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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06 07:22:19 财务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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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村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村(社)集体资产管理, 规范财务行为,保证集体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自贡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8)号文件《关于加强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并结合我乡村社财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本制度,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保证村社财务规范化、法制化。

第三条 村长和租长是村社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村和社所有的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二章 民-主监督管理

第四条 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设立机构,有下列事项必须经2/3以上的农户或代表讨论通过:

(一)各村的财务计划、公益事业资金安排、公益事业资金执行情况以及年终收益分配。

(二)土地承包、四荒拍卖、村社集体经营项目的承包、租赁、出售、转让等事项。

(三)村社集体建设项目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方案。

(四)原值在3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拍卖,应收账款核销损失。

(五)大额投资项目。村在5000元、组在3000元以上。 1

(六)村社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必须具备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能够起到监督作用,在群众中产生。

第五条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一)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有权检查现金、存款、物资的库存情况;代表群众查阅、审核有关财务项目、反映财务问题。(二)参与重大财务活动的讨论和决策。(三)审核全部收支单据。(四)参与财务公开实施,对财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检查监督,对财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离任审计。村三年一届的换届选举,对村主要干部、组长离任,要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的结果要及时上报。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七条 村社财务管理必须实行“四监督”管理。一是实施民-主理财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社友3-5人组成,村由5-7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是定期召开会议,审议集体财产收支情况,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农经部门反映情况。二是实行乡农经部门监督。乡农经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对本乡村(社)财务,经营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掌握村社财务的真实情况。三是实施区农经部门监督。按《实施意见》规定:区农经部门要加强对村(社)财务管理,每年有针对性的或重点的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实施群众监督,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要定期向农民群众公布,主动接受广 2

大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工作的监督。

第八条 严格实行对村级财务“六统一”制度:

1、坚持统一的现金管理制度。村(社)集体所有的现金收支统一由村(社)兼职出纳员管理。并要求在收款后5个工作日内存入统一开设的信用社存款账户。村不管哪位同志代收贷支的资金,都必须及时交村出纳员登记现金日记账。存款回单交农经部门登记备案。各村(社)的备用金要求村500元,组(社)200元

2、坚持统一的票据管理制度。各村(社)使用的票据由乡农经部门统一印制,并建立统一登记表册,防止票据流失,便于票据统一管理。凡是在乡农经部门领取的收付款单据要编号,领取票据人要签字。对使用完了的收付款单据,村会计要及时核对,并将清查核对无误的单据交乡农经部门销号,作为作废单据存档处理。

3、坚持统一办公制度。村会计在每季度末25-30日集中在乡政府统一办公做账一次,主要是在乡农经干部的业务指导下,村会计与出纳交接单据。同时,履行好交接青单手续。会计将交接的单据及时做记账、算帐和财务报表工作,并做好财务公开栏的填写工作。

4、坚持统一开支审批制度。村(社)的各项开支实行两审核一审批办法;一是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民-主 理财小组负责人必须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当拿到应审核的单据后,要认真进

行检查;检查单据内容、支出日期、支出内容是否可靠、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对方(领款人)是否签字、支付单据是否与乡财务管理制度相符合、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而后在单据上签出理财小组意见,应不应该支出。落款要写XX村民-主理财小组XX人,最后是年月日期。二是由农经部门审核;乡农经部门根据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后,根据单据的内容再次进行细致审核,通过审核无误后,加盖农经部门审核印章,再由村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入账报销。但要注意的是:村签字报销时,对专项资金的支出,要按项目支出的内容对号入坐,要明确科目使用的内容。该在那个项目支出的就要签出在那个项目支出,不能笼统的只签支出。这样一来,在会计做账时,也好分类,也能核算专项资金的使用结余情况。

5、坚持统一的财务公开制度。要求村账每季度末公开一次。组账每半年公开一次。公开的方式:各村以专栏公开为主。组一级公开;一是张榜公开,二是口头开会公开都可以。

6、坚持财务档案统一管理制度。村级财务档案统一集中在乡农经部门财务档案室统一保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严防丢失。

第四章 取款流程

第九条 村社在信用社取款按以下程序进行:(一)首先将报销的单据要制作规范,完整。单据要标明报销的时间、项目内容、金额。若有报销项目明细要付在单据后面,便于核查。(二)审

