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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堂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06 05:53:38 食堂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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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堂管理制度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乡镇食堂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机关的公务接待餐,确保机关干部职工早、午、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由镇政府委派专人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管-理-员管理,为办好食堂倾心尽力;

(三)管-理-员职责

1、管理好食堂,食堂来客按领导意图安排好就餐,早、中、晚安排好职工就餐,在保证俭省节约,不铺张浪费的前提下,合理搭配每日工作餐,不得几日同食一种工作餐。

2、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青菜,肉类必须为检疫部门检疫合格的产品,油、粮食类产品必须通过正常渠道购买,不得在小商贩处购买。

3、当天购买的物品凭票由镇长签字,定期到财政所报销,不签字的财政所一律不予核销。

4、安排食堂工作人员定期参加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期间衣着整齐,讲究卫生。患有流行、传染疾病时应及时向镇政府领导报告。

(四)厨师职责

1、配合管-理-员安排好菜谱的搭配与更新,以炖鱼和农家菜为主,凉菜以自制为主。

2、保持厨具及操作间卫生。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用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定期彻底清理擦洗,严防食物中毒。保护好一切公共财产。

3、厉行节约,杜绝严重浪费。

(五)其他工作人员职责

1、保持餐具、操作间卫生,做到清洁、干净;餐厅、走廊及窗子定期清扫,保证无灰尘、无污渍。

2、保证来客及职工就餐卫生,菜饭定量而做,杜绝铺张浪费。如有剩菜、剩饭经管-理-员同意验收后方可倒入垃圾,禁止自行处置剩饭剩菜及泔水,如有违章者一经查处罚款50元。

(六)工作制度

1、保证供餐服务时间。早餐应在7:30前结束,午餐应在12:00左右保证供应,随到随吃。工作餐、接待餐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服务热情。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食堂工作人员上岗时间参照镇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执行(早8:30必须到岗);闲余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做到有事必须向管-理-员请假,两天以上由管-理-员向镇领导报告,但必须保证机关工作人员正常用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服从指挥,分工合作,团结一致,禁止拉帮结派搞分-裂。

(七)奖励机制

该管理制度特设奖励机制,奖励机制视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具体表现议定,如能按领导要求或意愿能够高质量完成接待任务,并能够执行上述六条规定时,其奖金全额发放;否则视情节轻重少发或者不发。具体奖励资金发放标准为:丁世宝每月伍佰元(¥500元,其中300元为食堂奖励、200元为日常卫生奖励);于海燕、李凤艳每月各贰佰元(¥200元)。此奖励工资自2011年6月开始执行,每年年底结算。

后附监督领导小组名单

监督领导小组

刘凤卫 王春玲 肖振远

财务监督

徐 健 曾智慧

镇食堂管理制度2016-06-27 14:48 | #2楼

为使政府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政府食堂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我镇领导、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特制定高沟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制度。

一、 物资管理制度

1、 食堂内所有物资由党政办负责登记管理,定期检查,发现有损坏的物资必须要求食堂人员给出损坏理由,并责成其在规定时间内修理好,对丢失的物资由食堂人员按原价赔偿。

2、 物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不予更换,如需要添置新物资,必须先报请党政办审批后由采购员购买。

3、 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所有出库、入库物资必须经保管员签字,并做好相关登记。

4、 物资报废的保管员要上报党政办,党政办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二、 采购制度

1、 食堂所有物资的购买应经过党政办审批、交由专门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2、 采购人员要把好食品物资采购关,购回的食品物资,必须经保管员和厨师共同验收、清点过秤后交由保管员入库保管。采购发票由采购员和保管员签名方有效。

3、 厨师和采购员共同制定每周食谱,并公布。采购员根据食谱编制每周(日)采购目录,报党政办审批,根据审批目录采购每周(日)物资、食材。

4、 米、面、油、调料等大宗物资采购应根据就餐人员的人数确定用量,制定每月采购计划,报党政办审批,根据审批结果进行采购。

5、 餐具、厨具、桌椅等工具设备需要采购的,应当由采购部门制定采购目录,报请党政办审批后进行采购。

6、 采购员必须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料和辅料。

7、 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超过保期的食品、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三、 保管制度

