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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2-05-05 02:27:10 责任状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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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

为了深入贯彻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精神,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整治城乡环境、建设最美乡村”活动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发展环境质量和整体形象,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彻底改变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提高百姓幸福指数,现与镇域各村签订“整治城乡环境、建设最美乡村”活动责任书。

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

一、 主要任务

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内容和标准,各村要全力抓好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

1、编制规划。各村要认真编制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村庄为基本单元,实施污染治理项目,不断加强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2、综合整治。各村要动员群众主动参与,对所辖区域、村庄进行全面整治,对道路沿线各村坟地统一进行植绿遮挡绿化,全力消除各村辖区内通县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影响环境面貌和对外形象的“脏、乱、差”问题。高标准实施辖区内主干道路、村庄绿化、硬化、亮化、净化和美化,确保达到“五净四无三有”的要求,对辖区内主干道和村庄道路两侧墙体,组织专业队伍,统一按照“黄墙、灰裙子、

红带子”的风格要求进行粉刷。

3、处置垃圾。各村要彻底清除辖区内主干道沿线裸露垃圾,多方筹集资金建封闭式垃圾台(屋)确定垃圾填埋点,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清理车;所有村组街巷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桶(箱),全面推广户存放、组收集、村拉运、镇处理、县监管的垃圾处置模式,做到垃圾每日清运,逐步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

4、污水处理。按照“早建设、早投用”的要求,各村组所有排污明渠一律进行衬砌、加盖,及时接入镇区排污管网。同时加快推广农村污水处理大型或分户沼气建设,在人口集中的村庄推广微动力、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以及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模式。

5、生态创建。各村要以“村有最美街道、镇有最美新村、一线两路,建成最美乡村游廊”为目标,坚持“净化先行、绿化跟进、硬化强基、美化提升、亮化增色”的思路,广泛动员,攻坚破难,聚力推进各村环境整治,做到分层建设、分层推进,全力晋级升等,努力推进各村环境综合整治向纵深发展。

6、污染防治。各村要全面加强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划定水源保护区,清除保护区内排污口,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科学划定养殖区,对禽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防治禽畜养殖环境污染;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切实减少面源污染;严格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加大督察处理力度;要坚决杜绝“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落户,违法生产。

二、责任考核

1、责任主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对辖区整治工作付总责,村主任全力配合,要明确专职人员,夯实责任,全力抓好本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落实。

2、制定方案。各村要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每年制定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方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立机制。各村要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措施,逐步建立组织领导、综合整治、资金保障、舆-论宣传、督促检查等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化推进。

4、强化考核。镇政府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和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奖惩。镇政府将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滞后的村实行挂牌监督;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并追究责任,以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柳林镇人民政府 领 导(签字):

____________村 负责人(签字):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柳林镇开展“整治城乡环境、

建设最美乡村”活动

柳林镇人民政府

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2016-06-04 16:57 | #2楼

为了加强全县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努力改变施工现场脏、乱、差的现象,不断规范作业行为,有效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施工(含装饰、装修)等建筑活动的相关单位。

二、加强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作业文明程度

1.施工现场应当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到“三区”分离,警示标志悬挂醒目到位,材料标识清晰、堆放整齐有序,企业文化宣传氛围浓厚,防火、防洪制度健全、设施齐备,生产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建立健全门位制度,并增设出入车辆冲洗设备,以减少施工现场泥沙对环境的污染。

2. 水泥和其他飞扬细颗粒等建筑材料、建筑(生活)垃圾在运输时应采取加盖篷布、密闭存放等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3.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4. 施工作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

接受安全生产培训。从事电工、登高作业、金属焊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单体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新建工程,必须安装视频摄像装置,对施工过程及质量安全进行全程摄像监督。

6.积极办理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测、安装登记和拆除申请及工程备案。

7.施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施工现场做业人员进行意外伤害、伤亡投保。

8.各施工企业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职工食堂作业人员应当聘用身体健康,无任何流行或传染性疾病并持有当年体检合格的健康证,保证食堂内卫生清洁,防止集体中毒事件发生。加强消防、防火、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管理工作。

9.在居民区从事建筑生产活动的,严禁在夜间施工作业,应做到“不扰民”。

10.临街施工的项目,必须采用砖砌围墙、白灰粉刷、高度不得低于2米,并做质量安全宣传标语及企业文化宣传标语。

三、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1.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参建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有关规定向建设、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重特大事故应当同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安全事故的调查人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和个人调查事故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都有权举报和投诉。

