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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宣传小资料

时间:2022-05-06 17:04:15 生活小常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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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宣传小资料

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点、思想实际和接受能力,小学法制教育的内容重点是进行有关《交通管理规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常识教育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我们小学生要做到如下几点:

法律常识宣传小资料

1、要尊敬国旗、国徽,维护祖国尊严。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国旗和国徽是国家尊严的象征。要尊敬、爱护国旗、国微。懂得正确对待国际友人,不做损害国家荣誉的事。

2、要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交通规则的基本要求,如行人、车辆必须各行其道;车辆必须靠右侧通行,行人走便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在农村公路上也要靠边走,注意无来往车辆再横过),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或追逐打闹,骑车不闯红灯;使学生知道违反交通规则是违犯《交通管理规则》的行为。

3、要讲究公共卫生,保持市容整洁。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人人都要注意保护公众饮用的井水、泉水或者其它水源,不要弄脏,防止污染;人人都要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在街上乱倒垃圾,秽物,不随地便溺,不在建筑物上任意涂抹刻划;人人都要爱护花草木,不要攀折和故意损害公园、街道和屋旁的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地。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就是妨害公共卫生和市容整洁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五条有关规定的。

4、要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遵守公共秩序是公民的美德,知道结伙闹-事,打架斗殴,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公园、商场、娱

乐场、展览会、运动场或其它的公共场所的秩序,任意放高音声响,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和休息,不听劝阻,扰乱国家机关办公秩序,损坏国家机关尚在发生效力的布告、封印等,都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有关规定的。 我们小学生应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殴打、辱骂他人或故意污秽他人身体、衣物,都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条有关规定的。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玩火玩电十分危险,失火烧毁国家或他人财物,是损害公共安全和公民利益的行为;游戏要远离铁路、公路到安全地方进行,不要妨害交通运输安全;在铁路、公路上挖掘坑穴或者放置障碍物,对火车,船只投掷石子、泥块或者其它类似物品,损毁路灯、交通标志或者其他交通安全设备,都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八条有关规定的。

要使小学高年级学生知道,有上列各项行为,若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危害就会导致犯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5、要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合法财产。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国家和集体的财产是公共财产,人人要爱护;爱护公共财产是公民的美德和义务;公民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偷窃、诈骗、侵占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都是侵害公有财产或公民财产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使小学高年级学生懂得,其中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危害的就会导致犯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6、要爱护名胜古迹和珍贵文物。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名胜古迹和文物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文明的象征,保护文物和名胜古迹,人人有责;污损文

物和名胜 古迹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有关规定的。

7、要爱护珍贵和有益的动物,保护树木庄稼。

我们小学生应爱护有益的动物,懂得珍禽、珍兽或者其他野生动物和森林资源是受国家保护的,不能随便猎取、损伤珍禽珍兽;在禁止渔猎的地区捕鱼、打猎,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竹林、树木、毁坏城镇和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树木、损害地里的农作曲或者瓜田、果园中的瓜类、果实、苗圃中树苗,不听劝阻,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七条、第十二条和《森林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的。

8、要开展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不看坏书和坏录像片、不赌博。

我们小学生应开展文明的、健康的、有益的课外活动,不看坏的书报、录像,不赌博或变相赌博;使他们知道出售、出租业经取缔的反动、淫秽的书刊、画册、图片以及赌用品,经教育仍不改正,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六条有关规定的。

9、要尊重通信自由,不私拆、撕毁别人信件和揭取邮票。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不准私拆、毁弃别人的信件或私自揭取邮票。

10、要相信科学,不参加迷信活动。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迷信是愚昧的表现,学习以科学知识解释一些自然现象,不参加迷信活动;使他们知道利用封建迷信活动诈骗钱财,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

11、要建立同学问的正常友谊,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友谊,引导学生分清同学之间的正常友谊和“哥们义气”的区别,知道帮助或包庇违法犯罪

的人干坏事是一种犯罪行为,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不要受骗上当。

12、要从小学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们小学生应知道国家有法律,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是广大人民-意志的表现,人人要遵守法律,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初步了解宪法规定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与小学生有关的内容,懂得小学生要从小学法守法,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英雄人物学习,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以上教育内容,仅供各地参考。各地、各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增减、调整和补充。同时,对各年级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由近及远、由浅入深地具体安排。

水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2016-07-18 10:11 | #2楼

什么是水资源?

