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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食堂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06 05:53:14 食堂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营养食堂管理制度

一、营养食堂的配置、卫生及管理要求,食品与餐具的卫生要求以及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都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

营养食堂管理制度

二、营养食堂布局合理,设专用的交通通道和出入口,设置有洗涤、消毒、更-衣、通风、冷藏、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等设施。操作间、厨房入口必须设设置洗手装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该职业。科室必须建立健康档案。

四、从业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工作人员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洗净双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外出不得穿工作服。非营养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工作间。

五、随时保持室内卫生,操作台、各种物表及地面,每日必须进行常规清洁,必要时用消毒液消毒,有污染时立即消毒。

六、凉菜间、裱花间以紫外线灯作为空气消毒装置,专间内紫外线灯应分布均匀。每天上班前后用紫外线消毒30分钟。

七、餐具清洗消毒要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工作程序。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消毒后的餐具立即放入消毒保洁柜内,用餐前30分钟才能摆上餐桌。

八、食品加工必须做到清洁、无毒,严格执行“四分开”。必须注意凉菜加工环节的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九、每月对营养食堂工作人员的手、物表、餐具以及凉菜间的空气等环境进行微生物监测,不得检出致病菌。

营养餐管理制度2016-06-27 22:12 | #2楼

1、学校必须成立“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或总务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对食堂的财务、经营情况、饭菜的质量、价格、卫生安全、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每学期要召开2次以上会议,定期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提出的意见,并将合理化建议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落实。

2、学校食堂一律由学校集体经营管理,不准个人承包或变相承包。

3、学校食堂应遵循保本经营的原则,学生“营养餐” 只能将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纳入成本核算,燃料费、炊事员工资、厨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纳入成本。出售给学生的饭菜要明码标价,确保数量和质量。

4、学校应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设立独立的“营养餐”专账,并纳入学校财务核算。

5、学生“营养餐”补助款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学生家长,应由学校统一管理,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支出。

6、学校应设立“营养餐”公示栏,将每日菜谱、“营养餐”价格、“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学校应加强饮食从业人员管理,定期进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8、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学校要加大对食堂的管理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操作,安全第一,文明经营,服务为主”的经营理念,坚决杜绝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

2、学校“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食堂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督查等方面的工作。

3、食堂应当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设施设备布局合理,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相对独立。严禁自制小食品、鱼、肉类、油炸食品;严禁出售冷、荤凉菜;严禁购进难以辨别保质日期的食品。

4、保持食堂整洁卫生。各种餐具,都要按规定程序消毒后方可放入保洁柜内存放,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允许使用;每天都要清洗餐具,清理结束后要将食堂工作区域打扫冲洗干净,不留残渣,防止蚊虫等孳生。

5、每次长假,食堂工作人员要提前1天上班,打扫食堂卫生,并将所有食堂的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

食品入(出)库验收制度

1、坚持由验收员和食堂相关责任人多人验收,有验收入(出)库记录,做到每入每出必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保质期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

2、复核员要根据采购员两人签名的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验收员、复核员两人签名,并48小时留样。

3、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4、定性包装食品的验收五要素:

一看:看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二查:查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三验: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四闻:气味是否有异味。五摸:手感是否有异样。

5、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四要素:

一查: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二闻:是否有异味;三摸:手感有无异样;四看:蔬菜是否新鲜。

储藏室管理制度

1、储藏室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储藏室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2、储藏室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工作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储藏室管理人员每周对储藏室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霉变、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填写变质物品处理单。

4、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定期对储藏室内的物资进行规范整理,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

5、储藏室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6、严格控制储藏室内的温度,随时对储藏室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7、储藏室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储藏室内抽烟、酗酒及从事与储藏室贮藏无关的活动。

营养餐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范围: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和其他相关的文件、票据、菜谱、采购计划单、光盘等。

2、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任意向无关人员泄露。每学期整理一次移交给学校档案室按财务档案规定期限统一保管,不得随意销毁。

3、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要的档案专用柜、橱。

4、外来人员需查阅档案资料应经领导小组同意,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查看。认真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登记工作,调阅完毕档案应及时还原,调卷时要轻取轻放,减少对档案磨损。

5、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6、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

