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请假制度>《中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中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时间:2022-04-20 14:53:20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中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请假制度,加强学校纪律管理,保障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中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审批:2天以内的请假,教学人员在教导处批假,非教学人员向总务处请假,行政人员向校长请假。2天至5天以内的请假均需现在所属部门领导出请假,后在校长处批假,超过5天向教育局请假,教职工将教育局签批的假条直接交校长处,做好工作交接,方可离开。

二、请假手续:请假人必须具备书面假条,若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时请假人须向批假人先发送短信再以电话方式请假,回校后再补上书面假条。

三、请假(或缺勤)及其处理办法:

(一)事假。工作期间教职工因特殊情况有事需请假者,可向学校领导请事假。

处理办法:⑴全期事假在2天以内,每天在绩效工资中扣款20元。⑵全期事假超过2天,超出时间对请假人按每天40元的标准在绩效工资中扣款,连同2天内的事假扣款合并计算扣款。

(二)病假。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者,凭公费医疗规定的就诊医院的病假证明或就诊的相关凭证向学校领导请病假。

处理办法:⑴非住院性质的病假对请假人按每天10元的标准在绩效工资中扣款;⑵住院性质的病假在1个月以内,实属住院并且请假证明和手续齐全,不扣款;⑶住院性质的病假在1个月以上,按耽误的教学时间(1月22天)占全期(5学月)时间的比例在学期绩效工资中扣款;⑷全期病假在三个月以上,按照教育局文件和相关规定处理。

(三)旷(课)工。学校工作时间或集会和举办活动等过程中,要求所有教师必须到位参加,有以下行为属于旷(课)工: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不服从组织安排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

处理办法:⑴教师旷课按每节课100元的标准在绩效工资中给予扣除;⑵教职工旷工按每半天150元的标准在绩效工资中给予扣款处罚。

(四)学校集会、活动请假与其他缺勤的处理。

1、其他缺勤处理办法:

任何教职工都有按时参加学校相关集会、活动的义务。

(1)    教职工不假未参加升旗仪式扣款50元;不参加周五放学集会的一次扣50元。

(2)教职工不假未参加周前会每次扣款50元;

(3)教职工在学校举行全校集会或统一组织集体活动时不假缺席,按举办集会和活动时间长短与1节课(40分钟)进行比较进行测算,按照教师旷课处理标准执行处罚;

(4)教职工在学校举行全校集会或统一组织集体活动(含升旗和周前会)时有事(或生病)请假缺席,一学期首次请假周前会、升旗仪式、周五放学集会,不扣款但要记载;从第二次起请假周前会、升旗仪式、周五放学集会,每次分别扣款10元。在学校还未排定(提前2天)的情况下请假学校大型活动,按照每天40元的标准在绩效工资中扣款(生病住院按病假处理)。学校将工作已经排定后教师才临时请假学校大型活动,按照每天80元的标准在绩效工资中扣款.。

注:学校升旗、集会和活动时间教职工的缺勤 若是在已经请了病事假和其他特殊假的前提下产生的,则自然包含在病事假和特殊假之中,不再另记缺勤。

2、迟到(早退)处理办法:学校集会、活动以及上课时间迟到在5分钟以内时,第一次免于处理但要记载,第二次开始每次扣款5元;学校集会、活动以及上课时间迟到超过5分钟(包括早退),每次扣款10元。

(五)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给3天婚假;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可适当延长婚假。由当事人提出延长婚假的要求,学校领导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给予延长婚假数天(12天以内)。教职工子女结婚的,可给予教职工2天假,不扣钱。

(六)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13天丧假,赴外地奔丧,酌情给路程假,因故延长须请事假。

(七)产假。女职工的法定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一胎多生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和剖腹产根据医院证明适当增加产假天数(15天以内)。24周岁生育第一个小孩为晚育,可增加产假30天。小产假,根据医院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下,给假2030天,三月以上给假42天。

