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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06 04:59:11 公司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一、目的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辽宁新干线运输有限公司运输部所有运

营车辆。

三、职责

1、运输部主管维修负责人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批准。

2、运输部主管负责人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驾驶员负责日常及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5、驾驶员在维修保养车辆时,需先提出申请,报告主管维修负责人,描述故障情况,部位,需要更换备件等。

6维修得到批准后,需到指定特维修站维修,维修扩大费用,延伸更换备件时,需追加请示批准后执行,未经批准者不予报销。

7、人为造成备件损坏及连带故障经核实后,所发生维修一切费用由司机承担。

四、工作流程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途中停、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驾驶员每周一进行检查保养。

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7)运输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正常工作。

8)定期保养内容

a)行驶3000KM,注黄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

查、保养电路系统,目视检查发动机,发电机皮带、冷却水泵皮带,空调皮带,轮胎气压,底盘机构,行走系统等。

b ) 行驶10000——15000KM,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

更换机油滤芯、空气滤芯、机油,等

c)行驶 30000公里,更换汽液滤芯。

d)行驶60000公里,更换火花塞,调整气门间隙,

倒换位轮胎等。

e)220000KM以上更换轮胎。

F )其他定期保养参照《保养手册及厂家维修标准》

执行。

2、具体实施

1)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站)。(途中维修须经批准后在指定维修站维修,拍照片或视频)

2)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运输部维修主管负责人核实后,由运输部主管维修负责人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3)一般情况:由主驾驶员将所需修理的项目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运输部维修主管负责人检查---审批---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维修部主管维修部负责人确认维修---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支付费用----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当实际维修与申报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时,必须重新填写报批。

4)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如不能排除时需要维修的,或估算费用并征得运输部主管维修负责人同意就近寻找品牌指定维修站(厂)修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运输部验审:口头向运输部主管维修负责人进

行维修申请(描述故障情况)必须提供车辆损坏部位、备

件必须修理的证据(照片、视频等),不能提供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的或经鉴定人为故障原因,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品牌指定维修站(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

5)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运输部主管维修负责人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6)行驶途中发生的修理,修理工时费、备件、材料费必须有正式增值税发票方可报账。

7)途中维修费用预估超过3000元以上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3、建立车辆档案

所有车辆的事故、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存档。

4、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采购和领用

1)公司负责统一购买车辆维修的易损件,按年度期限发放。(附表一)

2)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领取需按季报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未经批准不允许在外自行采购。

3)随车工具由驾驶员领用,定期清点;如报废必须经运输部维修主管负责人审验批准同意后,以旧换新,遗失全额赔偿;

易损件和易耗品(一)

(附表二)

制作:侯永厚 2015、6、26

运输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016-06-26 10:47 | #2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运输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充分发挥其运输职能,从而达到高效、低成本、满负荷运营,根据公司有关财务结算、劳动纪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运输车辆和装载机车辆及驾驶员。

第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将依照此制度予以经济处罚。

第二章 劳动纪律

第四条 坚持按时上班、自觉签到、事先请假制度:上班时间签到(不签到视为迟到),严禁早退(按旷工论处)。迟到、串岗罚款5.00元/次,旷工除扣除当月平均日工资相应旷工天数的工资外,罚款5.00元/天。连旷工3天,罚款金额另行通知(无活不签到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公司车辆一律实行晚间回厂归队制度(长途在外或特殊事故不能回厂者除外):对无故拒不回厂者按100.00元/次罚款。

第六条 服从调配:对无故不出车(不服从调配,临时找理由视为不服从调配)者罚款50.00元/次。

第七条 用户告状,不论原因罚款50.00元/次。

第八条 严禁顺路搭载,发现一次除追缴搭载额外收入外,罚款200.00元/次。

第九条 严禁挪用(侵占)公-款:对司机代收货款必须无条件及时上缴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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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务,因公借款不得挪做他用。发现一次不论何种原因,除罚款200.00

元外一律坚决辞退,并对其挪用侵占公-款公司将依法追讨(未追回

之前,其工资一律扣发)。

(特别提示:罚款必须当天以现金方式上缴财务科,隔日上缴或拒绝交纳需从工资中强行扣除的均加倍从重处罚,但最低限额不得少于应交罚款的两倍)

