班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值班电话:),承担全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职守工作。

  二、应急职守时间为全天候24小时(包括双休日、节假日),交接班应做到面对面交接。

  三、乡应急指挥办牵头负责应急值守日常工作和对全乡应急值守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乡政府、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四、应急值守的主要任务

  (一)保证通信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动态。

  (二)负责接收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建立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本级领导和上级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协助本级领导和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三)建立值班信息网络。掌握本级领导的主要活动、行踪、联系方式;掌握各单位联系电话、领导电话和其他必须掌握的联系电话。

  (四)建立值班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本行政区域内值班工作情况。

  (五)负责督促、指导检查下级的值班工作,保证本行政区域内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值班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本级领导和乡政府值班室及有关办门报告。

  (二)逐级上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要逐级向上报告。

  (三)规范运作。制定规范的值班信息报送方式,有条不紊地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四)本制度所指紧急重大情况是指市县及我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规定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重大情况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30分钟内)以最快捷的方式报告乡政府应急办(值班室),90分钟内报送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

  六、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处理程序:

  (一)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应迅速向分管值班工作的领导和负责处置该类紧急重大情况的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向其他领导报告和向有关办门传达。

  (二)凡向乡政府值班室报告的紧急重大信息,原则上必须以书面材料方式,并经本级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必要时应报请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以确保上报信息真实有效。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起草书面报告,采取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告的,要及时补报书面材料。

  (三)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登记、核实,再按程序报告。事态特别紧急,需要争取处置时间的情况下,应先报送初步情况,稍后核实再随时续报最新情况。

  (四)从接报重大紧急情况开始,值班人员要积极协助有关领导和办门进行应急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和现场处置负责人及有关办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的处置意见,负责催办和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处置情况。

  (五)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处置完毕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乡值班室反馈,并报本级领导知晓,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材料、电话记录、处置过程中的领导批示、指示及处理情况等,要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六)要加强对紧急重大情况的.搜集整理,准确判断可能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的苗头信息,及时向领导报告。

  (七)各级各办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值班工作。

  七、应急值守工作考核奖惩

  (一)各村书记是应急值守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值守工作的领导、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对值班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和制度建设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开展好,在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和处置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值班人员要予以表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对第一责任人通报批评直至进行组织处理,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1、值班人员不到位,值班制度不健全的;

  2、值班人员脱岗和带班领导联系不到的;

  3、迟报、漏报、瞒报、误报和越级上报紧急重大情况的;

  4、在紧急重大情况的处置过程中,对领导和上级指示、批示相互推诿或跟踪落实不力的。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2

  为加强应急值班工作,高效有序、科学规范地处置紧急事务,提高地震应急工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和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资兴市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 、值班员职责

  1、应急值班工作全局应急值班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室的日常管理;

  2、应急值班主要负责:完成《预案》规定的工作内容;记录和处理来电、来访、传真、公函、公文和各种请示报告及需要协调的有关问题;

  3、全面掌握并及时处理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包括: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公休、节假日期间)的各种情况,重要事项和突发情况要迅速报告局领导。

  4、负责接收上级部门下达的通知、指示相关情况信息,准确、及时、简明、完整、记录并填写《值班信息》(见附件),并报告带班局领导,根据带班领导的批示,将有关情况和处理意见上报或下传。

  5、应急气象灾害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市局主要领导或值班室报告,迅速群发应急信息;启动《预案》。

  6、熟悉局机关日常工作规则和程序。非工作时间及公休、节假日接待来访人员要准确答复,对于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向带班领导请示。

  二、带班领导职责

  1、带班期间负责对值班员报送的《值班信息》,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报批、阅知领导和承办落实,并通知领导及相关单位;若能处置的直接办理;处置后要报告局领导报告;

  2、负责审核处置信息、结果的拟定,并上报、下传相关科室;在带班期间,若有未处置完结事宜,应向下一位带班领导详细交待,并指出需续办事项及时间;

  3、带班期间所收到的信息和处置情况要清晰、简明地填写在带班领导《值班日志》上;

  4、熟悉局机关日常工作规则和程序,根据局领导和各科室职责提出拟办意见,提出需局领导阅批和承担科室、承办人办理的意见;

  5、非工作时间及公休、节假日,要接待来访人员,协助、指导值班员来电询问,准确答复。对不能处理的问题,要请示单位领导,并拟出答复意见;

  6、带班领导每天08时30分前、11点40分前和17时前查询值班情况,若夜间在局带班,增加21时前查询一次;

  7、带班人员每天08时30分,在灾情值班室进行交接班。交班人要向接班人介绍值班期间情况,提出下班注意事项和续办事宜,接班人负责续办事宜的督办,直至完成。

  三、应急值班安排

  1、应急值班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每班分为主班、副班各一人,实行主班负责制,副班协助主班工作。

