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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06 07:21:10 财务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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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说明

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请款计划、付款行为,以开源节流为宗旨,防范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确保付款业务的真实正确、合法合理,根据《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事业部、职能部门请款计划、付款行为。

三、本制度所称付款,是指经公司账户及公司现金之对内、外的一切支出行为。

四、 公司所有付款必须经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审批后方能支付。

第二条 请款计划流程

一、请款计划审批流程

二、公司大型活动、工程项目(金额在50000元以上)均需提供详细财务预算计划。付款申请时必须附上合同或框架协议,原则上大型活动不得超过预算计划金额的10%。

第三条 付款审批及报销

一、业务经办人在提交付款审批前应认真整理好相关附件单据,将相关单据整理归类粘贴,主要关注发票有无过期,盖章有无遗漏,发票字迹 1

是否清楚,联次是否齐全,合同付款期是否到期;货物验收是否合格;付款申请单据填写是否完整、正确;相关单据之间数据是否一致;预付款审核是否签订合同或框架协议等;质保金是否超过合同规定的质保期;付工程进度款是否有进度报告;工程结算款是否有竣工验收报告;大型活动需要有结算清单;大批购物或月结的款项要有供应商加盖公章确认的对账清单,对账单必须由经手人与供应商确认一致。具体操作要求归类如下:

1、费用单据需要整理归类,如交通费、住宿费、办公费、电话费等需要分类粘贴。

2、单据一律要求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一致。

3、支付证明单上必须注明附件张数。

4、所有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签名,有特殊要求的需要注明用途、事项摘要、参加人、时间等。

5、报销凭证尽量索要经盖章的正规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局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如无正规发票收据的,需要在相关单据上详细注明事由、地点、费用类型、经办人、证明人签字。

二、审批流程

审批流程图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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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业务应当经过业务经办申请、部门审核、财务审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核准、财务付款五个程序。并严格按照指定程序执行,否则出纳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第四条 关于备用金及借款的规定

一、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可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金额、日期、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出差人员,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财务部留存,待借款人返回报销并冲结借款,财务开具借款结算收据。

二、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点。

三、备用金:公司原则上不设立备用金制度,对于特定部门或基地备用金,需经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账时归还结清,来年续借,须重新申请审批。备用金专管人员离职,财务部必须出具该人员备用金交接结算完毕的签字说明。

四、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等,审批程序同第1点。

五、所有借款均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所有借款在业务发生完毕,逾期五个工作日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该笔借款,部门经理负责督促本部门借款人员按时到财务部办理冲账还款手续。

3

六、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借支。

第五条 关于预付款的规定

一、预付款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办理,其审批流程与一般报销审批流程相同外,必须附带合同原件交至财务。

二、对于无合同、协议情况下申请支付预付款,必须填报《请款单》,其审批流程与一般报销审批流程相同外,业务经办人必须做出详细的付款事由说明,部门负责人必须做出明确的批示意见,并对预付款的安全性负责,再上报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

三、对于支付的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财务部应定期与相关部门和个人清理核对。

四、如遇异地紧急请款、领导外出等特殊情况,可由经办人员通过电话、传真、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经逐级领导批示,财务部征询查实后付款,再由经办人负责补办付款审批手续。

第六条 关于车辆费用报销的规定 一、根据会计核算要求,车辆费用按以下分类:燃油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养及维修费、停车费、车辆保险及税费、司机费用、洗车费及其他,共七项车辆费用。严格按照以上费用分类标准粘贴各类原始票据,《支付证明单》上分类计算各项费用金额。

二、车辆费用报销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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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油费按单台车耗油量/公里确定核销的基准数,具体报销数额按单台车行车实际公里耗油量予以核定,超出部分不予报销。燃油费发票后需注明车公里数,车公里数由该车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核定。

2、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根据实际要求先列出修理项目,上报“车辆修理申请”,经上级主管同意,方可前往修理。出差途中特殊情况,需要电话征询上级主管意见并获同意后方可修理。车辆维修费由送修人在车辆离厂5日内凭 “车辆维修质量验收单”和维修发票到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3、车辆配件和其他用品购置(价值在200元以下)由驾驶员事先提出申请,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购买。购置价值在200元以上,必须经过董事长(或授权人)审批同意,方可购买。

4、停车费、路费、洗车费等应凭真实、合法的票据,公司规定在某区域有定点停车区而不执行的,其停车费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公务车辆出车事先需报上级主管批准,所发生的相关车辆费先交由上级主管审核。凡未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履行相关手续出车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私人车辆发生的维修费(含保养费)、年检费、保险费,不在公司报销范围。

7、私车公用所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如实报销,报销程序及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具体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三、车辆费用报销单据填写要求:

1、需填写《支付证明单》,后附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经批准的相关审批单。

2、 所有车辆费用必须分车开具发票,每张单据均由驾驶员签字,需要写明出车时间、随行人员、目的地及事由。

四、 本规定与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结合执行。

第七条 关于采购报销的规定

一、物资采购前由使用部门填写《请购单》,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二、物资采购报销须填写《支付证明单》,除逐级审批人签字外,必须有验收人签字,报销凭证后需附有《请购单》。固定资产采购必须有使用部门验收签字。

三、所有采购报销需交到采购部汇总加签,再到财务部审核,其后报账流程与本制度第三条付款审批流程相同。

四、本规定与公司相关采购制度结合执行。

第八条 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出差申请程序: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出差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部门负责人出差,其《出差申请单》由董事长签字同意。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附该次差旅费报销凭证后交由财务部留存。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

1、住宿费报销标准: 单位:元/天/人

注:(1)因特殊情况超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2)已有餐费固定补贴的员工,不予报销伙食费及误餐费。

2、交通费报销标准

注:交通费采取实报实销方式进行,乘坐交通工具由部门负责人视情况做出安排,除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部门领导请示同意,报账时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签字审批。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出差任务、出行路线、出差时间及随行人员,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销流程与本制度第三条报销审批流程相同。

2、省内区域外派公干,当日可来回,给予20元/天/人的误餐补贴。工作人员到公司内部异地公干,于食堂就餐的由公司支付餐费,不另予误餐补贴。

3、住宿及伙食费报销在以上标准内实报实销的方式进行,对参与接待任务情形,扣除当天餐补;如对方招待食宿,则取消相应食宿报销。

4、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不予报销,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5、对于差旅费已包含在业务提成之内的业务人员,不在此差旅费报销标准之内。

第九条 招待费报销规定

一、招待费具体范围:

1.招待来访客人、客户的茶叶、烟、水果、饮料等食品;

2.宴请客人、客户用餐费、住宿费等;

3.赠送客户纪念品、礼品等;

4.公司职工内部聚餐发生的费用。

二、招待费报销原则:

所有招待业务发生前,经办人应向上级主管请示,获批后方可进行,并以“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报销原则。

三、招待费报销标准:

1. 宴请客人、客户用餐以及职工内部聚餐,在市区招待标准不超过80元/人,在县、镇、村招待标准不超过40元/人,在核定标准内实报实销,超标自负。

2.招待客人、客户住房标准为四星级宾馆。

3. 单次招待费预计开支在10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需要提前向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申请,获批后方可招待。

4.如遇重要客户、大客户、外宾等特殊招待,预计餐费超标或需要五星级宾馆招待住宿,由部门负责人需要提前向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申请,获批后方可招待。

5.赠送客户纪念品或礼品,每人物品价值超过200元,部门负责人需要提前向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申请,获批后方可赠送。

6.招待费报销流程同本制度第三条。

第十条 其他说明

禁止报销因私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购买的私人物品、用品,餐饮住宿、车辆费用等),一旦查实,应书面检讨,并按公司制度处罚。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二○**年*月**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批准:

************实业有限公司

二○****年***月*****日

私企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16-06-28 10:20 | #2楼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016-06-28 22:19 | #3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 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出纳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负责人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木公司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 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 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五) 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六)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负责人)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

现金,不能白条抵押现金。

(三) 建立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收付日记帐等各种出纳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 出纳负责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的领取、保管和使用登记工作。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于续,财务印章与支票分开保管,使用支票须经公司财务经理(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负责人)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财务经理(负责人)公司指定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和财务经理(负责人)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人)审核,每月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负责人)、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有权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证、补充。

第十四条 财务上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公司财务经理(负责人)和总经理书而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核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 财务审核每季一次。审核人员根据审核事项,对发现出的问题做出审核报告,报送财务经理(负责人)和总经理。

第十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于续,由办公室主任、财务经理(负责人)监交。

附则一、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第一条 本处理准则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二条 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备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和财务经理(负责人)核定,其备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 出纳办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移转等业务,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付款审批程序。

第四条 除提取备用金外,所有支出凭证应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

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出纳方能支付。

第五条 凡一次支付未超过1,000元者径由公司备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以支票等银行转账支付。

第五条 出纳人员对各种款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受款人或公司,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员代领者,需经公司财务经理(负责人)核准。

第六条 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合法、合规的发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

手续者均应予拒绝。

第七条 支付款项应在传票上签署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章及经手人戳记

第八条 公司所有收入原则上都应通过公司帐户转入。特殊情况的现金收入,出纳必须当天存入公司帐户。

第九条 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做好现金收付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当期收入必须与当期支出一同全额入帐。出纳帐必须与会计的现金帐相符,并相互签字确认。

附则二、 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一) 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

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负责任人同意,再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 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 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一款。

(四) 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 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结算。如遇特殊情况,未结清部分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六) 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公司财务经理(负责人)签字。

附则三、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 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招待费审批单,报公司财务经理(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

(二) 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负责人加签证实,再报公司财务经理(负责人)审核,方能付款报销。

(三) 超审批会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

(四) 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2000元的招待费用,经财务经理(负责人)和总经理共同批准并签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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