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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部奖惩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08 19:11:32 奖惩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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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部奖惩管理制度

一、 编制目的

品质部奖惩管理制度

1.根据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以及加强质量控制、减少质量损失的要求。公司下发质量奖惩制度加强质量过程控

制,并根据部门质量指标分解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奖罚制度申明:奖罚只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才是目的。

3.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奖罚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惩罚为辅。

二、 适用范围

适用各部门质量管理以及考核的各个环节。

适用于公司各个岗位的全体人员。

三、 质量处罚要求

1、公司典型、重大质量问题的定义和考核:

1.1重大质量问题的定义:造成质量损失额300元以上

或对公司的月度及年度质量指标影响较大的质量问题。

1.2典型质量问题的定义:公司各部门发生的由于质量意识薄弱或过程质量控制不到位、违反本部或公司相关管理流程而造成的对其他人员有教育意义的质量问题。

1.3公司各部门典型、重大质量问题考核:

根据对公司质量指标影响的大小,各部门出现典型、重大质量问题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500元处罚;相关责任检验处以50-200元处罚;班组长及工艺人员处10-50元处罚。另重大质量问题责任人及相关人员按8:2承担废品损失。

2、公司内、外批次性质量问题的考核

2.1批次性质量问题的定义:内部发生的故障数量,整批数量3件以上(不含3件)出现让步、报废或返工返修等质量问题,界定为批次性质量问题。

2.2公司内、外批次性质量问题的考核:

注:内部由加工者发现并上报提出的质量问题,根据问

题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大小,可适当减轻处罚(按原考核额度的50%-100%执行)。

3、其它相关质量问题考核

3.1不合格审理单份数的考核:

对于生产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产生的审理单(公司内、外超差代用、返工返修、报废的)按5元/份执行考核(由于技术原因,工艺设计或客户同意加工的审理单除外)。

3.2重复性质量问题的考核:

重复性质量问题的定义:1.对于近期(一个月内)曾经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本部通报、警示后,不进行控制或不看通报警示,造成质量问题重复出现的。2.对一年内造成质量损失较大,或该问题多次强调要求加强控制,而在实际生产加工中仍然出现问题的。

对于出现重复性质量问题的,除按照相关制度考核承担废品损失外,另外根据质量损失情况给予责任人200-500元考核,责任检验给予100-300元考核,班组长、部门主管及相关工艺给予50元/批次考核,质量工程师给予20元/批次考核。

3.3顾客抱怨问题考核:

对于出现顾客抱怨的质量问题,不论情节严重,除按照相关质量制度承担所有废品损失外,均对相关责任人给予300-500元处罚,如果为重点用户产品如:重点客户、外贸、航天用户,因对刀件问题以及批次性质量问题影响公司声誉

的,则对直接责任人给予500-800元处罚,造成批次性问题的,相关检验、质量工程师、工艺人员、班组长及部门主管均要承担质量管理处罚。给予50-100元处罚。

3.4内部审核发现问题的考核:

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公司文审及内部审核发现问题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对主要责任人处罚50-200元,对相关责任人按10-30元/项处罚。非管理问题只处罚直接责任人。

3.5工艺纪律检查情况考核:

3.5.1质量工程师每周工艺纪律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次/周,工艺组及检验组每周工艺纪律检查次数不得少于5次/周,不足次数的按相关绩效考核执行。

3.5.2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把工艺纪律问题分为四大类,工艺纪律检查问题分为一般项、重要项、关键项、重大项四大项,一般项考核为10-20元/次;重要项考核为20-50元/次;关键项考核为50-300元/次;重大项直接内部下岗学习15天到1个月。违反工艺纪律造成后果的,按照2.2条款执行。工艺组或检验组工艺纪律检查中发现违反工艺纪律的对主管该班组的班组长处以5-10元/次处罚。质量工程师检查工艺纪律发现问题的,对责任人进行双倍处罚。一个月内多次检查,没有出现过违反工艺纪律的情况,对负责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奖励50-100元。

3.6、对刀件问题考核:

3.6.1现场检查违反公司内部对刀件管理制度的,对相关责任人按工艺纪律问题进行考核。

3.6.2对公司内部由后工序加工人员发现的过漏加工、错加工以及对刀件、料头等按照每件10元考核相关责任人,同等奖励发现者。

3.6.3对交付客户后发现的过漏加工、错加工及对刀件、料头等所有不合格零件按照每件20元/件考核相关责任人,考核金额不超过300元;重点客户或客户强调控制的产品给予50元/件考核,考核金额不超过500元。多次强调不进行控制的重复性问题加倍处罚。造成客户抱怨的按3.3相关条款执行。

