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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奖惩制度

时间:2023-06-26 18:22:00 晓怡 奖惩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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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奖惩制度(精选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小学教师奖惩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小学教师奖惩制度(精选10篇)

  中小学教师奖惩制度 1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校教师奖惩制度如下:

  一、师德:

  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每一位教师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做到教师“十要十不要”规定。树立以德立教,为人师表的思想,做到既教书又育人,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严禁有损师德(如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参与赌博、搞不团结及有偿家教等)、有损学校声誉、有损教师形象的现象发生。

  学校实行记分制,如无违反师德规定,每学期给与奖励;如有家长、学生、社会群众或上级部门来电、来信或来人向学校领导反映有违反《规范》等的现象,并经调查核实,学校将根据社会、家长反响大小,造成的后果轻重,每次给予记分1-3分,一学期12分,根据记分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每1分扣学期师德奖还将与教师年度考核直接挂钩,超过10分,同时给予行政处罚。

  二、考勤:

  每一位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做到有事请假,有病请假,病假三天以上同时还须医院证明及病历卡。半天假由教导处批准,一天以上假应由校长批准,并交教导处备案并及时销假。如未请假则按旷工对待。

  1、学校设月考勤奖,另设学期考勤奖。

  事假每天扣15元,病假每天扣奖10元。产假、婚假、男教师陪产假以及未婚教师的自己父母丧假三天内(不含路途假)、已婚教师的双方父母丧假三天内(不含路途假)按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每位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迟到早退。教导处要对教师到校和离校情况根据及时告知和无告知按周进行统计,每周定期以公告形式进行公布,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学期考勤奖,半天不扣,一天及以上每请假半天扣学期考勤奖。

  2、长期公出学习、培训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为体现教师工作的辛劳和特殊性,特在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对全体教师分实行相应待遇政策。

  4、因学校需要,指派部分教师在休息期间完成学校的限期任务,以精神鼓励为主,同时参照同类学校的做法,每半天补贴10元,晚上补贴15元。教师之间代课,属于互相帮助,但为体现教师的劳动价值,每节代课补贴2元。

  5、如学校的经费节余,则再设年终考勤奖,按照两学期的考勤情况在暑假前进行分配,原则上与学期期终奖方法同。如经费受限制,则作适当调整。

  三、业绩:

  全校教师要树立校兴我荣的集体主义荣誉感,为学校的集体荣誉,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办学档次团结协作、努力工作。

  1、设立市级以上集体荣誉奖,内容包括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综合性先进集体及有关单项、专项的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评估、督导、检查等。

  2、设立学校活动组织奖,各学科组织经教导处或大队部批准的'学校群团(群体)活动(不含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组织的活动),按规模、难易、参与人数、组织人员的人数等因素,分一、二、三等奖。

  3、设立教师参与学校活动奖,根据教师对当月活动的参与情况,由相应的组长、负责人进行考核。如当月没有重大活动则列入当学年的考勤奖里。

  教师业绩大小,体现在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学生的发展。

  特设辅导奖、辅导学生发表文章等奖项。

  五、能力:

  教育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教师的业务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好坏。因此,每一位教师必须认真做好教学“五认真”工作,加强业务进修,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积极开展教育科研,积极参加高学历进修,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业务和理论水平,更好地为教育服务。学校设以下各项奖励:

  1、教师的教改论文及经验介绍发表学校给与相应的奖励。

  2、教师个人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

  对凡经教育部门层层推荐的各级教学业务类的集体竞赛进行奖励。

  3、教师个人上公开课,按照级别给与相应奖励。

  4、凡经教育部门层层推荐的各级立项的获奖教育科研成果给予奖励。

  中小学教师奖惩制度 2

  为提高我部教师的业务水平,促进教学的顺利开展,督促、激励教师积极向上和自我约束的工作作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对我部教师制定基础科学部教师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1、对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且教学效果优秀者,每学期评2—3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积极参加学院、教学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为了鼓励教研室教师进行课程建设,我部对于在课程建设方面取得成绩的教师和教研室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4、对获国家、省、市级有关教学成果的'教师上报学院,同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认真备课、主动积极地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且教案书写工整清晰细致、教学效果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6、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励制度,我部不定期进行35岁以下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设立奖项以资鼓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基础科学部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奖励。一等奖获得者将被推荐到全校的讲课大赛中去。

  惩罚制度:

  1、对无故不参加学校、部教学会议和政治学习一次者批评教育,多次者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2、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累计多次者,其本人在教学部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3、无故出现误课者,取消学年评优资格和罚款,并上报学校教务处,通报批评。

  4、对不维护教师形象,不积极和配合教研部工作、屡教不改的教师,上报学校,并建议给予相应的处分。

  中小学教师奖惩制度 3

  为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辅导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真正发挥“窗口行业”的作用,为此制定本校奖惩制度:

  (一)奖励

  1、每月平安奖50元。

  2、每月全勤奖50元。

  3、每学期招生结束后,所有老师介绍过来的学生给予5个百分点的奖金。

  4、每周优秀班每月奖30元。

  5、优秀日常活动(包括辅导纪律、教室卫生清洁)组织奖,每月奖50元。

  6、优秀生活老师(包括宿室整洁卫生、对学生日常打理)每月奖50元。

  7、学生接送老师每周整队有序接送学生奖30元。

  8、协助校长,执后勤工作,热心于学校,一切工作井然有序,每月设设工作突出奖80元。

  9、与学生沟通好,有爱心,有责任心,家长反响好,每月设优秀老师奖100元。

  10、学生在校表现突出,进步很大的,且受班主任肯定的,每月设奖金100元。

  (二)惩罚

  1、教师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工资20—50元。

  2、学生在班级里吵闹不做作业或跑到别班级吵闹,教师没有即时督促,扣工资30元。

  4、在校内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漫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工资30—100元;和家长争吵的一次扣50元。

  5、在校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经查证属实一次扣工资50元;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学校的荣誉和形象的,经查证属实一次扣工资100元。

  6、每月对班级学生调查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资50元。

  7、教师必须根据校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如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工资30元。

  8、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10元。(谁当班谁负责)

  9、事假一天扣6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30元。

  10、旷工一次扣工资100元,上班迟到30分钟以内的扣工资50元;会事假扣工资30元,会病假扣工资20元。

  中小学教师奖惩制度 4

  一、目的意义

  新老教师挂钩,结成对子:有助于充分发挥老教师丰富的实践经验,青年教师敢想敢做的创新欲望;有助于实现新老教师在年龄上互补,经验上共享;有助于促进年青教师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加强校园内老师间的交流更趋广泛与紧密,由个体活动转为多元协作;有助于使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教育科研活动由经验型向思辩型、科研型转轨。

  二、结对条件

  1、我校在职任课教师都可参与此项活动。

  2、教龄未满三年的'青年教师必须与老教师结对。

  3、符合以下条件教师应积极参与结对活动,帮助青年教师进步,推进学校师资建设:

  1)被聘为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2)被评为省、市教坛新秀教师。

  3)有较强工作能力及丰富教学经验的其他教师。

  三、结对办法与步骤

  1、新老教师在相互自愿、自由结对、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前提下挂钩,达成结对议向。

  2、向教务处提出申请,领取“新老教师挂钩结对表”。

  3、由学校批准生效。

  4、认真履行结对表上要求。

  四、考评与奖惩

  (一)考评

  1、每学期由教科室成立考评组进行考评。

  2、考评内容

  1)课堂教学:是否按协议上听足课时;是否按要求作好记录。

  2)教育科研:是否参与至少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是否有教科研论文发表、获奖。

  3)其它:班主任等工作是否获得学校及有关部门肯定。

  (二)奖惩

  1、无故不按协议内容履行定为无效结对。

  2、奖惩

  (1)老教师:每学期加基本分20分

  以下情况酌情加、扣分

  1)听课每缺一课时扣1分(缺一次讨论扣0.5分)每多一课时加0.5分(讨论一次加0.25分)。

  2)新、老教师至少参与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有加1分,一方无扣2分。

  3)青年教师有论文发表、获奖。有加1分,无扣2分。

  4)青年教师在班主任工作、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比、教坛新秀评比等活动中获奖或在其它方面获校级以上荣誉,有加3分,无不加分。

  5)期末无总结扣2分。

  (2)青年教师主要在各种竞赛及评比中获奖,学校据有关奖励制度进行精神鼓励及物质奖励。

  3、奖励:

  1)按总分值取结对数的40%(取整)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2)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一等奖为100元,二等为70元,三等奖为40元。

  中小学教师奖惩制度 5

  一、奖励:

  ㈠团体奖:

  1、凡被中心校、教体局其中之一命名的先进班级、教研组、模范办公室等,均可获得学校荣誉奖。

  2、凡在中心校、教体局组织的运动会、艺术节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均可参照前款规定授奖。

  3、在市县级统考中获得县前六名的,均可获得资金。

  4、在中心校统考中,取得前三名的班级,均可获得资金。

  ㈡综合奖:

  1、经详实考评,学年获责任书总分前五名的,由中心校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2、经详实考评,学年获班主任工作系列责任书总分前五名的由中心校授予模范班主任称号。

  ㈢单项奖:

  1、获得除先进工作者和模范班主任以外先进称号的教职工,可获得部分学校奖励金。

  2、年出席全勤的可获得资金。

  3、被评为优质教案的(一学期评为一次)可获得资金。

  4、论文入选获县以上奖励或在市以上刊物发表的,予以奖励。

  5、在开展二课活动培养特长生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辅导教师可获得奖励。

  ㈣教学成绩奖:

  所任学科在中心校统考中前三名的给予奖励。

  ㈤临时奖励:

  1、在校内外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为学校赢得荣誉的。

  2、在校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学科竞赛中成绩突出的。

  4、在教学比武中获得荣誉称号的。

  ㈥特别贡献奖

  1、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特别显著的。

  2、提合理化建议,效益特别显著的。

  3、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处理得当,组织得力,为学校减少人员

  伤亡,减轻经济损失的。

  ㈦备注:

  普通话水平不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者不允许评优。

  二、惩罚

  1、没有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按责任书规定减分,当众或张榜公布成绩和惩罚结果。

  2、责任书总分占后五名且考评成绩低于60%或教学成绩均未达到优秀率、及格率标准的,列为教师调整对象。

  3、新上岗的'教师,工作不努力,学习不虚心,思想品质差,教学成绩低,不予转正定级并列为调整对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罚。

  ⑴经检查发现或检举核实有逃课不上现象的。

  ⑵在工作时间内聚众打扑克、下象棋或打麻将的。

  ⑶有迟到、早退、旷工现象者。

  ⑷经考评,学年班主任工作系列责任书总分占后三名的,且总分低于60%。

  ⑸教案不合格,且批评后未见改进者,不得评模。

  ⑹违反校纪校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罚。

  ①经常打骂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必须书面检查,大会检讨,并对后果负全部责任。

  ②怂恿他人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

  ③教工之间大骂出口,大打出手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并对后果负责。

  ④在师生中散布流言蜚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

  ⑺上述四种情形情节严重,又不肯检讨,坚持错误的,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罚。

  ①扣罚奖金或工资。

  ②一年内不评模。

  ③一年内没有晋职晋级资格。

  ④解除聘约,停发工资。

  ⑤调离岗位。

  ⑥报请上级予以处分。

  中小学教师奖惩制度 6

  1、优秀教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有集体观念,有较强的事业心,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教学工作。长期在教学第一线,承担研究生、本科生、成人教育学生教学,工作量较多,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的赞誉。

  (3)重视教书育人,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正确指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主动担任辅导教师工作,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做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并帮助解决思想、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受到学生好评。

  (4)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的教学研究,撰写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争取教学成果,在各教学环节中精心组织教学,积极探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进取精神,不断提高自我怕全面素质。

  (6)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7)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并起到积极的作用。

  2、优秀教学实验人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团结同志,有较强的事业心,对工作认真负责。

  (2)重视实验实习教学,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熟练,实验设备管理好,长期在实验教学第一线工作,积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及成人教育学生实验教学任务。

  (3)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的教学改革,本人或配合教师提出实验教学的改革方案,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实验室建设上做出突出贡献。

  (4)具有良好的科学作风,为人师表,积极主动的解决学生在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5)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6)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并起到积极的作用。

  3、优秀教学秘书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团结同志,关心集体,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秘书工作,担任脱产或半脱产教学秘书一年以上。

  (3)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学院(部)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4)深入课堂,认真听课,积极支持、协助教研室、教师进行教学改革,为提高教学质量做出努力,积极组织完成教学各环节工作。积极协助教研室搞好学科建设及师资培训工作。

  (5)对教师业务技术档案、教学资料、教学设备等认真管理,制度健全,井然有序。

  (6)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工作主动细致。

  (7)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并起到积极的作用。

  4、教学优质教师评选与奖励

  教学优质教师奖是学校教学最高荣誉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表彰教学业绩突出,全校师生公认,具有示范作用的教学优质教师。教学优质教师评选在优秀教师条件的基础上,承担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年达144学时;学生、同行和教学督导对授课质量评价均为优秀的教师,经学生评选,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可获得教学优质教师称号。每次评选教学优质教师名额不超过20名。教学优质教师奖按学校有关规定颁发证书和资金。