  2、应急值班实行局领导带班制。

  四、应急值班处置程序

  1、应急事务处置。要采用“及时、准确、保密”的要求,“及时受理、按职责分工、分类报出;按领导批示、上传下达。”

  2、做好电文、信息、收录工作。对来往重要电文信息,要在专门的应急值班记录本上认真记录;内容包括:来电人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号码、地点、电文信息内容、影响程度和涉及范围等;若有不明事项,要询问清楚;值班记录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完整准确、书写清晰。

  3、处置紧急事务。对接收的`上级部门下达的指示、局各科室上报的紧急事务信息;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按各科室、人员职责分工,提出拟办意见,报告分管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进行处置。

  五、应急值班人员守则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记录信息准确、高效,反映情况迅速及时。

  2、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3、接听来电文明礼貌,上报灾情用语规范,表述清楚。

  4、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发生紧急灾情和突发事件后,能严格按照应急程序,有条不紊,沉着处置。

  5、对于某些敏感时段、重点地区发现的灾情异常信息,要按照“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未经局领导审批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传播。

  6、应急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值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带班领导批准并在值班日志上记录。

  六、考核

  1、 应急值班检查应列入局应急救援处年度工作计划,检查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的内容之一。

  2、对应急值班检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可视情况采取通报表扬、评先评优、经验推广等形式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批评纠正,必要时可予以通报批评;检查情况及结果报市局应急办、人事科备案。

  七、应急值班后勤保障

  1、在灾情戒备和应急期间,局办至少保障有一辆车待命;为应急值班人员解决食宿问题。

  2、安排维护人员负责应急值班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应急值班人员的加班补助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制度由局应急办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3

  为了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及时有效受理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有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建立坚强有为的组织保障体系。区民防指挥部设立民防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应具备指挥调度(值班室)和指挥保障功能。各分指挥部设置应急值班室,值班室必须设有电话、传真、微机等值班设施和必要的休息设施。各救援力量应设有固定的值班电话。

  第二条 各值班系统应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具体值班室制度、工作登记制度、保密制度、辅助性制度和值班员职责。

  第三条 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各值班系统应有专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应有值班领导1人,由单位领导干部担任,值班员1至2人,负责具体的值班勤务,值班车辆一台。

  第四条 值班领导必须熟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值班领导应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五条 值班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员职责。熟悉接处警程序和有关规定,熟练使用值班设施和器材,把握好“接、报、传、跟”四个环节。

  接,就是接警。要问清事件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事件种类性质,发生时间,地点,危害范围,危害程度,现场处置情况,请求救援的事项等。

  报,就是报告。值班员接警后,要首先向值班领导报告,然后按照值班领导的指令报告有关值班室,通知相关应急工作人员。

  传,就是传达领导的指令。值班员必须及时、准确地将领导的指令、指示传达给指定的对象。

  跟,就跟踪检查命令、指示执行情况。并将核实的情况及时向指挥员报告。

  第六条 值班人员要增强工作主动性,不仅对本部门的情况要准确掌握,对相关部门的一些情况也要了解掌握,如车站、医院等处的地址、电话号码和交通路线,一但需要,及时联系。

  第七条 值班员必须及时、准确、详细、清晰地填写值班日记和有关报表。

  第八条 严格保密制度,增强保密观念。严格规范外来人员的.接待范围,各种信息材料的保管以及传递都要遵循保密原则;值班日记和值班报告,无关人员不允许随意翻看。

  第九条 加强值班室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不准在值班室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保持室内肃静。

  第十条 严格交接班管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交班的主要内容是:接警、处警情况;待办事宜;文件资料、值班记录;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可随意擅离职守。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漏岗,错报漏报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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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为了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及时受理重大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局统一制定应急值班表,由局主要领导总负责,其他局领导为带班领导,相应科室为值班科室,科室负责人为值班联系人。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和消保委消费者投诉功能。值班电话保持畅通,各分局、科室负责人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并保持畅通。

  第二条:各值班人员按照局值班制度、保密制度等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值班职责。

  第三条: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局正常工作日值班电话接听由1231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和消保委负责。处理日常投诉举报。遇重大事件立即向当日值班联系人汇报,并由值班科室负责人向当日带班领导汇报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条:值班领导必须熟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值班领导应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五条: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值班员职责。熟悉接处程序和有关规定,熟悉使用值班设施,把握好接听来电(来访)、做好记录、及时上报、汇总结果等环节。

  第五条:严格保密制度,增强保密观念。严格规范外来人员的接待范围,规范各种信息材料的`保管和发布。值班日志和值班记录(报告),无关人员不允许随意翻看。

  第六条:加强局1231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和消费者投诉中心的规范,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不准在值班室(受理中心)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并保持室内肃静。

