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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

时间:2024-03-25 14:21:48 王娟 保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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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通用10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通用10篇)

  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 1

  第一条全体干部职工应遵守的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事项;

  (八)不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和物品;

  (九)不在普通电话、手机、传真、明码电报及普通邮件中传递或谈论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等游览、参观、探亲。

  第二条保密员应遵守的保密规定

  (一)保密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和保密;

  (二)保密员在收发、交接过程中要做好登记、签收,密件登记、签收本要妥善保管,以备查询。密件的收发、保管,必须由保密员负责,及时逐件查对登记;

  (三)不得自行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时,须经制发机关、市保密局和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复印件须标明复印单位、份数和日期,视同正式文件、资料一样管理,阅办后按规定立卷、归档或清退;

  (四)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的收发、分送、传递、借阅、移交、存档等环节,都要严格履行登记制度;收发文登记簿应保存三年以上,以备查考;

  (五)送阅秘密文件应由保密员本人负责,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阅读秘密文件要在办公室进行;借用秘密文件、资料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于借用当天退回;

  (六)外出递送秘密文件过程中,不准办理与递送文件无关的事;外出工作必须携带秘密文件的,须经有关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绝密文件原则上不准携带,确需携带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必须两人同行,共同负责。

  (七)秘密文件、资料的传递,不准用普通邮件邮寄,不准用没有加密设施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传输秘密文件。

  (八)秘密文件必须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由保密员保管、登记,并经常检查保密情况;保密员在工作调动或退休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 2

  一、街道机关和各所辖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携带机密材料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书信件传达机密事项;不私存机密文件、报表、图纸等材料;要时刻提高警惕,严格保密纪律。

  二、加强保密文件、资料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续。保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一律由专人承办。各站所应指定专人承办文件管理和保密工作。对收到的文件要认真清点、登记、编号,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传阅、办理,阅办完毕,及时退回办公室。

  三、秘密文件、资料要认真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私人移动盘上均不得长期储存任何文件资料。

  四、秘密文件要及时送领导批示,紧急密件、密电要随到随送、不过夜;一般密件要在3天内处理完毕

  五、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要交办公室登记保存,个人不得长期存放。

  六、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档案,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七、复印文件、资料等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复印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将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发放文件应从工作需要出发,一般只发组织,不发个人。收、发、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应履行登记制度,做到事事有手续,件件有着落。传阅秘密文件应由办公室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非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

  八、机要人员和文秘人员对收到和发出的文件要按规定进行清退。凡销毁的保密文件、资料,各站所必须交回办公室,由机要人员亲自到指定地点销毁。

  九、机关档案室、收发室、文印室属涉密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和逗留。未经办公室同意,非工作人员不得在打印室计算机上下载、复制和打印材料,不得在传真机上传、收涉密材料。

  十、报送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稿件,凡涉及人事工作业务和引用内部统计数字、资料的,必须经领导批准。

  十一、根据《保密法》的规定,街道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涉密事项的审查工作。

  十二、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 3

  一、街道形成的`秘密文件、资料,在印制前都要依照规定标明密级、标识和保密期限,确定发放范围和份数,并在内部打印室或其他定点处印制。

  二、秘密文件、资料印制后,其成文草稿和重要修改稿以及历次印制清样,必须与正式文件同样对待,打印、印刷过程中形成的蜡纸、衬纸、清样、废页、废件等应妥善保管或及时销毁。

  三、因工作需要复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经过批准,在定点处复制。

  四、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分送、传递、借阅、移交、清退、销毁等各个环节,应履行登记制度,做到件件有手续,份份有着落。

  五、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应由机要人员或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六、外出人员因工作需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时,应经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保密措施,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游逛公共娱乐场所。

  七、选编、汇编秘密文件、资料,不得擅自提高、降低、解除密级,并按有关规定确定发放范围。

  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 4

  为做好街道涉密信息的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定期召开会议分析保密形势,研究部署街道保密工作安排,学习传达相关文件及其他涉密工作相关事项。

  (二)凡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严守保密纪律。

  (三)要严格管理带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凡有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记录,也不得录音录像。

  (四)印制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章登记入册、发放、保管。

  二、宣传教育制度

  (一)街道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保密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保密案例。