核。将报销完整的单据,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和村主任审批签字后,再交乡农经部门审核。(三)农经部门接到单据后,再次进行细致检查。而后由村出纳员填制好信用社取款凭条,乡农经部门盖好印章方可支取。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一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经部门对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成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次扣减责任人当年务误工补贴或奖金50-100元。

(一) 非财务人员管理现金和管理票据的;

(二) 不将现金按规定交存信用社的;

(三) 村(社)出纳员不按规定办理票据交接手续大;

(四) 未按规定公布财务账目和财务执行情况的;

(五) 不接受检查审计的;

(六) 遗失或毁损票据的;

(七) 对单据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凭证入账的;

第十二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农经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若使终坚持不毁改的,每次扣减当年补助或奖金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可建议免去职务,是党员的建议给予党纪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 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

(二) 违反规定开支费用的;

(三) 处置固定资产(资源)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的;

(四) 剥夺民-主理财小组权利,打击报复财务人员和民-主理财

小组成员的;

(五) 未经成员大会或成员大会审议,擅自决定重大财务事项

的;

(六) 截留、侵占、挪用集体财产的;

第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农经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施行,原下发的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农团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六月五日

武岗镇村组财务管理制度2016-06-28 21:30 | #2楼

为了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坚持按章办事,有效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村组两级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健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现金及交镇代管款管理制度

1、库存现金限额。村级不得超过1000元,组级不得存留现金,严禁白条抵库。

2、不准设帐外帐、小金库和公-款私借私存。一切经济来源(上级发放的奖金除外)都要入帐。超额现金要及时解缴农经站专户储存,严禁出借集体资金。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3、农经站不定期对各村组库存现金进行检查,发现库存现金与帐面金额不符,将追究出纳会计的责任。

4、提取现金必须由村书记签字,农经站长审核,镇分管领导审批方可提取,动用5000元以上必须附书面申请说明用款事由。

二、收入、费用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

1、村、组的一切收入必须及时交村会计开票入帐。现金收入及时全额交专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不及时开票和跨月结报视为挪用公-款。

2、村组集体土地征用费、争取的项目资金、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合同押金等其它一切货币资金来源均视同收入进行管理。

3、组级收入分配必须留足运转资金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才可分配,村会计负责对组级收入的监管。

(二)费用管理

1、村级费用的支出范围。村级费用支出只限于生产性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及管理费用支出,应严格控制其他支出。原则上村级实行零招待,确因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及计划生育中心工作等需要招待的,要遵循“小额、合理、真实”的原则,实行实名制限额招待,不准出现烟酒招待。

2、组级费用的支出范围。组级除生产费用支出和村分摊的公共事业支出外一律不准出现其他支出。组级的生产费用支出采取谁受益谁分担的方式分摊,当年费用当年分摊。

3、费用审批权限。村级费用的审批一律实行分限额逐级审批制度。审批人不得做经手人、证明人。村级费用由村书记审核、村主任报批,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村由第一副主任核、主任报批。组级费用由村会计审核,组长报批。村实行月汇审制,村全体干部、村民理财小组全体成员于每月的1日、11日、21日定期对村级支出进行汇审,逾期不予报销。

4、费用的报销程序:(1)经手人取得合法凭证并签字;(2)证明人签字;(3)民-主理财小组核实监督签章;(4)审批人审批;(5)手续完全后出纳会计付款报销,农经站审核入帐。

5、不准跨期结报票据,跨月跨季费用不予结报;隔年的费用支出要报镇纪委批准方可列支。

三、项目购建申报制度

凡5000元以上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支出由村委会研究决定,报镇政府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2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报政府审批由村组织实施,2万元以上项目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招标办统一进行公开招标。工程完工后由镇农经站牵头组织审计。不准无合同(协议)无审计报告支付工程款,凡是工程款都要凭(招标)合同及审计报告支付,并报镇农经站备案。

四、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1、村组干部工资实行“定岗定编、考核发放”制度,不准超额发放工资,违规滥发福利。凡工资福利必须经镇政府审批发放,村自行制定的工作考核不能与党委、政府文件相抵触,村另行制定的考核奖、补贴、福利等须报镇政府批准后方可发放。擅自发放的村,一经发现,一律按违规违

纪处理,并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2、不准超编使用村干部或由村支付报酬的工作人员。特殊情况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报镇纪委备案。