  第七条: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可随意擅离职守。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实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值班领导(值班科室负责人)非公务外出须向局主要领导请假。值班人员(含节假日值班人员)请假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并报当日带班领导,并由本部门安排好其他人员值班。其他外出报告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正常工作日值班员按作息时间执行,午休时间值班(应急值班)由当日值班科室负责。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员按作息时间严格遵守。其他时间由安保人员负责值班,当日值班科室负责值班情况汇报处理(正常投诉举报受理除外)。

  第十条:局统一制定应急值班安排表(附应急值班安排表),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安排不变,值班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制度。

  第十一条:局监察室、办公室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时通报。各分局按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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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本公司应急值班工作管理,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增强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准确处置应急信息、确保应急值班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结合我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中的应急事项是指涉及煤矿生产安全的重特大事故,以及本公司内部的突发的紧急重大情况。

  第二条 应急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设立应急值班室(设在矿调度室)。应急值班工作由矿调度室负责统筹安排,应急值班由矿长总带班,每天由一名矿级领导带班负责,每天再配备一名中层领导协助值班。值班人员由调度员担任,应急值班时间实行“24小时”制。

  第四条 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带班领导是应急值班工作第一责任人,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 应急值班人员工作要求:

  1、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带班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值班人员工作情况,及时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应急事项。

  2、值班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要提前请假,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因,并由调度室安排人员顶替值班,值班人员未经同意不参加值班或值班期间无故离岗,必须严肃处理。

  3、值班人员要及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动态,并做好相关记录。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必要时应立即向矿长报告,并根据矿领导指示精神快速处理,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值班人员要将矿领导指示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并积极了解事态进展情况,随时向矿领导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4、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通讯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作,不得占用值班电话办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

  5、值班人员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各类相关重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负责收集事故发展、救灾等情况,并及时按要求汇总上报。

  6、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

  7、值班人员应认真承办矿领导交办的其它值班事项。

  8、值班结束应填写值班记录,并亲自签名。

  9、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在值班室无故逗留。

  第六条 应急值班工作职责:

  1、负责及时接听、接收和掌握相关安全生产重要动态信息,保证与井上下各作业地点、各相关科室、矿领导、以及上级部门的联络畅通;

  2、负责本公司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督办和反馈工作;

  3、负责向矿长、总工程师、以及上级管理部门报告重特大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

  4、负责上级电话指示、通知和井上下各作业地点电话请示汇报的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

  5、负责监督本分司各单位的值班工作。

  第七条 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履行报告程序,值班人员在接到重要情况后,要认真做好记录,5分钟内向带班领导、主要领导报告,并按领导的意见向上级部门报告。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经发生、可能发生或由于某种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第八条 本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九条 应急值班室负责对应急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因下列情形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提请矿领导对责任单位和领导及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相应

  处分:

  1、应急值班工作不扎实、安排不细致、措施不得力;

  2、当事部门上报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

  3、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在应急值班工作中造成工作失误;

  4、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

  5、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关单位或值班人员不能积极落实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局应急值班工作,确保联络畅通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紧急事务处理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9〕98号)、《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44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办〔2012〕74号)、《高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应急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高政办发〔2015〕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交通运输局应急值班工作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实行谁值班谁报送谁负责的制度。

  第三条 建立和完善值班工作制度,实现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第四条 交通运输局全体干部职工均参与值班工作,按照局办公室值班工作安排,每周安排一名副局长全周总负责,每日安排一组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每组安排一名科长带班和两名工作人员值班(1人白班、1人夜班),切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报送、综合协调等职责。正常工作日上班期间的值班事务由办公室全面负责,每组值班人员负责工作时间以外的值班事务。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安排一名副局长总负责,一名科长带班、两名工作人员和一名司机值班(两名工作人员1人白天、1人夜间、司机负责公车任务),负责24小时值班。

  第五条 值班工作主要职责:

  (一)协调处理紧急事务。

  (二)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工作日志》、《值班信息》、《值班报告》,并按要求进行报送。

  (三)督促检查下属各单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情况。

  (四)及时接报突发事件信息,及时传达局领导和上级部门对突发事件信息的批示(指示),及时督办局领导批示(指示)落实情况。

  (五)当发生一般以上或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或蓝色以上预警时,带班科长应立即通知总负责领导,并赶赴事发现场核实情况,值班人员需立即通知分管局长和局长赶赴事发现场协调指导应急处置。

  (六)向局分管领导和局长及时报告相关科(室)和单位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并根据局领导指示,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第六条 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每一个来电,文明、准确、精炼应答。重要来电要详细、准确做好记录,并视具体情况要求来电方尽快书面报送有关事项。