营养食堂管理制度2016-06-27 10:42 | #3楼

一、原材料采购准入制度

1.所有食品必须在医院集中招标定点的大型批发市场或正规市场采购,或生产厂家采购。

2.肉类应出示出厂检测单,不购私宰肉。

3.家禽、河、海鲜类以购活鲜为准。

4.冻肉、排骨等冷冻食品,均须在保质期内,并是大型冷库采购。

5.食用生油均采用由合格生产厂商提供的花生油或调和油。

6. 米、面粉之类,均由集中招标定点的良好大型粮油公司提供。

7.食用调味料均必须是在保质期内。

8.食盐必须是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加碘盐。

9.坚决拒绝买腐烂变质、掺假、打水等食品。

10.蔬菜的购买必须是新鲜的,杜绝购买有农药残留的蔬菜。

二、仓库进货、出库制度

1.仓管员负责食品的进、出库和库房的管理(含冰库)。仓库必须保持清洁、干净、卫生、各种物(食)品摆放整齐,标签清晰。 1

2.仓管员及时对购进食品进行检查验收,手续完备,严禁霉烂、变质、有毒有菌食品入库。

3.出入库食品执行登记制度。仓管员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出入库食品登记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库存物资账目清晰,每月盘点,做到账物相符,日清月结。

4.仓管员经常检查食品存放情况。推陈储新,计划轮换,防止积压。

5.不准私自出售食品,严禁拿公物送人情。

6.及时关闭门窗、灯,严防被盗。

三、病人饮食制度

1.临床科室医师根据患者病情下达饮食医嘱,治疗饮食及试验饮食还须开治疗饮食书面通知单,并注明诊断、民族、致敏食物、能量及营养素需要量,及时送交营养科按医嘱和饮食通知单制作,患者不得自行调换饮食。

2.营养科医生及时提取全院病人饮食医嘱,根据病人病情取相应的食谱,由订餐员发食谱给病人,病人根据食谱订餐。

3.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应经常了解患者饮食情况,开饭时应当检查治疗饮食分发是否准确,发现问题,应立即与营养科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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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危重病人、管饲病人的营养支持,由营养科分管医师下科查房,根据病人情况制定营养治疗方案,开出营养治疗医嘱,营养配制室按营养治疗医嘱配发营养液。

5.新入院及转科病人由临床科室及时通知营养科,营养科及时安排就餐。

四、饮食查对制度

1.管喂饮食查对制度

“三查”:即发餐前、发餐中、发餐后查。

“七对”:即核对科室、床号、姓名、营养素名、剂量、时间、用法。

2.非管喂饮食查对制度

“三查”:即发餐前、发餐中、发餐后查。

“六对”:即查对科室、床号、姓名、食物名、数量、时间。

五、个人、环境、食品卫生制度

第一条、食品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1. 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 采购员不买不合要求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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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仓管员不收不合要求的原料

(3) 厨师不用不合要求的原料

(4) 服务员不出售不合要求的食品

2. 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制度

(1) 生食盆与熟食盆隔离

(2) 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 食品与杂物隔离

(4) 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 盛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1) 清洗过关 (2) 刷洗过关

(3) 冲洗过关 (4) 消毒过关

4. 抓落实“四定”制度

(1) 定人员 (2) 定任务

(3) 定时间 (4) 定质量

第二条 个人卫生

1、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

2、工作时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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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得有影响食品卫生的举动(如抓头、挖耳、擦鼻涕);在工作前,大小便后应洗手。

4、分装和出售饭菜时应戴口罩,不准用手或不洁净物品接触食物,掉在地面或台面的食品不得出售。

第三条 环境卫生

1. 每星期大扫除一次;

2. 日常环境卫生实行定人定位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3. 坚持检查制度,管-理-员和班长每天例行检查环境卫生情况,科里每周组织检查评比一次。要求做到“六面”(台面、桌面、墙面、地面、玻璃、灶面)无灰垢、无蝇、蚊、老鼠、蟑螂,餐厅桌椅厨房用具摆放整齐、清洁,下水道、排水沟畅通无臭味。

第四条 冰库(冰箱)卫生

1. 冰库(冰箱)卫生责任到人,保持冰库(冰箱)清洁干净,无异味;