五、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各村组集体办公用房、土地、渔塘、果园、大型设备等集体资产,应按规定进行清理、登记、造册、评估入账并落实专人保管。对新添置的集体资产应及时登记资产明细帐,防止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对已形成报废的集体资产应及时进行清理,并按报批程序办理核销手续。集体土地、渔塘、果园因征用、出租、发包所得款项均按集体收入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分配。个人领用的集体资产和物资应登记造册,并办理领用手续,干部离任或交接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六、合同协议管理制度

1、发包要求。村、组集体经营土地必须有村委统一组织采取招标、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发包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发包期内如国家建设需要或镇政府规划调整合同自行终止。发包规划区土地须报政府审批。

2、凡1万元以上房屋、机械设备等集体资产变卖或对外发包,须经村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并报包村领导同意后,采取公开竞价或招招标的形式方可实施。

3、发包程序。村、组确定承包方案时,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一户一代表)签字同意后,方能实施。

4、合同规范要求。所有合同必须经司法所审核后方可签订,并由司法所进行鉴证,其中土地流转及集体资产承包合同还须经镇农经站负责鉴证,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否则将追究村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合同管理要求。所有组级各项合同由村统一存档保管,村级合同本村留存一份,另报镇农经站、司法所各一份存档。

6、合同的监督要求。建设工程完工后,必须经审计单位审计。要将工程支出明细帐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七、公章管理制度

1、党支部、村委会、经济合作社以及各村民小组的公章须确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丢失或使用不当由保管人负责。

2、凡是需加盖党支部、村委会印章的,必须经村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取。涉及到集体资产转让、拍卖问题的合同、协议,必须经村干部和群众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后才能盖章,任何个人不得以权干预。

八、票据管理制度

1、收款收据的管理。各村组一律到农经站领取省统一监制的专用收款收据,村专用票据每次限领1本,以旧换新,及时核销。如有遗失,经办人必须写出遗失报告,并有证明人,报农经站核实后核销,同时要结清已收的款额。

2、各村要配置档案柜,建立档案室。对村组的所有财务资料、专业合同、书面协议等档案资料进行统一存档,指定专人保管,以便备查。

3、支出票据必须是合法的原始票据或市统一印制的付款凭证,严禁白条入帐,对不正规、手续不全的票据,村会计和农经站做帐人员有权退回补办手续。

4、镇农经站指定专人管理票据,并建立领用缴销台帐

九、其他管理制度

1、民-主理财制度。理财活动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和村会计联系后召集,村级每季度一次,组级每半年一次。村级财务每季度公开一次,在季末后15日内上墙;组级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

2、报刊征订制度。要严格控制总量,必须首先完成党报党刊的征订,严禁用公-款订阅小报小刊或生活报刊。

3、电话费管理制度:不准用公-款安装私人住宅电话,购买手机和支付私宅电话费,个人手机费。

4、用车报销制度:除特殊情况必须公务用车外,个人用车不得公-款支付。

5、村组“一事一议”筹资必须设专户存储,按筹资方案专款专用。

6、离任审计制度:村主要干部离任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7、杜绝发生新的债务。

十、上述各条规定,如有违反,有一例扣除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年终考核工资的5%,情节严重者按党纪政纪规定的有关财经纪律进行处理。

本文件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具体条文由镇农经站负责解释。

XX乡村组财务管理制度2016-06-28 8:50 | #3楼

为了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坚持按章办事,有效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村组两级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健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现金及交乡代管款管理制度

1、库存现金限额。村级不得超过1000元,组级不得存留现金,严禁白条抵库。

2、不准设帐外帐、小金库和公-款私借私存。一切经济来源(上级发放的奖金除外)都要入帐。超额现金要及时解缴农经站专户储存,严禁出借集体资金。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3、农经站不定期对各村组库存现金进行检查,发现库存现金与帐面金额不符,将追究出纳会计的责任。

4、提取现金必须由村支部审核,村主任签字,联系村领导领导审查,乡长签字后方可提取,动用5000元以上必须附书面申请说明用款事由,并列出详细清单。

二、收入、费用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

1、村、组的一切收入必须及时交村会计开票入帐。现金收入及时全额交专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不及时开票和跨月结报。

2、村组集体土地征用费、争取的项目资金、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合同押金等其它一切货币资金来源均视同收入进行管理。

3、组级收入分配必须留足运转资金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才可分配,村会计负责对组级收入的监管。

