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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所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06 07:23:02 财务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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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运管所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xx运管所财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运管所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运管所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做到增收节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 资金收入管理

资金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及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财政及上级补助收入是行政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划拨关系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和专项补助收入,必须按实际收入额记帐,按规定用途使用。

预算外资金收入是财政部门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部份经财政部门核准,虽属代政府收取,但直接由行政单位报计划使用的资金,必须按规定收取,按计划使用。并需与正常的拨款区分开来,单独报帐,分别核算。

事业收入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收入项目与标准须按收费许可证批准的项目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其他渠道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下属单位上交的业务收入及其他来源形成的收入,应作为其他收入处理,其他收入必须进入单位统一帐户核算管理,不得另设户头和小金库。

第三章 资金支出管理

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按支出内容划分,包括预算支出、事业支出、上缴上级补助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按支出性质可分为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 经常性支出是指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维持正常业务运转所发生的支出;专项支出是为完成专项或特定的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均需本着勤俭节约精神,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按规定列支。业务经费,统筹医疗费必须节约使用,从严控制、杜绝浪费、并定期公布使用情况。通讯费、差旅费、会议费报销标准按自治区、市、

旗有关规定执行。干部职工参加的各类学历、职称考试培训,必须由本人申请,领导批准,职称考试培训费用,学历培训费用均须经考试合格,完成学业后凭有效证件方可报销列支。

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

银行帐户及支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办理支票结算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结算办法,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不准出借与转让,支票领用必须经财务人员同意,办理领用登记手续、严禁开空头支票,签发支票必须由专人(出纳)负责,并须注明日期、限额与用途,银行日记帐必须日结月清,未达帐项必须及时查询。

现金及有价证券管理现金的收入、支出由出纳人员负责管理,库存现金按银行审批的规定限额留存,现金支出按规定范围列支,10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原则上用银行支票支付,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坐支、挪用、借用现金,因公出差人员必须借用现金的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公差任务完成后三天内,及时办理结报手续。

出纳人员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好现金支票、有价证券、库存现金,确保国家货币资金安全无缺。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购建必须列入财务年度收支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到区府采购中心办理有关购建审批手续。单项购建金额

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内部各科室、部门需增添的固定资产,首先由其报告分管所长,分管所长根据业务需要和财务部门根据资金许可提出意见,然后报所长审批,并按实际购建成本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转让、出售、盘亏、报废,必须按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价格,填写转让、出售清单,查清盘亏、报废原因,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处理,并提交有效依据交财务部门作会计帐务处理,相应减少固定资产价值。年终对所有固定资产要清仓盘点,做到帐帐、帐物、帐表三相符。

第六章 年终结算、编审和档案整理

年度终了前,应根据财务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类收支项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结算,并在此基础上办理好年度结帐,编报好决算。 年终清理结算的主要事项包括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项,年终前,对财政部门上报单位和所属各单位之间的全年预算数,以及应上交,补拨的款项等,都应按规定逐笔进行清理结算,保证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划拨经费数和上缴下拨数一致。

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应及时入帐,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往来款项应在年终前尽量清理完毕。

年终要及时同开户银行对帐,银行存款帐面余额应同银行对帐单余额核对相符,现金帐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有价证券帐面数要同实存的有价证券核对相符,各项财产物资要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会计报表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即预算执行结果和事业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单位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审工作。财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要保证数字正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切实做好帐帐相符、帐表相符、有根有据、不得估列代编。

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关于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资料,会计档案定期收集,审查核对,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按规定年限归档保存。

财政所财务管理制度2016-06-28 23:49 | #2楼

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保障和促进全所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会计法》、《统计法》、国家财政部制订的财务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管理

1、设置财务机构(财务室),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会计、出纳会计不得互相兼任。

2、会计、出纳会计应经区级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3、财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勤奋学习,钻研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服从领导和管理。

4、财务会计工作的任务:

(1)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

(2)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

(3)进行经济核算和经济活动分析;

(4)负责本单位集体资产管理;

5、财会人员离任时,应按规定办理正常交接手续。

二、财会人员工作职责

1

(一)会计的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本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工作;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3、加强财务的监督管理,按规定严格审核收支单据;

4、编制并实施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并定期做好财务收支情况、预决算执行情况、行政经费限额使用考核情况及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等财务公开工作;

5、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和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6、指导和协调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所辖企业的财务工作;

7、做好会计业务,搞好会计核算和分析。

8、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拒绝办理违反财经制度的业务,拒绝不合理支出。

9、按时记账、结账,报账,定期核对现金、银行存款、盘点物资,做到账物、账账、账证、账表、账款“五相符”。

10、认真核对收支单据,凡未按规定审批的单据,一律不得入账。

11、加强原始凭证审核、编制好记账凭证,及时登记各类账簿。

12、办理其他有关的财会事务及日常事务工作。

13、及时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

14、完成财政局、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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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纳会计工作职责

1、管好集体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产,确保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2、严格现金收付制度,按规定审核收支单据,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违反财务制度的原始发票拒绝付款。

3、现金支付坚持“五不付”原则,即: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不付,非正式的单据不付,字迹不清或涂改的不付,手续不完整、用途不当的不付,没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的不付。

4、及时记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认真填制现金结报单,定期向会计报账,并接受其账务审核。

6、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每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的限额,超过限额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7、严格财经纪律,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私自出借集体资金,个人现金应与公-款分开保管。

三、现金、存款及有价证券管理

1、建立健全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货币资金管理的规定,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

2、必须配备现金出纳会计,严格实行账款分管制度,出纳会计不得由主办或助理会计兼任,非出纳会计不得经管现金、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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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有价证券。

3、出纳会计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准确地核算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同时,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做好银行存款调节表,做到帐实相符。