2. 定期检修,保证机器正常运转,每天检查登记显示温度;

3. 食品摆放整齐、规范,生熟分开,无过期;

4. 不放腐烂、变质、有毒有异味挥发性物品。

第五条 炊具、器具和熟食间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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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种食具(如盒、碗、碟、筷子、勺等)应在餐后洗净,用前消毒,专柜保管,摆放整齐。

2. 砧板和菜刀、夹子、勺子等应生熟分开分别保管。

3. 熟食间专人操作,使用专用食具和器具,用后清洗,用前消毒,每餐下班后进行清洁消毒,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熟食间。

六、厨房设备维护制度

1.厨房设备设专人管理,定位使用,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清洁、无油污、生锈等,每次作业前后要清洁消毒。

2.冰箱保持清洁,无交叉污染、无异味、无霉锈、无食品洒落在箱内,储存食物用标签标名进货日期,每周1次大清洗并化霜,不能使用钢丝球或金属刷子。

3.电器、燃气设备每次使用后确认所有开关都已关闭,并清洁干净。

4.运水烟罩每周一次拆洗,每季度彻底清除油垢,防止火灾。

5.蒸气柜(笼、锅)做到每周一次冲洗储水箱,清理水垢,保持水、

汽畅通。

6.操作台:成品、半成品、生熟分开摆设;开始工作前和每一项操作后,台面要清洁;存放调料的容器每周一次定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7.厨房橱柜、食物柜内物品分类整齐摆放,清洁有序,并关好防尘门。 6

七、水、电、煤气、蒸汽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水使用管理规定

1、全体人员应该节约用水,做到人离关水。

2、经常检查水阀,对损坏的阀门及时更换,防止滴、漏水现象,减少浪费。

第二条、电使用管理规定

1、各种电器、电源线路开关不得随意拆卸、更改。

2、电器设备使用前要做到查电源线路,查开关,在正常情况下才能使用。

3、设备在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要做到人离机关、断电。

4、电器设备指定专人管理使用维护,出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杜绝事故发生。

第三条、煤气使用管理规定

1、煤气使用前严格按照操作四步聚进行(开风机、风门;开总阀;点火种;开气阀)。

2、操作中严禁离岗,做到人离气关。

3、检查气阀气门,防止松脱。禁止用重器、锐器打气管、气阀和不当的操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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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人在下班前检查,做好查后登记,防止未关气阀和漏气的现象发生。

5、节约用气,防止浪费。

第四条、蒸汽使用管理规定

1、蒸气使用前检查阀门开关是否正常,防止漏气,防止烫伤。

2、使用时做到先将需蒸食品上笼,上柜后再开蒸阀,不得带汽操作。

3、保持蒸笼(柜)清洁卫生,水循环系统正常。

4、经常检查维修保养,及时清理水箱污秽,保持汽管通畅。

5、节约用汽,防止浪费。

八、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第一条 严格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管理

1、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凡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准上岗。

3、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准穿拖鞋。

4、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

5、从事面点、拌菜、配菜等加工人员应用小毛刷刷手,做到指甲无污垢,洗后用清水冲洗消毒方可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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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售饭前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并严格注意食品卫生。

7、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操作间。

第二条 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

1、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志不全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2、采购时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疫合格证。

3、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4、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5、采购无法索要生产资质情况的农副产品时,需对方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等。

第三条 严格库房管理制度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必须保持库房内清洁整齐、通风良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

2、所有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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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出入库食品登记制度。仓管员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出入库食品登记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坚持食品与杂物、生食与熟食、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

5、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20厘米(至少)存放,摆放整齐。

6、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要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原则。

7、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8、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第四条 严格凉菜(熟食)制作管理

1、凉菜(熟食)必须专人、专间、使用专用工具制作。

2、每天制作前,按规定对刀、砧板、抹布、操作台面等相关用具消毒。

3、腌卤、凉菜原材料进货渠道必须正规,不准销售无证熟食品。

4、不准制作出售生拌凉菜,所有肉、禽类、素菜必须加热熟透后才能制作凉菜。

5、生食品不得进凉菜(熟食)专间,熟食专用冰箱内不准存放生食品和其它食品。

6、盛放熟食必须使用盘子,要保持冰箱整洁,盛有菜的盆、盘等餐具不能重叠,避免交叉污染。

7、拌切菜和销售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必须使用一次性手套和菜夹子等工具。

第五条 严格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严格检查加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2、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