3.7、原材料管理问题考核:

3.7.1公司内部检查发现库房保管员、调度员和生产现场违反《原材料管理制度》要求的按照每项20元/项考核相关责任人。造成后果的,直接按照错混料处罚责任人200-500元/项,同时承担废品损失。

3.7.2不按照,《原材料管理制度》要求,对发放、接收材料进行确认,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无法追溯的,根据就近发现就近处理的原则,按照相关条款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3.7.3材料库材料或牌号发错,加工者不按要求对材料进行确认,造成零件超差或报废,将对加工者、材料库人员、

首件检验的检验员各进行50元/次考核;同时材料损失由材料库承担。

3.8、工艺技术问题考核:

3.8.1工艺编制问题考核

注:1.造成零件批次性质量问题的对责任编制者进行100元/次考核,对校对进行50元/次考核。

2.工艺文件实行谁编制谁负责的原则,对工艺文件错误的更改、工艺文件问题的完善等问题,统一由编制者负责完善。对造成质量问题的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3.8.2工艺文件

工艺文件每丢失一份,按50元/份进行处罚,同时必须2日内写出事件经过。对造成工艺文件模糊不清、丢失少页、路线卡残缺不全的责任人,给予10-100元处罚。

3.8.3工艺更改

对处理工艺更改过程没有按照《工艺更改处理制度》执行的,质量部检查发现的给予20元/次考核。公司检查发现的给予50元/次考核,由于没有及时更改造成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按照1.3、2.2、3.8.1等相关条款处理。

3.8.4工艺更改及数控程序更改监督由工艺室组长负责监督,并把检查情况报质量部统一出检查通报,检查周期为2次/周,由质量工程师检查发现问题的将根据问题影响按10-20元/项考核工艺组长。

3.9、其他特殊情况的考核:

3.9.1质量不诚信的诸如:私自借换原材料、质量记录不如实填写、质量问题私自处理等,对责任人直接考核200-500元,由此造成质量问题的另按照相关条款处理或内部下岗学习一个月。

3.9.2低级错误考核:

1.低级错误的定义:不执行或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不看图纸、错混料问题、不查看工艺、看错图纸、看错卡尺、分中错误、坐标输入错误、不用工装量具随意加工等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

2.低级错误问题的考核:对于出现低级错误造成质量问题的,对责任人给予200-500元考核,其它相关责任人给予100-300元考核,情节严重或多次(2次及2次以上)发生低级错误问题的给予调岗、内部下岗、或提交厂办处理。

四、 质量奖励部分:

4.1一次提交合格率=不合格批数/提交零件总批数(其

中不合格批数是指:超差代用、返工返修、报废、超出试切件数量报废及补料产生审理单数)

个人一次提交合格率完成指标≥90%的,本部每月按加工者给予计件工资5%的质量奖励。

注:个人工时未达到公司最低标准400个工时的,不参与奖励

4.2预防成批和重大质量事故奖

各部门岗位人员发现技术文件错误或其它问题的,避免重大质量事故(避免200元以上的损失)发生的,予以一次性奖励200-500元

4.3质量改进奖

对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存在质量隐患的或对生产工艺过程、工艺难点、关键工序、提出合理化建议,被正式采纳的,根据效益大小给予20-200元的奖励,对于重大的改进项目如:加工工艺或流程制度改进,经本部验证效果比较明显的最高给予200-800元奖励。

4.4现场问题奖

4.4.1现场工艺技术问题奖

对指导生产现场生产加工的工艺,发现工艺方案不合理或尺寸标注、量具错误、图纸错误、原材料错误、工装错误、刀具装夹错误等,不会造成零件报废的,对提出人一次性给予10-30元/次的奖励,并对责任人同等处罚;可能会造成零件报废的,对提出人一次性给予50-100元的奖励,并对责任人同等处罚。

4.4.2质量记录填写问题

对零件检验记录表填写不全、填写错误等问题,根据问题造成的影响,对发现者按10-20元/次进行奖励,同等处罚责任人,检验承担监督职责,当月无质量记录填写问题的,奖励检验人员各20元。

4.5班组质量之星奖

每月质量工程师对班组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对评比得分最高的授予质量之星,班组长给予200元奖励,班组成员给予50元/人奖励。对评比最差的班组,组长扣发当月组长津贴,班组成员取消5%的质量奖励。

五、 各类问题的反馈与闭环:

5.1对现场反馈工艺方面的问题,由质量工程师把问题反馈单发放到工艺组长处,工艺组长负责安排工艺员对问题进行整改,并负责填写归零验证依据。此过程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拖期一天罚款10元。

5.2其它问题由质量工程师将反馈单转到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处,各负责人负责问题的归零整改,并按照表格填写归零验证依据。此过程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拖期1天罚款10元。

5.3根据公司‘精益求精,造精品机械;追求卓越床一

流品牌’。的质量方针,以及工序产品一次交检合格率≥90%,产品出厂合格率100%,顾客满意率90%以上的质量目标。由质量部按照此制度对各个部门及人员进行考核,以实现公司整体质量的提升。

六、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质量部。

6.1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作废。

6.2所有质量奖罚制度中出现的质量奖励、处罚,由质量部出具依据,奖励以现金和工资发放的形式,罚款在本月工资中扣除。

6.3本制度与公司制度相违背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品质部奖罚制度2016-08-14 18:27 | #2楼

一个公司的品质部门,是把握公司产品质量的关键,同时公司为提升部门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体系等,都会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以下整理的品质部奖罚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1目的为促进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从而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有效的降低质量损失。

2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及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管理;

2.2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或/和人员。

3权责

3.1总经理

3.1.1质量奖惩及处理的最终核定;

3.1.2本制度实施的监督。

3.2质量例会:质量奖惩事项的评审。

3.3品质部

3.3.1质量问题的汇总及提出;

3.3.2质量例会的主持;

3.3.3改进与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3.4相关部门:质量问题的分析、质量改进、质量异常的呈报、改进及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

3.5行政部:质量奖惩的行政审批。

4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及奖励

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质量奖励分为:张榜表扬、颁发奖品或奖金。

序号质量奖励范畴奖励4.1.1发现并向品管反映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避免质量事故发生者(非本职工作)给予50元/次奖励4.1.2发现隐藏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给予50元~200元/次奖励

成绩突出者按减少(挽回)损失额的5%给予奖励4.1.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操作便捷及成本消耗降低等方面有成效的给予50元~100元/次奖励

成绩突出者按创造效益额的5%给予奖励4.1.4反映公司产品存在设计、工艺、标准、图纸、作业指导书上的缺陷,经技术部确认符合的给予50元/次奖励4.1.5月度工序一次检验合格率、成品一次交收合格率两者平均大于97%每超过1个百分点给予车间1000元奖励序号质量奖励范畴奖励4.1.6月度生产班组一次检验合格率大于98%每超过1个百分点给予班组成员50元/人奖励4.1.7当月发往顾客处产品无质量不良反馈的当月给予品质部200元奖励4.1.8后道工序发现前道工序已流转产品质量问题,经品管、技术确认属实的给予40元/次奖励4.1.9发现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不符合项并向行政部提出,经确认属实者给予100元/次奖励4.1.10每月的体系稽查中体系维持最佳部门给予部门人均20元奖励4.1.11对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但不能直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视其影响程度大小由总经理或管代批准给予特别奖励5质量事故

5.1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一项或几项:

a、口头警告、罚款、通报批评、行政处分、降级、留职察看、辞退;

b、绩效奖金及计件工资按比例扣罚。序号质量事故定性处罚5.1.1编制工艺文件与实际生产不符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给予50~100元罚款或通报批评5.1.2新员工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的每发生一次给予10元/次罚款,相应领导连带给予50元/次罚款,如造成了产品的不合格,则追加不合格品处罚5.1.3擅自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作业每发生一次给予20元/次罚款,如造成质量异常或影响生产交期的视其情节轻重追加不合格品相应处罚5.1.4生产工序作业过程中没有按规定进行自检出现质量问题的,经品管指出整改的责任人给予20元/次罚款5.1.5生产工序作业过程中没有按规定进行自检出现质量问题的,经品管指出未及时整改的责任人给予30元/次罚款5.1.6生产工序作业没有按规定进行自检导致已完工品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人给予40元/次罚款,责任人不明确有班组承担5.1.7生产工序没有按规定进行互检而未能及时发现上一工序的质量问题,继续加工的责任人给予20元/次罚款序号质量事故定性处罚5.1.8质量意识淡薄,要求整改纠正时态度恶劣或拒绝签字的视情节严重,扣除20~200元,如造成了产品的不合格,则追加不合格品处罚

5.1.9因人为主观错检、漏检,致使原材料、半成品质量符合性判断失误的责任人给予20元/次罚款,并扣除相应绩效奖金5.1.10顾客口头反馈交付产品质量问题,希望引起注意,经分析属人为主观错检、漏检责任人给予20元/次罚款,并扣除相应绩效奖金。5.1.11顾客反馈交付产品质量问题,要求提供整改报告的,经分析属人为主观错检、漏检的责任人给