水资源是指可利用或有可能被利用的水源,这种水源应当具有足够的数量和可用的质量,并在某一地点为满足某种用途而得以利用。我国《水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

《水法》中所称取水的指什么?

是指利用水工程[闸、坝、水电站、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除规定不需办理取水许可的情形外,都应向取水口所在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取水许可要符合哪些条件?

1、符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

2、符合行业用水定额规定。

3、符合批准的本行政区域地下水的可开采量,并且要符合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批准:

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

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达到该地区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的。

(3) 取退水布局不合理的。

(4) 城市公共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 (1) (2)

(5) 可能对第三方或才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取水许可申请所依据的有关文件(如建设项目所依据的规划,有关部门项批文等);

3、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4、国务院水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水事纠纷,如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该怎么办?

如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水事纠纷解决前,当事人不得单方面改变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小学生法律知识宣传小报2016-07-18 19:45 | #3楼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 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

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 能过马路。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 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 正好路过。

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精心准备农村实用法律知识宣传材料2016-07-18 8:55 | #4楼

1. 我国公民应当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广泛权利和自由,主要有:(1)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5)人身权。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6)人格权。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7)通信自由。

(8)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9)劳动就业和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10)受教育的权利。(11)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主体权利的保护等。

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答: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有:(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危害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40依法纳税。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5)计划生育。(6)参加劳动和接受教育。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3、什么者叫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其成立应具备4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即行为人表现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愿是一致的,并未受到不正当的影响;(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4)形式符合法律要求。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一般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默示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否则该民事行为无效。

4、什么叫相邻关系?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答:相邻关系是指相邻各方在对各自所有的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它的实质是相邻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合理延伸和必要限制。常见的相邻关系有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相邻防险、排污关系,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关系,相邻管线安装关系,相邻光照、通风、音响、震动关系,相邻竹木关系等。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处理上述相邻关系。在处理相邻关系中,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要求加害方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5、哪些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答: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70多种,概括起来分为八类:(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4)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8)违反户口或者身份证管理的行为。

6、什么是重婚?

答: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有两种表现,一种是一个人在结婚以后,在其配偶尚未死亡或者尚未离婚之前,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另一种是行为人本人没有结婚,或者其配偶已经死亡或者已经离婚,但知道他人已经结婚,又与他人结婚的。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严厉打击重婚。我国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害军婚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在什么情况下,离婚时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

答: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在违反夫妻义务或损害家庭成员时而导致的离婚,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过错方予以赔偿的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8、哪些人应当申领暂住证?

答: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佣的人员;(2)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9、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答: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困难法人需要法律服务,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援助。

10、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学校、精神病院受到损害,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答、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因这些单位没有尽到监护职

责而受到伤害,这些单位应适当给予赔偿。如果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行为受到伤害的,由致害人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单位有过错的,亦应适当承担责任。

11、父母与子女相互之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他们可以向父母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提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追索抚养费。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未成年人子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人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人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父母可以直接向子女提出,也可以通过有关组织说服子女给付,还可以直接通过诉讼程序,想法院提起诉讼追索赡养费。子女有能力赡养而拒绝赡养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村民会议行使哪些职权?

