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请假制度>《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时间:2022-04-20 14:47:17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一)事假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含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

2.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予准假。其中,享受公休假待遇的机关工作人员所请事假应先以本人的公休假冲抵。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3.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公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二)病假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请病假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予准假。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三)婚假

鉴于教育系统的特殊情况,提倡在寒暑假或节假日办理婚事,确需在工作期间请婚假者,达到基本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准请婚假5天,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的初婚)结婚的准请婚假15天(不含节假日)。

(四)丧假

本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岳母)死亡,准请丧假5天,工作人员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准予路程假,因故需要延长假期者,经核实同意后,按事假办理。

(五)产假

正常产假为90天。晚育(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在正常产假之外增加20天(不含假日),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个增加15天,男方护理假7天(不含假日);晚育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女职工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时间可以顺延。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超生子女的,不能按有关规定休假。在怀孕4个月内的流产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的流产假42天。

篇四: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三)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五)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 (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 (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 (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七)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2015-11-17 23:31 | #2楼

1、临时办理本单位相关业务确需出行的,与相关股室股长请示。

2、因病假、事假请假一天,须同办公室请示,经同意方可休假。

3、因病假、事假请假二天,必须同分管办公室副主任请示,经同意方可休假。

4、因病假、事假请假三天及三天以上,必须同工区主任请示,经审批方可休假。

5、严格依据相关干部及职工请销假制度,对假期届满后仍无法正常上班确需继续请假的,应重新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在请假期间执行绩效工资相关考核制度。

6、因工作需要公出、下乡需到办公室备案。

红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请假制度2015-11-17 18:30 | #3楼

为加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休假管理工作,规范在职人员休假行为,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特对以下七种假,即:探亲假、病假、产假、婚丧假、带薪年休假、学历进修假、其它事假等管理审批作如下规定。

一、探亲假

(一)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一把手同意,上级主管区领导审批,报人事局审核、备案后,办理探亲证。本人探亲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人事局出具核销证明,财政局核销往返路费。

(二)正科级干部:本人向上级主管区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区长或区委书记审批,报人事局审核、备案后,办理探亲证。本人探亲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人事局出具核销证明,财政局核销往返路费。

二、病 假(指一周以上的;一周以内的由单位一把手审批)

(一)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及医院出具的诊断,经单位一把手同意,上级主管区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局审核、备案。本人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

(二)正科级干部:本人向上级主管区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及医院出具的诊断,区长或区委书记审批后,报人事局审核、备案。本人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

三、产 假

(一)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本人产前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一把手同意,上级主管区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局审核、备案,办理产假手续。假期结束后,本人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

(二)正科级干部,本人向上级主管区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区长或区委书记审批后,报人事局审核、备案,办理产假手续。假期结束后,本人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

四、婚丧假(婚假3天,晚婚者15天;丧假酌情给予1-3天假期)

(一)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一把手审批后,报人事局审核、备案。本人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

(二)正科级干部:本人向上级主管区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区长或区委书记审批后,报人事局审核、备案。本人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

(三)丧假手续可后补。

五、带薪年休假、学历进修假

(一)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一把手同意,上级主管区领导、协助分管人事工作区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局审核、备案。本人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

(二)正科级干部:本人向上级主管区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区长或区委书记审批后,报人事局审核、备案。本人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

六、其它事假

(一)假期在三日以内的,由单位一把手审批; 单位一把手请事假须经主管区领导审批。

(二)假期超过三日的,按第五种假的程序办理。

七、几点说明

(一)各单位要严格考勤纪律,每天专人负责按实际出勤情况记录考勤,并将关系不在现单位的人员的出勤情况汇报给其关系所在单位,《考勤表》要对群众公示,每月20日上报,预防监管矩阵不定期抽查,如发现舞弊行为,在全区通报批评。

(二)对不按程序休假的,视为旷工,扣发工资计算方法:月应发工资额*13/261天*旷工天数。

(三)未按期销假人员,延期天数按旷工处理,扣发工资计算方法:月应发工资额*13/261天*旷工天数。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2015-11-17 15:41 | #4楼

为简化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程序,根据《固镇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现对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管理审批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委书记管理审批对象为科级干部和村居书记。请假3天(含)以下的,口头报告。请假3天以上二个月以内的,需填写《请销假报告单》,审批后方可离岗。年度内累计请假二个月以上的,报组织部审批。

二、镇长管理审批对象为镇其他干部和村居主任。请假3天(含)以下的,口头报告。请假3天以上二个月以内的,需填写《请销假报告单》,审批后方可离岗。其中请假7天以上的,应向书记报告后审批。年度内累计请假二个月以上的,报县人社局审批。

三、所有请假人员离岗前均要向党政办公室报告登记,作为考核依据。党政办公室要设立专门的请假备案登记簿。

四、请假人员离岗前要安排好临时工作代办,3天以内的由本人约请代办,3天以上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安排代办。

五、假期结束后要及时销假,需延长假期的按上述程序办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制度2015-11-17 15:39 | #5楼

一、总体要求

1、工作时间与集体活动,不能到岗出勤或离岗缺勤,均须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并且本人应亲自履行请假、销假、登记手续。

2、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坚决杜绝“霸王假”。确因突发事件,未能事先办理手续的,方可电话请假,但随后须尽快补办;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手续的,方可托人代办。