1、 食堂的物资、设备、食材设专门保管员保管,日常所需物品由需使用者到保管员处领取。

2、 采购人员要上班期间要随时在岗,把好质量、数量、重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做好出入管理,物资发放要做好相关登记。

3、 保管员应核实领取者的领取要求,并做好登记。根据每日用量发放食材,不得超额、超标发放。

4、 如遇接待,应由党政办事先将接待标准通知厨师组,由厨师组根据接待标准制定物资、食材标准和用量,并报

党政办批准,根据党政办批准到保管员处领取相关物资。

5、 食堂所用物资在一个周期内超出采购部门的供给标准的,保管员要将超标原因书面报告党政办,如因保管员超标发放、保管不善导致物质损坏丢失、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超标的,超出部分由保管员个人负责。

四、 卫生制度

1、 餐厅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溃,清扫擦拭及时彻底。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灭鼠灭蝇标准。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维持就餐秩序。

2、 卫生实行分工包干制度。厨师负责厨房间的地面、水池厨具等卫生保洁工作。大小食堂的服务员负责本食堂的餐具、桌椅、地面、墙壁的卫生保洁工作。保管人员负责仓储间的卫生保洁以及物质、食材的保管维护工作。

3、 每周末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清洗室内外地板、门窗,和墙壁的尘埃油污,扫除天花板的蜘蛛网,清洁厨房用具,大扫除由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共同进行。

4、 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定期做好健康体检,确保无传染性疾病,仪容整洁,不留长指甲,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讲究卫生。

5、 食堂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自己有呕吐、发热、

咽喉疼痛、皮疹或其他皮肤外伤以及有眼、鼻溢液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016-06-27 9:14 | #3楼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管理,为办好机关食堂倾心尽力;

(二)机关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会议确定专人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要齐心协力,在确保供餐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浪费;

(三)食堂工作人员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

(四)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须穿着整洁干净。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五)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平时存放在厨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

(六)餐厅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溃,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灭鼠灭蝇标准。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维持就餐秩序;

(七)保证供餐服务时间。早餐时间7:40—8:00,午餐时间12:00—13:00,10:30前报饭,晚餐时间6:00—7:00,4:30前报饭,按时就餐。若有外来单位工作人员用工作餐,必须按制度提前报饭,与镇干部同桌、同时就餐,餐后自觉缴纳伙食费,由镇出纳出具县财政局专用收据;

(八)用餐形式及标准:早餐2.5元/人,午餐5元/人,晚餐4.5元/人;

(九)负责灶务管理人员及时收缴伙食费、结算伙食费;

(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闲余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做到有事请假。

腾阳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016-06-27 9:53 | #4楼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必须保证机关的公务接待餐和机关干部职工早、中、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由党政办负责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党政办管理,为办好机关食堂倾心尽力;

三、食堂工作人员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食堂工作人员须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着整洁干净工作服,形象良好,严禁服务人员衣着不雅;对操作的每个环节都要确保安全卫生;

五、保持餐具、厨具、操作间及门前卫生。餐具必须洗刷干净,流水冲刷,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食堂门前做到清洁卫生,无杂物、污渍、污水;

六、餐厅及就餐房间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溃,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无鼠蝇侵害;

七、保证供餐服务时间。早餐应在7:30开始供应,午餐应在12:00开始供应,晚餐应在6:00开始供应。接待餐制作应随叫随到,服务热情,保证按预定时间用餐,冷热天时提前半小时打开空调(确保机关饮用开水早7:30-晚7:30供应充足,接待餐就餐期间房间内开水供应及时充足);

