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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店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06 07:27:05 财务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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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店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对公司自营店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服装店财务管理制度

一、 牌照及合同管理:

1. 店铺租赁合同、商场合同、装修工程预算等相关资料

销售部提供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及经总经理批准后的装修预算批示文件提供至财务部备案。

2. 新开业店铺需存放的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以上均为正本,商标注册证复件,注册商标授权使用证书,正本存于店铺,副本公司财务部管理,由店长签收,收条交财务部保管,如经管人员有变动,需办理收条变更手续,否则该经手人在离职后因未办清手续,不予结算工资。

二、店铺资金及费用报销管理:

1. 销售收入的管理(专卖店)

1.1: 收银员每天的营业额统一交给店长/

职深店员

1.2: 由店长或职深店员每天下午16:00前将白班营业款,次日10点

前将晚班营业款存入银行,并即刻传真汇款底单,次日11点前将销售回款日报表传真或电邮至公司。

(1)销售货款必须专户存储不得任意挪

用也不得用其支付费用开支,发现一次店长罚款300元

配备(用作日常支出运费,杂费)(2):迟传未传销售日报表及汇款底单的,发现一次店长每次罚款50元,收银员罚款30元. (3) 催收至三次仍未存款或传真银行回单的店长,店长及收银员每天加罚10元 以上由财务部负责监督,自营销售部协助执行. 1.3: 销售额及存款金额不符的,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查实原因,并将该款在次日10点前存入银行,未执行的,发现一次,店长罚款100元,当班收银员罚款50元 1.4: 如店铺未能在公司所指定的时间内往银行入数,特殊原因的,店长必须即时电话通知财务部并解释原因,必须于次日11点前将该款项存入银行,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店长罚款100元,当班收银员罚款50元,未在指定时间内存款并无解释原因的,发现一次,店长罚款200元,当班收银员罚款100元 2.备用金配备: 1.1: 公司直属店铺备用金由公司核定额度

1.2: 托管店备用金由管商配备

费用开支用备用金支付,严禁坐支销货款,不得将零用现金随便携带及作为私人之用,零用现金必须放入抽屉的小钱柜中,如钱已购物,发票和剩余零用现金一齐放入小钱箱,公司检查或抽查时钱物必须相符,如有差异,店长罚款200元,收银员罚款100元,并即刻将差异金额补足,如当次未及时补足,店长罚款500元,收银员罚款300元.

3.店铺所需的其他经营设施,物品及办公用品,筹备人员必须列出购买清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并将购买清单及购货发票(收据)报销售部财务记账。

4.店铺费用报销单: 将单据分类汇总,按类别填写清单,于次月5号前寄回公司,费用单一个月清算一次,跨月单据申报报销无效,财务部于10号前将费用汇至店铺。

5. 销售筹备人员应对专卖店货品的陈列进行指导,并协助店长进行人员分工,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实行账、钱、物三分开,管账的不管钱物,管钱的不管账和物,管物的不管账和钱。

三、 店铺销售管理

1. 商品进销存台账,销售小票,销货日报表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在销售部领用时,领用人须签字确认。

2. 商品进销存台账必须逐日登记,详细注明款号、颜色、销售价、进销货时间、进销存数量及库存金额,依据销售部同价调拨单增记进货数量及金额,销售小票增记销售数量及金额,不得无依据记账;每日下班前,台账登记人员必须与库存实物和现金核对相符(商场专柜因是集中收款,因此只需与收款回单核对相符)。

3. 销售数据上传时间:次日上午10点前上传公司系统,未上传一次店长罚款50元,超过10点,每小时加罚5元,因系统及其它特殊原因引起的数据不能及时上传,需及时申报经批准后生效。

4. 专卖店销售小票必须连续顺序填写:不得任意销毁,每缺少一张,扣款5元。禁止不套复写纸单开销售小票。销售小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与实际销售金额不符,销售部分管经理应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发现一笔,除补足其差额外,同一责任人连续发现两次,按除名处理。

5. 对账:

A:各专卖店(专柜)店长必须负责将当日进销存台账与当日销货现金,库存实物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B:物品调配由调出方做单,当日上传数据回总公司系统,未及时上传,1次店长罚款10元

C:公司组织的盘点之前,保证专卖店账实相符

6. 系统操作培训: 店铺系统的使用可申请公司培训,由信息部提供具体操作流程,因系统操作不当导致上传的数据不准确,而未向公司提出培训的,责任由店铺承担,发现一次,店长罚款50元,仍未改正的,每天加罚10元.直至操作无误系统数据准确为止.