答:(1)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2)讨论决定本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3)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4)讨论决定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5)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6)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7)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8)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13、结婚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条件有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两个方面。当事人在结婚时,不仅必须具备结婚的必备条件,同时还不得存在任何一种结婚的禁止条件,这样才符合结婚条件。(1)结婚的必备条件:一是结婚必须完全出自于男女双方共同愿望。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强迫,任何第三者不得对他人结婚予以干涉。二是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结婚必须达到的最低年龄,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到这个年龄的,不许结婚。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当鼓励。三是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要求结婚的的人必须是没有配偶的人,符合这一条件的男女包括未曾结过婚的,以及虽然结过婚,但已经与原配偶离婚,或者其原配偶已经死亡的人。(2)结婚的禁止条件: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二是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所谓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指从医学角度来看,某人患有某种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这种疾病很可能在结婚以后影响其配偶及后代的健康。

14、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

答:无公害农产品是指在良好的生产环境条件下,农产品中的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控制在允许限量内,无污染、安全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总称。包括粮食、食用油料、蔬菜、果品、茶叶、食用菌、蜂蜜、畜禽产品、养殖的水生动植物和野生天然食品等。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权益有:①知情权 ②自由选择权 ③安全权 ④公平交易的权利 ⑤求偿权 ⑥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⑦接受消费教育的权利 ⑧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 消协投诉电话:12315

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7、《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有7种:

①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③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行为;④流氓行为;⑤煸动扰乱社会秩序行为;⑥谎报险情,制造混乱行为;⑦拒绝,阻碍执行公务行为。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3种,从轻到重的顺序为:警告、罚款、拘留。

18、什么是毒害品

答:凡是小剂量进入肌体,既能损害和破坏正常的生理功能,使肌体的病理状态,甚至死亡的物质叫做毒害品。

19、以下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1)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物财物的。(2)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4)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20、未成年人应当怎样增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答: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卫生知识宣传资料2016-07-18 9:19 | #5楼

一、身边的卫生知识:

1、饭前便后要洗手;

2、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

3、要注意读写卫生:眼离书本一尺远,身离桌子一拳远,手离笔尖一寸远。

4、随时随地勤洗手;

5、注意用眼卫生:不要在强光下看书,不要在行走的车上看书,不要躺着看书,不用脏手揉眼睛;

6、不吃没有卫生保障的食品,不吃没有清洗干净的食物,不喝生水;

7、早晚洗脸,用流水洗脸,不与别人共用毛巾、脸盆等物品;

8、早晚刷牙,食后漱口;

9、每天坚持适当的体育锻炼,以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充沛的精力。

10、每天坚持适当的体育锻炼,以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充沛的精力

二、生病时什么东西不要吃 ?

1、感冒:香蕉、橘子、芦荀汁、冰、羊肉、姜母鸭、烟酒

2、咳嗽:冰淇淋、橘子、炸、烤、辣、花生、酒、甜食

3、急性胃炎: 油炸食物、酒、辣椒、糯米

4、慢性胃炎 :生冷食物、酸酵食! 物、甜食

5、肠炎:香蕉、蕃石榴

6、胃肠 胀闷 :花生、蕃薯、蛋发酵类、豆类

7、急慢性肝炎:(鹅、鸡、鸭)肉皮、肥猪肉、烟酒、不熬夜

8、跌打损伤 :猪头骨肉、醋、花生、甜食、香蕉、啤酒

三、你有这十九种不良的生活习惯吗?

1、起床先叠被

2、不吃早餐

3、饭后松裤带

4、饭后即睡

5、饱食

6、空腹吃糖

7、.吃太鹹的食物

8、留胡子

9、跷二郎腿

10、眯眼看东西、揉擦眼睛瞇眼看东西,眼角易出现鱼尾状皱纹。

11、强忍小便

12、伏案午睡

13、俯睡(趴着睡) 俯睡使脊柱弯曲,增加肌肉及韧带的压力,使人在睡觉时仍然得不到休息。此外,还会增加胸部、心脏、肺部及面部的压力,导致睡醒后面部浮肿,眼睛出现血丝。

14、睡前不洗脸 留在脸上的化妆品不洗掉,会引起粉刺和针眼之类的炎症,还能使眼睛发炎,引起皮肤过敏反应。

15、睡前不刷牙

16、睡懒觉

17、热水淋浴时间过长

18、赌博

19、生活过度紧张

爱国卫生运领导小组

201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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