四、罚则

1.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人。

2.不戴安全带进行外架及登高作业者罚款100元/人。

3.违章操作罚款1000—2000元/次。

4.特种工无证上岗的罚款500元/人。

5.不积极配合安监工作,未按期限落实安全措施及文明施工管理的处罚5000元。

6.施工现场材料及垃圾运输车辆不冲洗、不盖篷布的,处罚款500—1000元。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2016-06-04 23:26 | #3楼

为加强村(居)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及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各村(居)两委。

二、责任目标:

1、加强集镇、道路、村庄“五乱”治理,即做到垃圾不乱扔、摊位不乱摆、广告不乱贴、车辆不乱停、工地不乱象。

2、按照“户集,村收,镇转运、市处理”的要求,全力推进农村垃圾生态处理工程。

3、宣传到位,有标语、公示、召开广播会记录。广泛宣传环境整治“人人参与”重要性和 “垃圾生态处理工程”、 “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加强示范建设和创建。

4、推进实施“七进”活动,尤其是“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活动的推进。

5、关注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突出问题,重点整改;特别是公路沿线、村办公室周围、大的院落等。

6、广泛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提素质”集中治理三乱活动,逐步引导村、本责任片区老百姓养成讲文明,爱卫生的良好习惯。

7、按照“四化”要求开展辖区内环境整治工作,促进乡村人居环境和乡村容貌进一步改善,村庄、农户环境整洁,

达到五无,即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粪土、无乱放柴草、无乱排污水、无敞养禽畜要求。

8、对辖区沟渠、塘堰及小流域进行治理,使城乡水环境实现“四无一整治”即:堤岸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河中无污泥堆积,饮用水源无污染,入河排污口得到基本整治。

9、建立、建全长效机制,对各级督查反馈问题第一时间实施整改。

三、责任划分,以责任区域所分责任段为准。

各村(居)、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是本村环境治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区域内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整理治理。联村干部和联片领导负连带责任,负责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

四、对责任不落实及落实不力的将严格按照《湔氐镇实施方案》进行问责,被问责的责任单位承担主要责任,联村干部、联片领导负连带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政府、责任单位(部门)各执一份,望共同遵照执行。

人民政府: 责任村(居): 联片领导:

负责人: 负责人: 联村干部: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2016-06-04 8:19 | #4楼

为进一步改变我乡城乡面貌,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推动全乡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上新水平,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全乡 “急、难、险、重”工作之一,特制定以下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范围

全乡9个村、1个社区。

二、工作重点

整治重点为1社区、9村居民集居点及其周边环境,龙溪河沿线、底干路过境段周边环境。

三、工作标准

(一).卫生管理

1、认真抓好清扫保洁工作。配备了保洁员的重点区域要做到每天有专人负责清扫和保洁,做到路面、街面无可视垃圾,及时清理公路边沟淤泥、杂草、白色垃圾等,保证责任区内无卫生死角和白色垃圾。2、及时督促垃圾的清运,责任区内做到无垃圾溢池现象,督促保洁人员将责任区内的垃圾入池、入桶,保证垃圾池、桶周围的清洁。不在场口和人口聚集地焚烧垃圾,建有生态池的村按规定做到垃圾分类入池。3、督促保洁人员定期清洗责任区内的垃圾池墙体,做到垃圾池外墙砖整洁明亮。督促保洁人员穿戴有明显安全标志的作业服,并规范作业。

(二).村(社区)、场乡容貌管理

1、不得违规摆摊设点,不得占道经营,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社区老街摊位不得下坎,新街摊位不得超过商户门前两米摆放,水果摊在统一规划的范围内摆摊设点,摆摊必须在社区规划黄线区域之内。2、餐饮、茶馆门面经营用具不得超过门面2米,餐饮炊具必须用铝皮等规范美观的灶台,门前必须放置规范卫生的垃圾桶,且要随时清理白色垃圾。3、汽车、 1

自行车、摩托车、板架车、三轮车等不得乱停乱放,必须按规定地点规定方法进行停放。4、不得在门面、户外其他地方张贴小广告(牛皮癣),发现牛皮癣要及时清理;不得损坏公路、门前树木,严禁在公路上,树木上钉钉、牵绳、晾晒衣物;公路上不得乱拉广告、横幅,两侧不得随意摆摊设点。5、不得有其他违反场乡、村庄环境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村庄卫生管理