  第七条 值班责任制度。值班人员要全程负责跟踪,并及时办理值班期间接报的事务,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第八条 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要如实记录值班期间接报的事项和相关处理情况,做到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

  第九条 信息报告制度。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实行谁值班谁报告谁负责的制度。

  (一)信息接报。局属各科(室)、单位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要第一时间向局值班室汇报情况(交通运输局值班、传真电话:xxxxxxx);局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10分钟内)向带班科长、总负责领导、局长汇报情况。对于一般(Ⅳ级)以上或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或蓝色以上预警信息,总负责领导接到汇报后,按照局长指示要求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厅汇报情况(办公厅值班电话:xxxxxx、传真:xxxxxxx,市政府办公厅值班电话:xxxxxxxx),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核实事件具体情况,组织相关科(室)和单位赶赴事发现场进行处置,督促检查相关科(室)、单位应急处置工作。值班人员和带班科长要及时认真研判,收集汇总并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与总负责领导随时保持联系,符合有关信息报送要求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定范围报告市政府办公厅;对于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全的,要及时核实补充内容后报告;属紧急情况的(一般(Ⅳ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边报告、边核实。

  (二)信息上报。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局编制的《值班信息》格式(高交字[2015]22号文件附件规定),按照程序、等级、时限、内容的要求,经带班科长和总负责领导、局长同意后,向高平市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室和晋城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值班室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突发事件及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报告方式:通过电话、传真等报告信息;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并在事发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报送电话:高平市政府应急值班电话:xxxxxxx。晋城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值班电话:xxxxxxxxxx,传真:xxxxxxxxx。)

  (三)信息续报。值班人员向市政府和上级部门进行信息初报后,要持续向事发地乡(镇、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询问事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续报新情况,直至事件处置结束,终报一次。

  (四)信息核查。接到市政府和上级部门要求核报的'信息后,要立即进行核查反馈。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要求时间核报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说明原因,并按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值班室要求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条 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须书面交接值班事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落实交办事项及使用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传递或接收有关信息,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认真履行保密职责。

  第十二条 充分依托政务信息平台体系,不断提高政务值班信息化水平,增强获取、研判、报送突发事件信息能力。办公室要及时更新各单位电话资料、特别是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电话资料。确保值班渠道畅通。

  第十三条 总负责领导、带班科长和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值班期间的应急值班事务。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值班工作中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的。

  (二)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

  (三)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批示(指示)落实不力的。

  (四)接报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后,未及时、认真对信息进行研判,或研判出现重大失误的。

  第十五条 局下属单位及重点企业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7

  (一)值班工作安排

  1、局机关值班工作由教育局长统筹安排,班子成员带班,班子成员分管股室轮流值班。局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制定轮流值班表。

  2、局班子成员带班实行轮流制,值班时间为一周,按照轮流值班顺序表履行值班职责,并认真填写教育局工作日志和值班记录。

  3、局班子成员值班地点在各自办公室。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外出公务活动。遇有特殊情况,应请示局长同意,并按值班顺序表向下移交。

  4、值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规定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带班领导、值班股室人员必须在办公室,星期六、星期天手机开机,保证24小时畅通。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值班另行安排。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做到态度和蔼,待客热情主动,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当班的一切工作事宜,并做好值班记录,重要情况和事项的办理结果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对失职、渎职而酿成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2、对外来人员的出入,应按要求实行登记,严格把关。

  3、对外来联系工作的人员,值班人员问明情况后,应当介绍其与相关人员联系。

  4、值班司机要按时到岗,搞好值班服务。值班车辆不足时,由值班人员通知办公室主任负责调度。

  (三)电话处理

  1、接打电话时,首先要问明对方单位、姓名、职务,注明接打电话的时间,并按规定要求做好电话记录。

  2、重要电话,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时按程序汇报;特殊情况可直接呈报局领导,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办理。办理情况要及时向交办领导汇报。

  3、打电话联系工作或向有关方面通知领导交办的事项,要事先拟好电话稿,讲完后与对方进行核对,并将办理情况向交办领导汇报。

  (四)公务接洽

  对来教育局联系工作的`,按以下程序接洽:

  1、先问明来人身份,再进行接谈。

  2、接谈时,重要事项要做好记录。

  3、对来人提出的问题,值班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答复和处理;值班人员无权答复和处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按领导指示答复和办理;一时不能答复和处理的,要说明情况,并请来人留下姓名、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4、处理结果要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签收文电传真,要及时转送,急件急办。

  (五)应急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1、属报告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的电话,要问明详细情况,认真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报告人单位、姓名、职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后果、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临场负责人、指挥地点、联系电话、接报时间。

  2、迅速处理。根据电话记录,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紧急情况,可越级报告。根据领导指示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迅速做出处理;必要时通知局机关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察明情况,搞好续报,协助领导处理。搞好跟踪和反馈,及时将情况和处理结果报有关领导。