第三章 车辆的维护保养

第十条 公司车辆实行日常维护、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由司机负责,

定期保养由运输公司经理指定地点统一保养。小修公司内建小修理

厂,配件、轮胎要以竞标的形式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司机每天

发动车辆之前,必须检查机油、水等再启动,启动后需使发动机预

热5-10分钟,空气滤清器需要经常检查并勤清扫,违者罚款50-100

元/次。

第十一条 对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实行车辆维修档案监控制度,维修、

保养费用实行请款报帐制度,事先需请示主管经理并由主管经理在

请款单上签字方可予以借款,事后凭发票在主管经理处签字,同时

需向财务提供公里表数据、经手人签字后方可报帐抽取借款单。对

拒不及时报帐者月末将按报帐金额的5%予以处罚并从工资中扣除。

第十二条 车辆随车工具一经遗失,司机自行负责赔偿,拒不赔偿者工资

中加倍罚款。

第四章 车辆违反国家《道路交通法》及肇事的相关处理

第十三条 除超载罚款公司承担外,其他个人违章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 交-警判定为“人为事故”造成的交通肇事,其交-警勘察费、裁

决费均有司机自行解决公司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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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车辆肇事后的大修费用司机承担1%的损失赔偿,运输公司主管

领导承担大修费用的0.5%。

第十六条 车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要得当,响应要快捷迅速,实行

专人专管,责任要明确。

第五章 车辆燃油的管理

第十七条 加油一律实行集中办理油卡加油制度,油卡由服务公司统一协

调办理,未经许可,司机不准现金加油(现金加油财务不予报销)。同时,遵照《关于进行车辆油耗考核的通知》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 司机每月需给服务公司提供公里表数据以备加油档案。

第六章 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第十九条 驾驶员要定期组织学习,加强说教引导工作,注重安全教育与驾驶员职业道德的培训。

第二十条 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逐步建立车辆档案,制定车辆安全行驶规则,一车一档,定期存档。

第二十一条 运输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车辆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实行签字放车,收车登记制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安全、准确、及时的运输是司机的职责,公司坚持宁停一分,不抢一秒。慢就是快的思想,严禁疲劳驾驶,安全、及时的达到目的地是司机的职责,影响工作者一次罚款50.00元。

第二十三条 严禁酒后驾驶,发现除停班外一次罚款100.00元。

第二十四条 小车驾驶室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5.00元。

第二十五条 各车司机应勤洗车,经常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影响公司形象一次罚款5.00元。

第二十六条 各车司机通知例会缺席一次罚款5.00元。

第二十七条 各司机应积极主动的与公司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并交纳合同保证金500.00元(亦可工资中扣除)。否则,公司对职工个人的各种劳保待遇一律不得享受。

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月出勤率达100%的司机月奖励50.00元。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月提成工资达到1500.00(散罐车、平板车司机达到1600.00)元的司机月奖励人民币100.00元。

第三十条 本制度于2015年2月1日起实施。

二0一0年一月三十日

运输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016-06-26 17:17 | #3楼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安全领导组例会每月一次,驾驶员集中安全学习每月二次。

2、安全领导组会议由安全领导组组长负责召集,驾驶员安全学习由安全部负责召集。

3、安全领导组成员,驾驶员安全例会无特殊情况必须全员参加。

4、实行安全学习签到制度。必须由本人签到,有别人代签每次罚款20元(罚代签人),安全领导组成员和驾驶员无故缺席一次扣20元。

5、年终根据参加学习的情况给予奖励,并用为年终评选安全先进个人的条件之一。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福州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福州市晋安区运输管理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2016-06-26 12:10 | #4楼

一、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指土石方运输车辆。

第四条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随身携带,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六条 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第八条 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九条 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并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

第十条 应设置车辆使用表,由公司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行政部稽核。

第十一条 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行政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第十二条 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二、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 施工人员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

第十二条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三条 司机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十四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一.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二.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三.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行政部。如属小事故,可进行处理后向行政部报告。

四.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三、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6、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7、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四、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

2、检查规定:

⑴驾驶员应在每日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⑵公司主管车辆的司机,对本公司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⑶公司安全科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⑷当班安全员要对本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⑸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⑹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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