(二)费用管理

1、村级费用的支出范围。村级费用支出只限于生产性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及管理费用支出,应严格控制其他支出。原则上村级实行零招待,确因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及计划生育中心工作等需要招待的,要遵循“小额、合理、真实”的原则,实行实名制限额招待,不准出现烟酒招待。

2、组级费用的支出范围。组级除生产费用支出和村分摊的公共事业支出外一律不准出现其他支出。组级的生产费用支出采取谁受益谁分担的方式分摊,当年费用当年分摊。

3、费用审批权限。村级费用的审批一律实行分限额逐级审批制度。审批人不得做经手人、证明人。村级费用由村支部书记审核、村主任报批,会计办理。组级费用由组长报批,村会计审核,村主任签字,会计办理。村级财务实行月公示制度,组级财务实行季度公示制度,定于每月的25日,季度最后一月25日,乡农经站对村、组支出进行汇审后公示。

4、费用的报销程序:(1)经手人取得合法凭证并签字;(2)村支书审核;(3)村主任签字;(4)村民小组或村委会签章;(4)联村领导核实;(5)张长签字;

(6)村会计办理;乡农经站审核出入帐。

5、不准跨期结报票据,跨月跨季费用不予结报;隔年的费用支出要报镇纪委批准方可列支。

三、项目购建申报制度

凡5000元以上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支出由村委会研究决定,报乡政府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2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报乡政府审批由村组织实施,2万元以上项目报乡政府审批后由乡项目建设办统一进行组织进行。工程完工后由乡农经站、乡项目建设办牵头组织审计。不准无合同(协议)无审计报告支付工程款,凡是工程款都要凭(招标)合同及审计报告支付,并报乡农经站备案。

四、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村组干部工资实行“定岗定编、考核发放”制度,由乡政府统一管理,不准私自发放,违规滥发福利。

五、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各村组集体办公用房、土地、各种设备等集体资产,应按规定进行清理、登记、造册、评估入账并落实专人保管。对新添置的集体资产应及时登记资产明细帐,防止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对已形成报废的集体资产应及时进行清理,并按报批程序办理核销手续。个人领用的集

体资产和物资应登记造册,并办理领用手续,干部离任或交接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六、公章管理制度

1、党支部、村委会、经济合作社以及各村民小组的公章须确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丢失或使用不当由保管人负责。

2、凡是需加盖党支部、村委会印章的,必须经村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取。涉及到集体资产转让、拍卖问题的合同、协议,必须经村干部和群众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后才能盖章,任何个人不得以权干预。

八、票据管理制度

1、收款收据的管理。各村组一律到农经站领取省统一监制的专用收款收据,村专用票据每次限领1本,以旧换新,及时核销。如有遗失,经办人必须写出遗失报告,并有证明人,报农经站核实后核销,同时要结清已收的款额。

2、各村要配置档案柜,建立档案室。对村组的所有财务资料、专业合同、书面协议等档案资料进行统一存档,指定专人保管,以便备查。

3、支出票据必须是合法的原始票据或市统一印制的付款凭证,严禁白条入帐,对不正规、手续不全的票据,村会计和农经站做帐人员有权退回补办手续。

4、乡农经站指定专人管理票据,并建立领用缴销台帐

九、其他管理制度

1、民-主理财制度。理财活动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和村会计联系后召集,村级每季度一次,组级每半年一次。村级财务每月公开一次,在每月25日内上墙;组级财务每季度公开一次。

2、报刊征订制度。要严格控制总量,必须首先完成党报党刊的征订,严禁用公-款订阅小报小刊或生活报刊。

3、电话费管理制度:不准用公-款安装私人住宅电话,购买手机和支付私宅电话费,个人手机费。

5、村组“一事一议”筹资必须设专户存储,按筹资方案专款专用。

6、离任审计制度:村主要干部离任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7、杜绝发生新的债务。

XX镇XX村财务管理制度2016-06-28 21:17 | #4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农村集体资产归全体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共同所有。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三条 全面实行农村会计代理制,各委财务、委组集体资金由XX村村委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 XX村村委是在XX镇镇委直接领导下的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各委的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XX村村委主要工作职责是:

1、强化对农经人员和村委财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组织好村委组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2、管理好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在XX村村委的委组资金属于集体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为他人或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抵押,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3、按照内部监督管理的要求,对农村集体开展财务一般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

4、在XX村村委的直接领导下,不断加大对集体资金和财产物资的使用、分配、核算的监管力度,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章 票据管理

