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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办学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2-05-05 02:33:09 责任状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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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办学目标责任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根据省市区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一系列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规范办学目标责任书

一、规范办学行为要求

1、重视和加强自身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敬业、爱生、奉献”精神。

2、学校应严格按照上级颁布的课程计划开课设节,不得随意增减,严格按课程表上课;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要履行一定的手续并有相应的记录存教导处备查。

3、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组织教学目标检测,同时不得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小学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各年级的家庭作业布置要适中适量,确保不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4、不得从事有偿家教。

5、学校不得随意停课放假,严格按照上级统一的作息时间上学和放学,在校时间不得提前或推迟;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给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上课。

6、不准擅自推销报刊、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不得滥印滥发学习资料。

7、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上级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8、不得无故上课迟到早退,上课期间不得打手机或接听电话。在办公室内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9、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确需组织的要有活动方案和安全保障预案并报上级批准;要加强教师安全责任心教育,特别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组织好放学时的学生路队,确保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二、目标管理责任

学校加大对不规范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如发现教师有违规违纪办学行为的事实,即对违反规定的教师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3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升职务;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者,要上报镇教委处理,因违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教师各执一份。

校 长 (签字)

教 师 (签字)

峄城海尔希望小学

控制辍学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控制辍学,确保适龄儿童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学校与各班班主任签订此控制辍学目标责任书.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班主任全面负责本班的控制辍学工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班控辍工作负总则。

二、班主任要进一步更新人才质量观,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班要广泛开展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班队会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共同为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

四、建立和完善减负监督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改革课堂教学方式,开展有益的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五、班主任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要采取捐资助学,热心帮助,不得擅自责令学生停课退学,确保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六,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要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编印资料现象,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七、实行控辍工作一票否决制。控辍工作不力、有辍学学生的班级及责任人,不得进行评先树优,提职晋级等。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

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2016-06-04 14:27 | #2楼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学校与教师签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作息时间,一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生每天到校时间上午不早于7:30,上课时间7:50。严禁学生提前到校和拖后放学。严禁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上课、补课。

2、控制课外作业数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英语外,其他学科不得布置作业,且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以中等学生水平计算控制在1小时以内。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

3、严格班级及课程安排。学校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要执行上级规定,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

4、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按规定订购教科书及其他教辅资料、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学具和学生用品。未经批准,教师或班主任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

5、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或带通讯工具进教室;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落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

二、督查办法

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及班主任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

2、每次检查情况均由有关教师或主任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处罚措施

1、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或班主任,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八里小学

2015.9.1

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2016-06-04 17:11 | #3楼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杜绝违纪办学,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根据《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通知》(建教发【2011】22号)文件要求,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做到规范办学。

一、 规范招生行为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就近”、“属地”的原则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初中起始年级免试划片就近入学。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2、加强中学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湖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实施中学学籍信息化管理制度。

二、规范办校办班行为

1、严格控制班额、杜绝超级大班。初中不超过50人/班。办学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2000人。

2、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平行分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 和非重点班;平行分班严格按《建始县义务教育阶段平行分班实施方案》进行。各校要尽量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证学生公平受教育的权利。

3、任何学校和教师严禁开班正常教育以外的培训班、补习班、奥数班等。严禁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行为。严禁将学校的场地、设施、设备出租、外借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义务教育阶段的盈利教学

活动。

三 、规范教学行为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落实课程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2、确保节假日师生的法定休息时间。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严格按《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坐席的时间的通知》

3、严格规范日常考试。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严禁排名次。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更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

4、学校统筹个学科的作业布置,控制作业数量,教师要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初中只布置语、数、外家庭作业,作业总量控制在每天1小时内。

四、规范收费行为

切实执行义务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公示公开制度,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五、规范教师行为

严禁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帮助学习有困难和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六、规范教材管理

1、严格教学用书管理。中学只能在省教育厅公布的教学用书目录中按规定的程序选用教学用书,不得选用目录之外的教学用书。

2、严格教辅资料选用。进入学校使用的学生教辅资料实行准入制度。学生监护人在征订单上签字后实行学生自愿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组织学生集体征订。

责任人签字

官店镇中心学校: 官店民族中学:

2015年9月2日

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2016-06-04 11:23 | #4楼

一、规范内容

(一)规范招生办班行为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城区中小学由教育局根据生源变化情况调整学校招生范围,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10天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招生。各学校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2.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实施学籍网络管理,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3.严格控制班额标准。根据贵州省现阶段的班额规定,小学班容量原则上应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学校班容量应控制在56人以内,高中学校班容量应控制在60人以内。各学校要按规定标准从严掌握,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规划,力争在三年内使中小学班额达到省规定的标准。班额控制应随国家和省的规定适时调整。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确因教学改革需要举办的实验班、特长班须报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5.所有全日制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不得招收往届插班复读生。各中小学校不得为社会上各类重复教育办学机构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师资。

6.民办学校必须按《毕节地区民办学校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做到“六独立”,凡不能实现“六独立”的,一律取消招生资格。坚决治理社会力量办学乱招生、乱办班、乱发招生广告的行为,避免恶性竞争,促进良性发展。

(二)规范教学管理行为

7.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健全校内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和管理体制,按照专家治校原则,选好配强中小学校长,落实校长负责制,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增强办学自主权。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民-主管理、校务公开。

8.强化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加大对《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意见》的执行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纠正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加深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科学安排教师任课,各中小学文化课教学不得挤占课间操、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低于1小时。

9.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各学校要结合季节时令和本地实际,精心制定学生作息时间表,合理规定中小学生每天到校、离校时间和学习时间,确保小学、初中、高中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学校对走读生不得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超过2小时,严禁利用晚自习时间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教师布置作业应该根据教学和学生实际,认真编制作业内容,不能机

械重复布置作业,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依法保障学生休息权利,合理安排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时间,保证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

10.坚决制止违规补课行为。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准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习文化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准以各种方式组织安排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或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学校、补习班、培训班等。

11.加强考试考核管理,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除初中升学考试和高中会考外,原则上不再组织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学校以质量监测为目的考试,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考试命题应科学合理,内容应符合课程标准和基本要求,不得随意提高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不准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准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和编排座位。

12.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认真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以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推动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重视食品和饮水卫生,杜绝饮食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病流行。加强学生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学生生命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13.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践行地区教育局关于“十个不”的承诺,进一步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职责,加强教师职业行为管理。

14.健全完善教师考评和交流机制,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将减负增效情况纳入对中小学教师和班主任考核的内容。逐步建立校长和教师交流机制,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及薄弱学校交流率逐年提升,2020年前达到10%,其长所占比例不低于5%,骨干教师和中高级职称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50%,交流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四)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15.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地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严禁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收费。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为有关机构代办收费等业务。

16.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允许向学生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省、地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增加服务内容并强行收费。高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五)规范教辅征订行为

17.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按照规定的程序选用教学用书,不得选用目录之外的教学用书。

18.教学辅助资料只能在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范围内推荐使用版本,遵照学生自愿购买原则,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不得以任何名义胁迫、引诱学生统一到

小书摊上订购。学生作业印刷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套,普通高中根据实际情况每生每学期每学科可以选用1—2套。

19.学校选用的专题教育读本,必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作为学校图书馆(室)用书,所需费用列入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开支,不得强制学生个人购买,也不得代为统一订购。

二、责任追究

(1)对存在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而不能及时纠正的学校,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校长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报请相关部门免去其校长职务;有乡级以上优秀(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的由授予部门取消荣誉称号,当年不能评先选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不能参与评职、评优、评特,拥有乡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提请授予部门取消荣誉称号,聘任为中高级职称的要降低职务聘任岗位。

①不按课表上课,课堂教学敷衍塞责;

②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或补课;

③胁迫、诱导或采取其它方式让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

④采取由学生或家长代收规定以外费用;

⑤不让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参加考试;

⑥迫令学习成绩差的学生退学;

(3)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违规补课,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4)对违反办学行为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三、领导小组

组长:肖云

副组长:何开良

成员:鄢舟、罗承志、张天富、耿忠诚

四、举报电话:

13595793878、13885736397

目标下达方:三甲中心学校

责任人:肖云

目标实施方:

责任人: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三甲中心学校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2016-06-04 23:54 | #5楼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

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根据省市区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一系列规定,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规范办学行为要求

1、重视和加强自身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敬业、爱生、奉献”精神。

2、严格按照上级颁布的课程计划开课设节,不得随意增减,严格按课程表上课;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要履行一定的手续并有相应的记录存教导处备查。

3、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组织教学目标检测,同时不得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进行测试排名,家庭作业布置要适中适量,时量不超过90分钟,确保不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4、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在校外补习机构上课。

5、不得随意停课放假,严格按照上级统一的作息时间上学和放学,在校时间不得提前或推迟;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给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上课。