  (二)在每年“国家安全日”通过张贴保密宣传海报、悬挂横幅、社区广播等方式加强辖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

  (三)街道每半年举办一次保密知识竞赛,扩展保密知识面

  三、办公室管理

  (一)不介绍身份不明的人员去领导办公室、会议室,除工作需要和其它必要情况外,不得随意泄露领导使用的内部电话号码。住址和活动日程。

  (二)来街道办事人员要做好登记,询问事由,要求找领导面谈的,及时跟领导请示。

  (三)街道工作人员进入领导办公室工作时,不准翻阅领导的文件、资料,出入要锁好门。

  四、计算机管理

  (一)建立计算机信息责任制,建立台账,“一人一机一记录”。网络主机管理专人负责。

  (二)在党政办公室内设保密计算机配有保密U盘,处理涉密信息。

  (三)保密计算机和联网计算机不得交叉使用。

  (四)街道联网计算机在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语。

  (五)街道上网电脑和普通U盘不得违规存储、处理涉密文件和资料,保密文件资料须通过保密计算机和保密U盘下载。

  五、文件管理

  (一)涉密文件收入和发出必须登记在册,严格按照《大庆街道收发文管理制度》,不允许任何人不经登记擅自带走文件。

  (二)持有涉密文件人员离开办公室必须将涉密文件收纳存档,不得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

  (三)严格文件收发、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的保密,收发文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四)街道办公人员不得通过微信、QQ、电子邮箱等互联网方式处理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工作秘密。

  (五)涉密文件、资料要严格执行定期清理、清退和按时归档、销毁制度。

  六、涉密人员管理

  (一)新入职人员必须参加岗前保密教育,学习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在私人信件、电话或在亲属、子女面前,不得谈论秘密。

  (二)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保密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涉密人员上岗和离岗前要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涉密人员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四)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签订《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 5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部门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南山街道办事处各科室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均应进行保密审查。

  本规定所称保密审查,是指南山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办公室对本单位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对其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公开作出审查结论或者提出处理意见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审查应当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既要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要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

  第四条保密审查工作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下的职能机构负责制,由政府信息形成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负责,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协调、督促。

  第五条各科室应当建立符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

  第六条经审查,确定属于《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除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之外,应当公开。

  第七条经审查,确定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公开后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应公开。

  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公开。

  第八条经审查,对是否可以公开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信息,按《保密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在保密审查过程中,对含有不应公开内容的政府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作区分处理,删除不应公开的内容后可以公开。

  第十条在保密审查过程中,信息公开机构认为需要,可以征求相关科室和单位的意见,被征求意见的`科室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并作答复。

  第十一条保密审查必须有文字记载。文字记载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审查信息的标题及文号或者内容摘要;

  (二)保密审查认为不应公开的依据;

  (三)保密审查的结论或者处理意见;

  (四)保密审查承办人的签名、日期;

  (五)本单位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的签名、日期;

  (六)本单位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内容。

  保密审查文字记载自产生之日起,应当保存三年以上。

  第十二条定期对本单位确定的国家秘密进行清理,对符合《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按法定程序解密。清理工作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

  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 6

  为严格落实“河长制”保密制度,依据《城中区河长制办公室保密制度》,特制定《人民街街道办事处河长制办公室保密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法》及有关规章制度,严守国家档案机密,不失密、不泄密。

  第二条街道河长办做好保密文件材料的保管工作。保密文件、传真、电报、信函、档案及各种保密资料的印刷、收发、传递、阅办、借阅、清退、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等,都必须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第三条机要件传送由区河长办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专柜存放,逐份登记,及时呈送领导批示,并严格按批阅范围传阅。阅办完毕的机要件应及时清退,不得私自存留和销毁。

  第四条翻印、复印文件必须经综合办批准,绝密文件严禁翻印、复印。保密文件、资料必须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柜、抽屉内,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关窗锁门,严防失、泄密;复印件妥为保管,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并由办公室负责按期收回密级文件、资料。

  第五条起草文件等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得随便丢弃,更不得将机密文件当废纸出卖。销毁的秘密文件必须登记造册,报请主要领导审批,并应当到规定场所由两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第六条不准在公共场所或者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发表文章、著述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七条不准携带秘密文件、电报、图纸、资料、移动存储介质等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