  (六)交接班

  值班人员交班时,要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值班情况、需要继续处理问题和教育局领导的活动安排情况。接班人员要将需办理的事项了解清楚,及时处理。重要事项要做好交接记录。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8

  为了加强市供销社系统应急值班工作管理,确保应急值班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市供销社设立应急值班室(设在机关办公室),应急值班工作由机关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应急值班由主任总带班,每周由一名副主任级领导带班负责,值班人员由市社机关干部担任。

  三、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带班社领导是应急值班工作第一责任人,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四、应急值班工作职责:

  1、负责及时接听、接收和掌握相关重要动态信息,保证与、市政府、各直属企业及相关部门的联络畅通;

  2、负责本系统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督办和反馈工作;

  3、负责向社领导、市有关部门报告重特大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

  4、负责上级电话指示、通知的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各直属企业的值班工作。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9

  一、乡应急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日常值班由党委书记、乡长总带班,其他班子成员轮流带班;节假日值班另行安排。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不值或少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有专门的值班地点,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地点值班,严禁无故脱岗行为。值班人员必须保证电话、传真、移动通讯设备等的畅通,带班领导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做好电话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清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事项,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和乡应急办报告,并按领导批示组织处理。

  四、对乡领导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要认真传达和办理,及时催办、查办和反馈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

  五、值班人员要遵班保密制度,值班记录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闲聊,防止假冒或行骗事件发生。

  六、乡应急办将不定期对各村居、乡政府有关部门的值班工作进行督查,对未认真落实值班要求的将全乡通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10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安全保卫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实施对象和范围

  当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大地震、建筑物倒塌、特大火灾、突发停电、洪灾等),在应急处置期间,按本制度执行。

  二、值班工作的宗旨:

  值班工作旨在保证学校上下联络畅通,下情及时上达,上情及时下传,及时掌握校内外动态,提高办事效率,为学校发展服务。

  三、值班工作的任务:

  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通讯保持畅通,确保周末、节假日、晚间有专职人员值班;负责上下公务电话联系;处理急文要电和突发事件;办理重要内外活动报告、主要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受理领导交办事项。

  四、值班工作处理问题的原则:

  1、严肃认真,迅速准确,实事求是,符合政策。

  2、属应该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较大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3、各种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五、值班工作程序:

  1、做好记录。对来往的电话、接待的公务、校内情况和领导交办的事项等,要在《值班记录》上认真记录。记录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通顺,字迹清晰。对来电的重要情节,应逐句核实。

  2、汇报请示。对上级机关的电话指示、通知应填写《电话记录》,并根据规定程序办理。遇有突发性事件,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指示,抓紧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督促催办。对重大、紧急事项的办理情况,承办部门要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值班人员也应督促催办,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六、值班工作人员守则:

  1、值班人员,采用专职和中层干部轮流值班相结合,休息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白天由学校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并有领导带班。

  2、值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熟悉学校日常工作,会熟练使用所配备的各种通讯工具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3、承办值班工作事项,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报告、有登记、有落实、有反馈,特别是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认真及时地办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件件落到实处。

  4、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值班岗位,做好交接班,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离开值班岗位,应由其他值班人员替班,并报值班领导同意。

  5、工作要勤勤恳恳,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遇到突发事件,要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

  6、对经办的事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对受理的.工作要迅速准确地完成,注重质量,讲究效率,不推委扯皮,不拖延,不积压,不遗漏,避免差错。

  7、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要反映灵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时、准确。

  8、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值班工作中的机密事项。

  七、值班工作领导:

  1、为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当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时,学校要有一位领导分管值班工作,并做到值班工作“五落实”(值班人员、时间、地点、电话和制度落实)。

  2、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在节假日,领导值班应排出名单和值班地点、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遇有突发事件,各级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进行应急处理,值班领导要坚守值班岗位,落实防范措施,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保持上下联系,及时掌握全面情况。如发生通讯中断,与上级失去联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主动派人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3、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值班干部,让他们参加必要的会议和阅读有关文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使值班人员既相对稳定,又及时交流。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11

  为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及时有效应对各类事故及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组织机构。检查站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应急值班办公室,负责我站各项应急指挥调度和应急保障工作。

  二、建立保障体系。成立站应急值班室,设立固定值班电话,站属车辆、船艇等救援力量始终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三、制订各类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定时进行应急演习,确保全站干部职工熟悉应急组织指挥系统,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

  四、应急预案启动后,服务大厅做到24小时为执法相对人服务,不受休息时间影响。每班应有值班领导1人,由站领导干部担任,值班员1至2人,负责具体的值班勤务。

  五、完善各类应急培训,确保应急值班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保密制度,熟练使用值班设施和器材,做好上传下达。