予50元/次罚款,并扣除相应绩效奖金相应检验员连带给予20元/次罚款5.1.12因错发材料、错误用料对生产产生影响的责任人给予40元/次罚款。5.1.13因采购的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生产车间停工待料的责任人给予50元/次罚款。5.1.14生产现场物品摆放、标识混乱/不全的责任人给予20元/次罚款。5.1.15标识混乱/不全的致使错用的责任人给予30元/次罚款。5.1.16统计报表、台帐和生产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责任人给予10元/份罚款。5.1.17检验记录填写不及时、不真实、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责任人给予10元/份罚款,并扣除相应绩效奖金。5.1.18未按规定进行首样检验的责任人给予10元/份罚款。5.1.19未按规定进行首样检验由此引起质量问题的责任人给予30元/次罚款,如造成批量不合格将视情节轻重追加不合格品相应处罚。5.1.20不合格处理单未及时反馈(45分钟内)责任人给予20元/份罚款,并扣除相应绩效奖金5.1.21不合格处理单未及时回复(属于作业问题的1h内回复,属于工艺技术问题的2h内回复;属于工艺技术难题的,可适当放宽此限,但责任部门必须给出明确的回复期限并得到要求单位的认可)责任人给予20元/份罚款。5.1.22不合格品未按回复单要求整改的责任人给予30元/份罚款。5.1.23纠正措施没有按期回复、整改的责任人给予40元/次罚款5.1.24文件、会议纪要、改善措施未按期执行的责任人给予30元/次罚款5.1.25月度工序一次检验合格率、成品一次交收合格率两者平均未达到95%每低于1个百分点给予车间500元处罚5.1.26其他违反iso9001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所规定的程序流程项目责任人给予30元/次罚款。5.1.27每月的体系稽查中发现不符合项责任人给予30元/项罚款序号质量事故定性处罚5.1.28体系稽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未按期整改的责任人给予30元/项罚款5.2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5.2.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5.2.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且不足10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5.2.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

凡行为/现象属于5.1条规定,造成损失/影响不属于5.2.1条和5.2.2规定范围之内的,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5.3.1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给予5.1规定10倍之处罚,

部门领导承担相应领导责任之处分。

5.3.2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给予5.1规定5倍之处罚,部门领导承担相应领导责任之处分。

5.3.3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5.1规定处罚。

6质量奖惩的实施

6.1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事故

品质部检验员负责每日统计各工序的不合格数量并确定责任人(同时让本人或班长及以上所属领导签字认可)。每日下班前将数据提供车间主管知晓,在每月质量例会作出处罚决定,报行政部批准后现场公布。每月5日前由品质部负责统计,并将结果交生产部一份签字确认,纳入当月工资计算,报人事部备案。

6.2其他质量事故

按照职责权限,由提出部门根据相关依据,填写信息联络单,告知相关部门领导及责任人。在每月质量例会作出处罚决定,报行政部批准后现场公布。每月5日前由品质部负责统计,并将结果交责任部门一份签字确认,纳入当月工资计算,报人事部备案。

6.3品质部发生的质量事故

根据本制度要求及相关部门投诉作出相应处罚,在每月质量例会作出处罚决定,报行政部批准后现场公布。每月5日前由品质部负责统计,纳入当月工资计算,报人事部备案。同时接受各部门的监督,如有包庇纵容,追究领导责任。

6.4对于批量事故或顾客反馈,由品质部组织编制质量问题的分析处理报告,并跟踪落实情况。

6.5本制度涉及到的质量奖励,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案,在每月质量例会作出奖励决定,报行政部批准后现场公布。每月5日前由品质部负责统计,纳入当月工资计算,报人事部备案。

6.6品质部在公布月度质量报告时,将上月的质量奖惩情况一并公布。

6.7裁决

6.7.1对无法确认直接责任人的,由产品生产单位或问题的归属共同承担。

6.7.2公司内外部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品质部负责调查处理(相关部门协助),个人奖金/扣款在200元以下的,由质量例会审议批准,超过此限的由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批准。

6.7.3受奖罚人的思想沟通由责任人的直接主管负责。责任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字接受奖罚。不服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公司行政部提出申诉。

7.其他说明

7.1本办法的奖惩要求与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相矛盾的,依行政管理制度为准;

7.2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它质量管理文件中所规定的处罚、奖励条款同时废止;

7.3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7.4本规定未定事宜或特殊情况的处理由总经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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