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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出纳岗位职责

时间:2022-05-06 07:21:44 岗位职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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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出纳岗位职责

一、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练好基本功。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学校财务出纳岗位职责

二、 负责学校日常经费报销工作。按规定程序要求,对原始票据进行审核,对包各项支出手续完整性、合法性。

三、 管理好单位库存现金、出纳员名章及各种票据。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规定。严格管理好空白支票和收据,专设登记簿登记,认证办理领用、注销手续,确保各种票据的安全和完整无缺。保管好保险箱的密码和要是,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四、 负责整理原始凭证,协助总账会计坐好单据装订工作。

五、 按规定认证坐好记账工作。保证做到账表准确相符,票据真实可靠,手续严格清楚。登记有关经费备查账本,银行账、现金账做到日清月结。

六、 协助总账会计坐好预、决算编制,年度各项统计工作。

七、 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中小学学校财会岗位职责2016-06-28 11:17 | #2楼

第一条 为使学校会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会计工作在学校财务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促使会计人员钻研业务,有利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便于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计岗位设置原则和要求:

(一)岗位设置根据工作规范和学校会计业务需要确定;

(二)岗位设置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

(三)岗位设置符合内部牵制制度;

(四)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以促进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五)岗位设置有利于会计人员的实绩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 学校财务岗位的设置主要有: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会计、出纳、会计核算、预算编制与执行控制、复核与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岗位。

第四条 财务人员上岗的基本条件:

(一)熟悉财经纪律法规和中小学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三)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四)经学校相关部门考核同意。

第五条 会计人员岗位要求:

(一)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二)严格认真,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三)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岗位轮换时积极做好总结和业务交接工作;

(四)积极配合、支持其它岗位人员工作,做好相关岗位的衔接工作;

(五)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六条 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会计)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 1

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七条 财会岗位具体职责与权限如下: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岗位职责与权限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会计室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方针、政策,制定适合学校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内部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学校的经济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计划,负责学校部门 预算编制与执行控制,做到收支平衡。

4.依法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合理调度、运筹资金,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杜绝浪费,把学校有限的资金用到实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督促检查学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并及时修改学校相关财务规章制度。

6.负责审定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定期向校长会汇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7.注重会计人员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水平的提高,为会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自学创造条件,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各种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实现会计管理科学化。

8.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9.具有学校财务状况知情权、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参与权,行使与岗位职责对应的财务管理权与决策权。

(二)出纳岗位职责与权限

l.熟练掌握有关财经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各种收费项目与标准及各项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

2.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的票据,应拒绝办理;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所附票证与报销金额不符,以及书写不规范等,均应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写。

3.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做账时要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书写整洁、逐日登记。

4.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超过规定范围的库存现金及时解送银行。对暂付的现 2

金、支票按照规定催促有关人员及时报销结账。

5.不得坐支、私自挪用现金,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不得白条抵库。定期与会计办理票据交接手续。

6.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货币管理制度,办理托收承付、汇款等结算业务,做到手续齐备、款额准确、结算及时。

7.正确使用票据进行收费,认真做好学校各种费用的收取、入库、结账工作。

8.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好现金、收费票据及其簿册。

9.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0.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行为,具有参与货币资金计划定额管理权。

(三)会计岗位职责与权限

1. 熟悉和掌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熟悉并严格依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学校会计核算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审核原始凭证和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制单、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协助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会计人员)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2.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制及年终决算报告。

3.负责会计资料(凭证、账薄、报表等)的装订,协助会计档案管理岗位人员作好会计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和查阅等工作。

4.负责接受会计核算账务的对外查询、业务咨询、答疑解释,为学校相关处室提供收支明细账务,追踪分析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5.做好经费支出管理和经费预算控制。

6.负责学校固定资产账务核算与管理,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实物资产的清查工作。

7.负责学校各类票据的购领、使用、保管及核销工作,协助出纳作好学校的收费工作,负责财政、物价、税务等相关部门年检、年审工作。

8.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有权要求学校相关人员认真执行部门预算,遵守国家财政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和拒绝执行,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法乱纪行为,必须坚持拒绝执行,并向学校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0.有权参与学校部门预算编制,定额管理制度制定等事务,可以向会计机构负责