3、烹调好的菜、加工后的熟制品盛装后有序排放于熟食台。

4、烹调后的菜必须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5、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原料、成品、半成品与与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以防交叉污染。

7、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高温彻底加热、经过试尝后方可出售。

8、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地面无食渣,垃圾入桶,地面干净。

第六条 严格餐具清洗、消毒、保洁程序

1、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同时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根据餐具、用具、器皿的类型,选择相应的蒸汽高温消毒、药物浸泡消毒及消毒柜消毒方式,并保证消毒效果。

3、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冲洗,消毒后方可再用。

4、待消毒完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将其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闭,防止餐具的二次污染。

第七条 严格卫生检查、监督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2、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堂等进行抽查,做好记录并反馈给受检个人或小组:①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②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③食堂的设施、设备使用情况;④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流程进行规范操作;⑤检查食品及调味品的卫生质量。

3、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

第八条 严格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1、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

2、每年对员工定期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

3、单位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4、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九、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 病人处理

1、发现食物中毒,应立即报告医务部值班室和院务部领导,并逐级上报。

2、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①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②采取病人血液、尿液、吐泻物等标本,以备送检;③立即送急诊科或在各科室监护室进行急救处理,包括催吐、洗胃和清肠;④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如纠正水和电解质失衡,使用特效解毒药,防止心、脑、肝、肾损伤等。

第二条 有毒食品的处理

有毒食品可能剩余很少,也可能很多,处理包括:①保护现场,封存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②采集剩余可疑中毒食品,以备送检;③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④对中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三条 中毒场所的处理

要根据不同的有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处理主要包括:①接触过有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的炊具、食具、容器和设备等,应予煮沸或蒸气消毒,或用热碱水、0.2%~0.5%漂白粉溶液浸泡擦洗;②对病人的排泄物用20%石灰乳或漂白粉溶液消毒;③中毒环境现场,在必要时进行室内外彻底的卫生清理,以0.5%漂白粉溶液冲刷地面。属于化学性食物中毒,对包装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应销毁或改作非食用用具。

第四条 责任处理

食物中毒,尤其是造成重大人员伤残失望的食物中毒,要进行严肃的法律责任处理。要依据《食品卫生法》和各有关具体法规,对造成食物中毒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理。在提出处理意见时,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条文并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营养餐管理制度2016-06-27 17:21 | #4楼

一、营养餐采购制度

1、营养餐食品必须是“袋装纯牛奶”和“鸡蛋”,决不允许采购其他食品代替。

2、蛋的采购必须有质量采购合格证。

3、学生饮用的奶必须以县上招标确定的品牌、价格和数量为准,学校和个人不得更改,否则按违纪行为论处。

4、学校必须与招标确定的供应商签订按时供货与质量责任合同,否则不予认可。

5、学生饮用的奶和食用鸡蛋必须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配送的蛋奶必须在保质期内,超过时限的蛋学校不得采购,并且有权拒绝接受过期奶制品。

二、营养餐运送制度

1、各校要安排专兼职教师负责食品的运送工作,确保在食品的运送中的一切安全。

2、食品的运送交接必须做到交货、收货双方签字,按程序操作,不得委托他人或者雇用未经审查合格的人员运送。

3、奶制品由供货商运送到各寄宿制中小学(含村级完小),再由实施营养餐工程的学校派专职人员验收。配送不得提前、推后要保证学生按时饮用。

4、供货方必须使用安全运输车辆;必须两人以上进行运送;若遇冰雪暴雨等特殊天气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运送。

三、营养餐储存保管制度

1、各校必须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存室,配备好营养餐储存设备,确保食品储存安全卫生。

2、实行食品接受管理签字制度。食品接受管理人员接收食品必须严格检查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做好详细记录,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须经交货与收货方签字可入库储藏。

