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请假制度

时间:2022-04-20 19:09:59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局 请假制度

一、局机关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局 请假制度

二、局机关考勤实行签到制,办公室统一负责签到。

三、日常考勤工作由各科室负责,考勤工作应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四、局办公室根据各科室考勤表,每月汇总一次。

五、干部职工请病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均应填写《请假单》,交办公室备案;假期结束后,请假人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写《请假单》,应说明情况,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六、科室负责人请假必须经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后报局长批准。其他干部职工请病假、事假1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局长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后报局长批准。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送局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审核后,报局长批准。

七、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假期待遇问题,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假期期满后,如需延长假期,按事假履行请假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延长。

八、年休假可以冲销病事假天数。

九、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年终考核时,请假情况将作为全年考核的内容之一。

十一、本制度所涉内容若遇国家政策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

市国土局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制度2015-11-20 8:14 | #2楼

为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性,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特制定请假制度。

一、总体要求

1、全体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坚持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脱岗。

2、请假应事先做好安排,尽量避免休息与工作矛盾。

二、因公外出

1、半天以内的,工作人员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同一办公室人员相互告知去向;单位负责人向本单位人员告知去向;局领导向办公室告知去向。

2、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工作人员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同一办公室人员相互告知去向;单位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向本单位人员告知去向;局领导向办公室告知去向。

3、一天以上的,工作人员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同一办公室人员相互告知去向,单位负责人告知办公室;单位负责人提前向分管领导报告,向办公室及向本单位人员告知去向;局长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局领导向局长报告,向办公室告知去向。

三、事假及病假

1、因事、因病不能上班的,必须书面请假,履行请假

手续,经批准后,分别交办公室、监察室保管存档,在月度考核中说明。特殊情况事前未办理请假手续,事后要补办。

2、三天以内的,工作人员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单位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局长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局领导向局长提出申请,由局长批准。

3、三天以上的,工作人员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单位负责人提出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单位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报局长批准;局长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局领导向局长提出申请,由局长批准。

4、因病半天以内到医院检查治疗的视为上班。

四、年休假及其它

1、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年休假期在当年使用。工作人员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单位负责人提出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单位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报局长批准;局长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局领导向局长提出申请,由局长批准。

2、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请假手续同年休假。

3、经组织批准,参加成人学习的,其上课时间和学校规定的考试时间,视为上班。

第2 / 3页

4、公休假期间出省的,工作人员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局长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局领导向局长报告。

5、假满要按时上班,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续修,批准后方可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的,超假未履行续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林业局考勤及请假休假制度2015-11-20 9:43 | #3楼

一、本制度适用于全局干部职工。

二、实行上班考勤制度。各科室自行考核本单位人员出勤情况,每月底将本月考勤情况汇总表送局办公室;同时办公室指定专人不定时到各科室进行查岗,并将查岗情况在大屏幕公布。

三、请假

1、正、副科长请事假由主管领导批准,一般干部请事假1天内由科长批准,2-7天由主管领导批准,7天以上由局长批准,1个月以上由党委会研究决定。

2、因病不能坚持上班应及时请假。正副科长病假应向主管领导请假,科员病假3天内向科长请假,3-15天向主管领导请假,15天-2个月向局长请假,2个月以上由党委会研究批准。

3、副局级领导请假由局长批准。

4、事假和病假要有病假条报办公室备案。

四、休假

1、休假程序

⑴科员休假:科员提出申请,到办公室登记休假时间,填写休假请批单,由科长审批。

⑵科长休假:科长提出申请,到办公室登记休假时间,填写休假请批单,由主管领导审批。

⑶领导休假:根据领导意见,由办公室协调,局主要领导审批,上报主管市领导。

2、休假时间

⑴累计工作1至10年的年休假1天;10-20年的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及双休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⑵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使用。

⑶全年病事假总计超过一个月的,不享受休假待遇。

⑷已经批准休假的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变动休假日期。

⑸对不休假的,按自动奉献对待。

五、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因公外出报告制度。遵守上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因事、因病及因公出差要按程序履行有关手续,病假超过五日的,应出具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不履行有关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六、将考勤情况纳入平时工作考核之中,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脱岗超过8次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一天,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一年累计迟到、早退、脱岗超过30次以上的或无正当理由旷工5天的,给予通报批评;无故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给予辞退处理。

住建局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2015-11-20 16:39 | #4楼

为了强化单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特制定请假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需请假的,都要填写请假条,写明请假的具体事由、时间、天数、以及前往何地等。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口头请假一律无效。

二、干部职工因事因病请假一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三天以下,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局长批准。所有请假都要有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局长报告,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三、对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或经请假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视作旷工,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与单位无关。

四、各科室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实事求是,切实履行职责。对因弄虚作假,引起干部职工较大反映的,不仅要追究本人的责任,而且要对科室负责人提出批评。

五、经领导批准后的请假条,一律交到办公室保管,由办公室登记归档。

六、生育、年休、婚丧等各种假期,根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因病请长假的,需凭医院《病假证明单》休病假。

七、经组织批准,参加成人学习、培训、自学考试、党校学习、下乡驻村的职工,视为正常上班。

八、各种假期满后必须销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提前报告并经批准,否则超出天数视为旷工。

九、年内请假超年休假3天(旷工1天按请假3天计算),扣除奖金200元,请假超过年休假5天扣除奖金400元;一年内请假累计超过年休假30天或旷工累计满10天的扣除全年奖金。办公室对每月的出勤情况汇总后进行公开。

十、本规定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环保局请假制度2015-11-20 11:53 | #5楼

一、请假者必须本人写出请假条,按审批权限由审批 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二、请假者离岗前应做好工作交接,离岗期间不得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三、副科级以上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因公外出前应做好工作布置或交接。

四、中层领导请假一天以内由主管局长审批,一天以上由局长审批。

五、一般人员请假半天者由股长审批,请假一天者由主管副局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者由局长审批。

六、请长期病假需提供病例证明,主管局长签字后由局长审批。

七、在请假期满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归岗的,应及时续假,并征得局长同意。

八、请假者在假期满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销假后接受正常考勤。

九、销假时由本人在原请假条上签字并注明时间。

【局 请假制度】相关文章:

请假制度03-07

局 考勤制度05-15

局考勤制度05-17

考勤 请假制度05-19

请假休假制度06-29

中学请假制度11-02

学生请假制度11-06

学校请假制度11-03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06-07

请假考勤制度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