(八)学习假。教师因个人需要外出函授或学历提高、晋职培训 时应先向教导处书面请假,假条由教导处签字后再到校长处审批。请假期间,学校不报销车旅费,请假教师不享受任何补助,学校不扣任何费用。

(九)公假。凡因学校工作需要,教职工受上级组织和学校安排到外地出差、培训、开会等属于公假。公假请假期间车旅费报销,按上级统一标准享受出差补助,学校不扣任何费用。

四、请假后的课程调整

1、假后代课

(1)有教师因公或因事缺课,教导处应安排其他有空堂的教师代课。教师每代课1节应填写代课登记表,并计代课费10元,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兑现。

(2)学生还未放假离校就提前考完试的科目,相应任课教师在学生放假离校前仍有对所属课堂管理的责任,不计代课费。

2、禁止私自调课。未经教导处安排或未请假,教师之间私下调课,凡经学校发现,缺课和顶课教师每节课按照旷课标准处理。

青川县建峰乡中心小学校

2015-3-19

牙克石市图里河中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2015-11-17 17:37 | #2楼

一、 病假

1、病假半天到政教处请假,并到政教处填写假条。

2、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2个月以内(含2个月)找校长请假。

(1)请病假一周以内(含一周)找校长请假并到政教处填写假条备案。

(2)请假一周以上半个月以内(含半个月)找校长请假同时要有书面申请和乡镇以上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诊断书或病历等),到政教处备案履行请假手续。

(3)连续病假半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含2个月)找校长请假同时要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到政教处备案。

2、连续病假2个月以上,要填写《牙克石市教职工病、事假审批表》,学校审核签署意见,并携带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或病历(原件、复印件)到教育局人事办审批备案。

二、事假

1、请事假半天到政教处请假,并到政教处填写假条。

2、请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含1个月),找校长请假,并出具假条。校长同意后到政教处备案。

3、请事假1个月以上,本人提供相关确需请假的证明材料,填写《牙克石市教职工病、事假审批表》,学校签署意见,到教育局人事办审批备案。

三、教职工病、事假期满后,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岗工作的,必须重新办理病、事假手续。

四、教职工请假期满返岗后,要及时到政教处办理销假手续。

五、教师请假时,在政教处请假备案的同时要到教导处登记备案。

六、对未经学校或教育局批准私自休假的教职工按旷工处理,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教职工婚假、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休假按相关规定执行,校长审批,政教处备案。

八、本规定自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执行。

牙克石市图里河中小学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中小学教职员工请假管理制度2015-11-17 19:28 | #3楼

一、请假的类别、期限、审批权限及待遇

1、各中小学(不含面上小学)、进修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离开湛江市(含市辖五县四区)外出,必须提前向教育局递交书面请假条,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严格掌握准假期限,并及时销假。违反规定的,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学校的中层和副职领导外出必须向校长请假;面上小学校长外出一个星期内报中心小学校长审批;超一周由中心小学校长提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批。

3、学校教职工外出、病、事假应向校长请假。各校应完善学校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校请假制度,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管理,使教职工明确请假规定和有关待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各校请假工作应做到有学校班子专人负责,及时登记并定期公布,并将其作为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任职考核、兑现各项福利待遇和奖励的依据。

5、学校校长病、事假或因公出差2天以内(含2天),应电话向区教育局负责该镇工作的副局长报告,批准后,要安排好学校的日常工作,明确学校临时负责人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应以书面向区教育局主要领导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示,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出市的,要说明事由、目的地及时间,病假的应与学校教职工同样履行手续。

6、教职工考研、脱产进修、报考公务员,必须提前一学期向学校申请,报区教育局审批。

7、教职工辞职,必须提前一学期向学校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8、学校组织教职工出市学习、培训、考察,应书面向区教育局报告,并填写区纪委统一印制的外出申请表,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时安排好学校正常工作,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学校举办大型师生活动,应事先报教育局主管领导,经局长审批方可进行。