  六、加强应急值班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完善应急值班交接班程序,保持应急值班的连续性。

  七、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错报漏报有关事项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有关规定,为了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地防范与处置工作,力争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按照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实验中学应急值班制度。

  一、行政值班制度

  1、根据学校干部分布情况,学校常年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负责人每人每周轮流一次参加学校行政值班;并由一名校级领导担任一周值班负责人。

  2、值班干部负责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检查校园安全状况,督促保安、值守人员履行职责;加强对门卫等重点部位、对学生放学、上学高峰等重点时段地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重要问题向值班负责人、校长报告。

  3、值班时间应根据季节变化,按照作息时间,在学生进校高峰前到校,直至放学学生全部离校在校园内值班,其它时间应保持电话通畅,可不定时检查、巡视校园。

  4、行政值班地安排、落实等具体工作,由校办公室负责。

  二、节假日值班制度

  为了做好寒暑假、法定假期间的安全工作,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学校常年坚持安排、落实节假日的`各项值班工作。

  1、干部值班。与日常行政值班相同,节假日仍安排一名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负责人值班,并由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值班工作。工作职责等与日常行政值班相同。

  2、办公室值班。鉴于学校办公室承担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日常的上传下达工作,故在节假日期间办公室均安排一人坐班值守,专门负责接听电话、上传下达、信息传输报告工作。

  3、保卫值班。安保科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常设机构,为了加强法定假、寒暑假的安全工作,在节假日期间,安保科均安排一人值班。其主要工作职责为:不定时检查学校门卫,学生公寓、教学楼、实验楼、食堂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督促保安人员到岗尽职;处理偶发事件。

  4、节假日保卫值班工作地安排、落实等具体事宜由校办公室负责。

  三、夜间值班巡逻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夜间地安全管理,防范在这个特殊时段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学校特设立安排校园夜间值班巡逻。

  1、校园夜间值班巡逻工作由物管保安担任,要求保安人员必须是思想品行好,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五十岁以下男性。

  2、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在校园内认真巡逻,检查各部位的安全情况,尤其是学生公寓楼等重点部位。

  3、巡逻人员均为两人一班,具体巡逻时间见《夜巡人员职责》,巡查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应主动排除,发生事故、案件、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报警,并积极配合处置。

  4、夜间值班巡逻工作由校安保科具体组织实施。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13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必须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随时认真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正常工作状态下,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确认后,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八、严禁在消防控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堆放与火灾监控、预防、扑救等无关的物品或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确保室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

  九、严禁非控制室工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14

  为了确保岗位责任的落实,健全日常值班、特殊时期和应急值班的值班体系,提高应急值班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根据园区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制度,提高应急值班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应急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负责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和值班应急电话接听、值班工作反馈、及重要事项和突发情况要迅速报告带班领导。特别是在遇到重大情况时和敏感时期,必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工作指令或接报突发事件后即为第一责任人,从接报登记、情况核实、跟踪查询、情况反馈等环节全程做好记录,做到不让工作在自己手中延误;不让单位形象因自己而受到负面影响。

  3、应急电话值班人员按照“谁值班、谁在岗,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对值班环节出现的工作失误或问题,严格分清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对于因工作疏忽致使事件处理不及时、工作出现被动局面,造成影响情节轻微的,对值班人员给予考核扣分的处罚,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给予处分。

  二、值班员职责

  1、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和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职责。

  2、熟悉应急处置突发事故程序,遇突发事故有按照工作程序独立操作能力。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3、维护值班室秩序,监督管理值班室的设备、资料和物品,并严格进行交接班。

  4、负责接听值班电话、收发传真,对收到的传真文件做好登记记录,及时阅读并转有关人员处置。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值班记录,字迹清晰。

  5、严格认真执行请示报告程序,做到方法正确内容详实,无迟报、错报、漏报和隐情不报等现象。根据指令与事故现场保持不间断的联络。

  6、按时到岗,不得擅自脱岗。认真做好上下班情况交接与值班室内的各种设备的交接工作。

  7、做好本单位内部的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不准酗酒。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15

  第一条值班实行每天轮流循环制,坚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无节假日。

  第二条值班每天设带班领导(副队长)和值班人员共三人。

  第三条带班领导当日值班要保持通讯畅通,原则不得外出,若确有事外出,须协调好其他领导顶替带班。

  第四条值班人员接打电话用语要文明,接待来访群众态度要和蔼。

  第五条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日志记录,有事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照领导意见处理有关事宜,确保当日事当日处理完,若因特殊情况当日未能处理完,次日要同接班人员做好衔接。

  第六条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交接班签字手续(交接班时间为次日7:50——8:00),交接班人员要将当日值班情况和未尽事宜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确保值班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发生失误。