  第八条对计算机系统信息,要严格划分密级。凡秘密信息,一律不准在开放的.网络系统里加工、贮存、传输。计算机网路传输或贮存秘密信息,必须采取保密措施。计算机加工的秘密信息,要存入专用光盘,指定专人保管。

  第九条计算机保密管理必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涉密计算机可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和内部工作信息,但不得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相连。

  第十条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凡需要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均需街道河长办负责保密工作的人员审核签字,并报送街道河长办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十一条做好节假日保密工作,每逢重大节日前,要对文件、资料进行检查清理和保管。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对档案资料复制和拍照,更不得涂改、伪造、撕毁、丢失,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 7

  (一)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格,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传阅密件应当使用专用文件夫,要有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二)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保密室内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

  (三)办事处各部门、保密部门领导干部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一律由保密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按时间要求归档。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密件及印制过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须按批准份数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样、半成品、印板、废品等应当按规定及时销毁,需要保留的软盘、光盘等应当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应当及时送保密室管理。

  (五)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行管理。绝密级文件不得通过传真机传输。

  (六)对绝密的'机关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七)不准在公共场谈论本人锁掌握的国家、单位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关秘密。对外提供涉及本单位批准人员应向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严禁在无保保密装置的有线、无线电话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八)街道办涉及国家秘的计算机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加强管理,并加强对涉密计算机的相关知识学习。

  (九)街道办各部门购买软盘、计算机及维修计算机须由党政办公室严格把关,存有保密数据和文件的软盘一律不得带回家或各部门相互借用。

  (十)严格控制各项国家秘密和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扩大知悉范围的,须经领导批准。

  (十一)疫情期间,信息采集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存放,不得将人员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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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街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加强党对保密工作的领导,保障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根据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保密守则

  街道机关和各社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保密规定

  (一)文件保密

  1.工作人员在接收有关文件后,要进行认真的清点、登记,并履行签收手续。登记的内容包括收发时间、发文字号、标题、密级及份数等。

  2.工作人员分发秘密文件均应严格履行签收手续,确实掌握每份秘密以上文件资料的收发情况和去向。发给各科室的文件,由街道公文管理员兼保密员负责签收,组织传阅、保管和清退。工作人员传阅秘密文件,要严格按照拟办意见传阅。未经制发机关或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传达范围。确因工作需要,需有关人员阅办时,应由主管领导批示。送阅的文件当天送阅,当天收回。机要文件、收文登记本、分发记录本应放入专门文件柜保管,不得随意放置。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拍照、复印、抄传、借阅保密文件档案。借阅文件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用后及时送还。复制机要文件,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复印不用的文件要及时销毁;复制件有工作用途的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4.禁止携带机要文件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及带入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携带机要文件外出时,应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保密措施。存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除应放在采取保密措施的环境中外,还应设置开机密码、屏幕保护等措施并限制文件共享。

  5.工作人员要对秘密以上文件定期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应当留存的文件按要求及时立卷、归档;该销毁的文件应及时以粉碎的方式销毁。严禁将机要文件、资料作废纸出售。

  (二)会议保密

  1.对街道各项重要会议的会议内容,参会人员不得擅自泄漏。

  2.召开重要会议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列席会议的人员,研究完议题后应立刻退场。会议所发资料、文件未带走的.,清理会场时应由工作人员收集并处理。

  3.认真收集保管会议记录,无关人员不得翻阅查看、转抄、复制。

  4.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应由综合保障办公室人员负责保管。

  (三)档案保密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保密规定和纪律。凡存档标识属密级文件(上级规定解密的除外)资料等,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查阅转抄。

  2.查阅干部、职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领导批准。

  3.加强档案柜管理。及时做好防潮、防虫蛀、防火、防泄密工作。如发生问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四)资料保密

  1.文书资料保密。对有关资料中涉及保密内容的,未经批准不得外传,不得转抄。清理时要集中销毁,不得作废纸出售。

  2.计算机信息资料保密。对计算机软盘要加强保管,不得丢失;非共享信息资料不得入网;不得将涉及重要信息资料的存储设备带出或外借;参加学习或到外单位复制软件或带机外出维修时,均应用新盘,无特殊情况不得携带使用过的磁盘;在涉密文件、资料的打印、传送过程中,要采取保密措施并安装防护墙;对存储设备中的资料要定期检查是否有病毒,防止有关资料受到干扰破坏;磁盘管理应视同公文管理,按规定保管、传递、销毁。