6、不准擅自推销报刊、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不得滥印滥发学习资料。

7、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上级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8、不得无故上课迟到早退,上课期间不得打手机或接听电话。在办公室内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9、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确需组织的要有活动方案和安全保障预案并报上级批准;要加强教师安全责任心教育,特别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目标管理责任

学校加大对不规范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如发现教师有违规违纪办学行为的事实,即对违反规定的教师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3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升职务;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者,上报教育局处理,因违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教 师 (签字) 校 长 (签字)

规范办学行为、减负目标责任书2016-06-04 8:49 | #6楼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与全体教师签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责任

(一)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课表上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加深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所教课程不得挪作他用,有事请假要先安排好课务报教务处批准,并认真填写好“调课记载”,一般采取对调或代上的办法,不得改上其他科目;体艺、科学及活动课程要到规定的活动场地上课;保证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

(二)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设计和选编作业,做到难易适度,数量适当;一、二年级只布置操作、实践性作业,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提倡分层作业;各学科教师作业要平衡,要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三)严格规范考试管理。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制;不以成绩作为评判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布学生考试分数,不排成绩名次;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批准的各项竞赛活动。

(四)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表,实行清校制,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不得另行增加学生在校时间;节假日不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

(五)严格学生用书管理。不使用教育主管部门限定外的教辅资料,不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或向学生推荐规定用书目录之外的教科书、各类教辅资料和专题教育读本。

(六)严格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集体体育锻炼制度。按课表安排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大课间”和“阳光体育课外锻炼”活动,活动前准备好器材,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七)严格教师教学常规。坚持教学“六认真”,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遵守上下课时间,下课不得拖堂,课前2分钟进教室;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

(八)严格遵守集体备课制,积极开展互助合作备课研讨活动。认真钻研教材,备好课堂预案,向课堂要质量,真正让学生在轻松的氛围中快乐学习、快乐成长,“减负”不“减质”。

(九)尊重学生,爱护学生,文明施教,科学施教。切实关爱暂后生,耐心细致辅导后进生,做到不放弃、不抛弃;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积极学习、探索减负增效的教学方法,确保在减负前提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保证教学质量。

二、奖惩办法

(一)学校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教师大力宣传、表彰,并在评优、考核工作中给予奖励。

(二)对违规教师,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严重的追究责任。

龙阳镇顾庙小学 责任人签字:

顾庙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根据市教育局、镇教委文件精神

和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一系列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规范办学行为要求

1、重视和加强自身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敬业、爱生、奉献”精神。

2、学校应严格按照上级颁布的课程计划开课设置,不得随意增减,严格按

课程表上课;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要履行一定的手续并有相应的记录存教导处

备查。

3、不得随意组织单元测验等过关考试,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组织教学期

末阶段性检测,同时不得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小学一二年级原则上

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各年级的家庭作业布置要适中适量,确保不增加学生过

重的课业负担。

4、不得从事有偿家教。

5、学校不得随意停课放假,严格按照上级统一的作息时间上学和放学,在

校时间不得提前或推迟;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给学生集体补课或

变相上课。

6、不准擅自推销报刊、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不得滥印滥发学习资料。

7、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上级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8、不得无故上课迟到早退,上课期间不得打手机或接听电话。在办公室内

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9、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确需组织的要有

活动方案和安全保障预案并报上级批准;要加强教师安全责任心教育,特别防止

踩踏事故的发生,组织好放学时的学生路队,确保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二、目标管理责任

学校加大对不规范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如发现教师有违规违纪办学行为

的事实,即对违反规定的教师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3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升职务;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者,要上报镇

教委处理,因违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学 校 校长(签字) 教 师 (签字)

龙阳镇顾庙小学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2016-06-04 19:45 | #7楼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学校与教师签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全乡统一的作息时间,一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生每天到校时间上午不早于7:30,上课时间7:50。严禁学生提前到校和拖后放学。严禁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上课、补课。

2、控制课外作业数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英语外,其他学科不得布置作业,且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以中等学生水平计算控制在1小时以内。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

3、严格班级及课程安排。学校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要执行上级规定,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

4、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按规定订购教科书及其他教辅资料、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学具和学生用品。未经批准,教师或班主任

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

5、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或带通讯工具进教室;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落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

二、检查办法

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及班主任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

2、每次检查情况均由有关教师或主任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处罚措施

1、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或班主任,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责任时间段:2015.9.1-2015.9.1

校长: 教师(班主任):

八里小学

2015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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