9、教职工擅自离开岗位15天,学校要主动将教职工离开原因、时间及学校意见以实上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否则造成后果,追究学校校长责任。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请假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 1、严格请假、续假、销假制度。我区在编在职的教职工除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外,需要请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和其他公假者,必须填写《xx区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办理请假手续(急病可事后补办),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间,女职工按要求定期查环查孕,不能以请假为由回避检查。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确需延长假期的,应在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中学、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心小学(含xx二小)和幼儿园的教师,请假一周内由所在学校校长审批,超一周由校长提出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批;面上小学教师请假3天及以下由所在学校校长审批;4至15天以内(含15天)应由所在学校校长和中心小学校长会同审批;超15天由所在学校校长提出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批。

①请病假。要提供有关证件:一是医生诊断证明并加盖医务科公章(市中心人民医院,农垦医院只盖诊断专用章),医生每次开出诊断证明,原则上诊断病休时间只能休半个月以内,特殊病例也不能超过一个月病休时间,否则无效;二是看病收费单据、门诊手册;三是请假条(学校提出意见加盖公章)。

②请产假。要提供有关证件:一是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二是若属剖腹产的,要交剖腹产住院证明;三是请假条。

2、建立请假月报制度。每月底前,各学校要将上个月教职工事、病假等各种请假情况汇总向全体教师公示,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工资需要折扣或停发的,要在每月底前,以学校为单位(面上小学报管理组汇总)上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后统一报区人事局工资股扣发。

3、严明请假纪律。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都作旷工论处,旷工期间停发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对于以下几种违反请假制度的也均以旷工论处:

①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没经领导批准的。

②伪造假证,骗取病假,小病大养,无病借病,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经发现查实的;

③未办理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

④未办理任何手续私自长期在外进修学习的;⑤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

4、严肃处理制度。学校出现教职工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具体情况上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并通知教职工立即回学校工作,还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制度给予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处理意见书面上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对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的教职工,经教育不改,情节严重者,除经济上按规定办理外,还要在行政上给予政纪处分,并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相挂钩。教职工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含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区教育局在核实学校上报的有关情况后,对经教育无效擅自离岗教职工视其情节轻重作辞退或自动离职处理。

①教职工旷工超过可辞退的天数(连续旷工达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时,学校对其旷工教职员工作出处理,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及时以书面向区教育局报告,应先停发工资,再要求其本人补办辞退手续(无法通知其本人的应通知其父母或配偶,要有书面依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②教职工全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事假超过15天或有擅离职守行为的,在当年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全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事假超过3个月、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或旷工在15天以内,均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晋升工资、职务按有关规定处理。

③教育局将不定时到各校检查教职工考勤、请假管理情况。严禁请假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教育局将予以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本人责任,同时对所在学校校长和负责该项工作的行政领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强化责任意识。各校(园)长要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规范管理观念,切实做好教职员工的请假登记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权限内规范审批,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和有关待遇的规定。对以下几种情况,在严肃处理教职工的同时还要追究校(园)长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①对于因把关、执行不严或疏于管理而出现教职工擅自离岗的;

②未经区教育局同意,不按规定操作,随意准假,越权审批的;

③虚报、缓报、瞒报、不报等违规行为的。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本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本校教职工请假制度,要特别严明考勤纪律,严格按制度执行。对教职工请假,要按照本规定从严审批,正确处理好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和维护教职工正当权益的关系。学校负责人若请假,要在办理完请假手续后,委托一位领导干部主持学校全面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三、本制度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本意见未详事宜或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xx区教育局  

【中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相关文章:

教职工请假制度10-16

【推荐】教职工请假制度05-09

2016教职工请假制度05-11

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11-05

教职工请假制度(精选12篇)04-28

小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12-20

小学教职工请假及考勤制度05-05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精选14篇)05-16

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2篇12-20

台州市教职工请假制度(精选19篇)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