  措施:

  1、教学差错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下列问题之一者,定为教学差错。

  (1)上课期间对在迟到、早退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学生不批评教育;实验课不清点出诗人舒,对缺课学生不查询原因,不想教研室报告。

  (2)上课(包括理论、石岩)期间迟到、早退或压堂。

  (3)无教案或使用未经教研室主任组织审定的教案(或讲课提纲)授课。

  (4)授课过程中,理论或技能的传授出现明显错误,不实事求是地纠正。

  (5)不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明显错误不做纠正。

  (6)执行监考任务不负责任,做与监考指责不相干的事情。

  (7)判卷评分失误率达1%。

  (8)不按时上报学生考试成绩单。

  教学差错的处理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差错,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有教研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告主管部门,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于院、校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2)扣发当月奖金。

  (3)取消当年评选优秀教师资格。

  2、教学事故

  (1)学期内发生四次教学差错。

  (2)上课迟到、早退或压堂长达15分钟。

  (3)上课时间内因办私事,擅离职守。

  (4)执行监考任务严重失职,对舞弊学生不予制止,不按规定处理,不想主管部门报告、或向学生暗示答案。

  (5)泄露试题。

  (6)判卷评分弄虚作假,压分或提分。

  (7)擅自给考生不及格或为学生提分。

  (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串课、停课或找他人代课。

  (9)未经预实验即上课,致使实验课出现问题,教学秩序混乱,学生意见强烈。

  教学事故的处理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事故,本人写出书面检查,由教研室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上报主管部门,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2)扣发一季度或半年奖金。

  (3)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者,一年内取消提职晋级资格;受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二年内取消提职晋级资格。

  (4)情节严重者除给予处分外,调离教学岗位。

  (5)对学期内发生四次教学差错或二次教学事故的教研室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扣发一个季度奖金。

  中小学教师奖惩制度 7

  一、奖励:

  1、毕业学年,依据规定,按升学成绩给予奖励。

  2、学生参加区级和区级以上的'各类竞赛,按规定进入授奖名次者,学校给予指导教师奖励。

  3、教师在市级和市级以上的专业报刊发表反映本校工作或者教改经验的文章,学校给予奖励,并复印存档。

  4、每月检查教案、校本培训、听课情况、作业批改情况等,按完成情况给予奖励,以奖金形式发放。

  二、处罚:

  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扣除奖金:

  (1)不服从分配,行动消极,任务完不成者。所带学科成绩低下者。

  (2)随意缺课,按节累计。工作造成失误或者损失严重者。

  (3)学校大会、集体备课、公开课、校本培训,无故不到者。

  (4)体罚学生,造成事件者。

  (5)备课和批改作业存在问题,按条例要求给予处罚。

  (6)搞不团结,行为不文明影响全校工作者。

  中小学教师奖惩制度 8

  为进一步搞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热情,结合我校实际,特定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教师应提前到校,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当月出勤奖1分。如遇行政、教师值日,应及时到岗履行职责,如缺岗或迟到,每次扣除当月出勤奖1分。

  二、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能随意离开课堂,一经发现,按迟到、早退处理。

  三、教师例会、周一升旗、学校集会、教研组活动、参加各类培训或其他应参加的各类活动,迟到一次扣4分。

  四、眼保健操、课间操按要求教师要准时到岗,不得缺岗。在上有眼保健操的当堂课的教师应在岗,课间操全体教师均应到岗。缺岗一次扣2分。

  五、教师因事请假应具备假条。事假半天以内应向值周行政请示,一天以上向校长办公室请示,准假方得耍假。事假半天扣除当月出勤奖2分,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4分。事假时间累计计算,累计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如上班时间临时外出,需向教导处或值班行政请假并登记,返校后及时消假。如发现不假外出一次扣1分。

  七、不假外出、旷工者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奖,学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八、病假半天扣除当月出勤奖1分,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2分,一天以上病假需具备医院证明。

  九、迟到、早退、病事假均累计计算。

  (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五次,升格处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5分,达10次,每次扣2分,10次以上,诫勉谈话,扣除当月出勤奖。

  (二)、病假待遇及相关规定:

  待遇:

  1、每月病假在5天以内,按日扣发出勤奖;超过5天升格处理,每天扣除当月出勤奖3分;超过10天,扣除当月出勤奖。

  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以下比例计发绩效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绩效工资按80%发放。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绩效工资按85%发放。

  3、凡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计发绩效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绩效工资按70%发放。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绩效工资按75%发放。

  4、凡病假满一年的,从一年后起绩效工资均按70%发放。

  相关规定:

  1、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不能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给与辞退。

  2、凡病假超过一年的,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病情会诊认定,病情严重,应该休息的.,可继续休息;会诊认定可以上班的,应该上班,如仍不上班,小病大病或以休假病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按旷工处理,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及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评聘资格;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3、教职工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后方可恢复工作;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病愈后上班。

  4、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病退。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相应延长。

  (三)事假期间的待遇及相关规定:

  待遇:

  1、每月事假3天以内(不含第三天),按日扣除出勤奖;3天及其以上升格处理,请假一天扣6分,事假达5天,扣除当月出勤奖;10天以上(含10天),当月绩效工资按70%发放。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从累计满一个月(30天)后开始计算,绩效工资按60%发放;全年累计事假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积180天)者,其超过天数停发全部绩效工资。

  相关规定:

  1、事假期满,仍不能按时回到工作岗位的人员,要及时与领导联系、说明理由,按领导的批示意见办理。回到工作岗位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论;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2、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扣发请假时间工资、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连续矿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连续矿工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十、如遇其他特殊情况,一事一议,交学校行政及绩效工资实施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教师公布。

  十一、婚假、丧假、产假等规定假期按相关文件处理。

  十二、每周考勤情况在教师会上宣布,一月公布一次。

  十三、教师出勤情况将作为教师考核、评优的参考。

  中小学教师奖惩制度 9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全体教师自觉执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真正实施素质教育,使我校教学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师德考核奖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方面:

  (1)热爱集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决同违法行为和无政府主义作斗争。

  (2)积极参加周日的政治、业务学习。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2、业务能力方面:

  (1)为献身教育事业乐于奉献,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技能。

  (2)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教的能力。

  (3)注重教学的`每个环节,努力提高自己的科研水平。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严谨治学,不敷衍了事。

  3、道德品质方面:

  (1)加强个人修养,服饰整洁大方,说话和气,待人有礼,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孝敬父母,家庭和睦,说话要有事实根据,办事力求从实际出发,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严谨在网上传播反动淫秽言论。

  二、奖励措施

  1、在一学年中,基本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师德工作的教师,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2、积极按照学校师德师风基本规范要求自己者,将评选为师德优秀教师,并予以奖励。

  三、处罚措施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予以批评。

  ①政治活动无故缺席二次者。

  ②备课、作业比进度慢二天者。

  ③上课不执行课堂常规,家访没有完成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当月奖金。

  ①行政人员检查无教案上课的。

  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

  ③不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者。

  ④监考失职者。

  ⑤酒后上课者,上班时间睡觉,做私活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①无视国法校纪,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了事,经校办劝导依然我行我素不遵守《教师法》,不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教学方针的。

  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③参与迷信、赌博等活动,影响较坏者。

  中小学教师奖惩制度 10

  一、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中途离岗。否则,每人次扣除20元。

  二、按规定和要求考核纪律、卫生和班主任到位等情况,认真准确填写,及时上报。考核、填报不实或出错的,每次扣除15元,不交考核结果的每次扣除15元,迟交的每次扣除10元。

  三、按时完成责任区的卫生扫除与保洁工作(总值班负责周末及假期的卫生和保洁工作)。未按要求落实或较差的,每次扣除10元。

  四、按要求认真检查安全隐患和公物损坏情况,及时排除和上报。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视情节每次扣除50-200元,情节严重的每次扣除200以上,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认真学习,提高工作业务能力和个人素养,服务学生和正确教育学生。若出现辱骂学生或与学生及家长冲突的,视情节每次扣除50-100元。

  六、不得向学生销售任何物品、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变卖学生任何个人物品(经公示等程序后确定的废品除外)。否则每次扣除50-100元。

  七、团结同志,维护学校和处室的'形象。说(做)有损学校、处室形象的话(事),每人次扣除20元。

  八、服从工作安排,认真、按时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否则,每次扣除20-30元。

  九、扣除的考核性工资将全额用于奖励完成任务好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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