人(或主管会计人员)提出财务开支等方面的问题和意见。

11.有权监督学校的财务收支、资产保管和资金使用等情况。

(四)预算编制与执行控制岗位职责与权限

1.熟悉和掌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熟悉并严格依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学校年度部门预算方案编制、汇总、上报、下达、修订、分析、控制、考核、报告等具体工作和年终预算执行财务资料的分析工作。

2.负责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和预算调整,督查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协助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会计人员)解决预算编制与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分析,提出建议。

3.协同会计岗位人员做好账务查询、答疑解释,并提供项目预算收支明细账目,追踪分析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对预算执行实施财务监督。

4.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维护财经纪律,执行预算法规,抵制超部门预算经费使用行为,具有参与部 门预算执行监督权。

(五)复核与稽核岗位职责与权限

l.熟悉和掌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根据相关法规、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会计核算岗位处理的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进行稽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2.审核、监督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对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对违反国家及学校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各项收支,坚决不予受理。

3.对往来明细账进行稽核,如有不符,立即通知原经办人员更正。监督暂收、暂付各种往来账户,按月核对债权债务并及时进行清理。

4.对账簿记录进行抽查,看其是否符合要求,并将其数据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

5.复核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复核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查明、更正和处理。

6.审查财务收支。根据单位部门预算,逐笔审核各项收支,对预算外或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行使与岗位职责对应的监督权。

(六)会计档案管理职责与权限

1.在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会计人员)领导下,协助各财务岗位人员做好平时各类会计核算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

2.将已收集、积累的材料,检查是否完整、系统、准确,然后按要求进行整理、组卷。

3.做好暂时存在财务室档案的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利用等工作。

4.接受学校档案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并做好交办的有关档案工作任务。

5.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行使与岗位职责对应的监督权。

第八条 会计岗位轮岗制度实施办法。

为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推行会计岗位轮岗管理制度。

1.实行有计划的会计岗位轮岗制度,有利于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提高全体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财务人员掌握多种岗位技能,促进学校会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接触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业务岗位,激发会计人员创造和提出业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思想。

2.本制度所称的岗位轮岗制度,是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在学校从事会计工作的专职会计人员有计划地、定期调换岗位工作。

3.会计人员实行会计岗位轮岗制度,原则上定期(三年)轮岗一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经报学校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提前或延期。

4.会计岗位轮岗的对象是学校所有的财务工作人员。

5.财务人员的轮岗以工作需要与个人发展相结合为原则,实行交叉轮岗。

6.财务人员在轮岗时应将原分管岗位的情况向接交人员详细介绍,必要时写出书面材料移交并存档且一直对本人移交前的工作负责。

7.对于年终考核不合格的财会人员,不实行轮岗,实行待岗,待岗期间工作仍不合格的,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有关办法执行。

8.学校人事与总务部门是会计轮岗制度的实施管理部门,总务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轮岗计划,明确轮岗的时间,轮岗的目标和轮岗的人员,经学校校长会同意,报人事部门备案后实施。人事部门负责会计轮岗的监督检查工作。

9.所有确定为轮岗的会计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分配,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对不认真履行会计职责,无正当理由不轮岗的会计人员,调离会计工作岗位。

10.会计轮岗工作程序

(1)总务处确定会计岗位轮换及对应人选计划,经校长会同意,报人事部门备案后实施。

(2)进行轮岗前相关会计人员的沟通,包括对轮岗的目的、轮岗的计划安排、新岗位的职责描述。

(3)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要做好几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3)移交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同时系统管-理-员在会计交接之日更换岗位操作员。

(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总务处负责人负责监交。

(5)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6)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岗位者对继任者面临的问题可提出解决建议,并可协助解决。

(7)及时对轮换岗位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使轮岗人员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业务知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8)学校人事部门会同总务部门对轮岗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定期轮岗效果进行调查评估,进一步完善轮岗制度。