1、认真做好四清工作(即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中的“清垃圾、清杂物”工作,重点清理房前屋后的污泥、清理道路、河道、河渠中的杂物。2、对村庄道路、场地、房前屋后、厕所定期清扫,重点整治环境卫生,保持村庄整洁。3、规范家禽、牲畜饲养和清洁卫生管理,减少禽畜粪便污染。4、开展庭院环境整治工作,着重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问题。不乱倒垃圾,保持房前屋后整洁;不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柴草;无污水乱倒乱排现象。

四、考核办法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各村、社区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基础分为100分,重点村在年底目标考核中加20分。考核由乡党务副书记牵头,党政办和城-管办具体实施考核。

(一)考核加减分及处罚

1.各村、社区的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加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终考核得分/100)×5分。

2.加、减分及对包村(社区)部门的考核:受到市整治办通报表扬和市级媒体正面报道的,每件次在考核中加20分;受到县整治办通报表扬和县级媒体正面报道的,每件次加10分。受到市整治办通报批评和市级媒体负面曝光的,每件次在考核中扣20分;受到县整治办通报批评和县级媒体负面曝光的,每件次扣10分;乡督查办及城-管办每月不定期对各村、社的环境治理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后进行通报,若不整改的将在考核中扣村(社区)及包片部门5分;若第二次通报后还不整改的,在考核中扣村(社区) 2

及包片部门10分,以此类推;同一内容在不同级别报道,按最高级别加减分,不累计加减分。

3.被县级以上部门或媒体通报批评或曝光:第一次给予全乡通报批评,第二次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组织问责。

(二)评先评优

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乡党委、政府将在年终根据各村、社区的最后得分,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单项评比、表彰。先进集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分别给予该村(社区)和包片部门各1000,800,500元奖励。

先进个人:在保洁人员和城-管队伍中按总数的20%进行表彰。

(三)以底堡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在全县的考核等次、排名为依据,对相关部门和领导进行考核,给予相应的奖惩。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党委政府、村(社区)各执一份。

底堡乡人民政府 包村部门:

包村领导:

乡长(签章): 村(社区)两委:

年 月 日

3

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2016-06-04 19:21 | #5楼

为全面落实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的工作要求,推动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学富镇人民政府与 村(居)签订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示范片区、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限

镇人民政府确定 村(居)范围为这次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工作内容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为重点,目标任务:一级运转车1辆、村庄保洁车 辆、垃圾收集池 座 、垃圾筒 只。

二、工作目标

(一)环境治理目标:示范区内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四级收集、转运体系,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无害化处理率 %,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 %,垃圾转运站渗滤液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15)要求得到妥善处理。镇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池的选址、征地以及配套设施(生活用房、站内绿化等)建设工作,按照设计要求、建设程序、分配数量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负责筹措土地、青苗等补偿费用支出。

(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带动,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整合涉农部门资金和镇村自筹资金集中投向示范片区,联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其他工作,实现“三清两化一长效”(村庄清洁、田园清洁、河塘清洁、村庄绿化、环境美化,建立一套农村环保长效管理机制)的工作目标。 

(三)农村环保体制机制建设目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涉及乡镇设立环保办公室,行政村有专(兼)职环保监督员;制定农村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运行经费和管护队伍,确保农村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建立农村环境监测制度,开展农村环境例行监测工作;每年对镇村基层环保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农民群众开展环保宣传。

三、资金筹措

在获得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多渠道、多方式积极自筹资金(含农民投工投劳折算)参与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

四、组织实施

(一)、村(居)是村域范围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责任主体,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具体负责人,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在村域形成的资产由镇人民政府明确具体部门统一管理。

(三)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由镇人民政府会同财政、环保、城-管、住建局、审计部门对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绩效涉及进行公示,并开展民-意调查。 

(四)村(居)每月末将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书面报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选址不当、运行维护不力等原因造成垃圾池荒废,甚至推到重建的,由村(居)自行出资整改重建完善。 五、监督考核

村居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档案台账(包括下发的文件、会议记录、培训计划、讲课提纲、制定的制度规章等),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将制定下发具体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定期开展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督查,每季组织一次考核,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人民政府 村(居)委会

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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