四、 盘点管理:

1. 盘点时间及要求: 统一在每月20-25日,26日提交盘点报表及数据上传.;盘点表一经上交即不得更改,违者1次罚款50元;本次盘点表做为下月期初盘点基数并以店铺上传盘点数据更新总公司系统。

2. 盘点次数及参盘要求: 每月必须盘点1次,所有参加盘点人员必须准时到位,并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参盘人员名单必须在19号报至公司,未按名单准时参加者,罚款50元。

3. 盘点前的工作准备: 专卖店(专柜)店长应将进销存台账与库存实物和当月总收款额核对清楚,做到账实相符,同时将所有货品按款号分类整理,准备盘点。

4. 盘点方式: 财务部将不定时安排各专柜进行交叉盘点,或按不同方式对店铺进行盘点,监盘及参盘人员由由销售部和财务共同商定通知到店铺执行。

5. 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盘点: 每季盘点一次,盘点时应仔细清点实物并作好登记,以盘点表的形式报销售部财务,盘点时间为季末28-31日,参盘人员以公司书面通知为准。

6. 盘点结果处理:所有参盘人员必须认真仔细的进行盘点 ,盘点结果必须如实在盘点表上反映

A:对盘点中出现的短少,正价货品短少按吊牌价的8折赔偿。

B:特价货品短少按公司发货价赔偿。

C:串款按吊牌价(长短相抵后)的5折赔偿。

D:赔偿金额由店铺人员均摊。

E:过季货品短少按当期销售价赔偿。处罚金额由财务部根据汇总报告分析出具处罚通知单,金额从工资中扣除。

7. 财务帐务处理:盘点表(货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经财务部与销售部核实并出具报告分析汇总,做为报告分析附件,呈报总经理申批,财务部根据总经理签字批复后的盘点表进行账务处理,以保证账实相符

五、 撤柜/闭店管理

1. 公司因经营策略调整需要撤销专卖店(专柜)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销售部分管经理,财务、店长做好撤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 撤柜时,应由财务、分管经理与专卖店(专柜)将撤柜时的销售金额核对清楚,弄清还有多少货款未收回,还有多少费用未付,并及

时与公司财务部联系,看是否有遗留问题需要解决,对未收回的货款,应由分管经理负责收回。

3. 将专卖店(专柜)的货品和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并撤回公司,货品和低值易耗品的数据必须与销售部的数据进行核对,如有短少,串款等,按盘点差错的处理规定进行赔偿,低值易耗品出现丢失,损坏等,按购买价由营业员进行赔偿。

4. 公司提供给专卖店(专柜)使用的各种证件(见本规定第一条第5款),销售部分管经理应负责收回。

5. 公司缴纳给商场的质保金等,由财务出具手续,分管经理负责收回。

6. 专卖店撤销时的房屋租金及铺面转让费,应由销售部财务进行核算并提出转让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进行处理。

六、 工作移交管理:

专卖店(专柜)人员变动时,应进行工作移交。营业员移交,由店长监交;店长移交,由销售部分管经理监交。

1. 专卖店(专柜)人员移交前,应对实物、现金进行盘点,并报一份盘点表给销售部财务核对。如出现差错,按盘点差错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后才能离职。

2. 移交时,移交人必须填写移交清单,详细注明所管理的货品、现金存折、使用的办公用品、已开俱和未开俱的各种票据、账本、有无欠款,店长移交时,还应注明备用金(现金多少、未报销费用单据多少张、多少金额),商店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书等及公司提供给专卖店使用的各种证件(见本规定第一条第5款),未缴纳的各种税费以及需要接交人继续完成的工作。

3. 专卖店(专柜)人员离职时,必须凭公司开具的风险金收据原件到销售部财务办理退款手续,不准私自转收据。

4. 移交不清楚或未办理移交前不得离职,如果强行离职,扣罚当月全部工资。

5. 移交清单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签名确认,并注明交接日期以分清责任。监交人不到现场的,罚款100元。

6. 移交清单一式四份,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销售部各执一份。直属店铺: 所发生的经济款项由公司直接处理托管商店铺: 所权责由发生的经济款项由财务部从托管商托管费中扣除,托管商与店铺进行核算请各店铺人员严格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如有修订将另行通知。 本店铺人员已收到以上制度,本人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店铺人员签名确认:

服装厂财务管理制度2016-06-28 16:25 | #2楼

服装厂财务管理制度(一)

为了规范服装厂财务行为,利于服装厂的发展,根据《会计法》、《服装厂财务通则》,结合本服装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服装厂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利用服装厂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服装厂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服装厂财务管理的结构体系及责职

本服装厂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服装厂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服装厂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