  第七条值班人员每天交接班后,要及时打扫值班室卫生,确保值班室干净整洁。

  第八条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聚众玩扑克、看电视、打瞌睡、玩游戏、用公务电话聊天等,做与值班无关的事。第九条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设施,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16

  为切实加强委系统值班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社会稳定,更好地为大同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大同市政府工作值班细则》等法规,结合本委系统实际,特制定委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方式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领导带班分日常带班和节假日期间带班。日常带班,带班领导位于本地,通讯联络畅通;节假日期间带班,带班领导应在岗带班。

  (二)实行在编人、在职人员值班制。值班岗位必须配备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安排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值班。

  (三)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本机关及委属单位、行管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本系统联络通畅。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承担日常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

  (二)维护并保持上下左右间的通信联络畅通;

  (三)负责接收和处办各类预警和突发事件信息;

  (四)全面掌握本单位重大情况,及时办理紧急事项,负责下达领导指示;

  (五)承办《值班要情》、《值班信息》的编辑、报送。协调督促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等工作;

  (六)督导检查值班当日下级值班工作;

  (七)收集整理资料,填写《值班日志》;

  (八)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

  三、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记录制度。值班工作实行全程“痕迹化”管理。委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日志》本,值班员应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和处置情况完整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值班记录要字迹工整,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应严格按事件信息的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处置过程。

  (二)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来电,文明应答,详细记录。值班员接电后,首先应根据接听的内容核对和研判结论,认真整理《电话记录》,然后按程序报告处理;基层单位及群众来电,有明确依据的可直接答复,敏感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指示要求答复,必要时可帮助联系处理;对于群众反映的求助类、投诉咨询类等问题,应引导至“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视情帮助联系有关属地政府、部门妥善处理,并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三)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在值班室进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班事项应在每班《值班日志》中明确,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四)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往,严禁明密混用。

  (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设备,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四、信息报告和处置

  (一)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当事件发生在委直属单位时,委机关要在事发后2小时内上报至市人民政府。

  (二)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较大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委机关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信息上报到市人民政府,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随后15分钟内上报书面信息。

  (三)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或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越级报告的.同时必须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四)省以上领导关于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批示必须快速响应。对省领导的指示批示回应时限为12小时,对国务院领导作出的指示、批示或国务院督办事项,必须24小时内作出回应。

  (五)对达到一般以上事件级别或遇到敏感事项的单位需向上直报的相关信息,在向委机关报告时,要与委机关认真搞好沟通协调,必须在向省以上报告的同时向市政府报告,防止信息“倒灌”。

  (六)上报信息要核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造成后果(伤亡人数、损失程度、影响范围等)、基本过程、发展趋势(有无次生衍生灾害)、处置情况、需要上级机关协调的相关事项等。确保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精练、格式规范。

  (七)值班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首先应快速核实情况、认真进行研判,必要时进行会商,然后按照突发事件性质和领导日常工作分工,提出拟办意见,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书面报告等方式报告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有关领导作出批示后,突发事件信息按时限要求报告上级机关,同时向下传达领导指示,督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八)值班员要密切跟踪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进展情况,多渠道搜集信息,作出新的研判结论,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提出建议。领导对突发事件信息作出批示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传达落实,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有效开展处置工作。相关单位须迅速处置并书面回复。

  (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成后,值班室要认真总结分析信息报送工作得失,好的加以运用,不好的加以改正,对影响处置效率的作出处理。相关资料要整理归档保存。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17

  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保障我校全体师生和财产的安全及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我校的应急反应机制,规范我校的应急值班制度,提高值守处置效率和水平,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坪山办事处应急管理手册》,制定我校值班制度。

  1、责任在岗,服从指挥。值班人员24小时坚持值班(晚上18点至凌晨6点为电话值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坚决服从校应急中心的'工作安排,迅速到岗,完成任务。

  2、严谨把关,分级报告。在初接信息时,必须弄清时间、地点、事由、经过、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处理措施等基本要素,按中心负责人、值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顺序逐级报告。协调、调度有关部门必须经主要领导指令,不得擅自主张。

  3、迅速规范,细致落实。收、发各类值班信息,要迅速按程序报告、传达、落实、对任一来电、传真或其它形式的信息都不能错漏。

  4、从严跟踪,反馈到位。对上级及街道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信息,不但要迅速传达,更要从严跟踪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反馈,保证决策完整落实。

  备注:

  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24小时打开手机,保持联络畅通;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离开深圳市区;

  3、如有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校长报告;

  4、值班当天,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安排当天值班工作。

  5、此表需长期执行(国家法定节日及寒暑假值班另行安排,此表不执行)。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18

  为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工作,明确职责,严肃纪律,规范单位应急管理,确保单位有序、安全、高效运转,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总值班,分管负责人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二、值班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实行统一安排,制定值班表,实时调整值班人员。