学校出纳会计岗位职责2016-06-28 20:28 | #3楼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练好基本功。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二、负责学校日常经费报销工作。按规定程序要求,对原始票据进行审核,确保各项支出手续完整性、合法性。

三、管理好单位库存现金、出纳员名章及各种票据。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规定。严格管理好空白支票和收据,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确保各种票据的安全和完整无缺。保管好保险箱的密码及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四、负责整理原始凭证,协助总账会计做好单据装订工作。

五、按规定认真做好记账工作。保证做到账表准确相符,票据真实可靠,手续严格清楚。登记有关经费备查账本,银行账、现金账做到日清日结,不超日做账。

六、协助总账会计做好预、决算编制,年度各项统计工作。

七、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学校总账会计岗位职责

一、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有关财经法规、政策,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当好领导“参谋”。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范要求,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及时对输入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对输出的报表进行认真核对。

三、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定期核对固定资产、教学及其他主要设备,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四、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津补贴发放工作,并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做好预、决算编制,完成年度各项统计工作。编制报表必须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不得弄虚作假。

六、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工资关系、财务文件资料等都要建立档案,依《会计法》要求,定期装订,妥善保管,不得随意销毁。保管好财务专用章。

七、协助做好民-主理财工作,接受民-主监督。

八、总账会计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要将经管的会计凭证、账册文件资料和未了事项向接受人员交待清楚,办理移接交手续,并由市局计财科和学校负责监交。

九、上级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来校了解情况或检查工作时,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及时完成市

局布置的各项任务。

兴化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一、学校账户的设立。(一)行政账:1.财政专户;2.备用金户(乡镇学校开设的),公务卡账户(城区学校开设的)。(二)食堂账:1.教育局结算专户;2.备用金户。(三)工会账:开设工会银行账户。

二、预算管理。中小学预算应反映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预算涉及教育教学各个方面,具有很强的综合性,预算的编制应做到内容完整准确,数据真实,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资金使用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乡镇财政拨付给学校用于教育教学设备投入、办公经费的补助以及教师的奖励等经费必须上缴市财政专户,如年初无预算须追加指标,经审核后拨付使用。

三、学校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学校的一切预算外收入,包括资产出租收入、代办费、住宿费及幼儿收费等应按照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禁“坐收坐支”,虚列支出套取资金,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严禁擅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乱收费。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必须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收费必须使用财政票据。严禁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和实物,特别是已经实施绩效考核方案的学校,外出旅游、节日福利等费用决不允许再列支。严禁挪用公用经费和学生代

伙费,杜绝在食堂账户中列支教师津贴、补助和招待费等。学校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校长负总责,其他人员按岗位职责分别负责,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违规款项一律没收,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四、学校财务审批制度。学校的一切支出,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审批的票据要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审批范围除事业支出外,还包括往来款项及代管款项的支出。

五、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一)公用经费使用范围:一是“过日子”,如水、电、交通、邮电等费用;二是教育教学,如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业务与管理、文体活动、农村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等费用;三是教师培训,按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大修理、校舍建设、专项设备购置等支出。(二)公用经费使用额度依据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用经费的管理。各学校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要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师生的监督。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财政安排的民办学校公用经费必须抵缴学生培养费,不得挪用或变相挪用专项资金。

六、学校基建工程及维修。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基建(维修)工程的规定,严格执行无资金不上项目,有资金按要求先立项,严格学校工程建设(维修)程序报批,实行公开招

标。严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直接指定建设单位、建筑材料供应商和随意调度建设资金,严禁工程结束无验收无审计付款,严禁违规私订协议,严禁挪用维修资金。学校零星维修一次性在2000元以内的,由学校负责审批,但全年需控制在5000元以内。凡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由教育局审计中心审批,50000元以上由市财政局审批。

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行为,必须履行政府采购手续。货物和服务类,采购单位要到市招标办领取《政府采购物品申报表》、《采购项目明细表》、《政府采购委托书》等,完善政府采购申报手续,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到市招标办业务受理科发包(采购)登记,再进行招标或采购。