结合我服装厂运营模式和发展方向,财务部负责钱、物、帐的管理,具体工作责职如下: 资金会计:主要负责钱的管理,工作内容

办理现金、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及时登记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编制现金收支日报表:根据每天款项收支情况,编制收支日报表,结出当日余额。

费用报销:复核报销审批手续是否完整,票据金额与实报金额是否一致,无误后予以办理。 月末核对银行存款帐,余额与银行不一致的,说明原因并编制余额调节表

与物流部核对内购商品帐:每月27日由物流提供本月内购汇总表,进行核对并确认。 清理个人款:按照服装厂个人欠款规定,及时催收、清理个人欠款。

按明提供内部月度相关报表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本会计:主要负责物的管理,工作内容:

1、根据入库单、货物发票编制估价入库,到票,销售,成本等凭证并登记库存商品、预付帐款、应付帐款、应收帐款、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帐,并确保与总帐保持一致

2、提供每月销售成本汇总转数据及单店销售成本分析数据

3、建立加盟商管理台帐,负责控制可用额度

4、核对往来帐(包括总服装厂、加盟商、供应商),编制余额调节表

5、负责库存商品监盘和出纳现金监盘

6、按时提供内部销售成本月报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总帐会计: 主要负责帐的管理,工作内容:

编制除由成本会计完成以外的所有凭证,并登记相关总帐、明细帐

负责核对所有总帐与明细帐,确保一致

编制月度、季度、年度报表,申报纳税

办理退税、购买发票、购买会计用品等事项

负责会计凭证、会计资料、会计档案、销货合同的装订和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

每月下旬进行税金、毛利预测

按时提供内部费用明细表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计主管: 主要负责财务部日常管理、部门间沟通、提供经营分析数据等事项

1、审核所有会计凭证和帐务处理

2、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及部门间沟通

3、供提每季经营分析数据

4、编制月度用款计划,统筹按排资金

5、制定、完善财务制度

服装厂财务核算制度

一、核算基础

服装厂会计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原则;记帐方法采用借贷

记帐法;服装厂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会计记录事项必须客观、正确。

二、会计科目使用规定

现金 本科目核算服装厂的库存现金,主要是核算日常经营活动中以现金收支的各项收入(销售款一律存入银行)、费用以及从银行提取现金,该科目下一般不需下设二级明细科目。其具体用于:

1、 提现;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2、 以现金收取的保证金等;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保证金等

服装厂内部的借款、业务部门出差借款、行政部门的备用金、零星费用的报销等;借: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等

贷:现金

银行存款 本科目是核算日常经营活动中以银行收支的各项收入、费用,该科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二级科目的设置是以开户行账号来设置,有一个开户行账号,就必须设置一个二级明细科目,本科目月末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制作“银行调节表”,且双方截止日期在每月月末,尽量减少未达帐。其具体用法如下:

1、 以银行存款入账的商品销售收入等;

2、 以银行存款支付的货款、装璜维修费用、日常购办公用品费用、职工就餐费用、上缴的各项税费等;

3、 总服装厂与其他服装厂之间款项的往来划转及其他往来的划款。

4、 在日常账务处理中,5、 不6、 能出现非正常银行存款科目一借一贷现象,7、 必须通过正常往来科目核算。

8、 分录如下:

收入:借:银行存款_XX

贷: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支出:借:预付账款、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_XX

划款:借: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等

贷:银行存款_XX

银行存款年末不能有付款的未达帐项,不能有大的收款的未达帐项,只能有年末最后1-2天零星收款的未达帐。

应收账款 本科目核算我服装厂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本科目设置二级科目核算,此科目为单位往来科目;我服装厂不单设预收账款科目核算,在发生预收款时纳入应收帐款核算,在编制报表时按照期末借贷方余额进行重分类调整。应收帐款贷方余额应在预收账款中反映。

服装厂财务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 为规范服装行业经费的使用,使服装行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州服装行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服装行业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服装行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秘书处负责编制服装行业年度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

(四)根据服装行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服装行业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财税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保管会计档案以及固定资产等资料,负责电算化系统的使用。

第三条 本服装行业经费的管理。

(一)服装行业经费开支按照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进行。每年的费用开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二)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会长审批或秘书长审批。

(三)审批权限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四条 本会人员工资及福利

(一)服装行业秘书处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任制的秘书长工资福利由理事会自行决定。

(三)协会聘用专家的聘金参照相关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临时聘用人员的聘金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秘书处拟定后报会长批准。

第五条 本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与改良、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服装行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第六条 本服装行业旅差费用的管理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第七条 凡应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经批准的专职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发给假期工资。

第八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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