  三、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周一至周五两班轮流值班,周末三班轮流值班。

  四、值班人员受理来电交办、处理事项,须详细登记来电内容,包括来电单位、时间、来电人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内容。详细登记处理情况、结果及未尽事宜,并向接班人员移交清楚,确保处理事项的连续性,做好值班记录,记录事项做到字迹工整、准确无误。

  五、值班时间接有关部门的'会议通知或工作安排、紧急信息、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请示处理,及时上报有关信息、材料,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

  六、提高警惕,不得擅离职守,严禁脱岗、断岗或代岗,电话严禁转接,确保接听不遗漏,扎实做好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班,当班人员不得离岗,作好交接班记录。

  七、值班人员严守保密规定,对收发文涉及事项、值班情况严守秘密,以防泄密事件发生。

  八、值班人员熟练操作电话传真、协同收发文,值班期间,重要文件、重大事项通知收文不遗漏,值班驾驶员原则上不参与坐班,遇突发事件确需派车的,须立即出车。

  九、值班人员当班期间注意值班室卫生整洁,严禁损坏公共财物,值班交接时,作好公共财物清点。

  十、值班期间,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对值班中擅自离岗、脱岗和不遵守值班纪律的,一经查实,在全局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在值班工作中被上级部门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本年度不能评选为先进个人,同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19

  为规范项目部应急值守的管理,强化应急值守责任,保障安全生产,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有效、有序的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扬州市相关规定及“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预案制定原则,结合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特制定项目部应急值守制度。

  本制度包含了值守人员的范围及条件、值守人员的职责、值守人员的'纪律。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应急值守人员、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信息员。

  (一)应急值守人员范围

  1、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参加项目部应急值守;

  2、科室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负项目部应急值守的直接领导责任。

  (二)应急值守人员职责

  1、项目部应急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对当天全项目部的突发的危及安全生产的事件负全面责任。每天上午9点为值班交接班时间,值班及交接班地点为应急值守室。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在各项目部进行,相关制度、方法依据本制度制订。

  2、值守当值小组组长根据当天值班人员的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守人员及值班时间,保证当天24小时有应急值守人员值班,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3、急值守人员必须熟悉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的内容和要求,认真。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20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为带班期间值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轮流滚动值班,为值班期间值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各单位上报值班人员名单,采取工作日(17:30至次日8:00)、法定节假日(白天8:00至17:30,晚上17:30至次日8:00)轮流滚动方式值班,值班地点设在局办公楼4078值班室,值班电话,传真电话:。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应急值班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根据上级要求和值班工作需要,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第五条局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负责督促本部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第六条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来电、来文等信息的接收、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处置、督办和反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值班员人员应当熟悉环保业务知识和应急值班的有关规定,养成恪尽职守、严谨细致、文明礼貌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履行职责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当提前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并自行协商其他工作人员顶替值班,同时告知局办公室。值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不准让非本局工作人员替班,不准因个人事由占用值班通信设备,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不准在值班室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九条值班记录应当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并做到记录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记录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处理结果等。

  第十条对于一般性质的政务值班事务,应报告带班领导,并根据其意见作出处理;对于环境应急事件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负责,协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按照环境应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报送。值班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遇有上访对象时,要文明接待,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告知其来访的时间和地点,特殊情况可根据带班领导指示,通知相关单位(股室)派人接访。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确保工作有序连续。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及产生的相关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管理。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保持值班室环境干净整洁,值班完毕后打扫值班室卫生。

  第十四条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汇总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对值班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值班工作不扎实、履行职责不认真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和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21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鱼塘电站生产安全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基本原则、程序和工作要求等内容。

  1.2本预案适用于鱼塘电站生产安全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并保持通讯畅通,贯彻落实应急处理的法规。

  3.2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3.3建立应急组织领导小组,并明确落实责职。

  3.4应急小组负责人宣布进入和解除现场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宣布实施和终止现场应急预案。

  3.5应急小组成员根据现场应急处理需要,组织和指挥现场人员伤害急救、故障设备的隔离抢险、人员疏散安置、维护稳定和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并下达、落实有关应急指令。

  3.6值班人员保证应急预案的执行和应急行动中的人身安全。

  3.7值班人员诊断现场状况,评估事故的严重程度,按规定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事件处理有关情况。

  3.8值班人员及时掌握本电站生产应急事件信息和应急处理、抢险、生产恢复等情况。

  3.9值班人员落实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协助指挥领导机构组织预案的.实施。

  3.10值班人员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协助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11值班人员负责汇总、通报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公司进行汇报。

  4检查与考核

  4.1 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安生部负责检查。

  4.2对于在应急处理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按管理流程工作、未达到管理要求的部门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考核。

  4.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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