八、用餐形式及标准:早餐3元/人,午餐、晚餐4元/

人,三餐均要有汤,夏天中午供应绿豆汤。食堂管理人员要认真征求机关干部职工的意见,力求做到色鲜味美、品种齐全、花色多样,营养搭配丰富,每周制定合理的菜谱,并按菜谱操作,如遇价格调整须经研究方能执行。机关的接待餐由党政办按照相关领导的指示批办;

九、严格抓好饭菜质量,严禁使用过期、腐烂变质食物及其它不符合食品使用标准的配料,不能食用的或剩余饭菜应及时处理;

十、会议伙食按会议标准办理,参加会议人员凭办公室临时印制的会议餐票就餐;

十一、凡在机关食堂用餐人员,要厉行节约,不得浪费; 十二、食堂在满足机关人员就餐和机关接待的前提下允许对外经营,但应保持机关环境整洁,不得对机关工作造成影响;

十三、党政办每两个月要组织机关人员就食堂服务态度、饭菜质量方面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和意见建议向食堂通报以便改正,并作为是否续签承包合同的重要依据。年平均满意率达到80%及以上镇政府予以适当形式的奖励,满意率低于80%按每低1个百分点罚款100元处理,罚款结账时扣除。

十四、党政办负责对以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首次发现后及时批评指正,违反两次予以警告,违反三次及以上进行整顿,按合同违约处理。

十五、本制度二0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腾阳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一月一日

乡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016-06-27 18:55 | #5楼

为加强乡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职责范围

1、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热心食堂工作,做好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早、晚餐和客餐(会议和接待)。负责食堂的卫生清扫和餐具消毒,做到炊、餐具清洁,保持食堂内外干净整洁。

2、食堂工作人员做到服务热情,举止文明,工作时必须着装整洁。

二、管理办法

1、乡机关食堂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所有用餐食材由食堂购买和保管,每月乡财政所预支一定资金(仅用于会议和接待),不足时先垫支,次月初凭有关凭证到财政所统一结账。机关食堂所需燃料和重要(大型)器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乡党政办负责采购添置。

2、机关工作人员就餐时间为早上8:30-9:00,下午4:30-5:00。工作人员就餐由炊事员采取记餐的方法进行登记。标准为4元/餐,个人支付2元/餐。另外2元/餐费用,在次月初凭机关工作人员签字单和党政办审核后到财政所结账。

3、食堂工作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搞好食堂伙食,做到荤素搭配合理、饭菜味香色美,既不超伙食标准,又使大家满意。星期六、星期天要保证值班人员就餐。菜品保证4菜1汤(至少有一样荤菜)。每天登记就餐人员,每月算好就餐人员的餐数,收好餐费。

4、享受客餐待遇的只限来乡办事的村干部、乡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及来乡办事的上级工作人员和外来客商。炊事员在平时要做好客

1

人用餐记录,次月初凭客餐登记表经党政办审核后到财政所结账。标准为4元/餐。

5、一般来客或会议,原则上均在食堂就餐。由各分管领导对来客(会议)就餐进行安排,党政办公室确定具体标准后,交食堂组织实施。一般标准为:召开基层干部会议每桌100元,上级部门领导来乡就餐每桌150元;其他一些大型会议或重要接待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另行调整用餐标准;用餐为面条的,按6元/人的标准安排,具体人数由乡党政办统计并告知食堂。开会(接待)完毕后,由食堂工作人员填写会议(招待)用餐凭证,经党政办审核,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后到财政所报销

6、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拿食堂碗、碟等物品,确需借用时,必须向食堂工作人员出示借据,并按时归还。同时,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出借(租)器具。

7、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凡未到用餐时间一律不准用餐,每发现一例,对食堂工作人员每人罚款50元(特殊情况除外)。

8、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闲余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如遇紧急事情,请假后方可离开(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并安排好顶替人员。

9、机关食堂由乡党政办公室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要服从党政办公室的领导和安排。

XX乡党政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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