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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制度

时间:2022-05-10 19:45:04 综合资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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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制度

麦盖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顾问制度

一、法律顾问制度是指在行政执法单位自主聘请法律知识较强的专业人员,作为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单位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谋,是加强单位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和监督行政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

二、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一般应是注册的执业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单位可以聘请一名法律顾问,也可以聘请多名组成法律顾问团或顾问组,设首席法律顾问。

三、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所在所签定聘用合同。凡以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决定、重要文件,事先要经法律顾问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单位分管领导才予以审阅签发;凡涉及单位重大的项目、机构改革政策等,单位领导班子都应专门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四、法律顾问的权利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参加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必要时,列席单位有关会议,获得履行单位顾问职责所必备的政策、文件资料以及基本的物质条件和经费保障。

五、法律顾问的义务是对单位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依据,对单位起草或拟作出的行政行为,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

和补充建议;参与处理单位涉法民事、经济、行政及其它纠纷;代理单位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协助单位参与重大商务洽谈,审查重大经济合同;草拟、审查法律文书;协助单位开展法制教育,解答法律咨询;向单位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单位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和咨询服务;应当保守聘用单位的秘密;办理单位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制度2016-09-14 13:23 | #2楼

水富云水医院

为加强医院法制建设,使医院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是医院今后建设的重要任务。为此我院特建立,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日常法律事务

1、对医院有关医务服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医院改革、改制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制定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

3、为医院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4、根据医院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5、根据医院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宣传法律法规。

6、不定期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7、为医院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8、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联系,适时提供法律意见。

二、重点法律事务

1、为门诊病历资料的管理提出法律意见,防范门诊医疗纠纷发生时医院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2、为急诊、急救医疗行为提出法律意见,规范急诊、急救程序和有关医疗文书书写,防范因情况紧急遗漏相关记录,导致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3、从法律层面规范检查检验的申请、报告程序。

4、为临床诊断、治疗、护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

相关记录(文书)出现法律效力瑕疵。

5、为药剂工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出现与治疗、护理联系脱节导致医疗纠纷。

6、为各种医疗同意书、风险告知书书写提供法律意见,防范侵犯医方知情权,导致医疗纠纷。

7、为拒绝医疗、不配合医疗相关文书制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患方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推卸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8、为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医疗文书管理提供法律帮助。

9、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医院科室间医疗协作(会诊、转科等),防范科室间联系脱节,导致医疗纠纷。

10、为家庭病床管理,院外诊疗行为提出法律意见。

11、为医院实习人员管理提出法律意见。

12、为院际会诊、协助诊疗提出法律意见,参与院际长期医疗合作谈判。

13、协助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疗质量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提出法律培训。

14、为出院医嘱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后续医疗纠纷。

15、发生医疗纠纷时,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联系。

16、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和解、调解。

17、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8、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诉讼。

三、其他法律事务

1、为医院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2、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采购提供法律咨询。

3、医院基建、装修工程的招标事务,有关合同审查。

4、医院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的人身、财产、责任保险索赔纠纷。

5、其他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制度2016-09-14 8:59 | #3楼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法律环境越来越规范和严格,法律风险越来越大,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重大举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

1、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坚持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防止违法事件的发生,发现问题则及时处理,尽量减少争议和纠纷。

2、法制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体系和合同管理制度,以制度建设规范合同的起草、审查、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工作,提高合同履约率,减少合同纠纷。

4、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本身内容的完善与否、合法与否,直接关系到制度的实施及效果,并会导致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法律顾问应从法律预防的功能和目的出发,从制度上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2016-09-14 12:31 | #4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我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公司法律顾问工作,保障公司法律顾问依法执业,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人民人事部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法律顾问,是指公司根据需要,从境内外聘请的、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专家或法律专业人士。

第三条 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法律事务;

(二)依法维护公共利益;

(三)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

第四条 公司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一)为公司制定规范性文件、公司及其所属部门的重大决策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或建议,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二)为涉及公司的有关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涉及公司的重大案件、事件的研究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

1

(三)受公司委派代理公司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它法律事务;

(四)协助公司草拟、修改、审查重大行政、民事合同,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参与涉及公司的重要合同的谈判;

(五)经公司指派,以公司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反映民-意和社会实情,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六)指导和协助公司所属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

(七)协助公司进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八)受托办理其他公司法律、行政事务。

第二章 聘 用

第七条 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应当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在所从事的律师、司法、仲裁、法学研究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或属于本专业领域公认的杰出人士。

具体聘用条件为: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所从事的律师、仲裁、法学研究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四)在相关领域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强;

(五)年龄:30-55周岁。

2

第八条 公司法律顾问的聘请,由公司人事部依据本管理制度第七条规定,并结合其他条件挑选出合适人选,报公司审定确认。公司人事部上报人选时,应提供备选人员的详细资料并出具推荐理由,经公司审定后,由公司向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第九条 公司法律顾问的聘用,应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应明确规定聘用期限、聘用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聘用合同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聘用合同内容不得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十条 公司法律顾问的聘期为一年,期满可续聘。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提前解聘。

第三章 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报酬包括固定报酬和个案工作报酬。固定报酬由双方在聘用合同中确定;个案工作报酬由公司人事部参照社会同类法律事务收费标准,结合委托事项情况与法律顾问协商确定。但为公司及其领导决策办理法律事务和提供法律意见不支付报酬。

第十二条 公司法律顾问在公司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但为办理公司事务时发生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除前款规定外,公司法律顾问在聘期间还享有以下工作待遇:享有正常工作、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等方面的权利。

第十三条 公司、公司人事部应确保严格遵守约定支付工作报酬,保障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努力为公司法律顾问提供下列工作条件:

(一)确保独立发表法律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确保办理聘用单位法律事务时能充分调阅相关资料;

(三)根据工作需要,提供进行调研的必要条件。 第十四条 在聘期间,公司法律顾问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保守国家秘密和聘用单位工作秘密;

(二)不得散布有损聘用单位声誉的言论;不得参加非法组织;不得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等活动。

(三)忠于职守,维护聘用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以公司法律顾问身份从事商业活动;

(五)认真、细致、高效完成聘用单位交办的各项事务;

(六)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管理制度规定以外的利益;

(七)与聘用单位交办的事务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自行申请回避;

(八)依法应履行的其他有关义务。

第四章 组织管理与考核

第十五条 公司人事部负责对公司法律顾问进行监督、管理。

公司人事部对受聘的公司法律顾问提供开展工作必要的介绍信等委托证明。

第十六条 公司法律顾问应每半年提交一份书面工作建议,每年年末提交一份全年工作总结。

第十七条 公司人事部每年年末根据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的依据为工作建议、工作总结、出席会议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第十八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对于考核基本合格的法律顾问,由公司人事部建议公司予以解聘。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公司及所属各部门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可参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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