第六条 XX村村委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性拨款收入,必须由村委会计到XX村村委开具加盖各委财务专用印章的《农经专用收据》。

第七条 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正式票据开具的发票作为报账凭证,报销各项费用时,必须经XX村村委审计,并加盖审计员名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出,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填制票据并有2名以上证明人签字的方可报账:

1、处理集体公益事业用工的劳务报酬;

2、村组干部报酬补助;

3、运送集体物资的运费;

4、向群众购买零星物资的支出;

5、其他无法开具正规发票的支出。

第四章 集体资金及物资管理

第八条 村组集体资金必须纳入XX村村委集中统管。

第九条 村委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年编制财务计划。财务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年度收支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固定资产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 财务计划由委集体经济组织讨论提出,上报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审核,再经委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村民理财小组会议审批通过后报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备案,并在公开栏中公布,无异议后方可支取。

年度计划需作部分变更时,按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条 村委报账员要及时将资金存入集体银行存款账户,不得坐收坐支。

第十一条 村委报账员须持有效原始票据到XX村村委出纳员处开据现金支票。

第十二条 村委报账员要在每月25日之前对本月发生业务票据进行报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账的要及时通知XX村村委,对逾期不报的,必须有XX村村委书记签字认可后方予报销。

第十三条 各委存款账户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各委提取现金超过1000元的大额资金提取必须填写村委组集体资金使用审批单后方可提取。村组支付业务转账起点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支付事项(支付个人押金、补助、报酬、福利待遇等除外),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第十四条 数额较大且无法转账支付的资金,必须填写村委组集体资金使用审批表,列明资金用途,由逐级审批签字后,方可支取,并于支取后3日内按照村委组集体资金使用审批表上列明的资金用途到农村工作办公室,按照票据审批程序进行报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账,需及时通知农村工作办,否则不予入账。

第十五条 不允许白条抵库,不得私自将集体资金私借其他个人和单位,招待费不得超过每年集体收入的5%,无集体收入不允许报销招待费;报刊费每年不得超过1000元。

第十六条 报销差旅费、会议费要有有效的原始票据并配有相关文件、会议安排, 手续不全将不予入账。

第十七条 工资、奖金的支付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不得私自更改。

第五章 账务处理

第十八条 农村集体财务的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发的

《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 账务处理流程及相关责任。各委发生财务支出业务后,按以下程序办理:

1、当事人按审批程序对票据进行审批;

2、经村委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报账员支付相应的报销金额;

3、村委报账员将票据交由街道相关人员审核后交给出纳员,出纳员与村委报账员核对现金余额后填写《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XX镇XX村村委会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2016-06-28 18:15 | #5楼

一、财务工作由村委会统一管理,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和规定,实行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具体由村委会主任抓财务工作,审议和批准各项财务开支。财务人员要按时制定年度开支、预算计划、做好本村有关经济方面的统计和各核算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二、财务人员必须秉公办事,遵守财经纪律,敢于坚持原则,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有权参与村内一切涉及财务的分议,有权拒绝办理一切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及有权向村党支部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会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任免和调换必须经村委会集体研究批准,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三、村委会财务人员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并加强现金、有价证券发票的管理。在每月的8号前由镇四统一办委托会计核对现金、存款。收款使用统一的发票,由会计制单,发票由会计专管。出纳员不得以私人名义开户存款,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严格控制各种借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特权私自借款。

四、严格执行项目及经济开支审批手续,一切支出必须取得对方的合法凭证,详细注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审批。坚持原则,对不合符制度、手续、不真实、不合理的开支,坚决拒绝支付。

1

五、实行民-主理财制度, 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对本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财务人员每季度在财务公开栏上公布上月的收支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六、财务人员要持证上岗,会计员、出纳员不得互相兼职,不得由村干部直系亲属担任。

七、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防止流失。

八、做好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设立会计档案柜,在次年的三月份前统一将各核算单位的各种合同协议、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各种凭证、帐册、报表、交接清单、会计资料、票据存根等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移交档案室保存。

九、规范财务管理,统一帐册、票、据、表、证,统一科目,使用统一的帐簿、单据、记帐凭证和报表。按新的财务会计制度,设立三帐(现金日记帐、总分类帐、明细帐)。

十、村委会每年实行财政预决、算制度,村委会任期届满、主任离职实行审计制度。

十一、村的财务工作接受镇财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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