3、严格加强对储藏室的管理与监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储藏室。

4、做好对储藏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搞好室内卫生,定时对储藏室进行消毒。

5、加强对食品的管理,不得超时限储藏食品,更不许因学生请假不在校而长期存贮食品。

6、加强值班,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

7、存贮必须规范安全,储存室必须有两把锁;两人同时开门向炊事人员发营养餐。

四、营养餐加工制度

1、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增强职业道德意识,提高自身素质,热心服务,忠于职守。

2、加工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过硬的操作技术水平。必须持有健康证,否则不得加工与操作。

3、严格加工操作程序。鸡蛋必须煮熟(蛋黄、蛋清均为固体形态),不得让学生吃生鸡蛋;袋装奶发放到学生手中之前必须包装完整无损,否则发生事故将追究责任。

4、食品加工后,必须经过管理人员检查审定后方可让学生进食。

5、加工过程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否则视为不规范操作。

五、营养餐发放与用餐制度

1、专兼职生活教师要具体负责学生每天营养餐的发放工作,并认真做好食品发放的登记、

留样和用餐后学生的反响、动态。一旦有特殊情况,要立即向学校报告。

2、专兼职生活教师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用餐期间的秩序、监管用餐的全过程,统一实行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一旦发现要严肃惩处。

4、负责营养餐工程的生活教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调查,逐一摸底,造册登记,如果食用蛋奶有过敏者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做好工作,予以调整。

六、营养餐工程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度

1、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在每学期开学前10天内,初审辖区内各校配发营养餐公升学生名单,并造册登记,经公示无误后逐级上报。

2、认真做好营养餐工程资金的管理工作,设立“营养餐工程特设帐户”,实行周清月结期审计制度。

3、营养餐工程专项资金必须用于支付学生的营养餐工程食品的购置费用,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坚决禁止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否则,一旦查出按违纪行为论处。

4、认真做好营养餐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的资料、专帐管理,不得销毁、丢失原始的印件,要有专人负责,否则发生账务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七、营养餐工程管理制度

1、要大力宣传营养餐工程实施的重大意义,是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要加强食品安全健康教育,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3、每学期开学前要将本校营养餐工程实施方案、领导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核定的营养餐工程学生名单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查备案。

4、学校要积极配合,全面安排,配备好后勤管理人员和生活教师,并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扎实到位。

5、学校要合理安排用餐时间,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6、学校要妥善解决好特困学生用餐的资金问题,要免费为特困生提供营养餐,确保特困生免费配发营养餐工作的顺利实施。

7、认真做好营养餐工程的检查与指导工作。主管领导要坚持每周检查指导一次。分管领导要做到每天指导检查一次。全面检查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食品配送分发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和处理。

8、要严格审核营养餐工程享受对象,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认真审核营养餐工程学生条件、公示学生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决不允许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否则要严肃查处。

9、严格收费管理。必须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收取,不得违规收费,对于多收、强行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否则要严肃查处。

八、营养餐工程责任追究制度

1、必须把营养餐工程实施作为学校政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并要及时公布,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责任书,对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而引发中毒事件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的供货商要依法严肃查处。

3、学校不得私自购买非定点企业的食品,对进校食品质量把关不严,运送不规范,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群体性卫生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4、对于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营养餐工程资金的学校或个人要视其情节予以追究,情

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5、学校要分工负责,明确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否则造成食品卫生事故的,要追究学校领导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九、学生营养餐工程饮食安全报告及处置制度

(一)第一时间的报告与处置:

1、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知情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告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用电话向县教体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人数、统一思想,做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的混乱。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学校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带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6、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2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学校迅速通知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到现场,安抚学生,第一时间联系医务人员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

8、集中患者,以便组织车辆能迅速运输患者。相关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9、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对学生实施心理疏导,避免造成其它后果

10、患者送往医院后,相关人员或教师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二)事故后续情况报告

事故发生后,学校除了要第一时间按报告制度报告外,应按照主管局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学校要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处置、善后工作情况。

1、事故处理情况报告:准确的数字,初步的经济损失情况,在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救治和善后处理情况。如事故处理时间较长,应按要求多次、及时报送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2、事故结案情况报告: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经济损失,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事故教训总结,为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采取相应措施等。