4、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1,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5、单位资金不得借给单位或个人。因公出差借款,必须办理借款手续,并在返回后三天内结报。

6、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设帐外帐、不准私设小金库。禁止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禁止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集体为个人或单位作经济担保。

7、1,000元以上开支用转账支付,不得用现金支付工程款。

8、向单位和个人收取现金时,使用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资金往来收据,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收据,做到手续完备,及时入账。

9、财务专用章和印鉴统一由会计保管,每月与银行核对账目,做到账账相符。

10、出纳在每次向会计报账时,应主动出示库存现金,让会计清点核对。会计要严格履行核对出纳库存现金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库存现金短缺的,由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四、开支审批管理

4

1、建立健全开支审批制度,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凡属支出的

凭证,必须写明用途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做到手

续齐全。

2、所有支出,必须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方可

按规定程序审批报支。

3、1000元以内的支出由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

1000元以上的支出报局长审批,方可报销。

4、各项开支的审批范围必须根据年初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

财务收支预算安排的项目进行,并由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民-主

理财小组监督。非经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党总支集体研究及调

整预算,不得超预算增列开支项目,不得随意突破支出限额标准。

5、严格执行“管钱不管账,管钱不用钱,用钱不存钱”的规

定和“各项资金先入账后使用”规定,严禁坐收坐支,更不得私

设“小金库”。对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6、各项收支单据均应在当月结算清楚,如期结账。支出发票

逾期三个月以上的,不予报销,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责任(特殊情

况需经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党总支集体讨论通过,报销时附上

会议纪录)。已审批的发票在未报销前,原审批人已离任,应由

新的主管领导重新审批。

7、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干部的交通、通讯费用、工资、奖

金、补贴等报酬支出,均按照街办事处规定执行。

五、票据管理制度

1、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集体所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

支票、收款收据等均由出纳会计保管,并建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

理,其他任何人无权保管。

2、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集体向单位或个人收取各项收

入、收回往来欠款等各项资金,必须使用全省统一的财政专用票

据或统一的税务监制发票,做到手续完备,及时入账,不得使用

无财政监制的收据、白条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收款,严禁无

据收款。

3、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收取的各项资金均由出纳开票,会

计负责审核,出纳负责收款。

4、收据使用要连本连号,不得跳本隔号,开具的收款收据必须

加盖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 “财务专用章”或公章。

5、收款收据在使用和保管中,不得遗失,谁遗失谁负责。作

废的收据联和记账联应连同存根联一起保存,不得遗失。

六、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集体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管理、

使用制度,落实集体资产营运的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行集体资产

保值增值管理办法,并作为考核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干部工作

业绩的主要依据。

2、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集体资产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依

法进行产权登记,建立资产管理台帐。

3、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的财产物资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健

全保管、维修、折旧、盘点制度、领用手续,保障财产物资的安

全和完整。

4、所有固定资产必须纳入账内管理。并合理分类,设卡登记,

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5、购进物资时,由保管员验收,经手人签章、农村财政财务

管理中心主任审批后,保管员方能发放领用。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借用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集体

的财产物资。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集

体财产物资的,应办理借据手续,由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党组

织集体讨论决定。凡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集体财产物资私自借

出的,要责令当事人立即收回,并追究其责任,还要按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7、外借的财产物资要定期收回,丢失、损坏的由借用者照价

赔偿。对于人为原因造成财产物资丢失、损坏、变质的,除照价

赔偿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会计业务管理

1、账簿的设置: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必须设置农村财政财

务管理中心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备查账,记载农村财政

财务管理中心经济活动情况。

2、科目设置:按会计制度设置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根据实

际情况,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可在按照现有农村财政财务管理

中心报表规定内容设置科目的基础上,对内容细化。

3、收入管理: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的收入主要由财政拨款、上级部门补助收入、管理经费收入、与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相关的其它收入组成。

4、支出管理: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的主要支出由管理费用、应付福利、其它支出组成,管理费用包括管理人员报酬、临时工资(误工补贴、退休工资)、办公费用、培训会议费用、报刊杂志费、交通通讯费用、业务招待费用、差旅费、治安联防费、水电费用、物业维修管理费、党员活动费用等;应付福利包括困难补助、社会保障、老龄福利、计划生育、文教卫生、征兵费用、福利补贴等;其它支出包括税费支出、创建费用、利息支出、专项支出、其它支出等。

八、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财务保密制度

l、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保密规定,非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财会工作人员严禁进入财务档案室。

2、遵守保密纪律,对无关人员不得泄露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财务运行情况。

3、认真保管好各种票据和软件,财务档案不得随意外借或带离办公地点。

4、严格财务档案查阅使用程序,查阅财务档案要办理相关手续,要做好查阅记录。

5、对保管期满需销毁的有关财务档案资料,要编制好销毁清单,经财政局财批准后,指派专人专地销毁。

九、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l、认真执行国家《档案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2、接受财政局和档案管理部门对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财务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

3、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收据、分配方案、各项计划、合同、契约、产权证书等,都是重要的资料,按年度分门别类建立档案。

4、年终结账后,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会计应及时按要求和范围整理好会计档案,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归档保管,不得散失、损毁。

5、档案室要清洁,必须配置防火、防盗、防蛀、防潮、防磁等设施。

6、严格财务档案查阅使用程序,查阅财务档案要办理相关手续,要做好查阅记录。

7、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财会人员对有关财务情况不得泄露。

8、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年限一般为十五年,如属重要资料,则应长期保存。到期资料如要销毁,应先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单”,报财政局审核,由财政局批准,并逐项清点核对,监督销毁。“会计档案销毁清单”应经监销人签章证明后,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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