3、请假期满后按时上班或提前返校当日,须立即办理销假手续;实际假期以销假时间为准。

4、零星假(迟到、中离、早退),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签到签离制”;整日假,实行书面请销假,执行“登记审批制”。其中,分散下校、连日公出,实行报告单把关,执行“行程反馈制”;统一下校、集体活动(如会议、劳动、迎检、公益等),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点名公开制”。 5、事假、补休假、福利假、奖励假,以不影响工作正常运行为先(前提),以不牺牲职工切身利益为本(兼顾);二者发生冲突时,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即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其中,统一下校、集体活动,不得准假。

6、离岗外出期间,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学校急召回校,不得延误。 重要说明:在学校制度中,⑴有关规定要求与处理办法等,均含“特殊情况除外”之意,而“特殊情况”均指本人或其直属遭遇不可抗力(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因素,如天灾人祸、突发疾病、意外伤亡等,要有实据为证。⑵借入人员,有关处罚措施在其身上不能执行到位的,报请教育局,退回原单位。

二、操作程序

1、向校办提交证明或凭证,提出申请,填写《请销假审批表》。 2、经校办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权限,由有关领导审批。

3、将手头未尽工作处理完毕,妥善安排好或交清后续工作,教研员由主管部室主任审批,其他人员由主管校长审批。

4、将《请销假审批表》交校办备案存档。

5、假期结束返校后,到校办销假,填写《请销假审批表》,校办主任签字,到主管部室主任处报到。

三、审批权限

1、零星假、分散下校,由主管部室主任审批。整日假,由当日值班人员审批;其中,公出、或一次事假超过5天,报请校长审批;一次事假超过10天,校长办公会审批;一次事假超过30天,报请教育局审批。统一下校,由领队人审批;集体活动,由召集人审批。

2、准假领导应做好因请假人离岗带来的相关工作的协调、交接与安排;口头请假的,须及时告知校办。

3、批假领导须准确把握允假规定,合理使用允假权限,不随意准假,不越俎代庖。

四、类别界定

㈠公假

1、公务假

⑴涵义:因公事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⑵凭证:上级的请柬或通知,学校的委派或批假领导。

2、工伤假

⑴涵义:因公伤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⑵凭证:学校查实,医院证明,社保行政部门认定。

⑶时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劳鉴委确认,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期满后仍需治疗的,须持有医院证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影响劳动能力的,原则上经市劳鉴委确认,按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定1-4级,办理公伤退休;其它,安排适当工作,给予适当照顾(缩时减量)】。

3、补休假

⑴涵义:经学校安排或批准,因加班加点而产生的假期。

⑵时限:①延长时间,按1.5倍计;②公休假日,按2倍计;但依照上级安排、属于本职工作,则按实际天数计;③法定假日,按3倍计。

⑶规定:视为公务假;计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4、福利假

⑴凭证:主动提供有效证明。

⑵时限:

①尽孝假:父母生日,每年1天。

②护理假:★父母住院,住院天数/夫妻兄弟姊妹总数;★配偶或子女住院,住院天数/2;★父母、配偶或子女疗养期间,若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酌情给假。 ③体检假:★健康体检,每年1天。★婚前体检,1天。★产前检查,按需给假。

④看护假:领有独生子女证,孩子读小学时,每学期10天。 ⑤子女结婚:5天。 ⑥女性生理假:每月1天。 ⑦退休前一年,给予适当照顾。

⑧讲学进修、评职晋级、报名办证、扶贫献血、子女家长会等,酌情给假。

5、奖励假

⑴涵义:因绩效突出、获得荣誉、特殊贡献等,由单位规定或校长特许的假期。

⑵规定:视为公务假;计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㈡私假

1、事假

⑴涵义:因私事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⑵时限:原则上一次最多15天。

⑶规定:优先用补休假或奖励假抵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此部分方计为事假。

2、病假

⑴涵义:因伤病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⑵凭证:①门诊病假: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历、检验单、处方、诊断书、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假条等。②住院病假:区级以上医院的入院证明、出院记录、收费票据、费用清单。

⑶时限:①医疗期,按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定执行。②影响劳动能力(医疗期内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不能返岗复工)的,原则上经医院证明、市劳鉴委确认,定为1-4级,应办理病退(退休、退职);其它,从事原工作或安排适当工作。③患有难以治疗的重病绝症(如癌症、精神病),病休不限期。④传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症愈返工,须持医院的康复证明。

㈢法定假

1、婚假

⑴凭证:结婚证。

⑵时限:3天+晚婚7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初婚)+配偶在外地工作的路程假。

2、丧假

⑴凭证:直系亲属死亡证明。

⑵时限:3天+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路程假。

3、产假

⑴凭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

⑵时限:98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n-1)×15天+【晚育(女满24周岁,初育)30天+独生子女证30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

4、陪产假:男方,晚育7天+独生子女证8天。

5、计生假:⑴宫内节育器,放置3天,取出2天;⑵人工流产14天,妊娠引产30天。

6、哺乳假:⑴婴儿未满1周岁,每天1小时(两次或合用)+多胞胎(n-1)×1小时+路程假;⑵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允许,给180天假。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相关文章: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02-02

2016事业单位请假制度05-11

【推荐】事业单位请假制度05-09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6篇06-13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6篇)06-13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4篇04-21

事业单位请假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02-08

请假制度03-07

事业单位请假理由大全05-11

考勤 请假制度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