十、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地板无垃圾、无脏水、灰尘等。食堂周边无杂物、垃圾、食堂外围排水沟无污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1—2次,保证室内外整洁、干净;餐厅四周墙壁、天花板无蛛网,玻璃上无灰尘、无痕迹,保证清洁明亮。每天至少打扫一次;食堂、餐厅要有灭蝇、灭蚊、防毒、防鼠等设施,对食堂、餐厅每周至少一次全面消毒;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然后消毒,整齐有序地摆放;操作间地面无垃圾、杂物,保持干燥整洁,保管室食品生熟要分开,陈列有序,不乱摆放。

二、餐具“五过关”(洗、刷、冲、消毒、保洁),食物存放“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有毒物隔离),环境卫生“四定”(定人、定物、定时、定质);保持地面干净、台面清洁、玻璃明亮,水沟通畅,个人卫生“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被、勤换工作服)。

三、食堂操作间,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十一、(兴隆小学)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分发制度

一、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经安全监管人员检验合格、留样后由炊事员按各班学生人数分装(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操作)在规定容器。

二、餐前10分钟由炊事员分发给一二年级班班主任,由班主任在餐厅指定位置给学生盛饭菜。

三、三至六年级学生食品由炊事员负责在两个供餐窗口分发至每名学生食用(学生在领取时要做到有纪律、有秩序,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做到有序就餐、文明就餐)。

四、餐后由炊勤人员负责处理餐后垃圾及回收餐具。

十二、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供学生营养餐工程用的每种食品,必须由专人提前进行检验,并作好记录。未发现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供应。若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的应当立即撤换处理。

二、供学生营养餐工程用的每种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三、留样用的容器,取样用的工具,用前必须严格消毒,取样时无菌操作,防止污染。每种食品装一个留样容器,留样数量不少于100克,留样容器用保鲜膜密封后放置冰箱保存48小时。

四、留样期满,食用者无不良反应,才能解封处理。

五、认真作好食品检验、留样、解封处理记录,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建立和完善资料档案。

六、凡未检验的食品,禁止配发。否则,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三、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一、营养餐工程食品及其原料库房实行岗位责任制。由专人负责管理,对库房的食品及其原料的卫生质量和食品安全负责。非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二、实行食品及其原料进、出库验收制度。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对进入库房的每批次的食品进行感官检查验收,并向供货方索取该批次食品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或化验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

三、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登记台帐。库房管理人员对进出库房的食品分类建帐,详细并及时登记每批次每个品种食品的名称、产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出库日期及消耗情况。

四、食品实行分类管理。库房管理人员对进入库房的食品按其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进货日期先后顺序,上架或台、柜分类存放,并有明显标示。

五、加强食品库房的安全管理。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禁止存入杀虫剂、消毒剂和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质及与食品及其原料无关的物品;库房内禁止使用化学药物杀虫或灭鼠,保障食品安全。

六、加强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库房管理人员应坚持每天对库房进行卫生清理,坚持每天开窗通风,保持库房内清洁卫生和空气畅通。

十四、学生营养餐工程学校食品加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并保持整洁。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对食品进行统一加工。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先检验代加工的食品及原材料,发现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三、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应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四、加工食品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新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和半成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鸡蛋加工前必须使用流动清水清洗干净,且保证煮熟煮透。

六、牛奶在食用前必须用60℃—70℃的热水加温(冬季)。

七、严禁一切人员在食品制作场所内吃食物、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十五、学生营养餐工程学校教师陪餐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营养餐的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师陪餐制度。

一、学校实行陪餐制,陪餐教师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师轮流。每天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

二、陪餐教师要熟悉菜谱,为学校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陪餐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三、陪餐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无证索证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四、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堂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过程,陪餐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方可让学生食用。

五、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 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责令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六、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十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

1、各种食品及其原料必须有专人负责采购,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采购食品时必须索证、进货验收并建立台帐。

2、实施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的食品包括:

(1)食品(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食品原料);

(2)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

(3)食品添加剂; (如亚硝酸盐、酵母、色素等)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索证项目。

3、在采购以上食品时,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索证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购物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

4、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

5、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6、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的,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应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并保证食品卫生质量。

7、实施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进行台账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8、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食品使用完毕后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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