八、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一)资助标准: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750元/生〃年,初中1000元/生〃年,补助人数占寄宿生总数的10%。2.普通高中。高中政府助学金资助标准:按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2%,1500元/生〃年的额度,根据困难程度,每生每年可按1000~2000元之间确定资助标准。3.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的学生。资助标准:1500元/生〃年。(二)办理程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根据相关条件,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申请;学校评审;公示;上报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确认后,资助学

生名单通知学校;按学期或学年拨付专项补助到学校;学生或家长签字后发放;建立好资助学生档案,接受上级检查和社会监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助学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做好助学金发放的同时,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各学校要切实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规范生活补助和助学金经费的发放与管理,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各学校的补助经费要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学生生活补助或助学金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

九、学校津贴、福利的发放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绩效考核办法,一律不得发放津贴、福利。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没有实施绩效工资的情况下要严格控制教职工津贴和奖金福利补助的发放。凡发放教职工津贴、奖金福利补助,应按年初预算,发放时按有关程序报批,实行学校申报,教育局计财科审核批准,教育结算分中心结报。杜绝不按规定违规发放,否则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十、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财产物资安全和有效使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学校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结束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实,保证账实相符。对固定资产的增减要及时录入登记更新。学校资产的变卖、报废、捐赠和转让,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固定资产的报废应由相关有权部门鉴定并经学校校务会决定,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市国资管理部门(财政)批准后方可核销。学校的资产出租收入必须按照规定要求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十一、学校民-主理财有关规定。(一)建立组织。各学校由教育工会牵头(学校法人和分管财务负责人回避),经学校推荐,教代会通过产生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5~7人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报教育局审计中心和工会备案。任期与教代会同步。(二)理财范围和次数。民-主理财范围包括:学校行政账、工会账、食堂账及有基建项目的基建账。民-主理财的次数,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每次理财必须时间服从质量。(三)民-主理财程序:1.收全学校提供的所有经济活动的相关资料;2.民-主理财小组每个成员都要认真做好理财记录;3.学校要将民-主理财情况向全体教职工通报。4.按校务公开要求,公布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广大教职工咨询和监督。5.民-主理财小组要对民-主理财工作进行小结,书面材料报教育局审计中心和教育工会。

十二、学校会计移交工作要求。新担任会计的人员必须具备会计资格证书。会计岗位调整必须由学校提出书面申

请,经市教育局计财科批准。总账会计、出纳会计移交,需由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监交。

十三、学校财务档案的管理。各学校要按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会计报表等会计账簿及备查账簿按年装订,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要手续完备,章印齐全,按月装订,妥善保管。同时按照会计电算化要求严格规范操作,财务刻录光盘、财务软件备份按规定要求保存。财务档案按规定要求保管到期的(教育系统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见附件),要整箱打包,交学校(会计档案室)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销毁财务档案。学校的财产物资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学校财务档案管理不慎,造成损毁或灭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学校财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报教育局计财科:

1.发现贪污挪用公-款现象。

2.发现报账员现金、有价证券或财务档案等被窃、被毁等情况。

3.发现对外进行经济担保现象。

4.发现设立“小金库”有公-款私存现象。

5.发现未经批准擅自上项目基建或维修,私自采购现象。

6.被有关部门查封财务档案资料。

7.其他须报告的财务事项。

重大事项报告必须真实可靠,并以书面材料报告。

学校内控出纳岗位职责2016-06-28 9:54 | #4楼

1、练掌握国家和地方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熟悉本人业务,工作认真,服务热情。

2、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应拒绝办理。对于现金支出,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办理;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的票据,有权拒绝付款,确保学校经费合理使用。

3、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各种收付账目,记好银行和现金日记账,做到数字准确,书写工整。

4严格执行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准将收入的现金一个人的名义存入储蓄存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私设“小金库”。

5、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得借支、挪用公-款,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6 、定期与银行、会计对账,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7贯彻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货币管理制度,加强银行支票的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8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理好现金、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及各种收支凭证等。

9、会计相互配合,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完成主管领导交给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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