  三、依法管理

  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 9

  一、文件交换

  (1)办事处保密员(机要文件交换通讯员)进入区级文件交换站,必须佩戴相关证件。

  (2)必须按文件交换范围进行文件交换,必须按指定的文件专柜领取和发放文件,不得乱放乱取。

  (3)机要文件交换通讯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文件交换时间,不得无故缺席。通讯员因故请假,需暂时替换的人员应持单位证明和工作证,报请保密局同意。无证人员不得进入交换站。因特殊情况需变更通讯员的.单位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相关证件。

  (4)严禁在文件交换站私自拆看签收件,不得更改文件密级、时限、收发文单位名称等。

  (5)密件和要求办理的各类文件、会议通知等,必须严格履行签收制度。传阅件必须在第二个交换日退回,并办理退件手续。

  (6)文件交换完毕,应立即返回单位,不得在交换站存放;不得携带文件到公共场所或将文件带回家。

  二、秘密文件日常管理

  (1)从区保密局取回“三密件”,先在《密件登记本》上登记,由办公室负责处理。

  (2)负责密件处理的同志收文后进行分类,分别在文件的左上角盖收文章,党群线的盖街道党工委的收文章,政府线的盖办事处的收文章。登记、编号后,送领导拟传阅范围和拟办意见。

  (3)按照传阅范围,由办公室或保密员在规定时间内将秘密文件送相关领导阅,领导阅后由保密员将密件放回保密柜保存或退回保密局。

  (4)密件不得在互联网和无安全保密措施计算机上处理,不准复印,以防泄密。

  三、“废旧文件堆放室”和文件销毁

  (1)“废旧文件堆放室”设置在打字室,由专人监管,收集领导或各科室日常办公弃废的文件草稿、清样、打印、复印废页以及其它文字废纸,放进“废旧文件袋”内。

  (2)每年底或次年初对文件、资料进行全面清理一次。需要归档的文件分类保管好,不归档的文件、资料放进“废旧文件袋”内,也可用碎纸机销毁。

  (3)销毁存有秘密文件资料的载体(包括软盘、U盘、移动硬盘、主机硬盘、光盘等)时,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必须填写“销毁清单”,报主管领导审批后,送区保密局同意销毁。清单送一份保密局,单位留存一份。

  (4)禁止将秘密文件和标有“内部资料”、“内部使用”、“商业秘密”等字样的各种文件、资料当作废品售卖。

  (5)保密员要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文件清理和销毁工作,防止文件丢失和泄密事件发生。

  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 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国家保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的要求,切实筑牢保密工作防线,严密防范窃密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特制订本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从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出发,街道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保密工作,并落实一名兼职保密人员从事保密管理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全部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并填写《微信使用保密承诺书》,规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履行保密工作职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参加“保密法制宣传月”的各项活动,组织机关涉密人员除进行在岗保密教育外,还要参与保密部门举办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保密纪律等专题教育培训;并把保密教育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意识。

  四、做好文档管理。切实加强对文件制作、收发、传递、阅办、存储、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重点落实对密件、密品的管理措施,建立传递签名登记和回收制度,同时,做好文件整理、归档工作。对街道的所有文件按有关规定区分和确定永久、长期及短期等类别,并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

  五、规范信息发布。严格管理互联网上传信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与敏感信息不违规上传到互联网和政务外网,并做到上网时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保密技术检查软件和防范设备。

  六、加强工作秘密管理。对于非国家秘密,敏感信息等工作秘密,在保密期内划清界限,责任落实到位,严格保密管理。

  七、定期组织检查整改。定期开展机关保密工作检查活动,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好保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八、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加强与保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互相交流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积极完成保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开展调查研究。不失时机地组织调研活动,对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探讨研究,并及时上报保密工作信息;同时注意积累资料,建立机关保密工作资料台帐。

  十、严格督查考核。将本制度列入机关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检查监督,实行年度考核,确保保密工作制度得以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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